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武汉纺织大学现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武汉纺织大学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武汉纺织工学院,2010年更名为武汉纺织大学,现已发展成为理、工、文、法、经、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
学校自主培养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徐卫林教授、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梅顺齐教授。
目前,学校聘用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8人,国家级人才30余人次,省级各类人才260余人次。
学校设有18个学院(部),涵盖理、工、文、法、经、管、艺等7个学科门类,拥有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25000余人。
有69个本科专业,纺织科学与工程入选湖北省省属高校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二、招聘计划
2023年拟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216名。
具体要求详见《武汉纺织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武汉纺织大学主页(和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zp/)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所需材料(武汉纺织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以及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rsc@wtu.edu.cn报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海外经历证明材料;
(2)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或文件;
(3)个人项目、论文、专利、获奖等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如:项目立项证明、论文检索收录证明、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
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关于相关时间节点的说明:
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例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等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或相关材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可以按期毕业的证明。
五、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免笔试,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者均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前期成果和学术水平等方面情况,并形成考核意见。
六、考察、体检与心理测试
根据考生考核结果,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环节考生。
(一)体检和心理测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参考因素;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公示
经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纺织大学主页()或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zp/)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学校审定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学校为新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在职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九、防疫须知
学校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遵守现场防疫守则。
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武汉纺织大学主页()、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zp/)为本次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纺织大学主页()、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zp/)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务必保持*等通讯工具畅通。
政策
监督举报*:027-59367559
武汉纺织大学
2023年2月14日
附件:武汉纺织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https://www.87dh.com/xl/
为满足我委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的需要,根据*山西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 [2012]53号)及有关规定,经省人社厅批准,我委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山西省纺织工业技工学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的单位为:山西省纺织工业技工学校,共7个管理及工勤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山西省纺织工业技工学校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地址在晋中市榆次区顺城西街183号(榆次液压厂对面)。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附表一)。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考。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公告时间:2012年11月27日至2012年12月5日。
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查询: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sx.hrss.gov.cn)、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www.shanxieic.gov.cn )。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6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
报名地址:晋中市榆次区顺城西街183号山西省纺织工业技工学校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携带打印版《山西省经信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见附表 二,需下载填写并打印)、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岗位要求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红底免冠照2张;属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在接到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后,现场审查报名材料并答复考生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如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
3、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2012年12月8日上午8:00至下午18:00到晋中市榆次区顺城西街183号山西省纺织工业技工学校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提示: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四、考试程序及计分方式
(一)考试程序
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运用能力。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当天公布。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11日上午8:30—10:30;
笔试地址:晋中市榆次区顺城西街183号山西省纺织工业技工学校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于面试当天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2012年12月14日上午8:30—下午18:30;
面试地址:晋中市榆次区顺城西街183号山西省纺织工业技工学校
(二)计分方式
计分方式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招聘人员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经省人社厅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考试,但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
根据有关规定,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满两年(2010年前(含)参加服务),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根据晋组通字[2010]33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的,从解除合同之日算起,三年内可以比照大学生村干部享受以上加分政策。以上人员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目栏,并须按规定出具省或市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加分证明材料。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我委组织用人单位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咨询与监督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51-3046192
省监察厅驻省经信委监察室监督*: 0351-3046172
省经信委人事教育处: 0351-3046154
省纺织工业技工学校: 0354-2443296
附件下载: 山西省经信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计表.doc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1日9时至10月13日16时,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同意,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双高”校、省高职优质校、首批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首批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首批浙江省数字校园示范学校、首批浙江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学校坐落于宁波市北高教园区,占地面积600多亩,现有在校生1万余人、教职工800余人。学校深化“时尚纺织服装+”一体多元专业体系改革,形成共建、共融生态系统,拥有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9个、教育部“双师型”培养培训基地2个、教育部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优势及特色专业10个、省示范专业4个、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5个。学校坚持“立足行业、服务区域、产教融合、特色发展”办学定位,作为全国纺织行业人才建设示范院校,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弘扬红帮精神,强化工学结合,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及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2.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2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下列情形者视同2022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对待:1.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2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3.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宁波人才网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22年10月11日9时至10月13日16时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bm.nbrc.com.cn/
),选择进入“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10月14日9时至10月17日16时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系统填报内容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2年10月18日9时至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网上缴费
时间:2022年10月19日9时至10月21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bm.nbrc.com.cn/
),选择进入“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zjff.net/
)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专职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高校教师伦 理学》、《高等教育法规》等需具备的相关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具体地点和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后在学校网站公布(
http://www.zjff.net
)。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应届生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属于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校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报名、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党员(含预备)证明,劳动合同及基本养老保险交费证明等原件并附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不足60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总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陆学校网站查看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已公示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录用人员在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0574-86329804
(六)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http://www.zjff.edu.cn/
);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nbhrss.gov.cn/
,“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或邮件通知,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校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公开招聘监督*:0574-86329805。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9月26日
2022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
原文标题: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rsj.ningbo.gov.cn/art/2022/9/26/art_1229676740_40985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