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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事业单位招聘护士招聘 2021年重庆奉节卫生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是什么,报名...

更新:2023年06月04日 17:16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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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事业单位招聘护士招聘 2021年重庆奉节卫生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是什么,报名...

12年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

为了充实卫生人才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0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热爱卫生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并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具有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
3.自愿在聘用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4.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
1.大学毕业生(60名)。2010年、2011年、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截止2012年8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截止2012年12月31日,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具体条件见招聘岗位设置附表1。
2.实用人才(50名)。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资格或上岗证。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31日至199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实用人才的岗位具体条件见招聘岗位设置附表2。
(三)不属于招聘范围的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9月17日—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会议室(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路27号区*大院二号楼五楼)
联系*:023-68780564 023-68789947
(三)报名手续:每人限报1个岗位。考生要认真对照简章,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身份证遗失者须带《户口簿》或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尚未办理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加盖毕业院校行政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打印、复印件和传真件无效)及其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近期免冠同底1寸标准登记照片3张。对隐瞒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特别说明:委托他人报名者需提供委托书(须注明委托报名事宜、委托双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按手印,复印件和传真件无效)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时需填写《2012年九龙坡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生报名登记表》、《2012年九龙坡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用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4),《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填写。
本次招聘不接受*报名和网上报名。
(四)缴费:初审资格合格的人员需在报名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
(五)资格审查:由区卫生人才招考领导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不另行通知,凭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到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会议室(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路27号区*大院二号楼五楼)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告之,未领取准考证人员责任自负。委托他人领证者需提供委托书(须写明委托领证事宜、委托双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按手印。复印件和传真件无效)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2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到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会议室(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路27号区*大院二号楼五楼)领取办理退费手续。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开考比例为1:3(中梁山以西的医疗机构、社区医疗机构或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紧缺岗位,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考试考核分以下阶段进行。
(一) 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12年10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时,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正式开考后30分钟未到考场者视为弃权。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交通路线(请预查网上电子地图),以免误考。
2.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各占笔试总分的50%。
其中,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复习指定教材为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编印的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复习资料《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将于2012年10月15日(星期一)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中梁山以西的医疗机构、社区医疗机构或特需紧缺岗位可放宽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需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卫生专技岗位面试采取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该考生所在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2年10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时后在重庆市九龙坡区*2号楼大门公示栏公示,考生当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 17:30时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九龙坡区人社局会议室(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路27号区*大院二号楼5楼)领取《面试准考证》。委托他人领证者需提供委托书(须写明委托领证事宜、委托双方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按手印。复印件和传真件无效)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面试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核费用(领取《面试准考证》时缴费),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指标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某岗位出现总分相同,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结合本岗位(行业)的实际需求执行。体检中,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认真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生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社局、区卫生局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成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政审不合格者或中途放弃者,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一)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等,由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二号楼大门公示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请及时关注;
(二)拟聘人员由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二号楼大门公示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聘用岗位、总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人民*《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社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文件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待遇按照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有关规定执行。
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按本《简章》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2021年重庆奉节卫生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是什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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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
二、报名时间
1.时间:2021年4月9日(星期五) 8:30-13:00
2.地点:重庆陈家坪展览中心(重庆市高新区科园四路269号)
三、笔试时间
《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笔试时间暂定于2021年4月10日(星期六)

重庆这边护士职业怎么找工作好?哪里有相关的招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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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什么学历的。如果是本科生,那你就参加每年事业单位举行的公招吧,在重庆人事人才网上可以查到相关信息,一般每年1月报名。这种事由编制的,待遇好很多。
如果是大专,就只能做合同工。可以到 重庆卫生人才网 上查询到相关的信息。护士现在就业前景不错,工作还是非常好找的。另外一条途径就是到医院的人事处查看有没相关的招聘消息,这个医院网站上应该有。
如果是中专的话,三甲医院基本上就很难进了,就只有去二甲之类的了。

2023年重庆市渝北区卫生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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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现面向2023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渝北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2023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渝北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其他条件。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或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如“内科学(呼吸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呼吸”方向,持有“内科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呼吸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
若毕业证书已明确体现有呼吸方向,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2月1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3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不予聘用。
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专业等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
岗位等级上,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除此之外,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学金、优秀毕业生的认定,以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取得为准。
本公告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等有调整的,将通过渝北区人民*网(http:// www.ybq.gov.cn/ )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分重庆专场和市外专场,市外专场设在武汉,重庆专场未招满岗位纳入市外专场招聘。
重庆专场招聘后剩余岗位、市外专场报名方式、招聘时间等将于重庆专场结束后在渝北区人民*网(http:// www.ybq.gov.cn/ )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报名。
重庆专场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通过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网址:New_cqyubeirs/index.html#/index)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周一)9:00至2月17日(周五)18:00。
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要求在网上如实填写、提交符合资格条件的学历(学位)、荣誉表彰(获奖)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每张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b,jpg格式,务必保证上传材料整洁、清晰、无扭曲),并将扫描件按《附件5》所列材料名称命名后逐一上传(如“1.报名登记表”)。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
招聘方根据考生填报、上传的信息,对照岗位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3.查询报名结果。
考生请于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3年2月18日(周六)18: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渝北区卫生健康委023-67802789、023-67828123)。
4.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准考证打印时间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渝北区人民*网()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二)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超过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6)。
笔试暂定于2023年3月18日(周六)举行。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2.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2)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若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
(二)面试。
面试暂定于2023年3月19日(周日)举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值为100分,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10分钟。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约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
组织笔试的: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50%
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生各科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签约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在考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民*网()人事招考专栏公布。
六、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拟招聘岗位和数量,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选。
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学历以及大学期间专业学科平均成绩(必修课)高者优先。
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签约人选。
签约人员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中须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
如有考生本人弃权,则在报考同一岗位范围内,在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后商区人力社保局决定。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考生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于2023年7月31日前到渝北区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接受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
未按期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履行违约责任。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在考生毕业后进行。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未按时到制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
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生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前述规则递补,是否执行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确定。
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渝北区人民*网(http:// www.ybq.gov.cn/ )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3年以上(不含规培期)方能交流、调动;未满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一、其他事项
1.报名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2.本公告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渝北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3.报名、资格审查、签约
考务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渝北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
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4.报名登记表
5.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附件下载:
1.附件1:渝北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pdf
3.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4.附件4:报名登记表.doc
5.附件5: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6.附件6:事业单位招聘分类考试大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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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招(选)聘公告-1395人 - ...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选)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95名 。其中,常规公开招聘785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0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附件1);公开选聘25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0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情况表》(附件2);考核招聘585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0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情况表》(附件3)。

三、招(选)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次招(选)聘各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时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招(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研究生可推迟至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5)(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指主城9区为: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包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对要求具备教师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的招聘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可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考;对被聘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职业(执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就读且毕业时间在2019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之间的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选)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报名网站、招(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等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选)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选)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招(选)聘方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进行网上报名(附件3所列考核招聘岗位另行报名)。 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0年6月13日9:00至6月19日9: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6月14日—17日将通过报名网页公布截止前一日各岗位报名人数,报名及缴费全部结束后再公布各岗位确认报名人数。

2.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招(选)聘方对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1、附件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0年6月21日9: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3.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0年6月23日9:00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 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选)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选)聘名额或取消招(选)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选)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选)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5. 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人员,可于2020年7月14日—7月19日登录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专业科目笔试网上报名

报考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须在2020年6月14日9:00至6月20日9:00期间,通过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 www.cqwsrc.com )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网上报名,有关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非职员岗位专业科目笔试有关信息一览》(附件6)。其他招(选)聘单位的岗位安排有专业科目笔试的,均不需另外报名,应聘人员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6。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各岗位的报名时间和渠道详见本公告附件3,报考人员按有关要求分别报名。考核招聘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及具体考核方式,在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公众信息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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