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佛山市公路局路桥管理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路桥工程施工及管理人员1名,从事公路工程施工及管理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路桥工程施工及管理岗位,路桥专业,全日制专科学历以上,48周岁以下,路桥工程师,从事公路工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经验10年以上。
(三)工作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小塘镇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
一)报名时间:2014年5月4日 —5月6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地址:卫国路41号三楼,联系*:0757--83997226,联系人:柯小健。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留意人事考试信息网站(www.fskszx.com.cn)内公告或*短信、*通知。
六、考试
(一)笔试: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佛人社[2011]377号)规定,招聘岗位为中级以上职称,免笔试。
(二)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附件: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广东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300人,从2022年4月14日开始接受报名,招满即止。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是一所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地处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强劲的粤港澳大湾区节点城市——广东省佛山市。201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2个、特色重点学科4个、“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4个。现有特色专业2个,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特色专业14个,省级重点专业6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1个。2015年列为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2017年经广东省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2020年在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主榜)”中位居全国第228位,2021年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并首次跻身2021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1000强。现根据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22年计划面向海内外招聘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共招聘300名高层次人才,其中事业编岗(RB岗)100名,非事业编岗(FB岗,聘用后如达到条件可申请入事业编)200名。
二、招聘学科
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设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信息与通信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口腔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法学、数学、物理学、英语、教育学、体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地理学、城乡规划学、测绘科学与技术、生物学、交通运输工程、风景园林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艺术学、临床医学、哲学、药学、政治学、历史学、农林经济管理、生物学、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利用、化学、兽医学、畜牧学、建筑学等学科。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立德树人、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履行高校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的能力,符合我校学科发展需要,身心健康;
3、符合《高等教育法》中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
(二)岗位要求
1、学科岗位
岗位应聘条件:从事具有重大创新性、发展前景以及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工作,近五年取得具有重要创新和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年)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中对学科的要求,同时符合各二级学院学科建设发展的相关要求。在某二级或以上学科具有突出学术地位、较大影响力,并具有持续发展潜力、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正高职称或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副高以上职称的学者。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时间按照2022年1月1日计算。
学科岗位分为学科FB岗和学科RB岗:学科FB岗实行预聘-长聘制,在入职后取得的业绩条件达到学校入编条件的可申请入事业编制;学科RB岗须符合学校人才引进给编条件,直接给予事业编制。
2、学科方向岗位
岗位应聘条件:具有特别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研究方向具有重要创新前景,获得海内外认可的专业成就,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顶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取得公认的科研成果,基本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年)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中对学科方向的要求,同时符合各二级学院学科建设发展的相关要求。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任副高以上职称,或其他高校(科研机构)任正高职称,或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突出的科研成果,形成较大影响力、有持续发展潜力的学者。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时间按照2022年1月1日计算。
学科方向岗位分为学科方向FB岗和学科方向RB岗:学科方向FB岗实行预聘-长聘制,在入职后取得的业绩条件达到学校入编条件的可申请入事业编制;学科方向RB岗须符合学校人才引进给编条件,直接给予事业编制。
3、学术骨干岗位
岗位应聘条件:具有活跃的创新思维、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突出的发展潜力,取得高水平、创新性的专业成就,具有入选省级人才计划潜力的青年学者或相当水平的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及以上职称且近5年具有显著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优秀人才,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年)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中对学术骨干的要求,同时符合各二级学院学科建设发展的相关要求。研究方向明确,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工作能力和较好的工作积累,发展潜力大。需具备在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学习或教学科研工作的学术经历,且在顶尖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或获得公认的科研成果等基本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时间按照2022年1月1日计算。
学术骨干岗位分为学术骨干FB岗和学术骨干RB岗:学术骨干FB岗实行预聘-长聘制,在入职后取得的业绩条件达到学校入编条件的可申请入事业编制;学术骨干RB岗须符合学校人才引进给编条件,直接给予事业编制。
4、特聘青年研究员岗位
岗位应聘条件:学校相关专业急需的国内外具有较好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博士后,具有较大学术潜力,取得较好的科研成果,符合招聘学科所在教学科研单位团队研究方向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且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市场前景的产业化人才。原则上以第一作者已发表有不少于2项较为突出的学术成果,成果特别突出者,成果数量可减少到1项;或学校相关专业紧缺急需的国内外优秀博士、博士后。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时间按照2022年1月1日计算。
根据入职前的业绩分为A岗和B岗。特聘青年研究员A/B岗位为FB岗,实行预聘-长聘制,在入职后取得的业绩条件达到学校入编条件的可申请入事业编制。
5、紧缺急需人才岗位
应聘条件: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及相应的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尤其是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能起重要作用的人才;或补充学校思政课、公共课(体育、英语等)、基础课和个别师资基础薄弱专业等急需师资;或符合弥补学校现有学科专业人才短缺或年龄结构失衡需要,在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方面不可或缺的人才;或符合我校服务国家、广东省和佛山市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产业布局需要,且能够对我校相应的人才培养、科技创新起到重要作用的人才;或为我校特别需要的紧缺关键岗位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学科专业以当年学校认定为准。申请者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在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时间按照2022年1月1日计算。
紧缺急需人才岗位分为紧缺急需人才FB岗和紧缺急需人才RB岗:紧缺急需人才FB岗实行预聘-长聘制,在入职后取得的业绩条件达到学校入编条件的可申请入事业编制;紧缺急需人才RB岗须符合学校人才引进给编条件,直接给予事业编制。
6、粤台合作专任教师岗位
岗位应聘条件: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能够独立承担人工智能、智能*、商业智能、工业设计等相关课程教学任务,且在教学、科研或指导学生学科竞赛方面取得较好业绩者。其中符合学科、学科方向、学术骨干以及特聘青年研究员等岗位要求的按照各岗位相应要求应聘。该岗位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时间按照2022年1月1日计算。
粤台合作专任教师岗位为FB岗,实行预聘-长聘制。
7、机关教辅部门专技岗位
岗位应聘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高校管理服务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较强的外语水平;*党员优先;身心健康;原则上以第一作者已发表有不少于1项较为突出的学术成果;海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优秀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时间按照2022年1月1日计算。
机关教辅部门专技岗位为FB岗,实行预聘-长聘制,考核合格后达到入编条件的可申请入事业编制。
四、岗位待遇
符合学校人才引进给编条件的给予事业编制;入职后取得的业绩条件达到学校入编条件的可申请入事业编制。
(一)学科岗位、学科方向岗位和学术骨干岗位
1、学科岗位、学科方向岗位和学术骨干事业编(RB岗)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非事业编(FB岗)待遇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根据预期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学校安排适当的实验场地,学校提供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按照《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及博士科研启动费申请细则》申请使用;
(二)特聘青年研究员岗位(A/B岗)
1、待遇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学校提供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按照《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及博士科研启动费申请细则》申请使用;
(三)紧缺急需人才岗位
紧缺急需人才事业编(RB岗)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非事业编(FB岗)待遇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粤台合作专任教师岗位
按照学校相应的标准享受科研启动费和租房补贴。其中按学校学科、学科方向、学术骨干以及特聘青年研究员等岗位条件应聘的按照各岗位待遇执行。
(五)机关教辅部门专技岗位
待遇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经考核合格后可申请入编。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从2022年4月14日开始接受报名,上述岗位长期招聘,招满即止。
2、报名形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经过“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两个步骤完成系统报名手续。应聘人员需登录佛科院招聘网站
https://rczp.fosu.edu.cn
“专任教师模块”进行系统报名,填写个人情况,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M以下),填写《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师应聘表》(1)(机关教辅部门专技岗应聘人员填写2《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机关教辅部门专技岗应聘表》)和支撑材料(3)并按要求上传。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或*联系各学院,学院联系邮箱和*见4。
3、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组织人员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核对象。
4、报名材料:《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师应聘表》1(机关教辅部门专技岗应聘人员填写2《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机关教辅部门专技岗应聘表》)和支撑材料(3)。
5、其他。欢迎应聘者加入我校的博士应聘QQ群:495023238,及时了解学校的招聘信息和学校的各种相关情况信息。
六、考核
按学校招聘考核流程对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人力资源处组织校级考核通过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首次体检费用由我校支付。
2、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人力资源处负责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3、体检和考察一般应在校级考核结束后4个月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办理时间,请联系所在学院,并由所在学院提交说明后报学校人力资源处备案和审批。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人力资源处将应聘者的通过说明和结果汇总后报学校党委会审定拟聘人选,并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手续
公示后按规定报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获审批录用人员必须在6个月内完成入职流程并报到,逾期将自动取消入职资格且学校不再另行通知本人,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办理时间,请联系所在学院,并由所在学院提交说明后报学校人力资源处备案和审批。
十、其他说明
1、学校常年不定期不限额引进高层次人才。学校根据应聘者的学术背景,立足学科发展需求,结合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分析研判确定最终引进层次。具体岗位基本条件所要求的学术背景,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执行,其薪酬待遇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不在时限范围内的学术成果不作为基本资格条件,但可作为学术背景支撑材料。
2、应聘者应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全面、真实,如发现有编造假文凭、假经历、学术造假和隐瞒病情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弄虚作假、不守诚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聘用后发现并查实的,解除聘用合同。
3、以上招聘条件、内容、相关待遇要求和聘后管理规定如遇国家、省、市和学校各项政策发生调整,则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4、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以及未能按时出站或未能按时办理完出站手续的博士后,学校一律不予聘用。
5、招聘管理
联系网址:web.fosu.edu.cn
联系邮箱:rsc@fosu.edu.cn
联系人:吴老师、林老师
联系*:0757-85500656,0757-83960387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广云路33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
邮政编码:528000
投诉*:0757-82988227(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1、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师应聘表.doc
2、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机关教辅部门专技岗应聘表.docx
3、姓名-支撑材料.doc
4、二级单位现有专业和联系人.docx
为了做好“聚四方之才”招才引智活动,根据《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百场万岗”2023 年校招活动总体方案》安排,在春节假期期间组织开展“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春节返乡人才对接会,并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规定,经县*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因工作需要,计划招聘陵水县委网信办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等21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招聘职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明细详见附件1。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27日至2005年1月26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段以此类推。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2023年1月20日起通过陵水县人民*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期7天,自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1月26日。
(二)组织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址
(#/user/login/dw=5f3ebTIr6e7YoI%2FFRQ7zP7PQoWpNizGkPWdfQLd%2BkKA2Bku0pw),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
(2)报名时间:
2023年1月27日9:00至2023年1月31日17:00。
2、现场报名
活动主旨:“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春节返乡人才对接会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31日(10:40—14: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海南迎宾馆南海厅(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三路9号)。
3、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提交以下材料(网上报名: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现场报名: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①《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需从网上下载附件2填写后本人亲笔签名,再拍照上传图片,原件备验;现场报名:需从网上下载附件2填写后打印(不接受手写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④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
⑤毕业证、学位证。
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和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3);
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证明,带有二维码标识);
⑦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出具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⑧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⑨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材料。
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号码不正确或不畅通等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
报考人员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经考试合格择优聘用。
应聘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1月31日17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
系统将于2023年1月31日17时准时关闭,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如果届时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2方可开考。
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笔试按60%、面试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
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近期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公共科目,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及公文写作等内容。
笔试实行百分制,并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2、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和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出现末位同分者同时入围面试。
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资格条件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需提交的材料届时以公告为准。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方式与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2)面试时间及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成绩在陵水县人民*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考察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和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加试方式另行确定。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陵水县人民*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
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新聘用人员为2023年毕业且未就业的,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半年。
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考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合格的,正式聘用,按规定办理任职等相关手续,不合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六、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按聘用单位现有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和拨付渠道执行。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纪委监委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有关问题说明
(一)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需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参加报名及考试。
(二)招聘专业条件参照附件3《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由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三)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学位或第二学位学历证书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0898-83388471(陵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网上报名系统技术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3.承诺书
4.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0日
附件: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doc
附件3:承诺书.doc
附件4: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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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区教师招聘工作,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人才引进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标准的原则。
二、工作机构
(一)成立南海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单位招聘工作的报名、初试等工作,负责招聘考试的复试组织工作,并向招聘单位推荐拟聘人员,做好教师招聘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各镇(街道)教育局及区直学校分别成立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招聘教师工作的初试方案,并组织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初试等工作。
(三)各镇(街道)成立招聘教师工作监督小组,小组成员由镇(街道)纪监和教育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招聘计划
2014—2015学年度我区教育系统计划公开招聘教师318名,其中区直学校47名,镇(街道)属学校271名(具体计划见招聘计划)。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专业对口,具备本科以上学历,良好的思想品质和教育教学业务能力,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毕业生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南海生源毕业生:2014年应届毕业生或有志从事教育事业的2011-2013届毕业生。
2.其他地区生源毕业生:2014年应届毕业生或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2年、2013年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期间曾任学校(院、系)学生会主席或团委副书记;校级学生会或团委干部的毕业生;
(2)职业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3)部分专业院校毕业并符合专业特长要求的毕业生;
(4)硕士研究生或双学士学位毕业生;
(5)本科前三年平均分达到75分以上,或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
(二)在职人员:具备任教学科及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男性年龄为4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为40周岁以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层次教育人才:省特级教师;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省级以上优秀校长或教师(含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
(2)省级以上劳动模范;
(3)省级以上、长(含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
2.优秀教师: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现聘县级以上骨干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聘任)或近5年获得地级市以上优秀教师奖励(指教育行政部门或*部门评选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教坛新秀、优秀校长)的现职教师。
3.夫妻两地分居 (即配偶为我区户籍人员或为我区在编公职人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职教师:
(1)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2)具备初级职称,两地分居时间满2年以上。
4.临时聘用专任教师:2008年9月1日前至今连续在我区任教,现仍在教学岗位的临时聘用专任教师可跨镇(校)报考,且享受工龄及获奖加分政策。男性年龄为47周岁以下,女性年龄为42周岁以下。义务教育阶段执行该条件者,可报考专业对口岗位,也可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书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对应的学科岗位。
5.其他在职人员: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具备3年以上省一级学校、示范性高中任教经历者(此类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职业类专业教师: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备2年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任教经历;
(2)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获得技师证书,2年以上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或企业相关对口岗位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教师资格证相关要求;
(3)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辅导学生在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以上,具备2年以上企业对口岗位工作经历。
(三)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非在编教职员:男性年龄为47周岁以下,女性年龄为42周岁以下。在该校区工作5年以上,可报考专业对口岗位,也可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对应的学科岗位,且享受工龄加分政策。
(四)留学回国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本科以上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方案: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在南海教育信息网及南海人才信息网教师招聘专栏上公布(以下简称“网站”)本招聘方案。
(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考生在南海教育信息网“教师招聘专栏”中的“教师招聘系统”报名。
(三)资格审查、公布初试名单、初试方案:
各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和制定初试方案,报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初试人员名单及初试方案均在网站上公布。届时请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上交报考纸质材料。
(四)初试:由招聘单位组织。招聘单位根据个人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复试人员。招聘计划数与推荐复试人数比例为1:3,其中报考职业类专业课岗位、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推荐复试人数比例原则为1:2;校医岗位推荐复试人数不限比例。
(五)公示进入复试名单:复试人员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六)公示加分情况:对符合加分条件,且进入复试环节人员的加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七)复试: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以笔试形式进行,内容为教师职业通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八)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九)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以《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为标准,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者为拟聘人员,具体名单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由招聘单位直接初试确定,符合我区招聘条件的再由区办按程序考核。
六、招聘考试总成绩的构成
总成绩由初试、复试成绩和加分三项构成。为保证招聘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我区新聘用教师质量,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含),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取录。(如应聘人员的成绩达不到要求,可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一)初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5%的比例折算进总成绩。初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推荐参加复试。
(二)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5%的比例折算进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
1.工龄加分:在我区中小学连续任教或在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连续工作年限满5年的加1分;年限超过5年的,每增加1年累加1分。工龄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含)。
2.获奖加分:对在我区任教期间获区*或教育部门表彰的个人荣誉称号(含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质服务奖,下同)的教师,加3分;获市级以上*或教育部门表彰的个人荣誉称号的,加5分。表彰奖励加分不累加,以任教期间曾获得的个人荣誉计算。
以上两类加分将在初试和复试成绩折合后直接计算入总成绩中,即未能进入复试的人员不体现加分优惠。加分合计最多不超过10分(含),加分情况将在网站公示。
七、招聘教师实行聘用制度和试用考察制度
(一)聘用制度
1.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约定试用期。
2.对高层次教育人才可免试用期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二)试用考察制度
由区教育局和所在镇(街道)教育局、区直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不符合考察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一)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限均为2014年8月31日。
(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对象不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或公示中出现有效投诉的可以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拟聘人员名单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情形的人员,不予报考。
(五)若资料审查中发现实际条件与填报条件不符的,或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取消应聘资格,同时在网上公示相应人员名单。
(六)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七)南海区教育系统在编(含试用期)教职员不得报考。
(八)曾在招聘教师考试中作弊的人员不得报考。
(九)招聘考试结束后发现受聘人员有严重违纪或造假行为的,随时发现随时解聘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投诉*:0757-86335435。
本方案解释权属南海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表一:
区直高级中学、特殊学校.doc
表二:
区直职业类学校.doc
表三:
镇(街道)初级中学、小学.doc
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工作日表.doc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14
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