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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事业单位招聘财务 2013年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招聘...

更新:2023年06月16日 17:42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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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事业单位招聘财务 2013年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招聘...

广州市番禺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广州市番禺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范围、对象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番禺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十级)职位2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往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往届毕业生”是指2010年以前(含201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不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09、2010年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和通过成人教育等方式取得学历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广州市户籍(不含增城、从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5、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须国家承认。年龄、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计算以2011年7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76年8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专业要求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11年番禺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二)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先网上预报名,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未完成网上预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二)网上受理考生报名时间为:2011年8月9日至1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应聘者通过 http://www.pyrc.com.cn/info/jlb 进行网上预报名;
(三)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1年8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四)资格审核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人才大市场(番禺区市桥平康路德胜广场);
(五)报名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人户口簿;
2、职位表上要求有关资格的证明材料;
3、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
4、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
5、打印《广州市番禺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表格网上预报名后可自动生成;
6、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七)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打印的《广州市番禺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八)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九)经资格审查合格获同意报考人员需交费50元。
(十)2011年8月22日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进行。
2、笔试:笔试内容是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写作题,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教材,拟安排在2011年8月23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5比例确定(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于8月底在区*门户网站、区人社局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
4、笔试与面试按4:6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成绩。
5、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
体检对象在参加体检前需向招聘单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证明。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用人单位聘用工作组织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番禺区*信息网、番禺区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有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期间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番禺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
八、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通告由发布单位负责解释。

附:《番禺区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联系人:沈志远
*:84692909

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2013年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招聘...


从化事业单位招聘财务 2013年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招聘...

为充实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广东省人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第139号令),*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76号),*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的需求,我局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面向社会招聘人员。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和范围、对象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番禺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专业技术岗位3个。(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符合职位要求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2013年应届毕业生含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2011、2012年应届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或具备《广东省居住证》资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二)具体资格条件:

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其中,广州市生源(不含从化市、增城市)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非广州市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必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上述人员中的已婚应聘者,其配偶必须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或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若应聘者报名时符合条件,但至办理调动手续前因婚姻状况改变而导致不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的后果自负。

(四)应聘人员须符合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层级要求的基本任职条件[详见《转发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对考取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实行聘任若干问题的通知》(穗人〔2003〕5号)、《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85号)和《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人员聘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3号文)]。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应聘人员须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或执业资格和技能要求及其他条件。被聘人员在接到通知报到时,必须提供相应的学历证、学位证、从(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有关证书原件,未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不符合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层级要求基本任职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须国家承认。年龄计算以2013年6月30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78年7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通过番禺*信息网、广州市番禺区人事信息网( http://renshi.panyu.gov.cn/ )、番禺卫生信息网(http://wsj.panyu.gov.cn/)和番禺人才网(http://www.pyrc.com.cn/)向社会公告(下同),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先网上预报名,后集中现场确认资格的方式进行。未完成网上预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2.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2月25日上午9:00至2013年2月27日下午5:00。应聘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pyrc.com.cn/info/jlb)进行网上预报名,初次登录需点击注册。

现场确认日期:2013年2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3.联系地址、现场确认地址:广州番禺人才市场(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平康路德胜广场四楼)(可乘坐3、6B、8、10、11、18、22路公车沙墟村口站下)

联系人:陈绵歆、周水洁

联系*:84692605,84692600

4.现场确认要求:

(1)应聘人员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广州市生源提供原户籍派出所证明)、计划生育证明,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2011、201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和暂缓就业协议书。有工作经历的应届研究生可提供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供参考。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二张(要求同报名表照片一致)。报名时缴纳50元报名和考务费。

(2)《番禺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网上填写资料后打印自动生成的报名表,在一张A4纸内打印完整的报名表,不允许分页打印)。

(3)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应聘人员报名考试手续并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4)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确认,不接受委托;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5)应聘者应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填写《番禺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情况以及个人档案材料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3月8日9:00至17:00期间,登录原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内容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1.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安排在2013年3月9日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

考同一套试题,内容是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写作,不提供参考资料。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必须在开考后30分钟前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和缺考者,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请各考生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2.面试

(1)各专业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报考同一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2)面试名单和面试时间将在网上公布。

(3)面试时间在笔试以后,具体时间以网上公布时间为准。

(4)面试方法

由用人单位组织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专业技能、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应聘人员有义务配合公开招聘体检工作。

2.体检工作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的要求进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可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办法参照*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76号)。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致录用职位空缺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按报考职位成绩,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总成绩合格人选之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六)确定聘用人选和办理聘用手续

1.考察合格的人选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筹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经审核,拟聘用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1)资格条件与公布职位的要求不符的;

(2)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四、获聘者的待遇和管理

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期间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番禺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的纪律和监督要求,按照广东省人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第139号令),*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76号)和*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精神执行。

(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用人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考试招聘的各项工作,并注意做好试卷的保密、公开招聘各环节的检查、监督工作,对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按有关规定调查并研究解决。

六、其他相关内容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番禺人才市场(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平康路德胜广场四楼)(可乘坐3、6B、8、10、11、18、22路公车沙墟村口站下)

联系人:陈绵歆、周水洁

联系*:84692605,84692600

投诉*:84612231监督*:84640390

附件: 番禺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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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直接经办省直、中央驻粤行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在厅的统一组织下,承担全省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省直、中央驻粤行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  (四)在厅的统一组织下,汇总编制全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  (五)受厅委托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存储、划拨社会保险基金。  (六)按照上级统一规定,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任职资格、上岗标准、业务培训规划、考核规范以及内部自律工作。  (七)在厅的统一组织下,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宣传具体计划。  (八)在厅的统一管理下,开展和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涉外技术合作、技术交流和专业培训。  (九)承办省人民*、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内设8个部(室):  (一)办公室(党办)  承办本局日常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负责会议、文秘、档案、保卫、接待、后勤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人事、党群和工、青、妇等工作。  (二)综合调研部  负责各项社会保险经办事业管理的统筹协调;负责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开展社会保险经办事务的综合性调研,提出社会保险经办事业发展的总体性意见;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社会化管理工作和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宣传具体计划和重点;负责*和咨询工作。  (三)计划财务部  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支付、结存的核算管理;编制基金年度预算、决算报告、收缴、调剂计划和会计报表;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存储、划拨社会保险基金和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处理银行票据业务;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的稽核工作;负责本局财务管理。  (四)保险关系部  负责管理各项社会保险缴费、社会保险登记和年审工作;按规定调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衔接税务征收和基金到帐业务;负责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建立和管理个人帐户、档案资料以及各项社会保险征收台帐。  (五)待遇核发部  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认定和待遇审核;建立和管理领取待遇人员的资料以及各项社会保险支付台帐;核发有关凭证,定期调整待遇水平。  (六)信息技术部  负责开发社会保险网络系统,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计算机运行业务;负责本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管理,维护计算机硬件和软件。  (七)医疗保险部  负责省属和中央驻穗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经办、监督和信息管理工作,审核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费用结算并参与监督管理。负责省属、中央驻穗单位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医疗保健对象的医疗保险管理,负责省属、中央驻穗单位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管理和高等院校学生、省属职工家属的医疗保险管理。经办省属、中央驻穗单位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相关业务。  (八)稽核部  负责制定全省稽核工作规范和业务规划;指导全省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贯彻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稽核省属和中央驻穗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检查监督审核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和领取情况;负责投诉举报的管理和处理工作;负责对省局内部业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报批后组织实施及跟踪监督。       广东省人才服务局
主要任务:保存和管理流动人员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辞退的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毕业生、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受委托代理流动人员人事关系,办理出国政审等业务;组织建立人事人才服务公益网,统计发布人才服务信息;组织全省性大型人才交流大会和省外人才引进招聘以及专题公益性招聘活动;为企事业单位推荐、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为非公有制单位提供人才引进、人才管理服务及人事管理咨询,为非公有制单位接收毕业生就业和引进人才代办相关手续;培育专业性人才市场和网上人才市场,规范全省人才市场;负责组织外商投资企业中方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流动人员中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为海外专家、华侨、留学人员等各类人才到广东工作、讲学、交流、创业提供服务;负责流动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集体户口和流动党员的管理。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主要任务:负责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全省各类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考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干部安置考试、与人事人才工作相关的各类考试考务和评价工作;承办机关、企事业单位公选(推)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和各类人才选拔考试、评价工作;承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培训;开展人事考试技术研究,组织人才素质和人才评价技术专业训练;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评人事考试工作;负责全省人事考试从业人员队伍的业务培训与建设。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具体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建设,提供职业资格鉴定考务服务;编制地方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研究和咨询服务;受委托发放职业资格证书;负责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培训、考核资格认定工作。
广东省就业服务管理局
主要任务:负责指导和协调全省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具体实施就业、再就业援助工作;负责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流动就业的具体工作;负责省内外劳务协作、劳务扶贫、劳务交流的日常工作;负责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在粤就业、中方雇员就业具体管理服务工作和中央、部队、省直驻穗单位用工工作;指导全省公益性职业介绍工作;负责全省劳动力市场和信息网络管理、运行、监督以及劳动力市场信息工作,承担就业指导、政策咨询、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任务。
广东省职业技术教研室
一、负责指导技工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教育理论研究和教学管理。  二、负责技工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和教学资料的开发、教学质量督导,研究、发行、以及教学实验器材的研究开发等工作。  三、参与技工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职业培训机构的评估论证。  四、承办审核技工学校教师资格和技工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五、承办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教学管理人员和师资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  六、承办全省技工学校技能竞赛工作。  七、负责全省技工学校的统计工作。  八、受委托组织实施技校毕业证书的验印工作。  九、参与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广东省劳动保障信息中心
承担劳动保障信息(含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收集、整理 和传递劳动保障信息,提供相关的信息和咨询服务;负责劳动保障系统统计、数据分析及信息人员培训等工作。
广东省劳动协调指导中心
广东省劳动协调指导中心是经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隶属于我厅具有法人资格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是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的专门机构。   中心工作人员长期从事劳动保障管理工作,熟悉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富有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其中有2位中国劳动学会专家库专家。   中心的主要业务有:   劳动合同鉴证   企业人事代理   职工档案挂靠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劳动保障事务顾问   人力资源的调研及开发利用  欢迎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前来洽谈业务。中心将恪守高效诚信的办事准则,运用灵敏权威的信息资源,与您真诚合作,共创双赢的明天。   地址: 广州市惠福东路546号16楼   邮编:510115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厅机关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和物业管理等工作。
广东省劳动保障举报投诉中心(厅*办公室)
一、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举报投诉案件的登记、转办、协办和督办工作;  二、负责了解和掌握全省维稳工作情况,定期进行分析排查,并负责向省委、省*和劳动保障部及有关领导报告维稳工作;   三、处理集体*事件;   四、协助厅劳动监察处开展执法检查和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   五、负责接受和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群众来信来访;   六、承办省领导、厅领导交办、批示的*案件。   七、负责指导、协调、督办、检查全省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培训*工作人员;   八、负责劳动保障网站的*业务咨询解答工作;   九、负责厅长接访日工作安排;编写《*反映》;   十、承办上级有关部门和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职业训练局
一、按照职业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全省职业培训总体规划,指导、协调全省职业培训工作;  二、承担全省职业培训的信息分析、预测和理论研究工作,为省委、省*提供决策服务;  三、组织实施全省远程职业培训规划和管理工作;  四、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  五、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在岗农民工培训和全省劳动预备制培训等工作。
广东省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
广东省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是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其职责主要是通过全国统一劳动保障的公益服务*号码“12333”免费向社会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咨询服务,以及社会保险基金个人帐户查询等服务。  服务内容  (一)接受全省劳动保障业务举报、投诉、咨询;   (二)提供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查询服务;   (三)提供省劳动保障厅办事程序咨询服务;   (四)提供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理社保业务程序以及参保单位和个人信息等查询服务;   (五)提供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信息查询服务。   服务方式   以普通话和广州话提供人工和自动两种服务。主要功能:解答政策,受理举报投诉,发送传真文件资料,播放政策问答录音,发送*短信,发送电子邮件,回复留言;自动听取政策问答录音,自动索取传真文件,自动查询社会保险信息等。   服务时间   自动服务时间:每天24小时提供服务。   人工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7:30     收费标准   通信费由国家电信部门按规定收取,不发生其他费用。
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一、负责全省工伤康复计划的编制及相关工伤康复技术标准的制订,对本省各市工伤康复工作的开展进行业务指导;  二、承担全省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任务;  三、承担全省工伤职工假肢、矫形器以及康复辅助器具的研制开发、安装、维修和更换工作;  四、开展工伤预防的医学研究与宣传教育工作;  五、开展医疗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以及康复工程等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大力开发和推广工伤康复实用技术;  六、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承担有关医科院校康复专业的教学、实习任务。  七、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在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承担以下省劳动能力鉴定技术性工作:  1. 负责省直单位工伤职工伤残程度和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医疗鉴定的技术性诊断工作;  2. 负责全省工伤职工及工伤单位申请重新鉴定的医疗技术性诊断工作;  3. 负责为进行医疗鉴定技术性诊断工作聘请专家及专业人员的工作;  4. 负责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州院区:广州市白云区尖彭路·白云大道北地铁站A2出口
从化院区:广州市从化温泉镇温泉东路117号
广东省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协会
广东省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协会创建于2000年。  业务范围:  (一)组织、推动和开展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职业培训、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研究,为*有关行政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和建议;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委托,参予有关法规和政策的研究制定;  (二)评选、总结、推广职业培训、技工教育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三)依法申请举办职业培训实体,开展业务咨询;  (四)开展与国内外有关组织、部门和人士的交流与合作;  (五)发展会员组织、建立专*结合的研究队伍;  (六)编辑职业培训刊物、信息、资料;  (七)承担*有关行政部门赋予和委托的任务。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5楼  邮编:510610

广州市番禺区招商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从化事业单位招聘财务 2013年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招聘...
广州市番禺区招商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根据《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范围、对象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广州市番禺区招商办公室6名事业编制职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或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是指2008年以前(含2008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和通过非普通高等学历成人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取得学历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有广州市户籍(不含增城市、从化市,下同);
(来源:高校人才&网)

5、无违法违纪行为。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专业要求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广州市番禺区招商办公室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三)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须经国家承认。年龄、工作经历计算以2009年12月31日为界。
(四)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集中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人才大市场(番禺区市桥平康路德胜广场)。
(三)报名时间:2010年1月7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四)报名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人户口簿;
2、有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和学术成果及获奖材料;
3、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
4、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 (来源:高校%人才网)
5、填写《番禺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表格可在番禺区*信息网、番禺区人事信息网下载;
6、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五)应聘人员报名时同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者须在报名现场领取《报名回执》,《报名回执》是接受考生报名和考生领取准考证的依据,考生应主动领取并妥善保管,未领取或遗失《报名回执》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经资格审查合格获同意报考人员需交报名考试费50元。
(七)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番禺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八)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经招考单位资格审查同意报考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九)经资格审查合格、同意报考人员,凭《报名回执》和本人身份证在2010年1月18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到广州市番禺区人才大市场领取《准考证》。规定时间未领取准考证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准考证需由考生本人亲自领取;本人确实无法领取的,需出具委托书,由被委托人凭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及考生《报名回执》和身份证领取。
(来源:高校%人才网)

四、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进行。
(二)笔试
笔试内容是行政能力倾向、写作。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教材,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3比例确定(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
(四)笔试与面试按4:6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
体检对象在参加体检前需向出招聘单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证明。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招考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番禺区*信息网、番禺区人事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来源:高校%人才网)

七、有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期间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番禺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

八、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通告由发布单位负责解释。

从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6名事业编...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三期公开招聘11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部分岗位实行统招统分。
二、招聘对象
(一)2021年、2022年毕业生:指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022年毕业生需在2022年8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社会人员:指报考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并具备相关的资格证和执业证(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准入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处分年限、年龄、工作经历等有关时间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含2021年12月22日)。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如有特别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或以下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2.我区的紧缺卫生专业岗位年龄可适度放宽如下: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3)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3.本期招聘分为临床医学类、中医类、预防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检验类、影像类、康复治疗类、财务类、工学类和管理类等12个专业类别的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以下岗位属于我区的紧缺卫生专业岗位(已在《岗位表》中作相应备注):
(1)影像类的相关岗位;
(2)中医类的相关岗位;
(3)口腔医学类的相关岗位;
(4)临床医学类的精神病科、麻醉科、妇产科、儿科及全科医学的相关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期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填报志愿及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各项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2日上午9:00至2021年12月26日下午17:00时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报考人员在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请继续跟进审核情况。
3.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确认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网站(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彩照。每人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延长报名时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并予以网上公告。紧缺专业岗位,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如延长报名时间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再取消或调减岗位,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4)报名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考生自行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的信息须与资格复审提交的审核材料一致。如有报考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
(6)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招聘岗位对执业范围有专业要求的,参加该专业转岗培训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完成培训并提交考核合格证明。
(8)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证明)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毕业后参加规培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工龄计算以有关政策为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要求具有指定级别等级单位工作经历的,应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关于单位级别等级情况和从事该指定工作的证明。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分为12个专业类别,其中临床医学类、中医类、预防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检验类、影像类、康复治疗类和财务类主要测试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工学类和管理类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网站(
5.按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依合格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6.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从化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网站(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社会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含认证证明)、学位证书(含认证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及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2)2021年毕业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含认证证明)、学位证书(含认证证明)、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3)2022年毕业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课程成绩单或学历学位证书(含认证证明)、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并需承诺在2022年8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3.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在资格复审中,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未按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放弃面试资格及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将以*的方式通知递补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网站(
2.面试形式和主要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应急处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医德医风、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要求:面试时考生按规定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和准考证准时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当场评分、统分并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通知单。
5.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2)综合成绩以及进入填报志愿、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网站(
(五)现场填报志愿
1.以合格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人员。报考非统招统分岗位的,直接进入体检环节;报考统招统分岗位的,进入现场填报志愿招聘环节。
2.填报志愿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现场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
3.考生根据个人意愿、所学专业、相应资格条件等实际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每人只可填报一个岗位,高分者有优先选择权,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选择是否服从统筹调配。
考生选择服从统筹调配,如有综合成绩排序在本人之前的其他考生放弃自己填报岗位的聘用资格,可以依序参加轮候递补。
考生选择不服从统筹调配,视为放弃其他考生填报岗位的依序轮候递补资格,若其所填报的岗位已被高分者填报,则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下一名考生。凡递补进入填报志愿招聘环节者,将*通知考生填报志愿,不再另行公告。
(六)体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下一名考生。
(七)考察
1.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等,同时复核考生的报考资格。
2.考察工作原则上自通知考察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因考生原因造成考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按合格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3.如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或聘用资格,须自通知考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声明。不配合考察工作、无故拖延者,将视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网站(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同一单位同一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3次(含3次):
1.应聘人选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资格的;
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聘用
1.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待毕业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2.已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以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
3.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从化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4.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2021年、2022年毕业生及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具备比招聘岗位等级更高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能聘用到招聘岗位等级,享受招聘岗位等级待遇。
6.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任职年限,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才予以计算任职年限。
(十一)注意事项
1.2021年、2022年毕业生需在聘用后连续3个考试周期内考取相应的执业(专业技术)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广州市人民*办公厅印发lt;广州市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等文件gt;的通知》(穗府办〔2011〕28号),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管理制度。新招聘人员中具有硕士学位且取得全科医学方向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全科医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聘用后办理入编手续;其余新招聘人员定编定岗不定人,按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3.区属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新招聘人员全部纳入编制管理。
4.聘用人员须承诺在所聘单位服务满5年,并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上约定工作5年以上。
5.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6.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7.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遗失身份证原件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8.本期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期招聘无关。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期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
咨询*:区卫健局人事科 020-37906330或87962804;
投诉*:区卫健局机关纪委 020-8792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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