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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宿州市事业单位考试信息?
2015宿州市事业单位考试信息:
http://htwx.huatu.com/anhui/sy/
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18日9:00至9月22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1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要及时告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点此查看》》
2015年安徽宿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安徽省凤阳县幼儿教师招聘非全日制专升本的可以考试...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已通过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和面试的人员,可凭《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人员,可凭“受到疫情影响”标注为“是”的笔试成绩单或面试合格证报名;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1年6月22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2020年度安徽滁州凤阳县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凤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凤阳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指导招聘工作,县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7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人才引进计划(岗位)等信息于7月16日起同时在凤阳县人民*网站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四、引进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岗位职责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专业相一致。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社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2020]24号)文件精神,“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聘用后一年内须取得所报考岗位中明确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以报名,聘用后在试用期内须取得所报考岗位中明确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八)本县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五、引进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4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双休日正常上班)
2、报名地点:凤阳县教育体育局一楼北人事与师资股(政务新区)。
咨询*:0550-6730886,6730876。
3、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与引进岗位学科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是:
http://ntce.neea.edu.cn/
)。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书面等材料。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4、报考人员须填写《2020年度凤阳县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报名时提交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5、报考人数与引进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学科引进计划数。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在凤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凤阳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实施。
2、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具体办法和内容在面试实施方案中公布。面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及信息查询。面试实施方案及相关信息在凤阳县人民*网站公布。内容包括: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联系*、监督*等事项。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另行采取加试方式决定。
凤阳县教体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当地*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
http://zxgk.court.gov.cn
)。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凤阳县人民*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岗位由考生依次选择具体任教学校。选岗结束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入编手续,不按公告和合同约定履行的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人员,拟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所报考岗位计划中明确的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引进到凤阳工作的教育系统紧缺人才,享受同类人员的工资待遇,同时享受以下补助:
1.生活补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每人每月补助4000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每人每月补助5000元。服务期内按季度发放。
2.购房补贴。引进的人才实行购房补贴政策。在凤阳购*首套住房且落户凤阳的,可以凭购房合同与票据申请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一次性补贴15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一次性补贴20万元。
3.户籍办理、配偶工作安排、子女就学等依照凤阳县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执行。
4.引进的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协议,方可享受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服务期内辞职或因个人原因去职的,生活补助、购房补贴等待遇退回原补助渠道。
5.引进人才日常管理由县教体局负责。每年由县教体局与用人单位共同实施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兑现待遇、续聘、奖励等依据,报县人才办备案。经考核不称职(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已发放的购房补贴须全额退还。
六、纪律与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0550-6730859凤阳县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2:2020年度凤阳县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凤阳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16日
2021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计划
2021年凤阳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6名,具体岗位、专业等要求详见《2021年凤阳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年龄等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按照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凤阳县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引进公告通过凤阳县人民*网、凤阳先锋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凤阳县人民*网“通知公告”栏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4日17:30前,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要求
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fyxrcb@126.com,压缩包名称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
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2021年凤阳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印章;
⑵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资格证;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引进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
报名材料发送后,若未收到回复,须*联系报名点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报名点工作时间咨询*:0550-6730683。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12月27日8: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考生在报名期间保持*通畅。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凤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
为确保用人素质,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凤阳县人民*网站。
如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定数量,不易组织面试的,将增加笔试,笔试相关组织情况另发补充公告。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引进岗位数,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学历高低确定,仍然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凤阳县人民*网、凤阳县先锋网公布。体检考察由凤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纪委监委机关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凤阳县人民*网站、凤阳先锋网公示7天。
(六)签约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主管单位统一办理相关聘用、入编手续。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或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引进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七)相关待遇
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才享受我县人才生活补助、住房补贴等人才政策。人才引进人员相关待遇和管理按照《凤阳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凤办字〔2019〕85号)和《凤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暂行办法》(凤人才办〔2019〕2号)文件执行。
(八)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凤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人才引进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凤阳县人民*网站及凤阳县先锋网站发布,不再通过*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3、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0550-6730683
监督*:0550-2226681(凤阳县纪委监委*室)
1:2021年凤阳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2:2021年凤阳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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