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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山东淄博市张店区卫生系统事业编招考60人公告 -...

更新:2023年06月06日 17:12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张店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山东淄博市张店区卫生系统事业编招考60人公告 -...,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张店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山东淄博市张店区卫生系统事业编招考60人公告 -...

2014山东淄博市张店区卫生系统事业编招考60人公告 -...

2014山东淄博市张店区卫生系统事业编招考60人公告

根据我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规定,经区委、区*同意,2014年张店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服务地均为淄博市的符合上述条件的由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我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等证书和材料。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计划招聘60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计划详见《淄博市张店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7日至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淄博市张店区人才服务中心(张店区共青团路103号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及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需提交材料包括:《张店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书》(可从张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hangdian.net下载)、近期2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三张、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户口簿等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应聘面向派遣期毕业生的岗位,还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14年7月17日前取得)和成绩单(同时附正规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对照译文)等材料。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研究生学历者应聘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岗位,需提供能证明所学专业方向与应聘岗位相符的证明材料(在校学习成绩单或学校出具的所学方向等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应聘定向招聘岗位,除提交相关资料和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毕业生,属于在岗的,要出具县(区)或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在岗且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服务期满的,要出具服务期满证书。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急需岗位按2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照1:3(急需岗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向基层服务项目的招聘计划(岗位代码为1404),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按1:3的比例核减招聘计划,将核减的计划经公告后增至岗位代码为1403的岗位。

4、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当场缴纳笔试考务费。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应聘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区(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4年7月28日上午8点30至12点,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

科目1: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

科目2:专业技能知识。

2、笔试时间:

7月30日上午:8:00-10:00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

10:30-11:30专业技能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包括应聘岗位所学的专业基础理论和技能操作规程。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科目1占70%,科目2占3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应聘人员报考差额医疗事业单位,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所有进入面试人员范围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

面试采用专业题的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费每人70元。

面试具体事宜详见张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

(四)聘用办法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科目1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专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符合1:3比例应聘同级岗位(专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张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考核与体检

由招聘主管部门按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考核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等额进行。如考核、体检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从该岗位其他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对象。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和应回避等全面情况。考核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张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hangdian.net)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聘用

公示期满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对应聘同一岗位(涉及2个以上单位)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挑选单位)。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后,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招聘专业的审核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2、派遣期内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含科研院所、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2012年、2013年毕业生和2014年应届毕业生。

3、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被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4、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应聘的,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需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在比对其所学主干课程与招聘专业国内主干课程是否基本一致后确认。

5、面向派遣期内毕业生的岗位,其报考的专业学历层次需在派遣期内。

五、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聘工作接受张店区监察局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和考试纪律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生考试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咨询*:区人社局:0533-21799912869945

区卫生局:0533-2126211

监督*:区监察局:0533-2869551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店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张店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张店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诚信书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店区卫生局

2014年7月8日

附件下载

淄博市张店区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才公告 - 百...


张店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山东淄博市张店区卫生系统事业编招考60人公告 -...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规定和《关于区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意见》(张人发〔2009〕15号)的规定,经区委、区*研究,确定为区属事业单位招聘部分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本次区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面向2009年应届毕业生(含派遣期内的2007、2008年毕业生)。

(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范围为:

1、博士研究生;

2、国家“985”工程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及重点学科的本科毕业生(见附件1);

3、国家“211”工程高校重点学科的硕士研究生(见附件2)。

(二)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本科毕业生原则上所学科目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专业主干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或学习成绩居班级中上游水平;研究生科研能力较强,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毕业论文评定为优秀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身心健康,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张店区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计划》(附件3)。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9月11日-21日。

报名人员登陆张店人事人才网( www.zhangdian.net ),下载《张店区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见附件4)、《张店区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自荐书》(见附件5)、《张店区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诚信书》(见附件6),填写信息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zhangdianrencai@126.com。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二)资格初审

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回复邮件向报名者说明理由;对报名材料不全的,应与报名者联系,待补充全面后再行资格初审。

报名人数超过1:1比例的,按照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党员,省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获得者,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其他荣誉称号获得者优先的原则,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依次筛选确定考核人选。

(三)考核

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联合纪检监察部门、用人单位组成考核组到考核人选所在学校(单位)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2009年9月23日- 27日。

考 核内容主要是认定考核人选提交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综合表现。主要包括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班级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可采取查阅档案、原始记录、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核组 据实写出考核材料,向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汇报并研究提出是否聘用的意见。

(四)审核

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写出专题报告,并将拟聘用人选的有关材料,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

1、审核内容。①拟聘用人选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是否在我区规定的“985”或“211”工程高校名单和重点学科目录范围内;②学习成绩是否达到规定的基本条件; ③本人表现是否优良,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以及用人单位的考核意见;④是否符合招聘程序等。

2、审核程序。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材料,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和编制备案

对于资格初审、考核、审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合格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有关聘用和编制备案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享受所在单位的各项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招聘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由区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

本公告在张店人事人才网及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站发布。

咨询*:区 委 组 织 部 0533-2869900

区 人 事 局 0533-2179991

区监察局监督*: 0533-2869551

附件:

1、 国家985工程高校名单及重点学科.doc

2、 国家211工程高校重点学科名单.doc

3、 张店区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计划.doc

4、 张店区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doc

5、 张店区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自荐书.doc

6、 张店区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诚信书.doc

2022山东淄博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公告【20...


张店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山东淄博市张店区卫生系统事业编招考60人公告 -...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山东淄博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203人,报名时间:2022年7月8日截止,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定向淄博)就业实施办法(试行)》(淄教人字〔2020〕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淄博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竞聘岗位及人数详见《2022年淄博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岗位表》(附件1)。

二、竞聘范围及条件

本次公告的竞聘范围为2022届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按照《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接受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

2.已经与淄博市教育局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公费(免费)教育协议书》。

3.定向淄博市就业。

4.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2022年度被高校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以及《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不参加本次竞岗选聘。

三、网上报名

2022年7月8日前,满足竞聘范围及条件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须填写《2022年淄博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报名表》(附件2),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截图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bjyjrsk@zb.shandong.cn。市教育局选派专人负责对报名人员应聘条件进行初审。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竞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22年7月14日下午2:00-5:00

地点:淄博柳泉中学(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36号)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截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022年淄博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报名表》。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由市教育局留存。

对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竞岗选聘工作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竞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竞聘资格,并按照《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五、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二)*时间及地点:2022年7月15日上午6:00前到淄博柳泉中学(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36号)*。

(三)面试内容及方式

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和《2022年淄博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健康书》(附件3)按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试讲、答题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理论素养、思维及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语言表达、举止仪表、板书设计书写等。考生在阅题室准备时间为20分钟,考生在面试室试讲和面试答题时间共10分钟,试讲、面试答题合并计时,不分先后顺序,试讲过程中须进行板书。试讲内容按照公费师范生所学专业对应的中小学任教学科确定,使用淄博市中小学现行通用教材。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每个面试室面试全部结束后,分学科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相同学科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不同场次进行面试的,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

同一个学科人选中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采用当场加试答辩题的办法确定排名先后顺序。

面试全部结束后,分学科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并现场公布。

面试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六、选岗

面试结束后进行现场选岗,同一学段学科的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并签字确认。每名选岗人员只有一次机会,在选择岗位之前放弃或选择岗位之后放弃的,均视为违约,按《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签署的协议书中规定的违约情形处理。选岗情况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选岗时,同时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与选岗人员对接其他事项。选岗结束后,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签订就业协议,并按规定时间完成网签协议。

七、考察体检

选岗结束后,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成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相应选岗人员的考察体检工作。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具体可行的考察方案,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考察政治忠诚、道德品行、专业素养等方面的情况,将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业成绩纳入考察内容。

体检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一般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选岗人员承担。

考察体检合格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其入学时与淄博市已签订的协议。未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按照《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其入学时与淄博市已签订的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形办理相应手续。

八、公示聘用

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在各区县*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照违约有关规定处理。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当地农村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其他特殊情况,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在签订聘用合同时要予以明确。

九、疫情防控要求

(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入淄前须提前三天在“爱山东”App填写“入淄返淄人员自主申报”内容进行报备,原则上7月13日前入淄。须持有考前48小时和24小时内在淄博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可打印相关页面截图,须显示完整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和《2022年淄博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健康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入校前使用“爱山东”App扫描场所码,并配合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入校。工作人员引领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按照规定路线进入面试候考室。

(二)做好个人防护

请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部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我市疫情防控体系。

(三)自觉维护疫情防控秩序

现场资格审查时,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因疫情防控等原因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自负。

十、监督及其他

2022年淄博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参加竞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淄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0533-3182501。

1.2022年淄博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岗位表

2.2022年淄博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报名表

3.2022年淄博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健康书

4.面试成绩修正办法

淄博市教育局

2022年7月4日

淄博事业单位报名要求有人知道吗?给个公告吧参照下 ...


张店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山东淄博市张店区卫生系统事业编招考60人公告 -...
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2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3年9月2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68年9月2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条件。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我省高级技校及技师学院(名单详见附件4)取得高级工或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限专业、最低学历要求为专科或本科的岗位。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
其中,定向招聘岗位是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的,仅限相关人员应聘,具体条件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9月20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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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10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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