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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2022事业单位招聘 2022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系统人才引进公告【...

更新:2023年06月12日 08:21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呼市2022事业单位招聘 2022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系统人才引进公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呼市2022事业单位招聘 2022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系统人才引进公告【...

2022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系统人才引进公告【...

【 #医生招聘# 导语】2022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系统人才引进150人,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9时-7月7日17时,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关于印发加强呼和浩特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呼和浩特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呼和浩特市开展县域综合医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呼政字〔2020〕265号)及《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呼人才发〔2022〕3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呼和浩特市公共卫生及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进行人才引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

呼市卫生健康委所属6个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150名,其中呼市第一医院45名、呼市第二医院15名、呼市蒙医中医医院35名、呼市口腔医院15名、呼市妇幼保健院35名、呼市第三医院5名。详见《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系统2022年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引进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对应学位,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1971年7月4日以后出生,不含7月4日);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对应学位,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4日以后出生,不含7月4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名称应与《人才引进岗位表》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6.引进高学历人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国内外硕士研究生及国内“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4日以后出生,不含7月4日);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4日以后出生,不含7月4日)。

医师岗位需具备医师资格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所学专业与《人才引进岗位表》要求的专业一致,境外大学毕业生所学专业要与《人才引进岗位表》要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提供教育部发放的相应境外学习阶段《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2022年9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2022年9月1日及以后仍处于执业医师规范化培训期内的人员,使用第二学位报考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列编招聘)工作人员,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4.呼和浩特市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网站:报名网站为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 http://www.hhpta.org.cn )。

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9时-7月7日17时。

报考引进“博士研究生或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岗位,如此次引才工作结束后仍有空缺岗位,报名人员可直接联系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投递个人简历,随时报名,随时评估,招满为止。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名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岗位表》中所要求的毕业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及后续增补的专业;参考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主办的研招网专业库( https://yz.chsi.com.cn./zyk )中的专业。

报名人员应核实本人所学专业是否属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提前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鉴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型学科、国外学科等,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为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且该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近或相似的,报名人员须于报名开始后的前三天内报名并提交审核(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在资格审核时需要的时间较长,且报名人员需要按要求提交其他材料,请尽量提早报名,避免因时间不足影响报名结果),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以毕业证专业名称为准),及时查阅报名情况并按照用人单位反馈意见准备相关材,料供用人单位研判。

对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用人单位在研判时,主要对照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其他专业目录,结合报名人员所学课程等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认定是否符合引进岗位要求。

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如所持研究生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名称,且其研究方向与该岗位对应要求的二级学科一致,可按照符合报名条件对待。但在资格审核阶段,需提供(上传)本人就读院校出具的相关专业方向证明。在考察阶段,用人单位将根据该考生人事档案中留存的研究生招生阶段材料和学习成绩等信息进行甄别,对其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当阅读《诚信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书》,点击“阅读完毕,同意”,视为报名人员已签署《诚信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图片(jpg格式)。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大小为20KB以下);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人员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 )获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境外大学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上传教育部发放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上传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应的执业证书;

(5)具备报考该岗位资格的其他佐证材料。

3.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须逐一对照报名岗位需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需要说明的问题:须对照岗位要求,填写是否符合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信息填写存在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的,用人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报名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名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报名人员诚信档案。

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评估认定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评估认定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人才引进全过程中保持畅通,便于有递补等重要事项通知时取得联系。

(二)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单位在报名人员网上报名后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严禁审查通过。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在资格审查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给报名人员进行补充或说明。

2.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4日9时-7月8日12时。

3.报名人员对《岗位表》和公告中明确的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查阅《岗位表》中报考岗位对应单位的咨询*。

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四、评估认定

(一)确定评估认定人选。评估认定环节不设开考比例。对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用人单位可选择全部进行评估认定;也可自主选择在评估认定前采用专业能力测试、面谈、实操等便捷灵活的方式,按照进入评估认定人数与岗位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评估认定人选。

(二)评估认定方式及内容。评估认定主要测试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等。评估认定方式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定。评估认定题目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组成,报名人员可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也可以用蒙古语回答(用何种语言回答须在报名时明确)。不使用规定语言文字进行评估认定的,按零分处理。评估认定方式及具体要求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报名人员。

(三)评估认定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3位小数。评估认定合格分数线设定在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四)同一岗位引进计划内最后一名报名人员评估认定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选。

(五)评估认定工作结束后,根据每个岗位报名人员评估认定成绩(评估认定成绩低于评估认定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除外)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并将成绩在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公布。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机构开展。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体检者与体检医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

对于体检不合格,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报名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评估认定成绩依次递补。

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评估认定成绩依次递补。

报名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尽快安排报名人员复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日内完成。

(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给予监督指导。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应成立不少于2人组成的考察组。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人员挡在门外。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报名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报名人员接到体检结论后,应在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报名人员需书面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日。未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应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六、公示聘用

(一)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送引进人才相关材料。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备的,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下发聘用通知,并报市委人才办备案。聘用通知下发后,相应岗位不再进行递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市委编办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引进人才涉及调动的,不再提交市委编委会审批。

对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在人才引进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影响聘用的;具有其他影响聘用资格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后产生的空缺岗位,在聘用通知下发前,依次递补。

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后产生的空缺岗位,在聘用通知下发前,依次递补。

在聘用通知下发前,为避免人事劳动纠纷,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得要求拟聘用人员提前上岗。

用人单位应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下发之日起5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新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报名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人才引进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人才引进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在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建立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名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名人员在报名前须签订《报名人员考试诚信书》,并建立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与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对违反规定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引进人才相关待遇及要求

(一)列入事业编制,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二)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即可聘任到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如无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通过特设岗位聘用。

(三)引进人才分5年给予共10万元安置费。

(四)用人单位自聘用文件下发之日起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须约定最低服务期限3年,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记入本人诚信档案。领取安置费的人员所领取的安置费须全部退回。

十、其他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才引进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二)请报名人员在评估认定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三)报名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四)咨询和监督举报*

网上报名政策咨询*:0471-4606265、技术支持*:0471-3389632、监督举报*:0471-4606783。

报名人员需咨询或投诉的,请于报名期间和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拨打。

本公告由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系统2022年人才引进岗位表》

太原市直事业单位招聘2022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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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直事业单位招聘2022考试时间可关注官网信息。
事业单位(Public Institution)是指由*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是带有公益性质的机构。事业单位接受*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事业单位的明显特征为中心、会、所、站、队、院等字词结尾,分为参公事业单位以及一般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没有生产收入、所需经费由公共财政支出、不实行经济核算、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社会公共组织,事业单位接受*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内蒙古呼伦贝尔2022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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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开始招聘了!计划招聘专业人才35名,关于此次招聘的详细招聘公告如下,想报名的赶紧看看吧!下面是整理的内蒙古呼伦贝尔2022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2022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根据《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办法(试行)》,经新巴尔虎左旗委编委会、新巴尔虎左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数量

计划引进专业人才共35名,具体岗位需求见《2022年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见附件)。

二、引进原则

坚持事业为重、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及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三、引进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符合下列学历(学位)、职称条件之一:

1.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不含专升本>)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须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符合用人单位引进岗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

3.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取得与学历相应的学位,符合用人单位引进岗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4.医疗卫生机构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具体要求见《2022年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

本次引进所有岗位均不允许以第二学位报考。

(三)年龄条件及其他: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全日制普通专科和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中级专业职称和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1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6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50周岁(1971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岗位要求*党员的需由所在党支部(或党委)开具证明,标明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党支部(或党委)盖章;

3.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由所在单位开具证明,标明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名称及从事年限。同时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蒙汉兼通岗位人员要求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及研究生;

2.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单位辞退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引进人才信息

引进人才公告等相关信息均在新巴尔虎左旗*网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

(二)报名要求

1.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nmrsrc.ikaowu.com/。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9时至2022年8月28日18时,节假日可正常报名。

2.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填写报考信息,通过报考信息生成《2022年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须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3.报名人员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照片下方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

(2)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

(3)取得毕业证的应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的扫描件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须上传《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报名人员须上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利、科研成果等相应证书原件的扫描件,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及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如党员证明、工作证明、劳务合同等)。

以上所有证件材料要求四个角露出,字迹、公章清晰,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

4.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引进人才公告,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引进条件,并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引进资格的,责任自负。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凡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5.在引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6.本次公开引进人才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别提醒:在报名阶段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整个引才过程中所使用证件上的信息相一致。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填报信息错误,如在填写所学专业一栏时未按照毕业证完整正确填写,导致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8月22日9时至2022年8月30日18时 。资格审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在应聘人员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1日内完成。对符合引才条件的,予以审查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将在审核状态中简要说明理由。如因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导致审核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应及时补充、修改或说明后重新保存提交。

2.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本人参加引才相关环节的,责任自负。

3.报名时间截止后( 2022年8月28日18时 ),已报名考生报名申请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请考生务必注意。

五、人岗相适评估

(一)报名人数与岗位需求数量比例超过10:1的,视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加试,加试形式及内容,由旗引才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按3:1的人数进入评估环节,加试成绩不计入评估认定总成绩。同一岗位因末位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过3:1的,全部进入评估认定环节。

(二)人岗相适评估由旗引才办组织实施。人岗相适评估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旗委组织部和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实施方案,集中组织对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评估,评估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成绩合格线的(即60分以下的),不得列为拟引进人选。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及内容,由旗引才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报考党校教师岗位、卫生系统岗位的只进行专业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评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成绩合格线的(即60分以下的),不得列为拟引进人选。

(三)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结构化面试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试题组成,面试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蒙古语言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蒙古语言作答。报考非“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结构化面试试题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人岗相适评估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四)人岗相适评估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新巴尔虎左旗人民*网(http://www.xzq.gov.cn/)、报名网站(http://nmrsrc.ikaowu.com/)、“新左旗政能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的通知。

(五)按照每个岗位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六、体检考察

旗委组织部和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审核通过的引进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及档案审核,考察程序和内容按照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标准执行。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名额,可从本岗位人岗相适评估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通过新巴尔虎左旗*网、“新左旗政能量”等媒体对拟引进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办理引进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办理人才引进手续。对存在影响引进问题经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反映有影响引进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引进手续,待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报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引进。

九、递补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对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从本岗位评估认定成绩6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1次。拟引进人员公示期结束后,放弃或被取消引进资格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试用期制度

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引进人员进行转正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办理解聘手续。

十一、服务期制度

引进的人才3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不得调离新巴尔虎左旗。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十二、纪律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立即取消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旗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设立监督举报*:0470—6602256,0470-6601052,0470-6600100。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十三、其他事项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新巴尔虎左旗*网、“新左旗政能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的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人才引进政策可咨询旗引才办。咨询*:0470-6601052(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2022年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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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

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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