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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峰峰事业单位招聘 2022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 ...

更新:2023年06月05日 19:05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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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峰峰事业单位招聘 2022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 ...

2017年辽宁铁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17年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13名工作人员公告


经铁岭市*批准,铁岭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身体健康。


(二)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须满18周岁。


(三)应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等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限户籍的岗位应为获得该户籍6个月以上),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考生,应按期毕业;2017年毕业生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五)具体招聘条件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11:00,具体报名地点见招聘岗位信息表与联系人沟通。


(二)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有效居民身份证;2.户口本;3.毕业证书及相应的资格证书;4.其他证明材料;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6.《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原件),2017年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准考证,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并粘贴照片。


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参加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材料审核合格的人员可视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合格者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携带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免交考务费用。


(三)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达1:2开考。原则上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者的报名费如数退还。2人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情况,原则上核减该岗位招聘数。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7月30日前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2部分,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卫生岗位、其他岗位。教师岗位笔试面试权重各占40%、60%,卫生岗位笔试面试各占60%、40%,其他岗位笔试面试各占权重50%。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笔试为100分,全部为客观题。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卫生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生物学及生物化学、生理学、人体解剖学、诊断学、药理学、病理学、医学伦理学;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学知识、职业道德、文学知识、历史知识、公文与论文写作知识、科技常识、事业单位概况、辽宁省情概况、实事政治。


笔试于8月13日9:00进行,具体考试地点、考生的准考证号、考场、座位号,请考生于8月1日后,登陆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下载2017年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准考证信息表,查询个人信息并登记在准考证上。考生可在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陆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总体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1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为面试人选。招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考察程序,如报名人数多于招聘数增设面试。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卫生岗位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以现场答辩、技能测试等方式测试应试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主要考察专业素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届时将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按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由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因考察、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考试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分者为递补人选。


五、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由人社部门通知招聘单位报送人员相关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


(一)报考铁岭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可咨询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024-74847960。


(二)报考铁岭市直教师岗位的考生,可咨询铁岭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024-74997518。


(三)报考铁岭市直卫生岗位的考生,可咨询铁岭市卫生局政治处,联系*:024-72813733。


(四)报考铁岭市各县(市)区岗位的考生可咨询各地人社局。铁岭县联系*:024-78833476,昌图县联系*:024-75825454,西丰县联系*:024-77814621,调兵山市联系*:024-76882399银州区联系*:024-74829639,清河区联系*024-72215125


(五)咨询*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可随时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人。


附:1 2017年铁岭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 2017年铁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3 2017年昌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4 2017年调兵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5 2017年铁岭市银州区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6 2017年清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7 2017年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登记表


8 2017年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准考证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7日

2022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 ...


2017峰峰事业单位招聘 2022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 ...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8月18日一8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任何报名)。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峰峰矿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峰峰矿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工作人员8名。峰峰矿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为峰峰矿区*所属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选调方式

本次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进行,选调按照发布选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选调测评、拟选调人员公示等步骤进行。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邯郸市所辖县(市、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不包含科级干部)。

(二)选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端正,热爱招商工作,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2.五官端正,善于沟通,有吃苦耐劳精神,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强,有闯劲、有韧劲,善于打开新局面;

3.全额事业编制人员;

4.鼓励有一定招商经验的人员报名,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6日以后出生人员,不含当天);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选调报名资格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

5.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8日一8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任何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报送邮箱的方式进行。

3.现场报名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地址: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泉头办公区3号楼2楼办公室。

4.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峰峰矿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3)身份证扫描件。所有文件电子版及扫描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ffzsj5182656@163.com邮箱,以“原单位+姓名+联系*”命名。

5.报名实行自律制度。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二)面试

此次选调采取结构化的方式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合格。面试时间总共为8分钟。面试具体时间2022年8月24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8月25日一8月31日。

(四)聘用

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确定拟聘人员。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名次:学历学位较高者、加试成绩较高者;如再相同,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聘用人选,报区委、区*研究同意后,办理人事关系调配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报名时,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调期间保持*等通讯设备畅通。

(二)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峰峰矿区根据最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和上级指示精神进行,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的时间安排。

(三)请考生做好疫情期间自我防护。

咨询*:峰峰矿区人社局:0310-5182288

峰峰矿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0310-5182559

监督举报*:区纪委监委:0310-5182227

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工作日)

下午14:30-17:30(工作日)

峰峰矿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2017贵州黔南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时间


2017峰峰事业单位招聘 2022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 ...
2017贵州黔南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具体如下:
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5月22日9:00至5月26日17:00期间提交报考申请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9:00至5月27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5月22日9:00至5月28日17:0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考务费
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9日17:00
报考人员于2017年6月13日9:00至17日9:00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17日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更多详细2017贵州黔南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欢迎关注中公卫生人才网《2017贵州黔南州招聘事业单位2084人简章》

2017年贵州六盘水盘州市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简章(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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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满足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决定开展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6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2017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毕业生(2017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盘州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盘州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1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定向招聘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盘州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7年11月6日累计服务满两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7年11月6日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盘州市籍退役大学生士兵人员的职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4年11月6日以来招录到盘州市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及2014年11月6日以来招聘到盘州市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录聘用时间为准)。

3.截止2017年11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被列为失信惩戒的人员。

11.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点击《招聘简章》末尾的“报名入口”处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11月6日上午9:00至 11月10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输入信息后预设密码(密码非常重要,请考生妥善保管),考生设置好密保*后点击“立即进入报名窗口”。考生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考试报名信息》并保存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清晰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尺寸:100px*120px)、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或其他从业资格证)、其他材料证明(学位证或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以及《报名表》(word文档)。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考生请到通知中心查看自己的报名编号及初审进度。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附件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保存报名信息”键。若不点击“保存报名信息”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及时登录查看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招聘办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并确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7年11月6日上午9:00至2017年11月10日下午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和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资格初审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上午9:00至 11月12日下午17:00。

2.招聘单位在2017年11月12日下午17:00前完成审核。2017年11月10日17:00后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留下准确的联系*并保持通畅,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11月6日上午9:00至11月14日下午17:00在“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招聘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市招聘办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11月13日下午17:00。

市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盘州市人民*网(http://www.panxian.gov.cn/)上进行公示。

4.2017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11月30日下午17:00,登陆“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日 ,具体安排如下: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且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工作在市招聘办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含3:1)比例以内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非公职人员要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四项目人员”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持退伍证,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要求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考生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关闭*、更改*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市招聘办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取消及减少情况予以公示。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笔试成绩最后1名或2名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也相同,由市招聘办另行组织笔试考试,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市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市招聘办统一部署,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及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

1.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的;

2.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招聘办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各招聘单位填写《录(聘)用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须满三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不得参加公务员招考、其他事业单位招聘,不得参加遴选、选调考试。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考生应关注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关闭*、更改*号码等原因导致未参加相关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本次招聘工作官方网站:http://www.panxian.gov.cn/(盘州市人民*网),请考生密切注意该网站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咨询*:0858—3635099

附件: 1. 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 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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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里祝福大家考试取得好成绩!发挥出最好的水平。你是个聪明和头脑灵活的人,我相信你一定成功!!!

2017年贵州毕节金沙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 百度...

金沙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县委、县人民*同意,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岗,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毕人社复〔2017〕410号),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金沙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金沙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2)。招聘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9年8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2017年应届毕业生2017年12月31日前需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定向到具体行业和单位的定向生;


(三)截止2017年7月28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四)截止2017年7月28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五)截止2017年7月28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六)截止2017年7月28日仍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截止2017年7月28日,金沙县机关、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九)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


(十)截止2017年7月28日,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人员;


(十一)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人员;


(十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十三)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四)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17年7月28日在金沙县人民*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8月26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金沙县第二小学(长安校区)。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3),根据《简章》及《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用A4纸打印后(《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在“应聘人员签名”或“代报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贴上应聘人员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2)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与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环节出示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如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5.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只收打印表;


(2)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有学位要求的职位);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4)县外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市外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职在编人员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简章》及《职位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出示原件审核)。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对有关信息不规范或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告知应聘人员重新提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要说明理由。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资格审查有关人员的责任;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及《职位表》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缴纳考务费100元/人。


职位报名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提交书面改报申请的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9:00至17:00。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类别及分值:《公共基础知识》(100分)。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9月21日至9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应聘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到报名处领取。


笔试时间:2017年9月23日上午9∶00 - 11∶30 。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金沙县人民*网上公布。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1.面试对象为参加笔试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或面试成绩无效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值100分)。


3.进入面试应聘人员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采取查阅个人人事档案资料、实地考察、个别谈话、函调相关材料等方式进行。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简章》“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或任职资格文件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沙县人民*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社局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同级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有参加其他单位招聘、工作调动、辞职、解除聘用关系等离开工作职位的行为。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 0857-7252760 (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


监督*: 0857-7221874 (*金沙县委组织部)


0857-7229441 (金沙县纪委)


(二)在招聘各环节工作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在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金沙县人民*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公布的信息,因应聘人员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成立金沙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金沙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金沙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金沙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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