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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疗事业单位招聘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事业单位考试

更新:2023年06月14日 15:25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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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疗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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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度百科--事业单位考试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一次公开...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令2009年第139号)、《*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事务中心是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公益一类。主要负责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二)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强音》杂志编辑部)是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公益一类。主要负责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强音》杂志的策划、编辑、出版、发行以及开发、优化“智慧人大”管理系统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报考工勤岗位应当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
7.报考管理岗人员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报考工勤岗人员的年龄要求男性在35周岁以下、女性在30周岁以下。相关年龄年限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8.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人事、财务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事业单位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招聘人员类型:2021年毕业生、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
2021年毕业生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所有报考人员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具体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考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则其他专业方向人员不能报考。
3.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需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报名时须上传相应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4.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可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1月27日。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3)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大陆居民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香港、澳门居民使用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报名。
(4)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6)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
待定。
3.笔试地点:
具体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在分数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5.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三)资格复审
1.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各招考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一览表》(附件3)。
4.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附件4)。
5.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6.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
7.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网站(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待定,面试通知由各招考单位发放给考生。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的考生依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和资格复审合格情况,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确认。
5.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6.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按照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加试。
7.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网站(
(五)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
2.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gt;的通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要求组织。
3.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六)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组织,由各招考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对考察工作失真失实的,要追究考察工作人员的责任。
(七)公示和聘用
1.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网站(
2.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聘用的人员由招考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间按所聘用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递补
1.如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未通过(含未参加)资格复审,可依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员放弃体检资格或者体检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国(境)外学历学位鉴定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其他机构出具的材料无效。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向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请同意后,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所有考生须从考前14天起,注册“粤康码”,并自我检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lt;37℃)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六、纪律要求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纪律与监督要求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公开招聘政策咨询*:020-83232346;监督投诉*:020-8323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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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公开招聘76名工作人员公告 -...


广州医疗事业单位招聘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事业单位考试
根据广东省人民*令第13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法》,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情况简介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于2006年9月经广州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由原广州市儿童医院和广州市妇幼保健院(广州市妇婴医院)整合而成,并继续保留广州市妇幼保健院、广州市儿童医院和广州市妇婴医院的院牌,为市副局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533名,核定床位1358张。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下设珠江新城院区、市儿童医院人民中路院区、市妇幼保健院人民中路院区,内设广州市儿科研究所、广州市优生围产研究所。其目标是发展成为医疗技术水平总体上体现国内和国际现代化先进水平,集医疗、保健、预防、康复为一体,医、教、研并重的综合性妇女儿童专科医院及高等医学院教学医院。
二、拟招聘的专业岗位、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的专业岗位及人数:
科室/岗位 专业 学历/学位 人数 备注
儿内科 儿科学/消化专业 研究生/博士以上 1 5年以上三甲医院相关工作经验,取得高级资格5年以上
儿内科 儿科学/临床医学专业 研究生/硕士以上 4 1年以上三甲医院相关工作经验
儿外科 外科学 研究生/硕士以上 1 1年以上三甲医院相关工作经验
麻醉学 研究生/硕士以上 1 3年以上三甲医院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广州市户口
妇产科 妇产科学 研究生/硕士以上 4 1年以上三甲医院相关工作经验
保健部 健康心理学/幼儿教育 研究生/硕士以上 2 有国外学习和1年以上三甲医院相关工作经验
神经电生理室(技师) 临床医学 本科/学士以上 1 3年以上三甲医院相关工作经验,定向技术岗位
医学影像部(技师) 医学影像学 本科/学士以上 2 3年以上三甲医院放射技术工作经验,定向技术岗位
医学检验部 临床检验诊断学 研究生/硕士以上 2 1年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验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研究生/硕士以上 1 1年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验
出生队列研究室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 研究生/硕士以上 1 2年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验
财务部 会计学 研究生/硕士以上 4 1年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验
儿科护士 护理学专业 本科/学士以上 17 1年以上三甲医院儿科工作经验。
本科学历 2 8年以上三甲医院儿科工作经验,具有广州市户口
介入科护士 护理学专业 本科学历 1 5年以上三甲医院介入治疗工作经验,取得中级资格2年以上,具有广州市户口
妇产科护士 护理学专业 本科/学士以上 1 2年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验,取得中级资格2年以上,具有广州市户口
儿内科 儿科学 研究生/硕士以上 5 英语六级以上
护理部 护理学专业 本科/学士以上 26 英语六级以上
合计 76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广东省人民*令第13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法》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及各专业备注要求的工作经历,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取得相关的执业资格。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初级职称要求年龄在30岁以下;初级职称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35岁以下,博士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到45岁。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要求英语六级以上;无工作经历者要求本科、学士,全日制教育、英语六级以上;工作一年以上者要求本科、学士,全日制教育、英语四级以上;工作5年以上者要求本科学历。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保健部的岗位属于财政核拨事业编制岗位,其余均为财政核补的事业编制岗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三、招聘的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时间和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3日起至2011年12月27日
报名地点:广州市金穗路9号15F人事部
应聘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提交个人简历(贴相片)及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英语证书(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考试(待*通知)。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方式和范围、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三)考试方式和范围: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或实际操作测试)加面试的方式。
2、考试范围: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
(四)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
1、笔试(或实际操作测试)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合格者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或实际操作测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
2、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五)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或实际操作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最终成绩的40%和60%。
(六)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招聘单位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的成绩在广州卫生信息网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卫生信息网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在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穗人社发[2011]52号执行。
考核: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中心行政办公会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八、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制度
被聘用人员与本单位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
十、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纪律要求及其内容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1、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政策指导下和广州市卫生局的组织、协调、监督下,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小组(由本单位主管领导、人事、纪检、工会代表及其有关专家组成),负责招聘计划的拟订及招聘工作的实施(包括受理报考、资格审查等);
2、成立考官小组(由本单位主管领导、人事、用人科室负责人及学科带头人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考试工作。
(二)招聘工作的纪律要求:
1、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实行保密制度,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3、评分工作做到公平、公正;
4、招聘条件、程序、结果做到公开透明;
5、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与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中的其他内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3、招聘公告在广州卫生信息网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广州事业单位考试主要考些什么


广州医疗事业单位招聘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事业单位考试

广州事业单位考试内容:

1、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

2、教育类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和应用以及综合知识等;

3、医疗卫生类考试内容为临床医学等11个专业基础知识;

4、其他专业类分计算机和财会两类试卷,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

扩展资料:


广州医疗事业单位招聘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事业单位考试

事业单位考试流程:

1、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各地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注:部分地区采取现场报名。

2、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果招聘单位在几个工作日内(各地方规定不同),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会公布咨询*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规定日期前登录当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一般在考前一周可以打印)。

3、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笔试

笔试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5、面试

面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的备案应在面试前一周完成。达到笔试 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6、签订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人事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人事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天河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13...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第139号令)、《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招聘单位
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河区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天河区*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天河区沙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河区五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河区车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河区石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河区天河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河区林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河区沙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河区棠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河区棠下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河区天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天河区中医医院、天河区妇幼保健院、天河区人民医院。
各招聘单位简介详见附件6。
(二)招聘人数
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38人(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08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30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及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内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6)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7)近两年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8)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1年12月17日。
(二)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2021年天河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规定的条件。
2.招聘人员类型:2021年毕业生、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
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2021年毕业生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3.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报考,须出具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的报考学历、专业必须符合职位对应的学历层次及专业要求,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若职位同时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同时取得报考学历、专业相对应的学位。招聘专业参照附件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1版)》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
5.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1971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含当天)。
(2)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1976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含当天)。
(3)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1981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含当天)。
(4)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职称,年龄限 1986年12月15日(含)后出生。
6.报考人员具体工作经历、工作年限以及相关资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社保缴费记录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5日。
7.招聘岗位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毕业后参加规培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工龄计算以有关政策为准。在校生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要求具有指定级别等级单位工作经历的,应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关于单位级别等级情况和从事该指定工作的证明。
8.具备比招聘岗位等级更高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能聘用到招聘岗位等级,享受招聘岗位等级待遇。
9.港澳应届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10.高级职称人员和博士学位人员免笔试。
三、报名
(一)网络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0:00至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24:00,共3日。
2.报名网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二)报名方法:
1.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按网上提示方法报名并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
2.依据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表,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便可参加笔试。
4.每个岗位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专业技术岗位报考人数若未达开考比例,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并确认是否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定。届时将通过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或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考察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资格。
3.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并记录在案。凡因未按招聘要求提供完整的相应证明材料导致未通过网络初审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按专业分为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检验类、财务类、电子信息类、建筑学类,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相关类别基础知识。
3.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考生在报名网站系统内自行查询。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入围资格审查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审查。如果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公布(
免笔试人员不受报考人数与职位数的比例限制,符合初审条件的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审查阶段。
(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待定,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健康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中路15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见附件5)及A4纸复印件,审查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4.现场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进行。
(2)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如在审查期间不能提供齐全的材料或无法提供所需资料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接受资格审查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过程中有未通过资格审查或主动放弃资格者,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递补。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
1.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形式。
3.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穗康码”或“粤康码”(绿码、蓝码)、《承诺书》入场。
4.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于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先按照笔试成绩区分排名先后顺序,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先后顺序;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的,则再增加一项专业技能考核,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视情况在同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1.放弃体检或考察的;
2.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在指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调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真实性等情况。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实名反映。
八、聘用
1.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工龄满1年以上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2021年毕业生或工龄未满1年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使用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编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报考岗位的专业技术级别聘用。聘用人员执行我区事业单位人事、编制及工资等政策,按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等福利待遇,工资纳入财政预算;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防疫工作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天河区卫生健康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所有考生须从考试前14天起,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有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粤康码”为绿码、通行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以下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一)“粤康码”“穗康码”为红码或黄码;
(二)正处于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三)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区(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
(四)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学生。
十、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我区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
(三)*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招聘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管理,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度,占用核定的编制数。对具有硕士学位且取得全科医学方向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全科医师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新进人员可办理入编手续。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五)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报考人员应留意网上公布信息并保持联系*畅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2021年毕业生需在聘用后连续2个考试周期内考取相应的执业(专业技术)资格,未能通过考试的,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八)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九)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十)应聘人员应服从招聘主管单位统一分配。
十一、其他事项
(一)笔试由具有考试资质的机构负责出题、组织笔试和评卷。区卫生健康局组织评委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面试试题由卫生健康局委托具有考试资质的机构负责出题。
(二)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如遇突*况,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适当调整各项工作环节时间,调整通知将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
政策咨询*:020-85108325;监督投诉*:020-85108320;技术支持*:400-838-9296(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事业单位考试

2023年广州市番禺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加强广州市番禺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范围、对象
(一)招聘职位:番禺区市桥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3个单位拟招聘专业技术岗位298名,详见《广州市番禺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中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岗位面向番禺区属各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尚未入编的医务防疫人员。
(三)招聘对象:
1.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
指疫情防控期间,在番禺区属各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中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样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任务,并根据《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曾按一类一档标准在广东省领取临时性工作补助,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九条规定,尚未入编的医务防疫人员。
2.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须在报名首日前已取得相关的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报考有执业注册规定的岗位须具有相应的执业注册证书且处于有效注册期内。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2〕14号)(网址链接为:zwyw/content/post_3954401.html)文件精神,此次公开招聘将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符合政策的考生可报考相应岗位。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无违纪违法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2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情形按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首日。
(二)年龄条件
1.报考专业技术十三级、十二级、十一级等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报考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报考面向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
4.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另行规定的,以岗位一览表为准。
(三)符合《广州市番禺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要求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学历、学位(须与报名学历一致)、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技能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若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
按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其中“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的研究生,可按学历证书注明的研究方向选择对应的专业报考,学历证书未注明培养方向的需由毕业院校出具培养研究方向证明。
(四)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须国家承认。
年龄、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计算以报名首日为界(以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2年1月29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等要求以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28日上午9:00时至2023年2月3日下午5:00时。
应聘人员登录番禺人才网(网址:)“单位招考”栏进行网上报名,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上传证明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执业注册证;(2)招聘岗位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上传相应的材料(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
要求具有指定级别等级单位或从事指定工作经历的,应同时上传工作单位出具的关于单位级别等级情况(需明确该级别获得时间)和从事指定工作的证明。
(3)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材料,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合格证书、岗位培训证书、研究方向证明等。
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逾期不接受报名。
2.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完整,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公开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应聘人员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造成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初审
1.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
初审情况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报名系统的审核状态。
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附件材料不全等原因退案的,须在2023年2月6日12:00时前完善报名信息并提交。
逾期未提交或未按招聘要求提供完整的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报名。
2.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初审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
不足开考比例的,视情况相应减少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或延长岗位报名时间。
延长报名时间的招聘岗位,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仍达不到1:2的,按实际通过初审人数开考。
具体内容另行公告。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设临床类、公卫类、中医类、药学类、护理类、影像类、检验类、康复技术类、综合知识测试等9个科目。
卫生系列科目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和申论。
具体笔试科目见《广州市番禺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应在考试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试室,开始考试30分钟后,迟到的应聘人员不得入场。
4.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四)现场资格复审
1.根据成绩高低,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番禺区*门户网站()上公布。
2.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以广州市番禺区*门户网站()公告为准,请应聘人员留意网站公告并保持*通讯顺畅。
3.现场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执业注册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合格证书、岗位培训证书、研究方向证明等。
(3)招聘岗位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
要求具有指定级别等级单位或从事指定工作经历的,应同时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关于单位级别等级情况(需明确该级别获得时间)和从事指定工作的证明。
(4)《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签署承诺意见。
4.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到现场资格复审,不接受委托。
5.应聘人员出示证明材料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材料一致,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和聘用条件。
凡与岗位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复审资格,均不得参加面试。
因上述情况导致资格复审名额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五)面试
1.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广州市番禺区*门户网站()公告为准。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能力要素。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4.考试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综合成绩。
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面试。
(六)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垫付,待完成聘用手续后,凭发票原件到招聘单位报销。
应聘人员有义务配合公开招聘体检工作。
2.体检工作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的要求进行。
(七)考察
招聘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考察对象须在接受考察时向考察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证明。
(八)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广州市番禺区*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实名反映。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配合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办理录用手续材料或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以适当推迟。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同一岗位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之中,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1.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待遇和管理
(一)面向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岗位,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
聘用期间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番禺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
(二)其他岗位根据广州市*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穗府办〔2011〕28号)的规定,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管理,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不办理入编手续,占用核定的编制数,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福利待遇。
(三)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获聘人员须承诺在所聘岗位工作5年以上,签订5年的聘用合同。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
因应聘人员报考未经所在单位同意,导致考察工作、档案调动等招聘程序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番禺区卫生健康系统在编人员及“定编定岗不定人”人员未经所在单位同意的,不得报考。
(二)应聘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应聘人员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请各应聘人员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三)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应聘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
未取得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资格的2022年毕业生的拟聘岗位等级为暂定,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重新办理岗位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药类专业技术资格证须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颁发的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证,或经区(县)级以上卫生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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