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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风险防控 2023年防城港市公开招聘市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2023年05月19日 13:22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风险防控 2023年防城港市公开招聘市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风险防控 2023年防城港市公开招聘市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1云南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思政教师...

【 #教师招聘# 导语】2021云南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思政教师5人,报名时间:2021年4月17日―4月18日,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学院的办学规模、课程和岗位设置等需求,报经红河州教育体育局、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组织实施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事业单位思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批复同意并经教育部备案,在原红河州卫生学校基础上组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先后荣获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文明学校、云南省民族团结教育示范校、云南省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学院现有教职员工496人,其中专任教师315人,教授15人,副教授66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98人。学院新校区占地4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5.58万平方米,2019年在红河州职教园区设立办学点。校内有5个实践基地、实验实训室206间,多媒体教室50间,实验实训设备总值近5000万元。截至2020年底,馆藏纸质图书41.02万册,电子图书25.97万册,电子期刊31.27万册。与省内外170家医院和医药卫生机构建立了校外教学基地,被省卫计委、省教育厅列为临床医学专业“2+3”人才培养试点、云南省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现开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等18个医学类大专专业,有全日制学生12920人。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程序规范,严格把关。

三、招聘岗位和待遇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思政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工资待遇:

招聘岗位为红河州事业编制岗位,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四、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专业素质过硬;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到2021年4月30日;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6.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红河人才网(网址: www.hhzrc.cn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2021年4月17日―4月18日,09:00―17:00,在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号门进行现场报名。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

(三)报名所需材料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思政教师报名表(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提供学校证明:包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基本情况,并盖有学校公章)、党员证明(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并盖有党组织公章的党员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报告。以上材料需向审查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存档备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委托他人带所需材料现场报名。

(四)报名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面试

2021年4月24日上午8:00在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正门集中。2021年4月24日上午8:30不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1.抽签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4日上午8:40。

地点: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南教学楼候考室中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4日上午9:00。

地点: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南教学楼。

面试采取现场抽题,情景模拟教学和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素养、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

4.面试计分办法: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官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评分总和的平均分值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面2位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成绩公示

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网址: www.hhzrc.cn )进行公示。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出现面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情况,以加试后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员。

(七)考生纪律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到考点报到并按抽签号参加面试。未按时间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侯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得参加面试旁听。面试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3.严禁考场内使用*、传呼、*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不记录面试成绩。

(八)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和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开具并盖有党支部公章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证件和相关材料、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公告有关规定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可从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排名,结合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的,如在资格复审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从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考察。招聘工作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表现、相关证件真实性、是否有违法违纪等方面的情况再次进行核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考察的,如在资格复审、体检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从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在资格复审、体检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时间和相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网址: www.hhzrc.cn )另行公告通知。

(九)拟聘人员公示

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网址: www.hhzrc.cn )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管理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聘用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十一)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由州人大、州政协、派驻红河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组工作人员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七、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 www.hhzrc.cn )。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手续的,后果自负。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考察、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七)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须在聘用前取得。

(八)本次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21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九)疫情防控要求

报名人员应提前扫“疫情防控行程卡”和“云南健康码”,如实提交行程信息,进行健康排查,重点排查去过或途经疫情高风险地区、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

面试当天,考生须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和“云南健康码”登记记录,体温正常,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面试。

对以下情况的考生,应自行安排进行核酸检测,确认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并携带相关证明参加面试。

1.“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须持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2.“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不得参加面试。

3.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4.体温检测≥37.3℃的考生,到隔离区签到,休息片刻后再次测量,体温正常者可以进行面试。开考后测量体温仍≥37.3℃的,由疫情防控人员进行隔离观察,本岗位面试结束前体温正常的可以进入参加面试,本岗位面试结束时体温仍≥37.3℃的由当地卫健部门综合评定处理。

(十)本次面试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面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举办本次面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本公告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老师、邹老师

*:0873-3057506(人事科)

0873-3057499(现场报名咨询专线)

附件1: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思政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1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doc

附件3: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思政教师报名表.doc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1日

2023年防城港市公开招聘市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风险防控 2023年防城港市公开招聘市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分为事业实名编制和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两类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共55个,计划招聘74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考生在报考时应注意区分岗位类型。
(一)事业实名编制的招聘岗位51个,计划招聘59人。
(二)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的招聘岗位4个,计划招聘15人。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 18周岁以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5号)中明确的职业资格证书,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3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使用全区统一网络报名平台,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3年3月15日起,可登录防城港人才网点击招聘公告查阅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以及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向招聘单位进行咨询(咨询*详见附件1)。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6日17: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防城港人才网进入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如实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修改。
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有关报考注意事项,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否则造成复审不合格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8日17:00。
1.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报名时间截止后两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
市本级各招聘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如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由此产生不良后果的,承担全部责任。
2.资格审查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因资格审查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两天内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两天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而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同时,如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还容易造成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
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报名,以免延误报名时机。
在报名期限最后两天报名的人员,如因未能通过资格审查错失改报时间或因网络拥堵无法成功报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 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9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平台上按时缴费。
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考试科目为2门,共计100元。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完成报名缴费工作5个工作日后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电子票据发放服务平台下载非税电子票据。
(五)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
对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须经市本级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
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公布。
(六)网上改报
网上改报时间:2023年4月7日8:30至17:00。
岗位改报期间,原属于免费岗位改报到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须补缴考试费用,时间截止至17:00,其他报考人员岗位改报期间无需重新缴费。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
(七)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3年5月1日10:00至5月7日10:00。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方式
招聘岗位设定为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本次公开招聘进行分类笔试,共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大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
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
《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
笔试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医疗卫生类(E类)《综合应用能力》中的六个小类亦为合订本,由考生选做相应部分题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
报考者按相应的岗位考试类别参加笔试。
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
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所有的发放资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2)。
各考试类别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的工作内容、职责及所需测查的能力要素确定。
2.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自行携带以备使用(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查询。
7月中上旬,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总体水平和招聘岗位综合情况,按考试科目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组织实施
(1)市本级卫生系统单位岗位面试工作由市卫健委制定面试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2)其他岗位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3)市卫健委须于面试前一个星期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3.面试人选确定
(1)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
(3)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须经市本级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4.面试资格复审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发布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见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1)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后,由市本级各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提供有关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②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现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等)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市本级各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通知报考人员。
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有误或长期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放弃声明书面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由市本级各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5.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6.面试成绩
(1)结构化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7.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8.面试不收取考生费用。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市本级各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考核、体检公告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的综合成绩=面试合格成绩。
(一)考核、体检人选确定
1.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人选。
2.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考生面试合格成绩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人选。
(二)考核
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
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
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市本级各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各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在防城港人才网公示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考核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各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次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市委编办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原则上本次招聘新进人员的岗位聘用工作须在2023年8底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须书面说明原因。
七、工作职责要求
(一)加大监督力度。
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提高工作效率。
各部门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招聘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
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
(五)严肃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将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九、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学科)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设置。
十、联系方式
(一)网上报名
(二)岗位资格条件
(三)监督*:0770-3235098。
附件:1.2023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市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2023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市本级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2023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市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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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湛江海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14人公告 - 百...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风险防控 2023年防城港市公开招聘市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湛江海关所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2022年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14名,招聘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6日18:00,具体招聘内容见下文公告,下面是整理的“2022年湛江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2022年湛江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湛江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湛江海关技术中心、湛江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湛江海关口岸门诊部)和茂名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湛江海关后勤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后管中心)为湛江海关所属暂未分类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湛江海关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办公生活区物业管理、食堂管理、仓储服务、会议保障、公务车辆管理、*采购以及内部生活服务等工作。

湛江海关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湛江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湛江海关关区进出境货物的实验室检测、化验鉴定;风险分析与咨询、科研与技术开发、海关技术规范的制修订;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委托检验检测、化验鉴定、技术培训和咨询等服务。

湛江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湛江海关口岸门诊部)(以下简称保健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湛江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传染病监测与健康体检、国际旅行预防接种、卫生保健咨询、医疗保健门诊、卫生检疫技术科研开发与技术服务等工作。

茂名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湛江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茂名海关辖区进出境货物的实验室检验检疫和检测鉴定,承担茂名口岸出入境人员的预防接种、健康检查、口岸传染病的监测与防控以及茂名海关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湛江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至2004年9月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外语水平等)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若因疫情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是否符合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特别说明

1.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附件2、附件3)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2.本公告正文和附件所指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签订过劳动合同的2020、2021届高校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6日18:00。

2.报名方式:登录“湛江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www.sydwzl.com/gdzjhgsyzp2022/),实名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本人近期红底免冠2寸电子照片后,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相关要求: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上传《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声明》(附件4)。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10月22日9:00至10月23日18:00,登录http://www.sydwzl.com/gdzjhgsyzp2022/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可于2022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7日18:00登陆http://www.sydwzl.com/gdzjhgsyzp2022/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笔试

所有岗位应聘人员均需参加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10月29日(星期六)在广东省广州市开考,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的《准考证》,或湛江海关官方网站公告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笔试考场人员取消笔试资格)。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六)面试

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每个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1.面试公告

拟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通过报名网站、湛江海关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现场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提供材料及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

(七)体检和考察

1.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3.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将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4.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

5.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拟聘人选经公示后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在湛江海关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

2.被聘用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弄虚作假的、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公开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被查明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2002〕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应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湛江海关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进入考试地点前,考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粤康码电子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经检验,符合要求者方能进入考试地点。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或医学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阳性个案、疑似阳性个案、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考生(注: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需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七天三检”或“三天两检”均为绿码后方可参加);

2.考前7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完成“三天两检”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如报考人员隐瞒本人及家人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或通过伪造健康情况来蒙骗检查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或有阻碍疫情防控工作其他行为的,均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如疫情防控政策有调整,按考试当天广州市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七、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应聘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络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应聘人员请在报名系统上准确填写本人联系*和邮箱地址,期间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因*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公告相关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湛江海关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0759-3251900,3251901

监督举报*:0759-3387504

附件:

1.湛江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2.本科专业目录

3.研究生专业目录

4.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声明

湛江海关2022年9月

附件1:湛江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docx

附件3:研究生专业目录(2013版).doc

附件4: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声明.docx

2022年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风险防控 2023年防城港市公开招聘市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已发布。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31日。 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是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本市设立最早、规模、专业的环境科学领域综合性研究机构。秉承*生态文明的思想和“科技让环境更美好”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和上海城市绿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参加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11.6分)。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其中,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2022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考生,不受居住证年限的限制)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详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31日。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发送以下证件、材料电子版至报名邮箱jchen@sthj.shanghai.gov.cn,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每人限报考本单位的1个岗位):

1)填写完整的《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应聘报名表》,打印后亲笔签名并扫描;

2)本人上海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单(要求包含个人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及成绩列表)

3)身份证(非上海户籍的社会人士还需提供居住证);

4)学历、学位证书;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或退工单);

6)其他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

本单位将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以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并确认本人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对于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本单位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

面试由本单位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针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英语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

面试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结果,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

4、体检与考察

(1)由本单位组织应聘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2)由本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等应聘资格情况进行考察。

(3)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5、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防疫要求

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建议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尽量避免前往人员集聚地区,降低风险,确保身体健康。面试的具体防疫要求以后续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64085119-1413

监督*:64085119-1420

附件1:招聘岗位及要求.xlsx

附件2: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应聘报名表(2022).doc
原文标题: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2022年度第二批)

文章来源: 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21019/t0035_14108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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