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南宁马山事业单位招聘 2022年广西南宁市马山教师中级职称什么时候公示 - ...,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2018年广西省桂林银行招聘启事
截至2017年12月末,桂林银行及其控股村镇银行总资产2279亿元,比年初增加332亿元,增长17%;各项存款1800亿元,较年初增长18%;各项贷款976亿元,较年初增长27%;实现利润总额19亿元,同比增长24%;上交各项税金11亿元;资产质量持续向好,不良贷款率1.49%。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我行长期招聘以下管理干部、紧缺型专业人才,诚邀广大英才加入桂林银行,桂林银行将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和多元化的职业发展平台。
一、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异地分行负责人若干名(工作地点:全区所有地级市)
应聘条件:
1.年龄40周岁(含)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具备5年以上的银行从业经验,其中3年(含)以上的团队管理工作经验或相关岗位管理经验。
2.熟悉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具有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银行从业经验丰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业务拓展能力和管理决策能力,创新意识、主动学习意识、合规经营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较好,本地人优先。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政治立场坚定,大局观强,无不良记录。
4.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公司业务类条线部门、零售业务类(包括普惠金融)条线部门、风险类条线部门总经理助理(含)以上若干名
(工作地点:全区所有地级市)
应聘条件:
1.年龄40周岁(含)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具备5年以上的银行从业经验,其中3年(含)以上的相应团队管理工作经验。
2.熟悉国家金融政策,熟悉专业条线的业务流程和产品;熟悉市场形势、金融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风险管控意识;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专业知识水平和较强的团队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创新意识、主动学习意识和合规经营意识较好。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政治立场坚定,大局观强,无不良记录。
4.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我行已在南宁、柳州、梧州、贺州、北海、百色设立分行,2018年计划在钦州开设分行,其余地区(崇左、河池、来宾、贵港等)将在未来三年内陆续设立分行。
(三)市区支行负责人/县域支行负责人若干名
(市区支行负责人工作地点:全区所有地级市;县域支行负责人工作地点:全区所有县域)
应聘条件:
1.年龄40周岁(含)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具备4年以上的银行从业经验,其中2年(含)以上的支行团队管理工作经验。
2.熟悉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具有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银行从业经验丰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业务拓展能力和管理决策能力,创新意识、主动学习意识、合规经营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较好。
3.应聘县域支行负责人欢迎当地行政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行政职务的在编人员报名,我行将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政治立场坚定,大局观强,无不良记录。
5.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我行已在桂林(灵川、阳朔、荔浦、全州、永福、平乐)、南宁宾阳、柳州(柳江、鹿寨)、梧州(岑溪、苍梧)、贺州富川、北海合浦等县设立支行,2018年计划在桂林(灌阳、龙胜、资源、恭城)、南宁(隆安、上林)、柳州(柳城、三江)、贺州(钟山)、玉林(北流、博白)、百色(靖西、平果)等县开设支行,全区其余县域(南宁马山;柳州融安、融水;梧州蒙山;贺州昭平;玉林陆川、兴业;百色田阳、田东、德保、那坡、凌云、乐业、田林、隆林、西林;防城港上思、东兴;钦州灵山、浦北;崇左凭祥、扶绥、大新、龙州、宁明、天等;来宾合山、象州、武宣、忻城、金秀;河池南丹、天峨、凤山、东兰、巴马、都安、大化、罗城、环江)将在未来五年内陆续布局完毕。
(四)高级架构师/数据分析师若干名(工作地点:桂林/南宁)
大数据综合分析岗若干名(工作地点:桂林/南宁)
风险管理/审批岗若干名(工作地点:全区所有地级市)
公司/零售产品研发、创新、规划岗若干名(工作地点:全区所有地级市)
应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含)以下,“985工程”、排名前列的“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境外知名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归国留学生(原则上应获得一流学校或一流专业硕士学历,并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毕业学校需为全球综合排名前150名高校,取近三年国际权威机构平均排名)。
2.从事相关岗位工作3年以上的经验,熟练相关业务(系统)操作,具备相关业务(系统)处理能力,同时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从业资质和专业资格证书。
3.熟悉市场形势、金融政策,具备良好的风险管控意识、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知识水平;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较好的文字撰写能力。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5.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农村金融管理推动岗若干名(工作地点:全区所有地级市/全区所有县域)
应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含)以下,工作地点为地级市的要求是“985工程”、排名前列的“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境外知名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归国留学生(原则上应获得一流学校或一流专业硕士学历,并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毕业学校需为全球综合排名前150名高校,取近三年国际权威机构平均排名);工作地点为县域的要求是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从事相关岗位工作3年以上的经验,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水平,熟练掌握Office等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文字撰写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具备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计划组织和沟通协调能力。
3.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具有大局意识和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抗压能力强。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5.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流程
简历投递→资格审核→面试(笔试)→背景调查→体检→录用
面试、笔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每人只限填报一个岗位。请应聘者登录我行(
www.guilinbank.com.cn
)进入“人才招聘”版块“桂林银行诚聘英才”,点击文末链接进入我行统一招聘平台进行岗位申请。
报名人员须对个人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报名信息与事实不符,本行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无论是否入围,应聘材料恕不退还,本行为应聘人员保密。
应聘者的工作年限、履职经历、学历取得时间、年龄等计算截至简历投递当月,条件特别优秀或岗位有特殊需要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温馨提示
面试(笔试)、体检、录用等信息通过以下渠道发布:*告知、短信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以免贻误。
如有疑问,请致电:0773-3810800
桂林银行期待您的加入,与您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广西南宁市马山教师中级职称什么时候公示 - ...
南宁市教育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0 10:10 来源:南宁市教育局 作者:南宁市教育局 文号:南教职办〔2022〕9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职业学校(职教中心),各民办职校,市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委、体育局以及共青团南宁市委职改办(部门),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2年度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和对象
凡在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职称。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
(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申报职称。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可以参加职称评审。
(二)除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者以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
(四)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
(五)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内的。
申报后出现上述情形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条件按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8〕76号)执行(见附件1)。
(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2〕19号)(见附件2)等文件精神,将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桂职办〔2018〕76号)中“学历(学位)、资历”条件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后的内容为:
1.助理讲师:具备硕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见习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
2.讲师:具备博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讲师职称2年以上;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讲师职称4年以上;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讲师职称4年以上。
3.高级讲师:具备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职称2年以上;或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讲师职称5年以上;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取得讲师职称5年以上;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流动到中等职业学校后,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4.正高级讲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企业公开招聘的应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讲师职称5年以上。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2026年以前对下一级职称不作本系列要求。如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文件对学历资历条件有关新规定,从其规定。
(三)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试行)》(桂职改〔2018〕1号)文件规定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有海外工作经历的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超过评审条件相应学历资历规定年限(初级中级职称所需年限合并计算)2年以上的人员,可分别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见附件3)第十八条有关规定申报相应职称。
(四)落实决策咨询类信息激励机制。根据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决策咨询类信息折算论文情况,以自治区党委信息综合值班室或自治区人民*办公厅信息处出具的采用告知单为依据,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证明不予认可。已将决策咨询类信息纳入评审条件的相关系列(行业),可按评审条件规定执行。(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政策,继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七)在区外(含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单位驻桂机构)取得职称,流动到我区后仍从事相同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应按规定办理重新确认后方可申报原系列上一级职称。在区外取得职称,不再从事原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不符合办理职称重新确认条件,由单位核实其原取得职称的真实有效性后,可跨系列申报上一级职称或转评。职称重新确认和职称转评,分别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有关规定执行。
(八)申报人员的工作量、工作业绩、论文著作、教育教学课题及其他业绩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一)2022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高级讲师职称评审统一使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申报人通过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
https://www.gxrczc.com/
)填报。
(二)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中级、初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nanning.gov.cn
)填报。
申报人需随时关注审核信息,如申报材料被退回,应及时(在24小时内)根据反馈意见完善申报材料并再次上报。因申报人未能及时将各级职能部门退回的申报材料完善后上报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
四、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系统规定模块填写上传材料,并对个人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签署承诺书。因申报人上传材料出现漏报、错报或未在指定位置填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所在学校(或学校)应对申报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同时提供“材料审核记录表”(见附件4),原则上同一单位出具的证明应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一)继续教育材料。
申报人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大类。申报人申报前需完成规定的2022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以及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中小学教师每年专业科目所修学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桂教师范〔2016〕18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
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由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通过社保数据共享或向社保部门核实等方式核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申报人员原则上应有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由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核实。审查中发现申报人填写工作经历与社保缴费记录不符等情况,经核实为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各级职改办不予接收材料,按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查处。
(三)辅助材料。
特殊情形应提交相应辅助材料,需同一单位出具的辅助材料应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1.破格申报的,无需提前单独审批,由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提供达到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经申报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评审。
2.对使用曾用名、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变动、关联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职称证书等)与填写身份证号不一致的,应提供户口簿本人信息页等相关材料。
3.其他特殊情形,应根据评委会要求提供相关辅助材料。
五、评审推荐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个人申报、单位推荐):
2022年7月至8月,为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申报和单位组织考核、公示、审议、推荐阶段。
第二阶段(主管部门及职改部门审核推荐):
2022年8月25日至9月5日,为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职改办审核推荐正高级讲师。
9月6日至24日为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职改办审核推荐高级讲师、讲师和助理讲师。
第三阶段(接收审核阶段):
9月6日至7日为市教育系列职改办接收审核正高级讲师职称申报人员数据材料及初审。
9月26日至9月30日为市教育系列职改办接收审核评审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职称申报人员数据材料及初审。
第四阶段(筹备、评审推荐阶段):
9月下旬组织正高级讲师评审推荐工作,同时筹备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职称评审会阶段,11月组织评审。
第五阶段(研究讨论、公示阶段):
9月下旬公示正高级讲师推荐人选,12月公示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评审结果。
第六阶段(推荐上报教育厅、报送市人社局职改办审批):
9月底将正高级讲师数据材料报到教育厅职改办。12月向市职改办报批高、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
六、审核推荐程序要求
申报者及各单位在评审系统中应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本级教育系列职改办审核——本级职改办(人社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再按管理权限向市职改办或教育系列职改办提交。具体审核推荐程序要求如下:
(一)学校(单位)审核推荐。
1.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严格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核审议、单位内部公示、单位推荐等程序及要求进行审核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申报审核,明确审核责任人,签署承诺书,明确审核责任。
2.各单位应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经历、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原件、核实真实性后在申报系统据实填写审核结果,并承担相关审核把关责任。属于档案托管的,所在单位和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所掌握申报材料情况,分别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
3.各单位应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并向全体教职工说明公示地点,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向相应评委会推荐参评。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对学校推荐上报人员进行初审并根据岗位结构比例确定推荐上报人选后,须进行二次公示。公示和补充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各单位推荐上报后要随时关注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情况,如有被退回情况的,应督促申报人员按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后再次上报,逾期未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
4.各学校(单位)的审核责任人,登录网络申报系统,对本单位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组织考核、审议,按规定组织研究、确定推荐申报人选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绩、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给予评价。对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各单位应在出具推荐意见前组织面试答辩,并在面试答辩的基础上确定推荐意见。单位面试答辩专家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可外请专家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面试答辩推荐。完成上述程序后即可提交上一级部门。严禁将不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材料上报。
5.各单位(部门)审议推荐小组,一般由行政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或7人组成,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二,参加审议推荐小组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应及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审议推荐小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得审议推荐小组实到人数半数以上同意票者,方可推荐到相应评委会。单位审议推荐人员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可外请专家或委托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进行面试答辩推荐。未经答辩和审议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单位主管部门要按权限对单位审核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核和纠错,加强对单位的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填报材料的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并承担责任。
(三)各级职改部门审核推荐。
各级职改部门负责审核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履职情况,重点审核推荐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推荐对象基本条件等,严禁将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推荐对象基本条件不符合等报送评委会评审。经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应当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二条规定,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逾期不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所提交的评审材料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者一律不予受理。
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加强对无职称申报和破格申报情形的审核,无职称申报要重点审核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破格申报为放宽学历或资历条件,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
七、评审组织
今年自治区教育厅将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讲师等评审工作。正高级讲师申报材料由学校所在市教育职改办按程序统一报送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申报中小学校正高级讲师人员均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除正高级以外,申报高、中、初级职称的将由南宁市教育系列职改办组织评审工作。
八、评审收费
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收费标准仍按桂价费字〔2006〕359号文件规定执行:正高级450元/人·次,副高级380元/人·次、中级230元/人·次、初级150元/人·次。请申报人在材料提交后及时关注系统流程进度,按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缴费。
九、纪律要求
(一)加强职称诚信管理。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大、敏感度高,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各级评委会要规范评审程序和严肃评审纪律,加强双向激励,建立健全倒查追责机制。
(二)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各级评委会、申报人、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评委会组建单位、评审专家及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八章有关规定处理。
(三)加强职称监督管理。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委会所在职改部门举报,举报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于虚假告发、恶意*、意图陷害他人,经核查认定为诬告陷害行为的,按诬告陷害行为人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2021年广西南宁横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广西南宁横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72人】已发布,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1月15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现场报名地点:横县卫生健康局人事与宣教股(地址:横县横州镇淮海路082号综合楼二楼)。 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医学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护理专业、药学专业及边远乡镇(镇龙乡、平朗镇、新福镇、南乡镇、马山镇)所设岗位的学历条件可放宽至中专;
(五)横县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新机制人员)不列入此次招聘范围;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考试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网上下载打印《横县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现场缴费、现场领取准考证。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可在横县人民*门户网站(网址:
http://www.gxhx.gov.cn
)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填写好个人信息后打印一式两份,各粘贴一张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名表》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现场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名表》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地点:横县卫生健康局人事与宣教股(地址:横县横州镇淮海路082号综合楼二楼)。
2.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1月15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相关资格证书等;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方式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月13日8:00至1月17日18:00。
招聘单位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个自然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及时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及时向报名者解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1月13日(如:35岁及以下,为1985年1月13日以后出生;45岁及以下,为1975年1月13日以后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1月13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应按规定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21年1月13日8:00至1月18日18:00。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横县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横县卫健局)审核后,以书面形式报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横县人社局)批准后方能开考。
(五)准考证领取方法及时间
已成功缴纳报名费的报考者,可到横县卫健局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以横县卫健局通知为准),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及综合知识相结合,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值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21年2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场次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通知:由横县人社局、横县卫健局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计算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于2021年3月上旬在横县人民*门户网站及横县人社局、横县卫健局公告栏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横县人社局、横县卫健局负责按报考岗位1:3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面试人员比例未达1:3,由横县人社局、横县卫健局按实际情况调整。
2.面试时间与地点。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每个考生的面试具体时间以试卷要求为准。
4.评分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实考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5.面试成绩公布。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当场公布成绩,并于当天在考场公布所有参考人员当天的面试成绩。
五、加分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加分
⒈通过国家卫生部门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加10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包括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者加5分。
⒉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加5分。
⒊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师(药、技师级)者加10分;取得初级士(药、技士级)者加5分。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人员,只享受1次分值的加分,不得重复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照顾加分
对少数民族报名者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
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出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在横县人社局及横县卫健局工作区域予以公布。
七、考察
根据岗位的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横县人社局和横县卫健局统一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诚信廉洁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八、体检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由横县人社局指定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付。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横县人社局、横县卫健局工作区域及横县人民*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若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横县人社局报横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岗前培训
横县卫健局安排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十一、相关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即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最少三年,在此期间聘用人员提出辞职,横县卫健局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纪律和监督
1.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纳入横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诚信记录。
3.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在笔试和面试环节,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
4.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5.严格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三、其他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三)联系方式:
现场报名咨询*:0771-7082786,0771-7239136
监督*:0771-7222430,0771-7223593
附件1:横县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提取码:p2ak)
附件2:横县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提取码:ubht)
南宁事业单位考试地点县城去哪考
看你报考地区。
报考哪个地市的事业单位岗位,笔试考场就安排在对应地市的市区进行。不管是南宁青秀区的事业单位岗位还是马山县的事业单位岗位,笔试考场都是安排在南宁市区进行。报考的是柳州融安县或者鹿寨县的事业单位岗位,笔试考场也是安排在柳州市区进行。
2021南宁事业单位考试共设72个考点,1981个考场,具体是在市区哪个考场由系统随机分配,需要等2022年广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开通后才知道具体的考场安排和座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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