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7月—12月。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是整合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优质办学资源,于2020年12月18日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省属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大学,为财政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我校具有良好办学基础和先进办学理念。原山西大学商务学院综合实力稳居全国独立院校前列,原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均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和“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学校学科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学等门类,在道路桥梁工程、新能源汽车、建筑工程、建筑设计与装饰、工程管理、会计学、金融学、信息技术等专业领域展现出鲜明的办学特色。
学校现有39个职业本科专业、67个高职专业。拥有重点建设和试点专业11个,包括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5个、国家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重点建设专业2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拥有省级重点与示范专业12个;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1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1700余人人,其中,专任教师1100余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任教师437人,包括、省级教学、教学创新团队、“双师型”教学、“双师型”优秀教师等,还有大批来自大中型企业的高级技术人员、能工巧匠担任兼 职教师。在*政策研究、职业教育研究、建筑技术应用研究、交通技术应用研究等方向上凝练形成了多支具有较高研究水平的科研团队。
学校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先后与山西交控集团、山西建设投资集团、京东物流集团、华远国际陆港集团、三一重工、宝马、丰田、中铁、中建、中冶宝钢、中国广电山西公司等大中型企业和园区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建有校内外实验实训中心(基地)700余个。相继获批教育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人社部“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资质、省人社厅“首批认证技工考评院校”,成功申报教育部第二批“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培训基地”,被省住建厅确定为培训鉴定机构。
适逢我国职业教育进入前途广阔、大有可为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学校迎来山西“一群两区三圈”发展新机遇,我们将努力建设能够引领我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旗舰大学”,为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和职教高地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学校面向社会招聘各类高层次人才,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2022年计划公开招聘50名博士研究生,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见《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博士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或技能条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7月4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76年7月4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2月。
(2)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后发送至所报学院(教学部)专用邮箱和工科大人才办专用邮箱:rencai@sxgkd.edu.cn。应聘人员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应聘学院(教学部)+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学历学位。
若本人研究方向符合学校多个学院的人才需求,报名时可填报多个意向学院,二级学院具体联系方式详见学校。
2.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纸质版扫描件及电子版(附件2)。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扫描件。
(4)能反映本人科研学术水平的论文、荣誉证书、科研成果,就业推荐表等扫描件。
(5)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个人自荐材料等扫描件。
(6)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相应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扫描件及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成绩单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科研成果及文章收录、学术荣誉等信息。
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通知本人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地点、准备材料、注意事项、疫情防控要求等信息。未通过审核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聘人员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校长办公会、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核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相关待遇
(一)符合山西省人才引进奖励政策的,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晋财教〔2020〕96号)要求执行。
(二)符合太原市人才引进补助政策的,根据*太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发放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三)校内待遇,按照《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方案》执行,详见学校。
(四)与学校专业相关的特殊人才,视学术科研水平,按照“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办法引进。
(五)配偶安置根据学校相关人才保障政策执行。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四)加强疫情防控。疫情防控期间,采用*等非现场接触方式进行咨询、报名。严格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控制规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现场考核工作。
七、咨询、监督*
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人才工作部。
联系人:吴老师
咨询*:0351-5678268
监督(举报)*:0351-5678273
咨询、监督*开通时间:公开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1.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xlsx
2.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x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
2022年7月4日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按照*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招聘原则
(一)根据教学、科研和国家示范性骨干院校建设的需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计划内,组织招聘活动。
(二)遵循“干什么,考什么,以用为本”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对符合公开招聘条件人员进行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专业测试和面试。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其中教师岗位14名,其他专技岗位1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1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由山西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现仍在职)的人员,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实行公开招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招聘专业与人数分布情况见《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经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在以下网站进行公告:
1、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sxatc.com;
2、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sx.hrss.gov.cn。
(二)组织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3)岗位年龄要求
教师岗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含6月30日);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师职称的岗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含6月30日);
其他专技岗位: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含6月30日);
(4)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
(6)被原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7)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者。
3、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预报名
报名人员在2014年8月7日18:00之前登录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xatc.com,按照要求提交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到指定邮箱:
土木工程专业、结构工程专业:jianxiao01@163.com;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供热方向)专业、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暖通方向)专业、工业设备安装专业、电气工程专业:jianxiao02@163.com;建筑学(建筑设计方向)专业、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会计学专业、心理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jianxiao03@163.com,学院将对所有预报名邮件给予邮件回复,通过预报名审核的人员可以参加现场确认。另下载填写《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现场确认时使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有效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不采用)进行报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必须与所报专业一致。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1:3及以上方可开考。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考试,但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必须达到65分(含)以上。
(2)现场确认及提交有关资料
现场确认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227号高新区高新国际A座一层大厅。
联系*:0351—31953130351—3097899
联系人:肖老师李老师
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8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014年8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现场确认时,报名考生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及其他各类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外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八张一寸近期红底免冠照(背面标注姓名及报考岗位);
④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⑤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⑥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资格审查结果查询
报名人员于报名现场确认审查结果。
四、笔试
1、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8月14日和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到资格审查地点(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227号高新区高新国际A座一层大厅)领取准考证。
联系*:0351—31953130351—3097899
联系人:肖老师李老师
2、笔试内容
考取山西省高校教师资格证应具备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并注意浏览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信息。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60%。
4、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时,请自备考试工具。如2B铅笔、橡皮、黑色碳素笔或签字笔等。
6、笔试成绩查询及发布专业测试和面试公告
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登录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xatc.com)查询笔试成绩。在显著位置公布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以及专业测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等。
五、专业测试及面试
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专业测试和面试人数1:5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测试和面试人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5,将实际参加笔试者确定为专业测试和面试人选)。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前,若专业测试和面试的人员确定不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专业测试和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有效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不采用)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
(一)专业测试和面试同一天进行
1、教师岗位:专业测试采用试讲方式,面试采用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课堂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板书、仪容仪表、教学潜能、职业态度等。
2、其他专技岗位:专业测试采用岗位能力测试方式,面试采用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条件和素质,专业知识的深度和广度,逻辑思维能力,及岗位实务要求等。
(二)专业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
专业测试和面试的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占考生总成绩的40%。
教师岗位:试讲以百分制计分,占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的70%;现场问答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占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的30%。
其他专技岗位:岗位能力测试与现场问答成绩合并以百分制计分。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40%。
七、成绩公布
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顺序于专业测试和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场外明显位置进行公布。
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专业测试和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专业测试和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八、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人选
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拟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
(二)体检
体检人员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修订)统一到指定的三级乙等以上综合医院体检,体检费自理。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报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在另一医院组织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组织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确保体检客观、公正。复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考察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工作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尤其是在重大事件中的表现)、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真实的考察。
某岗位因考察人员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开招聘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向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批备案,同意后,由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
十、聘用人员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全部为事业性质,待遇按国家有关同类人员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十一、纪律与监督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和纪律,接受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一)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机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由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并调整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十二、咨询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0351-7433663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0351-7432911
咨询、监督*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的工作日工作时间。
附件:1《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doc
2《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山西省文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1月19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在读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共招聘工作人员6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招聘单位共3家,其中:山西博物院,副厅级建制,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0名。
系国家首批一级博物馆,山西最大的文物征集、收藏、保护、研究和展示中心。
山西省考古研究院(山西考古博物馆),正处级建制,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8名。
负责全省地下文物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保护和研究工作,承担中华五千年文明实证、黄河文化、“一带一路”考古重点课题研究等。
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山西古建筑博物馆)正处级建制,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1名。
负责全省地上不可移动文物的调查、勘测、发掘、保护和研究工作,以山西省古建筑保护为第一要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初审等具体事宜详见《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高层次人才岗位(山西博物院专技1岗位、专技2岗位和山西省考古研究院专技2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道德诚信、科研能力、发展潜力进行考核。
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最低合格线为75分。
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100分。
其中《综合知识》30分,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专业知识》70分,具体内容为报考岗位涉及到的相关专业知识。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省文物局负责。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省文物局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由省文物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省文物局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省文物局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
体检有关事宜在省文物局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
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
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
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个人自愿放弃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文物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省文物局负责将本系统拟聘人选报省人社厅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省文物局、省人社厅共同监督。
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省文物局。
政策咨询: 0351-2027677
监督*: 0351-4130240
咨询*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山西省文物局
2023年1月19日
附件:
1.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各招聘单位咨询*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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