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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经开区事业单位招聘 2021湖北省十堰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92...

更新:2023年06月21日 01:11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十堰经开区事业单位招聘 2021湖北省十堰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92...,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十堰经开区事业单位招聘 2021湖北省十堰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92...

2020湖北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条件是什么? - 百...

2020湖北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湖北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20湖北十堰市直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湖北十堰市直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 2019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70人公告 (2019年4月1日发布)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行政事业单位新进在编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尚在首个聘期内的(自聘期开始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文章原标题:2019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70人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hbsrsksy.cn/

2023年十堰丹江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十堰经开区事业单位招聘 2021湖北省十堰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92...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等相关文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丹江口市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7名。
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1《2023年丹江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等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原工作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www.hbdjk.com/ )公告栏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未达到统一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业务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成绩为百分制。
1.确定面试入围比例。
笔试结束后,按1:3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对达不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人员、边远艰苦岗位人员和高层次人才(硕士学历研究生、专业技术副高及以上任职资格),经丹江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面试人员入围比例可放宽到1:2。
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
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不予录用。
2.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入围人选应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
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在丹江口水都网()公告栏发布。
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至少在面试开考前5天发布,面试公告在丹江口水都网()公告栏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不计权重;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
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7月31日。
在军队服役5年(含)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截止2023年7月31日已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7日9:00至3月8日17:00前,将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年度考核表(2023年在岗但还未考核的,依据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团委开具的材料)、其他相关佐证资料和附件6《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清晰扫描件有序排放并以“姓名+加分类别”打包发送至邮箱782128134@*.com。
考生提前提交无效,逾期、漏提交、错提交均视作放弃或不合格。
上述人员笔试成绩加分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5分=笔试成绩。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七、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适时在丹江口水都网()公告栏发布体检和考察公告。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
2.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需要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丹江口水都网()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岗位需要,经研究同意后可递补聘用人选。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所有信息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本公告由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19-5213039、5235629;技术咨询(考务)0719-5239200
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
1、2023年丹江口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x
2、2023年丹江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zip
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4、2023年丹江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报考指南.doc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6、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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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北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内容是什么? - 百...


十堰经开区事业单位招聘 2021湖北省十堰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92...

2020湖北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湖北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20湖北十堰市直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湖北十堰市直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 2019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70人公告 (2019年4月1日发布)


1、笔试形式和内容: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本次统一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


考试内容和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5)为准。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及科目:2019年5月19日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成绩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查询: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由国家人社部考试中心统一、统一阅卷,笔试成绩待国家统一阅卷完成(预计笔试结束后1个月左右),由湖北省人事考试院通过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对岗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边远艰苦岗位人员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技术副高及以上任职资格、工勤技能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确需保留岗位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对报名人数低于1:2的招聘岗位予以取消。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文章原标题:2019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70人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hbsrsksy.cn/

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


十堰经开区事业单位招聘 2021湖北省十堰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92...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堰来堰就业创业,满足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十堰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十堰市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若干措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全省统一部署,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十堰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9名。
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详见附件1《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行政事业单位新进在编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自正式录聘用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以各级各类招录、招聘公告中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为准,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尚在首个聘期内的(自聘期开始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被列入《黑名单及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笔试类别及面试方式等,详见《岗位表》(对《岗位表》中有关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招聘单位联系)、附件2《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相应年龄的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2.要求相关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
3.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3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名所需各类资格证件等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关于学历要求
《岗位表》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前述本科均含专升本;“专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以此类推。
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招聘条件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注册、报名、资格审查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rsj.shiyan.gov.cn/)发布。
3.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至少于面试开考前5天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三)政策性规定加分
1.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截止2023年7月31日,对服务期满2年且两个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笔试成绩增加5分的政策优惠。
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截止2023年7月31日已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
按照统一受理、集中审核原则,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3月7日9:00至3月8日17:00期间,将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年度考核表(2023年在岗但还未考核的,依据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团市委开具的材料)、其他相关佐证资料和附件6《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清晰扫描件有序排放并以“姓名+加分类别”为题发送至邮箱420288606@*.com。
考生提前提交无效,逾期、漏提交、错提交均视作放弃或不合格。
2.上述人员中已经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如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3.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规定加分)×相应比例]+(面试成绩×相应比例)
五、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适时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体检和考察公告。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
2.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需要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聘用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约定试用期。
符合人才认定的人员享受相关政策。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体检和考察。
七、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方的卫生健康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19-8654933
举报*: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 0719-8650721
附件:1.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4.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6.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 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 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docx
附件:3 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 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附件:5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6 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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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北省十堰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92...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附件1)《十堰市“民营企业引才计划”实施办法(暂行)》(附件2)及《2021年十堰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附件3)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

3.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原则上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岗位目录另有要求的,以岗位目录为准);驻市高校、企业引进的人才,年龄以岗位目录要求为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获得相关资格及证书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不符合引进要求的其他情形人员。

已在我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驻市高校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驻市高校岗位;已与我市辖区内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劳动关系、自发布公告起近两年在十堰辖区内缴纳过社会保险的相关人员,不得应聘市区企业岗位。

相关待遇

引进的人才除可享受岗位目录所规定的薪酬待遇外,可根据《“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十堰市“民营企业引才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相关规定,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1.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给予每年20万元的生活津贴(连续发放3年),可享受50万元的购房补贴。

2.驻市企业引进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能人才和其他急需紧缺人才,可享受每年1.2万元的生活补贴,连续补贴2年。引进的“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每年5万元的生活津贴,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每年8万元的生活津贴,连续补贴3年。

3.驻市企业引进的人才工作满二年后,对符合条件的“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可通过考核的方式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全市事业单位招聘中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4.创办领办企业,属我市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经考核认定可给予300万元创业综合资助。与市内企事业单位共建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可给予1000万元的经费补助。对新成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可给予10万至30万元补贴。

5.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项目,并给予一定补贴。可相应享受子女入学、户籍迁入、医疗保健、职称评聘、家属随调等配套服务,并可叠加享受工作单位的配套政策。

6.对引进的有突出贡献和重大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可“一事一议”予以支持。

引进程序

按照《十堰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流程》(十人才〔2019〕9号)、《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十人社发〔2018〕1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1.个人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通过《岗位目录》用人单位联系*及邮箱与用人单位联系。报名应填写《十堰市2021年度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4),并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报名职位所需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及电子扫描版。市直事业单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

2.时间安排。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截止。

3.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公告的人才引进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更改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4.考核录用。驻市高校、三甲医院人才引进由各单位自主开展。驻市企业人才引进工作在辖区组织人社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

5.待遇落实。人才引进满1年后,经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将生活津贴、住房保障等补贴津贴按规定拨付至个人账户。

6.服务期限。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应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实行最低服务期限制度。其中,企业类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2年,其他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纪律要求

人才引进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十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就人才引进工作中有关事宜会商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引进人才所享受的各类扶持政策按照《“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十堰市“民营企业引才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相关要求执行。

咨询*:

十堰市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办公室0719-8116397、8652178

十堰市张湾区人才引进专项办公室0719-8115529、8210052

十堰市茅箭区人才引进专项办公室0719-8791332、8781090

十堰市郧阳区人才引进专项办公室0719-7232179、7228682

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引进专项办公室0719-8319060、8319886



点击下载>>>



“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



十堰市“民营企业引才计划”实施办法(暂行)



2021年度十堰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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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10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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