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象山县人民*金融工作办公室等2家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1月25日(含)以后出生。
2、面向全国,户籍不限。
3、截止2015年11月25日,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硕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录用单位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聘条件:
考生在报名之日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且要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定,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说明。
三、招聘计划
2015年象山县人民*金融工作办公室等2家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5日下午13:30—16:30。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5日下午16:30。
2、报名地点: 象山县人力社保局人事管理科(象山县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1号楼520室),联系*:0574-65796632。
3、报名办法:下载并填好《象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和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请考生来报名前事先复印好资料,备齐材料。
考生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同一底版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3张。
留学人员(持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委培生须取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考生如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的,代报名人须持考生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附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和上述资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4、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同一职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职位招聘。
其中,县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中心(宁波市康复医院象山分院)的临床职位为紧缺职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数比例原则上要求达到3:1,若不足3:1的,按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为我县高层次人才和紧缺职位,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其中临床职位面试专业知识,金融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体检医院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具体体检医院由县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试中心确定。
纪检监察部门、县人力社保局及招录单位主管部门在录用过程中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xsrlsb.gov.cn)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体检、考察过程中如出现职位空缺的,在报考该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但自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之日起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四)拟录用人员涉及聘用(劳动)合同的,自公示结束日起3个月内由本人解决,3个月内未解决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新聘用人员须服务满5周年后,方可向所在单位提出交流到县外的申请。
(六)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广大报考者不要轻信,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投诉举报*:0574-65725951(县纪委)。
(八)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咨询*:0574-65796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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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象山县人民*金融工作办公室等2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象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授权委托书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上级文件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要,现将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荆楚理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具有近40年举办高等教育的历史。
校园占地面积22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34万余平方米。
学校设有16个教学学院(部),开设本科专业43个,涵盖理、工、农、医、文、教、管、艺等8大学科门类。
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9000余人,现有在编教职工1100余人。
二、招聘计划
2023年荆楚理工学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任教师64人,具体岗位、专业要求及联系方式详情见《荆楚理工学院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核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待遇
1.博士研究生引进安家费:自然科学类50万元-60万元,人文社科类30万元-40万元。
2.博士研究生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5万元-2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15万元。
科研启动费纳入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具体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博士研究生按月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津贴,享受两年过渡性租房补贴,无高级职称的博士三年内按副教授七级岗位享受绩效工资。
4. 安置配偶工作(符合校内空缺岗位条件),非事业编制,岗位管理,待遇与同类同级在编教职工一致;不需要安排配偶工作的,可享受15万元的货币化补贴。
5.服务期:引进博士研究生须在我校连续服务满八年。
五、报名及审核
(一)公告发布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index.shtml)、荆楚理工学院校园网()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止,招满即止。
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荆楚理工学院博士研究生应聘报名表》、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已发表的科研论文等相关材料扫描件、近期一寸免冠电子彩照(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30kb),同时发送到人事处和用人单位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教学院部名称+姓名+博士”。
(三)资格审查
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为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
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六、考核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具体工作由荆楚理工学院负责,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及社会公开监督。
本次招聘免笔试,符合条件的全部进入考核。
考核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和短信的方式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考核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采取试讲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试讲采取说课的方式,面试采取提问答辩、查阅求职资料和评议科研成果的方式。
面试结束后,按考核成绩计算总成绩,其中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40%。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总成绩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心理测试、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环节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测试,出具测试结果。
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在荆楚理工学院附属中心医院(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由医院出具体检结果。
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采取函调、实地考察、审核相关材料、调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荆楚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用人单位将拟聘用人员报送学校人事处审核,并提出拟聘意见,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在荆楚理工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经学校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由荆楚理工学院与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十、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由荆楚理工学院另行通知,考生应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index.shtml)、荆楚理工学院校园网()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
荆楚理工学院校园()和荆楚理工学院人事处网()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象山大道33号荆楚理工学院人事处
E-mail:xyrsc@jcut.edu.cn(荆楚理工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张老师
政策
监督举报*:0724-2356609(荆楚理工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监督举报邮箱:xyjw@jcut.edu.cn
荆楚理工学院
2023年2月7日
附件:荆楚理工学院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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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相关招聘文件规定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荆楚理工学院是湖北省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设有16个教学学院(部),目前开设本科专业43个,涵盖理、工、农、医、文、教、管、艺等8大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9000余人,现有在岗教职工1100余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2023年荆楚理工学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6人。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审核
(一)公告发布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index.shtml)、荆楚理工学院校园网()、荆楚理工学院人事处网()和相关招聘平台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宣传网站。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24:00。
2.报名方式: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人事处邮箱:xyrsc@jcut.edu.cn ,联系人:张老师,0724-2313890;
学工部(处)邮箱:xyxgc@jcut.edu.cn ,联系人:袁老师,0724-2313816。
邮寄地址:湖北省荆门市象山大道33号荆楚理工学院学工部(处)。
3.应聘人员除填写报名表以外,还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①身份证;②就读大学以来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盖章的就业推荐表;③职业资格证书(如心理咨询等级资格证书);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近期通过学信网打印);⑤毕业于国(境)外高校的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定材料;⑥各类荣誉证书;⑦*党员身份、学生干部经历或专*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⑧近期一寸免冠彩照(电子照片,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30kb)。
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的方式发送到人事处和学工部(处)邮箱。
邮件标题格式为“专职辅导员+姓名”,心理学相关专业背景格式为“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姓名”。
4.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除学历学位外)。
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三)资格审查
按照2023年专职辅导员招聘计划及要求,由人事处和学工部(处)共同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学工部(处)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按照招聘条件初步审核资格后报人事处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参与笔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考察专职辅导员工作基础理论知识、综合素养、政治素质、思想作风、文字表达能力等相关内容。
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
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笔试通过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确定为笔试通过人员,取得面试考核资格,如有弃权者经领导小组确认可依次递补。
(二)面试和心理测试
面试采取抽题演讲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题目形式涵盖基础知识、主题演讲、案例分析、模拟谈话等类别,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团结协作意识、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能力。
专家提问环节由专家评委根据应聘者现场表现进行提问,考生现场答辩。
面试要求现场报分。
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均须参加心理测试,此环节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测试,出具测试结果,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考试时间及相关事项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9:00-11:30
笔试地点:教学楼A1栋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6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教学楼A1栋
心理测试时间:2023年4月16日上午9:00–11:30
心理测试方式:上机测试
心理测试地点:教学楼A5-201
以上测试时间和地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四)成绩和公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结果和考试总成绩公示网站为荆楚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成绩查询*及联系人:0724—2313890,张老师。
笔试结果公示时间为笔试当天下午5:00。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结果综合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遇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依据面试加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在荆楚理工学院附属中心医院(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由医院出具体检结果,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采取函调、实地考察、审核相关材料、调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学校可结合工作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八、审批、公示、备案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学校校园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学校研究决定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按要求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
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防疫措施
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由荆楚理工学院另行通知,考生应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index.shtml)、荆楚理工学院校园网()和荆楚理工学院人事处网()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荆楚理工学院人事处网()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及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保持*等通讯工具畅通。
(一)政策咨询
人事处:xyrsc@jcut.edu.cn,张老师0724-2313890
学工部(处):xyxgc@jcut.edu.cn,袁老师0724-2313816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象山大道33号荆楚理工学院
(二)监督举报
*:0724—2356609(荆楚理工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邮箱:xyjw@jcut.edu.cn
荆楚理工学院
2023年2月3日
附件:荆楚理工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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