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点小编带来了津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天津市武清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天津市武清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为满足武清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相关规定,经武清区*研究决定,现组织实施2023年武清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拟为武清区部分区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镇街事业单位招聘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85名。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毕业生(2023年、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3日至2005年3月13日期间出生)。
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时间为1992年3月13日至2005年3月13日。
要求具有本市户籍的岗位,须于报名前(2023年3月13日)取得天津市户口(含集体户)。
3、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3年3月6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武清公共就业服务网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www.tjrc.com.cn
武清公共就业服务网:/
www.tjtalents.com.cn
网上报名时间:3月13日9:00至3月17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3月13日9:00至3月19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后果自负。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由考试机构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于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的,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
不符合改报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退费。
改报时间:3月21日9:00至16:00。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可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审查结果,需要修改完善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
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改报其他职位,且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
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笔试费用每科为45元。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3月13日-3月1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022-28013603)。
五、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3月30日9:00至4月1日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详见笔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月1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请随时关注报名网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位网查询认证材料。
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即将核查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党员证明材料、相关资格证书等);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原件审阅后退回)。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于4月20日9:00至4月21日17:00登录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及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下载,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详见面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负。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坚持全面、客观、公正,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同时公布监督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九、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的公告及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试过程中有关防疫工作安排。
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网站咨询:022-28013603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监督*:022-82129992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附:1.2023年天津市武清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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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为满足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应同时取得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岗位所需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指导目录。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3年2月27日。
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92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87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82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
9.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等)应在报名时取得。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以往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4.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5.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录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方可报考。
8.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公告发布
报考人员自2023年2月16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询招聘公告。
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www.tjrc.com.cn
。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www.tjtalents.com.cn
)。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3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5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笔试报名费每科45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将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上述岗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为:2023年3月7日9:00至16:00。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
试卷满分各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9日。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023年3月16日9:00至2023年3月19日9:00,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www.tjtalents.com.cn
)缴纳面试报名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报名费为每人45元。
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2023年4月2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标准、项目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凡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如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方人才网(/
www.tjtalents.com.cn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但暂未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有问题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递补一次,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如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二)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三)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将另行通知。
有关信息将通过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内容等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天津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022-88270100(政策咨询)、88270308(纪检监督);
2.天津市测绘地理信息研究中心:022-58780322(政策咨询)、58070318(纪检监督);
3.天津市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022- 23312326(政策咨询)、23112633(纪检监督);
4.天津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022-83127322(政策咨询)、83127566(纪检监督);
5.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服务中心:022-23316187(政策咨询)、23295380(纪检监督);
6.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事务中心(天津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022-27796066(政策咨询)、27799898(纪检监督);
7.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022-26827196(政策咨询)、26816527(纪检监督);
8.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022-82100633(政策咨询)、82100995(纪检监督);
9.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022-29991962(政策咨询)、29993139(纪检监督)。
如有其他疑问,可根据问题类型拨打以下
网站技术咨询:022-28013603、28013570;
主管部门监督:022-23397075、23145219。
咨询时间:2023年2月16日至3月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附件: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6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https://www.87dh.com/xl/
2023年天津市财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满足财政事业发展需要,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我局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天津市财政局所属财政补助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天津市财政局财政投资业务中心、天津市财政局债务管理事务中心(天津市财政局*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天津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管理中心)、天津市财政信息中心、*天津市财政局党组党校。
二、招聘岗位
我局2023年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岗位详见附件《天津市财政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
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所需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教育专业指导目录;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3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3日及以后出生);
7.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组织方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月24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www.tjrc.com.cn
)和天津市财政局官网(/
www.tjtalents.com.cn
)。
报名时间:3月3日9:00至3月7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3月3日9:00至3月8日17:00。
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之内反馈,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缴费时间:3月3日9:00至3月8日17:00。
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90元,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3月10日9:00至17:00。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本等材料,到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评价中心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时间:3月3日至3月8日(9:00-11:00、14:00-16:00)。
五、考试
(一)考试组织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由我局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面试由我局自行组织实施。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3月16日9:00至3月18日9:30
笔试时间:3月18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设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其中,《综合知识》科目根据岗位类别分为三类:报考管理类岗位人员使用《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试卷,报考财会类岗位人员使用《综合知识(财会类)》试卷,报考计算机类岗位人员使用《综合知识(计算机类)》试卷。
主要测试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常识、专业知识和写作水平。
公布成绩:3月28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名表及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北方人才网和天津市财政局官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网上缴纳考务费45元,并下载准考证。
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结构化面谈时间和地点在天津市财政局官网发布。
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具体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四)总成绩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由我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北方人才网和天津市财政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公示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和公示程序。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八、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程序。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如果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调整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政策
附件:天津市财政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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