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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单位 2023年南京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更新:2023年06月08日 00:02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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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单位 2023年南京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2023年南京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2. 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根据所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25日9:00-3月3日16:00。
3.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2月25日-3月4日期间的9:00-12:00,14:00-16:00。
4. 资格初审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2月25日-3月4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5. 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
在报名时间(2023年2月25日9:00-3月2日16:00)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6. 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2月25日9:00至3月5日16:00。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7. 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3月6日13∶00-17∶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未能成功补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8. 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须在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025-83151200。
9. 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填报个人信息。
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仅限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
报名时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 笔试
笔试委托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
(1)笔试科目
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笔试内容各不相同。
其中,管理类岗位的笔试类别为管理类;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类别分为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会计、审计)、经济类(统计及其他经济)和其他专技类;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中的“其他专技类”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内容相同;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类别为工勤类。
各岗位具体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笔试类别”。
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
请报名成功者及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管理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
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
工勤技能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0:30。
笔试地点:考点设在南京市,具体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请勿缺考。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2. 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其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单位要求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以及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2021、2022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2)面试原则上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多种形式,其所占面试成绩的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中的各项考试(含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合格分数线分别为该项考试(含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总分数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中的各项考试(含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合格分数线分别为该项考试(含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总分数的50%。
对合格分数线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等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各区相关部门、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招聘岗位有其他服务期限要求的,详见《岗位信息表》。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职责分工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政策咨询:联系*请见《岗位信息表》
招聘考务技术咨询:025-83151200
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25-68788259, 025-68788135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市委组织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 025-68788213
七、招聘工作举报
南京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接受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025-68788135
*南京市委组织部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
点击查看:
附件:南京市2023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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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自主招聘有事业编制吗?


南京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单位 2023年南京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一、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事业编制吗?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属于招聘性质,签聘用合同,但是没有事业编制,由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待遇和薪属酬。

事业单位有编制的职工,现行途径只有一个,即参加由国家和各省举办的事业单位考试,考试合格并被事业单位录用的,具有事业编制。

二、是否事业在编人员可以看以下几个特征:

1、看合同,应该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如果是劳动合同则显然不是。

2、看工资,是否采用事业工资结构,事业人员一般分为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

3、看保险,事业人员有不参加养老保险的,也有参加养老保险,但是一般参加事业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有区别。

4、看编制部门是否将你入编。

5、看招录部门(人社局、人事局)的入职登记表是否将你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登记。

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期限是多长?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

(一)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四、聘用合同的解除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5、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事业编制是不一样的,只有经招考,录入编制部门,登记到事业单位人员名单才属于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合同有期限,一般最少是3年,初次入职合同签了3年以上的,试用期是12个月,到期后单位可续签,也可选择不再续签,即解除合同关系

南京市事业单位上半年有招聘么?笔试会不会跟江苏省...


南京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单位 2023年南京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南京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没有出来,要看南京事业单位公告笔试时间,2014江苏事业单位笔试日期:2014年5月17日。《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考试时间为9:00-11:30;
《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考试时间为9:00-11:30;《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9:00-10:30。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报考南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需要看哪些东西?


南京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单位 2023年南京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南京事业单位考试主要看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与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以下是2015年下半年南京事业单位考试关于科目方面的公告:
(1)笔试科目
管理岗位的笔试类别为管理类,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类别分为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财会、审计)和其他类,其中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财会、审计)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其他类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各岗位的笔试类别详见岗位信息表。
考试范围参照《江苏省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以下是考试范围的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及测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
管理岗位:《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
工勤技能岗位:《综合知识》
(二)测试方式
均为闭卷笔试。
二、考试范围、内容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阅读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能力和素质。
测试范围:基本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等理论知识,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的一些基本常识、基本技能等。主要内容如下:
综合知识测试内容:
(一)政治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等。
(二)法律知识:法律基础理论,常用法律、法规知识等。
(三)管理知识:管理基础理论,公共管理基本知识,社会管理创新,非营利组织理论等。
(四)道德知识:思想道德修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
(五)语文知识和公文知识:现代汉语知识,通用公文格式、规范,公文处理及事务性公文写作。
(六)经济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知识。
(七)科技知识:基本科技常识,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基本知识等。
(八)历史知识:中国近现代史。
(九)社会事业知识:事业单位及其改革,从事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方面工作必备的专业基本常识。
(十)时事政治与基本常识:近一年来国际国内重大时事、事件、重要会议、社会热点问题及自然、人文、生活、安全等常识和国情省情等。
能力素质测试内容:
(一)综合分析:对文字、表格、图形等资料的分析。
(二)判断推理:事件排序、类比推理、逻辑判断、定义判断。
(三)言语理解与表达:阅读与理解。
专业素质测试内容:
本专业必须了解和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实际应用能力。
(一)法律类岗位:法律的基本理论,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计算机类岗位:计算机软硬件、操作系统、程序设计、常用办公软件的相关知识,多媒体信息技术,计算机信息安全技术的基本原理及关键技术,关系数据库的基本概念应用,计算机网络的概念、理论和相关应用等。
(三)英语类岗位:掌握一定量的通用词和短语,具备基本的语法知识及其运用能力,具有综合应用英语语言知识和基本阅读技能来理解书面材料的能力,以及将难度适中的英语书面材料译成汉语、汉语书面材料译成英语的能力。
(四)经济类岗位(含会计、审计、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经济学、统计学、审计学和会计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业务技能,运用相关专业原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高校辅导员岗位:了解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等。
测试内容权重:
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根据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相应的比例内容。
三、题型和时限
(一)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综合分析题、实务题、论述题、简答题、材料处理题、写作题等。
根据试卷结构的要求选取上述若干个不等题型。试卷均有主观题和客观题。
(二)考试时限:《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和《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两门科目均为15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知识》为90分钟,满分100分。
建议根据所报岗位进行专项复习。

事业单位自主招聘有事业编制吗?

1、国人部发【2002】35号文件发布以后,事业单位实行聘任制,岗位出现空缺时,一律按照政策要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同时要求要按编制设岗,所以,正常的招聘应该是有编制的。
2、但有很多事业单位在改革前是超编的,老职工退休了也要补充少量新人,所以才有无编制招聘的情况发生。
3、因事业单位经费和公务员一样都是财政拨款,为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有些省份对事业单位招聘进行了严格控制,要求与公务员一样进行统一招考,所以,有的省份进事业单位也是需要考的,这就出现了事业单位的招考。
4、同样,由于单位超编原因和试用期不让进编制等操作方式,即便是招考进来的,也分有编制和无编制两种。
明白了吗?招考与招聘,都可能出现有编制和无编制两种情况,所以一定要看清楚招聘公告和招考简章,里面没有写清楚的,要根据提供的联络方式去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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