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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芦山事业单位招聘 2013年四川省泸州市下半年公务员考试公告?

更新:2023年05月23日 15:40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四川芦山事业单位招聘 2013年四川省泸州市下半年公务员考试公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四川芦山事业单位招聘 2013年四川省泸州市下半年公务员考试公告?

四川省一类地区有哪些?二类地区是哪些?三类地区哪些...

一类为绵阳市、雅安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二类为绵阳市等。

一、二类区有:四川(13个)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雅安市,汉源县、芦山县、宝兴县;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理县、茂县;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普格县、喜德县、冕宁县、越西县。

招聘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放宽。

经查重,专家评审,共评审我省民族地区一类模式汉语文论文42篇,其中评出小学组一等奖3篇,二等奖6篇,三等奖11篇;初中组一等奖2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9篇;高中组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3篇。

四川省一类地区有哪些?二类地区是哪些?三类地区哪些...


四川芦山事业单位招聘 2013年四川省泸州市下半年公务员考试公告?

一类为绵阳市、雅安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二类为绵阳市等。

一、二类区有:四川(13个)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雅安市,汉源县、芦山县、宝兴县;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理县、茂县;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普格县、喜德县、冕宁县、越西县。

招聘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放宽。

经查重,专家评审,共评审我省民族地区一类模式汉语文论文42篇,其中评出小学组一等奖3篇,二等奖6篇,三等奖11篇;初中组一等奖2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9篇;高中组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3篇。

关于雅安雨城区的几个乡镇卫生院概况


四川芦山事业单位招聘 2013年四川省泸州市下半年公务员考试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满足广大农村(社区)居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上半年雅安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 www.scpta.gov.cn ,雅安人事网 www.yars.gov.cn ,雅安卫生网 www.yaswsj.gov.cn 发布):
一、招聘计划及报考基本条件
全市各县(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计265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雅安市2009年上半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符合岗位要求的200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其中,200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09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报考基本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3月8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助理及以上执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69年3月8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此次招聘人员中未取得从医资格的,须在招聘后三年内通过国家考试取得助理及以上执业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执业资格的,聘用合同自动解除。
二、报考程序
本次报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报考者应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不能多岗位报考。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为3月2日-8日,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 www.scpta.gov.cn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岗位的具体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网站将每天公布各岗位报考人数,供考生报名时参考。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考生信息表》各项内容,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人事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照片质量检查。照片审核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考生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网上缴费。
网络报名成功后的考生,在3月3日―9日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2科共计100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缴费。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请在考前一周打印准考证。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全部减免笔试考务费:
1.《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1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4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在3月20日、21日、23日、24日上班时间凭有效证件和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70%、30%。开考比例为3:1。报名工作结束后,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市人事局商市卫生局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一)笔试。
笔试由市人事局会同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两科,分别占总成绩的40%、30%。《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四川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医学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执业助理医师和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所要求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为2009年3月22日,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09年4月16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 www.scpta.gov.cn )和雅安人事网( www.yars.gov.cn )进行公布。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4月20日到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查分,查分结果在4月24日公布。
(二)加分政策。
1.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川人发〔2007〕16号)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等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
2.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报考重灾区县(雨城区、名山县、汉源县、石棉县、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招考岗位时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非重灾县(荥经县)招考岗位时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员,报考重灾区县(雨城区、名山县、汉源县、石棉县、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招考岗位时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非重灾县(荥经县)招考岗位时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乡镇卫生院招聘岗位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报考人员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3月13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
资格审查及面试由各县(区)人事部门会同卫生部门负责组织。
1.资格审查。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于4月27日在雅安人事网、雅安卫生网公布。最后一名若成绩相同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于5月4日―6日组织进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各县(区)卫生局负责提前通知考生。面试人数不足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一般不再调减招聘计划。参加面试人数不足招聘名额2倍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考生不得聘用。
考生在接到资格审查通知后,应携带《考生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执业资格证书(已取得者)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若政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并缴面试考务费80元。凡提供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资格。在资格审查中出现的缺额,由县(区)人事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工作统一于2009年5月7日17∶00前结束。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为2009年5月9日―11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和《考生信息表》参加面试。面试工作执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面试具体事项由各县(区)人事部门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二)考核。
五、聘用上岗
(一)公示。
(二)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政策咨询*:
市人事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0835)2223370
市卫生局政工科:(0835)2223054
雨城区人事局:(0835)2823845
名山县人事局:(0835)3235189
天全县人事局:(0835)7227143
芦山县人事局:(0835)6521476
宝兴县人事局:(0835)6822583
荥经县人事局:(0835)7623899
汉源县人事局:(0835)4298905
石棉县人事局:(0835)8858552
查询网址:
四川人事考试网: www.scpta.gov.cn
雅安人事网: www.yars.gov.cn
雅安卫生网: www.yaswsj.gov.cn
投诉*:
市纪委监察局:(0835)2824444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28)86514038

附件:雅安市2009年上半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2013年四川省泸州市下半年公务员考试公告?


四川芦山事业单位招聘 2013年四川省泸州市下半年公务员考试公告?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这位考生您好,中公教育很高兴为您服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泸州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招考对象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此类考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

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3年9月20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

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

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

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止2013年9月20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四川省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五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9月20日―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2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森林警察职位要求年龄在18―30周岁(1982年9月20日―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下列人员也不得报考森林警察:

1.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具体招录单位、名额、对象、范围、条件等详见附件:《泸州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至2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

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

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

大小为10―20KB)。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9月22日至2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

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职位表中最后一栏公布的咨询电

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3年9月29日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

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以下4类情形之一减免考务费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9月27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到泸州人事考试中心(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24号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递交申

请减免的相应的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1、在“4.20芦山地震”中受灾严重的芦山县、雨城区、天全县、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户籍的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或当地

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的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

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将报名时填写了“同意调剂”的考生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

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大地震”和“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和国

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11月5日前将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联系*送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公务

员考录培训监督科(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24号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16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3年12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

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3年12月13日至15日登*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3年12月18日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3年12月24日前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

笔试折合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各招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2013年12月27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

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考生按公告要求,携带《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

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 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证明中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时发放的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相一致)



2.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

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

,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

中央统一*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 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相应单位(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其中区、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的上述人员,须出具所在

区、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 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相应单位(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 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相应单位(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其中区、县级及以下单位的上述人员,须出具所在区、县级组织

或人社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6.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

5楼四川省人民*政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

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1月10日至13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

通知。

(四)体能测评

报考森林警察职位的所有面试人员均应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

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有三项,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体能测评应在具备条件的学校等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招考单位通知考生。

(五)考试总成绩

面试(和体能测评)后,(森林警察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

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若所有成绩均完全相同,且拟进入体检人数大于该职位录用名额的情况下,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拟进入体检的最后并列成绩人员名

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以及所有拟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市本次公招其它单位达到面试开考比

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

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

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同时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

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森林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

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

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森林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经体

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各招录机关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成绩、职位排

名和监督举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

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录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在录用公示结束前

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的考生(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在录用公示后,由于上述及考生自愿放弃录用等原因所产生的缺额不再递

补。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档案。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严肃性,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此次公开考试录用工作。考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

社部发〔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泸州市纪委(监察局)监督*0830-3108079。

八、本公告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一)本次招考有关职位调整、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因不及时查看泸州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

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和固定*),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

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对要求了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职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在“获得过何种专业证书,有何专长”栏目中填写清楚,便于审查人员审查。

(五)涉及到《2013年泸州市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中专业等方面的问题,请按下列招考单位*进行咨询。

(六)报考叙永县、古蔺县职位的考生,新录用后在当地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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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一类地区是哪些? 二类地区是哪些? 三类地区是...

一类为绵阳市、雅安市、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凉山彝族自治州;二类为绵阳市等。

一、二类区有:四川(13个)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雅安市,汉源县、芦山县、宝兴县;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汶川县 、理县、茂县;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普格县、喜德县、冕宁县、越西县。

三类区有:四川(9个)乐山市,金口河区、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 攀枝花市 ,盐边县;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 甘孜藏族自治州 ,泸定县;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甘洛县、雷波县。四类区有:四川(8个)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阿坝县、 若尔盖县 、红原县;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甘孜县、 稻城县 、得荣县。

扩展资料: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要求规定:

1、招聘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放宽。

2、可以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积极探索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中级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 或者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以及行业、岗位、 脱贫攻坚 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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