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点小编带来了潍坊事业单位招聘程序 2023年潍坊昌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潍坊昌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昌邑市委、市*研究决定,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六)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rsj.weifang.gov.cn/)考试鉴定专栏,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照片务必清晰)。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未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023年2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提示说明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应聘岗位的要求,避免出现反复修改、补充信息的情况。
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填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应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如父母、配偶、子女等),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提醒注意:参考往年情况,一般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后期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比较集中,可能影响资格审查进度。
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 —2月26日16: 00
招聘主管机关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 —2月27日16: 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3年2月26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
应聘人员减免申请提交后,请于2023年2月27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应聘状态。
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应聘状态将显示为“完成”。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昌邑市人民*网站人社局专栏”(wzq/rsj/,下同)予以公布。
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
如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改报或因没有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而不能改报的,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
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1.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成绩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在“昌邑市人民*网站人社局专栏”发布。
(五)现场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以外,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在“昌邑市人民*网站人社局专栏”发布。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2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各1份。
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3.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各一份。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还需由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加盖公章)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5.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以及户籍等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昌邑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以及户籍证明等材料。
6.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拟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与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要求相同)办理减免手续。
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面试
博物馆文博岗位、文化馆戏曲演员和舞蹈表演岗位采取专业面试(或技能测试),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结束时间根据考务安排确定。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昌邑市人民*网站人社局专栏”发布。
(七)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在“昌邑市人民*网站人社局专栏”发布。
(八)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昌邑市人民*网站人社局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待遇。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
四、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其他
此次招聘,成立昌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昌邑市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通知均在“昌邑市人民*网站人社局专栏”发布,请参加招聘人员及时关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昌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
附件:昌邑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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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省潍坊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 ...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山东省潍坊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9月20日9:00—9月22日16: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潍坊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潍坊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教练共计4名:其中,潍坊市体育运动学校为击剑教练1名、足球教练1名,潍坊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为自行车教练1名、乒乓球教练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需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9月20日。
二、报名、审核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0日9:00—9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9月20日11:00-9月23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weifang.gov.cn/
,下同)考试鉴定专栏,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及相应证明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9月20日11:00-9月23日11:00
潍坊市体育局将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报名材料包括《2022年度潍坊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成绩证明(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工作经历等证明的扫描件。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发生现场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潍坊市体育局将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资格复审,考生可以委托他人审核,委托他人代审的,需要携带审核所必须的全部材料,还须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书。
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包括:
1.《2022年度潍坊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在2022年9月20日之前取得);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近期同底版2寸免冠照片2张(和报名登记表照片一致);
6.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7.招聘岗位对训练成绩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成绩证明(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
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容缺”方式,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在考察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9月27日9:00—9月28日16:00
资格复审地点: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汇东路汉江东一街02066号(潍坊市体育运动学校组织人事科、潍坊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办公室)
(四)网上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缴费时间:2022年9月28日9:00—9月29日16:00。
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的人员于2022年10月20日9:00—10月22日9:30登陆该网站打印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到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汇东路汉江东一街02066号(潍坊市体育运动学校组织人事科、潍坊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办公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确认无误后,考生报名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三、考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专业理论测试。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潍坊市体育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2年10月22日9:00—11:0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由潍坊市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述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详见附件1)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作出,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公布。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招聘岗位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的(例如招1人,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又如招3人,有2人参加面试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场次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公布的比例(详见附件1),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潍坊市体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按照规定,面试费每人每场次70元。
四、考察和体检
潍坊市体育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应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潍坊市体育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潍坊市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潍坊市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潍坊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潍坊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潍坊市体育运动学校0536-7571025,潍坊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0536-7578286;
监督*:0536-8090971;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0536-8272090。
*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
附件1:2022年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2年潍坊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原文标题:2022年山东潍坊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人简章
文章来源:
http://www.job.mohrss.gov.cn/sydwgg/137749.jhtml
2023年潍坊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
根据诸城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2023年诸城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5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七)无特别说明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非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2月2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
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应聘资格。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十)定向招聘岗位是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的,仅限相关人员应聘。
应聘面向残疾人定向招聘岗位,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详见附件1中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的条件。
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应为从诸城市入伍或符合诸城市接收安置条件(以诸城市民政局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为准,下同)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1.通过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入伍,退役后回原录取高校完成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
2.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
3.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退役的。
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含)、军纪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已被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定向招聘政策。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年内被各级机关或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的,本人要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交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并退回发给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否则不予聘用。
(十一)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rsj.weifang.gov.cn/,下同)考试鉴定专栏。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证件照片,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在上传照片前,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
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2023年2月25日16:00后 ,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
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诸城市事业单位。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诸城市委组织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应聘人员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鉴定专栏,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还。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于2023年2月26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并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到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诸城市东关大街25号院内办公楼3楼)。
应聘人员减免申请提交后,请于2023年2月27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应聘状态。
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应聘状态将显示为“完成”。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
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经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后,按规定执行。
根据有关规定,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2。
三、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一)笔试
1.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30,具体有关事宜详见准考证。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3.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4.请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查询期内留存相关资料,查询期结束后原则上不再接受成绩查询。
5.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二)资格审查
1.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以外,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生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2.*诸城市委组织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并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2月21日之前取得;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但博士研究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身份证。
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社会保险投保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社会保险投保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入伍、退役相关证明材料、诸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以及户籍证明材料。
报考面向残疾人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23年2月21日前核发)。
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面试
1.面试将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回避。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报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具体方式方法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在规定时间内,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查,截至面试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
4.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
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进行确定,以此类推。
5.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6.面试考务费70元。
四、考察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结合实际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2.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4.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zcrsj/rsks/)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进行确定,以此类推)。
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管理权限发放《诸城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诸城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六、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有关说明
此次招聘,由*诸城市委组织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成立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定期、及时了解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最新信息,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
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0536-8272090
附件:1.2023年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23年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
附件1:2023年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2:2023年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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