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元西青教招往年试题
为满足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 决定公开招聘205名教育系统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的人员(含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岗位
详见《西青区2022年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具有天津市户口或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5.年龄及学历要求:年龄18周岁及以上,其中,西青区第四幼儿园幼儿教师岗、西青区第五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一)、西青区精武镇属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一)和思政教师、校医岗位人员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22日至2004年6月22日期间出生);其他岗位人员专科及本科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1996年6月22日至2004年6月22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22日至2004年6月2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22日至2004年6月22日期间出生); “三支一扶”岗位不受以上年龄限制;
6.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则上要求在报到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8.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可持“中小学教师资格(http://ntce.neea.edu.cn)”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报名参加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经笔试、面试、体检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在用人单位聘用时签订聘用合同(可先上岗从事辅助教学工作),并约定一年试用期(自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一年),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11.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5.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西青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西青政务网、西青区教育信息网网上发布。考生从2022年6月13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西青政务网:http:// www.tjxq.gov.cn
西青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tjxqjy.com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1.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2日9:00开始至6月26日17:00结束。
缴费时间:2022年6月22日9:00开始至6月28日17:00结束。
报名期间,每名考生只能报考西青区教育系统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招聘单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2年6月29日14:00至16:00。
2.资格审查
西青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含具体条件审核和填写规范审核,因填写不规范(错别字、逻辑矛盾等)也会被退回。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审查结果和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号码(两部)联系畅通。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缴费
考试费用:报考中小学校医岗位、心理健康教师岗位、财会岗位和“三支一扶”岗位的考生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2年6月22日至6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81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和组织笔试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医学综合知识》、《财会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相关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大纲、《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财会综合知识》考试大纲、《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大纲),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报考心理健康教师岗位、“三支一扶”岗位、校医岗位和财会岗位的考生只需分别参加《教育综合知识》、《医学综合知识》、《财会综合知识》科目考试。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 北辰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含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天津市户籍(户籍迁入日期截止到2021年7月2日);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5.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及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相关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9.持有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毕业生证书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10.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教师岗位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11.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等详见《2021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报考人员从2021年6月28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
http://www.tjrc.com.cn
和天津市北辰区教育资源网:
http://www.bchedu.cn
进行查询。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进行,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笔试费用为45元/人,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网址:
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报名时间:2021年7月3日9:00-7月7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7月3日9:00-7月9日17:00
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可兼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请于2021年7月3日至7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909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能开考,由招考部门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考务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招考部门相应调整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数。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1年7月10日 9:00-16:00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14日9:00-7月17日9:3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打印)。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教师岗位笔试考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范围:高考学科为高中阶段知识,非高考学科为大学阶段知识),试卷满分100分。校医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从事校医工作必需掌握的医学基础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1年7月17日09:00-11: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1年7月26日9:00,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安排。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考生须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二代);
3.户口本;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资格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
资格复审通过后,面试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于资格复审时通知,届时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费用为45元/人)及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打印)。
过期将不予办理缴费手续,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内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的形式、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的具体通知。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中小学学科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面试时间为13分钟,其中:试讲时间为8分钟,结构化面谈时间为5分钟。中小学心理教师岗位和校医岗位只进行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试讲课题于面试前两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另外,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考生须进行专业技能展示。考点提供黑板、粉笔和电子琴。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1.中小学学科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中小学心理教师和校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及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并列进入体检和考察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最终人选。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考察
考察由北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凡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依据相关文件要求,所有拟聘教师岗位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备案
将签订聘用合同人员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十)递补
在招聘过程中如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23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17〕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始建于1947年的天津一中,是一所朴实敬德、人才辈出的全国知名学府,全国首批示范性高中、市教委直属重点完全中学。
拥有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天津市未来教育家奠基工程学员、天津市学科领航教师、市区级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教师近百人。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按照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每一个学生的需求与发展创设优质环境,使之逐步形成可持续成功与恒久幸福人生的重要品质”为办学理念,以“高尚的品德、健康的身心、出色的能力、服务的精神”为培养目标,以“礼貌、诚实、感恩、爱心、责任、自尊、自强、乐群、善学、尚新”为育人内容,创造适合学生的教育。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居全市前列。
我们按照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创设优质的环境,为人才持续成功和恒久幸福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23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23年拟招聘专业技术岗人员9名,其中数学教师、语文教师、生物教师、历史教师、思政教师各1人,物理教师2人,会计1人,校医1人。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专业范围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目录执行)和工作技能;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考期限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
详见《2023年天津市第一中学招聘计划》(附件一)。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2023年3月1日-3月11日)
招聘方案批复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
www.tjtalents.com.cn
)、天津一中官方网站( /
www.tjtalents.com.cn
)有关链接报名。
其中教育经历应从高中起如实填写。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审核与缴费
通过网上进行审核(2023年3月13日9:00-3月21日17:00)。
网上缴费(2023年3月14日9:00-3月22日17:00)。
应聘人员需保证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信息虚假有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造成损失由个人负责。
通过网上审核的应聘人员请到报名系统确认并交费。
报名确认截止后,职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的比例低于1:5时,取消该岗位招聘。
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与资格面审
1、笔试:(2023年3月26日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考试时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笔试,缺少任一证件均不得参加考试。
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专业测试和综合测试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学科教学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
两科总分均为百分制,笔试总成绩按专业与综合两科测试得分8:2的比例汇总得出,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会计和校医岗位笔试科目为专业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
两科总分均为百分制,笔试总成绩按专业与综合两科测试得分8:2的比例汇总得出,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天津一中官方网站(/
www.cdgdc.edu.cn/
)或天津市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本科及以上阶段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加盖公章且包括:生源地,政治面貌,所学专业名称,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毕业时间或预计毕业时间等);
⑤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⑥个人简历及简历中涉及到的各类证书。
若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的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况,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详见天津一中官方网站(/tjyz.tj.edu.cn/)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学校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综合成绩相同的,退役军人优先。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遇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学校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综合成绩相同的,退役军人优先。
(七)公示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校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拟聘人员须携带学校通知要求的材料按照学校要求时间完成报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者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九)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聘用手续完成后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六、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二)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校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市教委网站、天津一中官方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招聘工作
招聘工作监督*:022-23391126
附件:2023年天津市第一中学招聘计划
天津市第一中学
2023年3月1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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