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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区级事业单位招聘 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 - 百度...

更新:2023年06月13日 22:57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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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区级事业单位招聘 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 - 百度...

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 - 百度...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令第139号)文件精神,为充实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专业、范围、对象
(一)招聘职位:广州市海珠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详见《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专业:
1.各招聘职位的专业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3.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毕业证书、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由招聘单位按相近专业进行认定。
4.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或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士以上,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5.《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中要求的专业“学科”代码为4位数字的,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下所含的具体专业(代码为6位数字),均符合报考条件。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
1.2021年毕业生:指于2021年1月1日(含)至2021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如未在资格审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中与专业要求相对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2.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4.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
(四)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理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本次公招的其他条件期限计算截至2021年10月22日(以“年龄限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人员须于1985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1年10月22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至2021年10月26日(星期二)下午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职位说明:每位考生限报1个职位。
4.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1年10月30日(星期六)下午14:00至2021年11月2日(星期二)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逾期未确认的,无法打印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
5.打印准考证:2021年11月5日(星期五)上午9:00时起,成功报名且已确认的考生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6.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过延长报名后,管理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紧缺性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岗位,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报名流程:网上报名—待报名系统审核—网上确认参加笔试—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粤康码”绿码、正常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14天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封闭区、封控区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请考生自行打印填写)参加笔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
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7个工作日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海珠区*门户网(
2.资格审查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确定资格审查和面试人员名单方法: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职位,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者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专业技术资格证、户口簿、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
考生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参加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等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职位有要求岗位技能测试的,面试前采取实操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职位的专业知识,供用人单位掌握,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4.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要求进行体检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四)组织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海珠区*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办理人才引进的社会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用人单位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招聘岗位进行管理,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有关情况说明
(一)参加考试防疫要求
1.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请考生认真阅读《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所有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或小程序“穗康”)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穗)方式等情况。
“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封闭区、封控区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lt;37.3℃)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封闭区、封控区考生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2.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3.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笔试、面试举办时疫情防控要求有变化的,将严格按相关要求执行,另行公告。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相关咨询*
资格条件咨询*:(020)84232010,技术咨询*:4008389296、监督*:(020)8908843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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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直属单位事业编制...


广州区级事业单位招聘 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 - 百度...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令2009年第139号) 等规定,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6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直属单位事业编制人员16名。
其中,青少年宫专职教师6名,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工作人员5名,体育发展中心工作人员2名,教育评估和教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直属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的对象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2023年应届毕业生”指非在职,且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具有国(境)外学历及学位人员毕业1年内也视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前)。
“社会人员”指于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要求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四)报考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或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取得相应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以上年龄计算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
(五)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
(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考时须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名首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得报考。
(八)工作经历计算及证书取得时间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公开招聘报名结束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9:00起——2023年2月14日17:00止。
逾期不接受报名。
2.考生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qgsydw.com )中“相关通知”栏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
专业技能测试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根据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环节的人数。
入围资格审核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审核。
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2)资格审核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资格审核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
资格审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如果线下审核,须考生本人到场参加。
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含免笔试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
可根据具体情况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参加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材料:
2023年毕业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等)、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在资格审核环节后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
(4)面试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有关安排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qgsydw.com )中“相关通知”栏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照1:5的比例进入资格审核环节,入围资格审核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审核。
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具有博士学位的考生免笔试。
免笔试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审核环节。
(2)资格审核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资格审核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
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如果线下审核,须考生本人到场参加。
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含免笔试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
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参加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材料:
2023年毕业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等)、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面试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
教师岗位总成绩 = 笔试成绩×30% + 面试成绩×70%。
非教师岗位总成绩 = 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免笔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则按面试成绩排序,仍同分,则再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六)考察
招聘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素质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其中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事业单位按招聘岗位办理转正。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均按照招聘岗位聘用。
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招聘岗位对应的等级,享受招聘岗位待遇。
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
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须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六)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七)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等官方网站公布。
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六、疫情防控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
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黄埔区人民*门户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中“相关通知”栏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七、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

网上报名技术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3年1月2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直属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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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事业单位考试主要考些什么


广州区级事业单位招聘 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 - 百度...

广州事业单位考试内容:

1、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

2、教育类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和应用以及综合知识等;

3、医疗卫生类考试内容为临床医学等11个专业基础知识;

4、其他专业类分计算机和财会两类试卷,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

广州市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


广州区级事业单位招聘 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 - 百度...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令2009年第13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等有关规定,广州市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广州政协文史展示中心(广州市政协委员活动中心)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政协文史展示中心(广州市政协委员活动中心)是广州市政协机关下属财政核拨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征集、收藏、研究、展览广州政协和各*党派有关史料以及履职成果,举办主题展览和文化学术交流活动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对象
广州政协文史展示中心(广州市政协委员活动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广州市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高,能够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4.热爱文史工作,具有相关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强、学术思想活跃,事业感和责任心强,愿意长期在本中心从事研究、展陈等工作。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资格
1.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2.招聘人员类型为不限(2021年毕业生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3.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4.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
5.相关年龄年限、工作经历(以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在校期间购*社保的除外)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6.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交报名资料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公务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提交报名资料时需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材料)。
8.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可报考。
(三)不得报名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现工作岗位有服务期要求且未满服务期、不宜调整工作岗位的公务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8.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招聘公告,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报名材料清单》(附件3),向广州市政协办公厅人事处提交有关材料(11月15日上午9:00至11月17日下午6:0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烟雨楼48号,报考联系人及咨询*:蔡廷军,020-37595289;黄思明,020-37599625;监督*:020-37595290,020-37595710)。报考人员须对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二)资格审查。广州市政协办公厅人事处根据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各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三)面试。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考博士毕业生,可不设笔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直接按报名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岗位适配性、专业素养、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环节,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现场加试,直至最终确定人选。面试时间定于12月2日,面试地点为广州市政协办公楼,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空缺。面试注意事项等将*通知面试对象,面试成绩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四)体检。体检按照市委组织部等《转发*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52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五)考察。由广州市政协办公厅人事处组织干部考察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信用情况、是否存在回避情形、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再次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按广州市政协办公厅规定的要求配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广州市政协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递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不合格的。
2.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3.考察不合格的。
4.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5.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公开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按有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或应聘后被发现有下列行为,或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协议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舞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未按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告的要求报名或考试的;
6.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及其附件,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后,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
(三)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五)2021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单位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理。
(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八)此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开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布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网络辅导教程等,均与此次考试组织方无关。
(九)报考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时间段内联系咨询相关事项。
七、防疫工作要求
按照《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现场考试和资格审查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从考前14天起,考生每日在“粤康码”或“穗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健康码进行更新申报,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个人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附件4)。
(二)考生必须同时凭健康二维码绿码、有效身份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准考证、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可正常参加考试。
(三)考试前 14 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生应自备医用等级以上口罩,科学佩戴口罩。
(五)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单位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并在广州市政协官网发布公告。
咨询*:020-37595289,020-37599625;监督*:020-37595290,020-3759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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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事业单位考试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流程:

1、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各地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注:部分地区采取现场报名。

2、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果招聘单位在几个工作日内(各地方规定不同),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会公布咨询*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规定日期前登录当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一般在考前一周可以打印)。

3、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笔试

笔试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5、面试

面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的备案应在面试前一周完成。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6、签订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人事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人事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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