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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招聘事业单位 2023年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公开招聘社区辅警公告...

更新:2023年06月20日 17:55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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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招聘事业单位 2023年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公开招聘社区辅警公告...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公开招聘公告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公开招聘公告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暨南大学医学院第四附属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国家首批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我院创建于1904年,是一所百年老院、中国红十字会的发源地之一,也是广东省第一位国际“南丁格尔”奖得主梁季华女士所在。其拥有华南地区的烧伤整形治疗中心、省级重点专科骨科、广州市创伤外科研究所,是卫生部指定的国家药物临床实验基地之一。
医院地处广州市中心,美丽的珠江江畔。开放病床1000张,年门诊量120万人次,年住院收治病人2万人次,年收入人民币约5亿元。职工1300多人;其中,博、硕士研究生导师25人。
医院学科门类齐全,专科特色显著。除省级重点专科烧伤整形科、骨科外,还有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肾脏内科、皮肤科、神经内科、内分泌科等一批临床特色专科,以及技术设备精良的医技专科。
近年来,我院不断承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课题。研究基础和力量较雄厚,为临床新技术的开展、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院秉承“人道、博爱、奉献”办院宗旨,文化氛围浓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开拓创新,加速发展,热切希望有志者的加入,共创新的辉煌。
本院现因业务发展向社会公开招聘(见附表)。
一、招聘人数:2名
二、招聘的岗位名称、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岗位名称 专业 人数 学历 备注
会计 财务管理或会计学专业 2 本科以上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广东省人民*令第13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法》、《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的资格条件和要求以及以下条件:
1、中级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年龄要求40岁以下;
2、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聘应符合广州市入户人口准入条件。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依照事业单位管理规定享受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三、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人员及2010年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招聘时间:2010年9月至2010年11月
(一)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0日-10月23日。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办公楼四楼人事科(广州市同福中路396号)。
(三)报名方式:
1、应聘者通过邮寄简历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个人资料(贴相片)及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学校综合排名情况表、四级或以上英语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执业证、身份证等复印件)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考试(待*通知)。
2、现场报名:报名者携带以上资料直接到医院人事科进行报名。
五、考试和面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门诊楼十二楼会议中心。
(三)考试方式和范围: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或实际操作测试)加面试的方式。
2、考试范围: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
(四)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
1、笔试(或实际操作测试)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合格者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或实际操作测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
2、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五)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或实际操作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最终成绩的40%和60%。
(六)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招聘单位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的成绩在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网站、广州卫生信息网和中国广州人事网上公布,并同时公布面试人选。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在考试最终成绩合格的应聘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支付。
考核: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七、确定拟聘人选,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本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院长办公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八、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二)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招聘工作的其他内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应聘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公告在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网站、广州卫生信息网和中国广州人事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96号
联系*:020-34403827、34403841;联系人:李科长、彭主任
人事科邮箱地址:rsk3827@tom.com;
医院网址: http://www.GZRCH.COM

来源:高校人才网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 - 百度...


广州市海珠区招聘事业单位 2023年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公开招聘社区辅警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令第139号)文件精神,为充实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专业、范围、对象
(一)招聘职位:广州市海珠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详见《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专业:
1.各招聘职位的专业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3.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毕业证书、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由招聘单位按相近专业进行认定。
4.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或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士以上,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5.《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中要求的专业“学科”代码为4位数字的,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下所含的具体专业(代码为6位数字),均符合报考条件。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
1.2021年毕业生:指于2021年1月1日(含)至2021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如未在资格审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中与专业要求相对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2.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4.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
(四)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理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本次公招的其他条件期限计算截至2021年10月22日(以“年龄限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人员须于1985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1年10月22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至2021年10月26日(星期二)下午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职位说明:每位考生限报1个职位。
4.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1年10月30日(星期六)下午14:00至2021年11月2日(星期二)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逾期未确认的,无法打印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
5.打印准考证:2021年11月5日(星期五)上午9:00时起,成功报名且已确认的考生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6.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过延长报名后,管理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紧缺性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岗位,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报名流程:网上报名―待报名系统审核―网上确认参加笔试―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粤康码”绿码、正常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14天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封闭区、封控区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请考生自行打印填写)参加笔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
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7个工作日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海珠区*门户网(
2.资格审查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确定资格审查和面试人员名单方法: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职位,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者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专业技术资格证、户口簿、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
考生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参加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等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职位有要求岗位技能测试的,面试前采取实操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职位的专业知识,供用人单位掌握,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4.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要求进行体检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四)组织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海珠区*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办理人才引进的社会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用人单位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招聘岗位进行管理,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有关情况说明
(一)参加考试防疫要求
1.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请考生认真阅读《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所有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或小程序“穗康”)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穗)方式等情况。
“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封闭区、封控区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lt;37.3℃)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封闭区、封控区考生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2.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3.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笔试、面试举办时疫情防控要求有变化的,将严格按相关要求执行,另行公告。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相关咨询*
资格条件咨询*:(020)84232010,技术咨询*:4008389296、监督*:(020)8908843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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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公开招聘社区辅警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招聘事业单位 2023年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公开招聘社区辅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海珠区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辅警40人,协助民警开展社会面治安防控及日常勤务等工作。
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职责
职位:社区辅警。
主要协助民警为公安机关日常运作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且非事业编制身份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协助人民警察从事和开展社区行政助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执法执勤及其他法律规定辅警可以从事的警务活动。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年龄要求。
年满18周岁以上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7日至2005年2月7日出生的)。
(三)能适应夜间执勤和24小时轮换值班等社会面防控工作,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有关纪律约束,较适合男性。
(四)身体要求。
身高168cm以上,具有与岗位工作强度相匹配的身体素质和形象条件,体型五官端正,无精神病史,无纹身、无明显大面积疤痕、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
(五)学历要求。
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2月7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六)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部队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体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社区与治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流程
考试和考核相结合,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2月17日(共4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3.报名地点:广州海保培训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芒�蛐麓�99号海珠湿地公园南门旁,可导航至“广州海保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4. 报考者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提交如下资料:
(1)《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者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并打印出来手写签名确认及粘贴照片);
(2)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非广州市户籍)、毕业证、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相关证件。
上述资料需提交原件核验,并请自备复印件各1份;
5.报名时由海珠区公安分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签署《健康申报承诺书》,发放笔试准考证;不符合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组成。
笔试和面试视疫情情况相应采取线上或线下形式开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形式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适应的法律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均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后在海珠区人民*网上进行公布(hzdt/tzgg/zpxx/index.html)。
2体能测试
笔试后现场组织应试人员进行体能测评。
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主要测试考生身体素质情况是否符合警务辅助人员的岗位工作要求,达标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请考生自行携带运动服和运动鞋,考生务必根据本人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考生个人身体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自己承担。
体能测试只要求达标,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成绩即时公布,对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面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三)体检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并按总成绩高低顺序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市内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组织考核,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核
由公安机关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核。
主要包括报考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违法犯罪记录、信用征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聘用前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同时在海珠区人民*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聘用和待遇
(一)按照有关规定由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综合保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应聘者自愿放弃聘用,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期间因个人原因辞职造成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在总成绩公布之日起1年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聘用期间,应聘者应服从组织安排,具体工作岗位由海珠区公安分局统一调配。
(二)人均包干经费标准为每人8.7万元/年(包含单位及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部分)。
个人薪酬按单位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三)纳入广州市积分制入户职业工种范畴,符合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辅警可根据《广州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申请入户广州。
(四)符合广州市公安局公租房申请条件的辅警,享有公租房申请资格。
(五)加入工会组织并享有各类慰问补助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
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联系人:林警官、黄警官

咨询时间:逢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最新的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开展。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招考期间相关通知将以*、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三)本公告由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负责最终解释。
附件:
1.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辅警招聘报名表
2.纵跳摸高相关要求
3.现场报名地址地图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2023年2月7日
附件:
附件1:招聘报名表.xls
附件2:纵跳摸高相关要求.doc
附件3:现场报名地址地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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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招聘2022年编制内教师111名 - ...


广州市海珠区招聘事业单位 2023年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公开招聘社区辅警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精神,为更好地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工作,我区决定于2021年11月在广州市第五中学设点公开招聘111名编制内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
(一)招聘单位详见《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招聘2022年毕业生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职位详见《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招聘2022年毕业生职位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毕业生(即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要求研究生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港澳籍2022年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2.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或托福90分以上成绩单。
3.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4.2022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转正前取得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不可抗因素除外),否则用人单位不予转正并解除聘用。
5.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者,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出具学业成绩单和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或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按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估、面试、笔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2021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11月30日下午5:00,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网络报名的考生,报名成功后需要本人在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9:00―17:00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9:0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广州市第五中学体艺楼(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村路32号)。
(3)现场报名流程:
考生本人到报考单位所属位置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扫码报名――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职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扫码报名:使用微信进行现场扫码报名,按现场指引进行报名操作。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与现场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2.现场进行审查需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招聘2022年毕业生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附件3)。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需要提交的主要材料是: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2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3.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只接受考生本人报名,不接受他人代报名。
(2)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4)考生注意关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5)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请各位考生严格按要求做好相关的疫情防控措施。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12: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成功报名且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综合素质评估、面试(试教形式)、笔试。其中: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免笔试。
考生凭相应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5)和防疫相关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一)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预计在2021年12月4―5日(星期六、日)。
2.地点:广州市第五中学(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村路32号),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考生凭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
4.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集体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职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5.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6.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可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查询。
7.综合素质评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开考或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二)面试(试教形式)
1.时间:2021年12月8日(星期三)。
2.地点:由各招聘学校在本校组织(具体时间与场室以各校通知为准)。
3.参加面试的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笔试),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每名考生面试后,以书面的方式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该考生。
5.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
(三)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下午3:00后,考生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免笔试人员除外)。
2.时间:预计在2021年12月11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3.地点: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
5.笔试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等相关知识。
6.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可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成绩查询”专栏、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成绩发布栏查询。
(四)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面试、笔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其中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在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其中免笔试人员笔试视同满分)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成为签约人员并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签约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天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签约人员名单公布后,招聘单位将与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六、体检
按招聘职位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七、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按照《*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lt;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gt;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组织考察时,同时将进入考察的考生送检察部门进行名单审核。考察或审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职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在毕业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二)考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或以上,其它学科教师要求二级乙等或以上),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三)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十、防疫工作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请考生认真阅读《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现将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估、面试、笔试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所有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或小程序“穗康”)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穗)方式等情况。“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lt;37.3℃)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粤康码”(或“穗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二)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三)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考生可关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进行查询。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做出不主动放弃面试、笔试、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做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海珠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考试。
(三)相应的通知书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本次招考所有职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博士研究生除外)。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七)本次招聘应届毕业生在招聘单位工作满三年后,海珠区教育局可根据区内公办学校实际情况实行跨校调配安排工作。调配工作一般在学年结束后进行。
(八)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九)本次招聘工作联系*:(020)89185372或89185395(资格条件咨询)、(020)4008389296(报名技术问题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监督*:(020)89185385。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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