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东济宁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13人公告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年度引才计划,决定实施部分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13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此次专项引进2020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以上等次相应学科(附件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2018至2020年度全球TOP 200高校(附件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综合素质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9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届毕业生,报名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报名,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根据人社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此次引才资格审核时尚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报名学校的人员,凡与所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管理岗位。报名其他单位的人员,凡与报名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16:00
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填写《2020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5)、《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6)、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届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附件7),连同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一寸电子证件照发送至各引才单位报名邮箱。邮件名称:姓名-引才单位名称-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留学回国人员须同时上传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12月15日16:00前可以通过邮箱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17:00
引才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邮箱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邮箱回复应聘人员;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需要考生完善补充的,要及时通过邮箱回复并*告知报名人员并说明理由。报名期间,引才单位公布咨询*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二)资格审查
主管部门(单位)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资格审查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2020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2)二代身份证;(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届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5)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6)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通过网站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 : 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谈、面试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谈结果、面试方案、面试成绩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 : 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引才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聘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调剂使用
对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被聘用的人员,在引才总量和编制限额内,引才单位认为确有必要留用的,可以留用;未留用的,可由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则,推荐到其他事业单位双向选择、调剂安置。应聘人员不服从调剂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服务和待遇
(一)人员管理
引进人才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纳入编制实名制或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同等待遇、同等对待。
(二)岗位聘用
试用期满,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可分别确定为七级职员(正科级)、八级职员(副科级);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在全市范围内优先予以调任。
(三)补助政策
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按济宁市委、市*《关于实施“智汇济宁·才绘圣城”工程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引才单位可凭票报销往返交通费用,每人报销不超过1000元。
五、其他
1、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告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各主管部门(单位)网站(附件8)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引才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根据我市事业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2017年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8人,其中:高层次人才100人、其他35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遵纪守法,敬业爱岗。
(二)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山东省范围内高级技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同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按照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对待(符合此类学历条件的请在报名表备注栏内注明),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职位。
(四)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在职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2日9:00-4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6日16:00
缴费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7日16:00
咨询*:4498402(综合)4442676(教育)4893311(卫生)
1、个人报名。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
http://qfrsj.gov.cn/
)”,选择“人事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点击“2017年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入口”,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个人近期证件照片,并将上传照片加洗1寸2张备用。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个人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上传照片不清晰的,退回应聘人员重新上传照片。
3、网上缴费。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7年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暨高层次人才引进诚信书》、《2017年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暨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7年5月9日9:00—5月13日登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人应缴纳报名考务费40元。
特困家庭人员免缴报名考务费,资格初审通过后,于4月12日—4月17日,持本人身份证、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高校核发的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均需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工作办公室(人社局四楼西首,春秋路13号)办理考务费减免审核手续。
根据有关规定,为体现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对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3倍的职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职位的,如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如下资料:
1、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7年4月12日之前取得的学历证书)、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有专业要求的职位,提交的毕业证书专业须与报名时填写专业相同。教育类考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职业中专数控、汽修、财会学科除外)。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和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7年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暨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2017年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暨高层次人才引进诚信书》。
3、定向、委培人员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及资料不真实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其他
1、根据有关规定,由山东省组织实施的到村任职大学生和国家、山东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山东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曲阜服务或曲阜生源,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可报考基层定向职位,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本人档案中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高考成绩单复印件或曲阜市招生部门的生源证明和如下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出具县级以上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应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者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2、根据省、济宁及我市有关文件规定,大学生退役士兵符合曲阜市安置条件的,可报考士兵定向职位,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曲阜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符合曲阜市安置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时间:2017年5月13日
综合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指济宁市)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二)面试。综合类、卫生类采用结构化面试,教育类为说课(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学科采用结构化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按招聘计划比例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面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满分100分。综合类、卫生类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教育类说课参照《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标准》进行,说课范围为报考学段(中专及高中学段统一使用高中教材;幼儿园学段体育、美术学科划入小学学段,统一使用小学教材)本学科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教学资源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教育类特殊教育、康复训练面试内容为本学科基础知识、专业技能。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考生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均参加且成绩有效,其考试总成绩方有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其次按特困家庭和低保人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毕业早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
在考察体检前,因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时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选岗和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选择工作单位(岗位)。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其次按特困家庭和低保人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毕业早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选岗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派遣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有关规定,被聘用人员在曲阜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六、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察局)进行监督。工作人员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秉公办事,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遵守招聘纪律,诚信应聘,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有关信息将在“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
http://qfrsj.gov.cn/
)”发布。
咨询*:4498402
本简章由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17年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暨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与岗位分布(综合类).xls
2、2017年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暨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与岗位分布(教育类).xls
3、2017年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暨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与岗位分布(卫生类).xls
4、2017年曲阜市事业单位暨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须知.doc
2020济宁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有哪些?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18日以后出生);
(七)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截止日(2020年2月21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济宁市生源或在济宁市从事基层服务的),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具有5年以上济宁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已按照定向岗位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从济宁市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学历后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新生入伍,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具有济宁常住户口(2020年2月21日前落户)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2月21日为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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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公告【27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2月8日9:00-2月10日16:00。 考 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27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优才计划”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择业期(2020-2021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历要求为:(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3)2019至2021年度全球200高校(附件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的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综合素质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6年2月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1年2月8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8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报名,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凡与引才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2月8日9:00-2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2月8日11:00-2月11日16:00
报名网站: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rencheng.gov.cn/col/col34424/index.html
)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2月1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2月8日9:00-2月11日16:00
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引才单位公布咨询*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打印表格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于2022年2月13日16:00前,下载打印《2022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对报名成功人员,引才单位应留存报名人员的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资格审查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2022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书》;(2)二代身份证;(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附件6);(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6)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通过网站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确定拟聘人选,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谈、面试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谈结果、面试方案、面试成绩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面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自主决定是否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聘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并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任城区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调剂使用
对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被聘用的人员,在年度引才计划总量和单位编制限额内,引才单位认为确有必要留用的,经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商机构编制部门研究同意后,可以留用;未留用的,可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商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则,推荐到其他事业单位双向选择、调剂安置。报考人员不服从调剂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
1、引进人才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纳入编制实名制或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同等待遇、同等对待。
2、“优才计划”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告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各主管部门(单位)网站(附件4)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此次引才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1.2022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x
2.“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
3.2019-2021年度全球200高校名单.doc
4.信息发布网站.xls
5.报名须知.doc
6.同意报名证明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