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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事业单位最新招聘信息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社保局电话是多少

更新:2023年05月17日 03:20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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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社保局*是多少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怀远县榴城镇榴城路182号

邮政编码:233400

联系方式:0552-8858003、0552-8858099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县*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牵头推进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县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承担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持续稳定。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办法,参与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参与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县就业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的检查稽核、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实现总体平衡。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接待并协调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项。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执行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实施国家荣誉制度,规范全县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承办县*有关表彰奖励活动。

(八)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办法,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体系。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完成县委、县*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县级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激励人才创新创造、保障农民工权益职能,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县属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体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社会保障局负责。

扩展资料:

县人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牌子)。承担综合保障管理事项。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会务、安全、保卫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宣传思想、政务公开、效能建设、政行风建设等工作。统筹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重点项目重要工作、深化改革和扶贫等工作。

承担全县实施共享发展行动专项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局系统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及综治、维稳、防邪等工作。承担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局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及相关统计工作。负责局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促进就业和失业保险科。拟订全县就业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县失业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补助资金运用的日常管理工作;牵头承担全县促进城镇居民增收政策规划拟订及有关政策落实和评价工作。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援助政策和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组织拟订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政策、规划及标准,指导全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办业务,承担就业指标和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任务。

牵头负责企业帮扶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全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能力建设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拟订就业技能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的政策及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拟订全县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规范使用,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

负责技工学校招生注册、学籍管理等工作,指导技工学校学生助学政策落实和技工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增设高级工及以上职业(工种)的审核。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建设管理的政策法规并贯彻实施;承担全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和选拔工作;承担和参与国家、省、市人才*荣誉制度的选拔和申报工作;参与拟订吸引高层次人才和归国留学人员来怀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对全县各行业、产业的人才需求开展调研,提出强化人才政策供给、推进人才培养和积极引进的意见建议。

负责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按照人才评价科学化、岗位化、分类化要求,负责拟订全县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资格评审标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期考核和聘任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各级评审委员会开展工作。修订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指导、检查、督查全县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承办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

(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组织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指导、协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监督执行;负责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管理、考核培训、奖励处分等工作;协调核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组织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并指导监督执行,负责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案审核和组织实施工作;

按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备案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确定和晋升技术等级的条件及培训考核办法。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有关统计与分析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六)工资福利科(加挂奖惩科牌子)。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统计调查,指导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统发业务工作。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承办县*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审核以县*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和对象,组织实施县*部门开展的系统性表彰奖励工作。

(七)养老保险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退休审批工作,组织实施我县企业年金的审核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工作。

贯彻落实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贯彻落实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政策,贯彻落实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贯彻落实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政策;负责参加县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领取养老金条件审核和基本养老金调整,负责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相关工作。

(八)工伤保险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伤保险政策、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等工伤保险管理办法,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工伤预防、康复和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办法,依法对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支付和投资运营进行监督检查,受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相关专项资金的监督和局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部门经费预决算、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以及系统内部财务会计指导工作。

(十)调解仲裁科(加挂政策法规科牌子)。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及其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处理工作。拟订劳动关系有关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的有关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监督检查;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

组织实施特殊工时和劳务派遣日常监管工作;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劳动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违法案件;指导劳动监察机构开展工作;承担劳动保障监察员有关管理工作;协调劳动者*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其他监督检查工作。

拟订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实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 怀远县*-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介

2023年安徽省蚌埠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紧缺人才10...


怀远事业单位最新招聘信息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社保局电话是多少
【 #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安徽省蚌埠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紧缺人才100人。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6日17:00,逾期不再报名。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力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组织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开展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共100名。

二、引进对象

(一)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国(境)内外高水平院校(参考2023年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本科、硕士毕业生。

(二)取得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且本科为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国(境)内外高水平院校毕业。

(三)国(境)内外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人员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条件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岗位有特别需求的,年龄要求见岗位表。“不超过30周岁”为“1992年2月27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应在2023年7月底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应在2023年12月底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已在蚌埠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引进人才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从即日起,引进计划(岗位)等信息同时在蚌埠先锋网( http://bbxf.bb.ah.cn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bengbu.gov.cn )、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 http://www.bbrsksfwdt.cn )及相关媒体同步发布。

(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 http://www.bbrsksfwdt.cn )统一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6日17:00,逾期不再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签订诚信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事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招聘期间,考生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

考生在报名时,除填报公告需要填写的内容外,还需在“上传毕业证照片”“上传学位证照片”“上传其他照片”栏分别上传本人毕业证照片、学位证照片、加盖所在院系或学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照片、相关荣誉证明材料照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等证书照片,图像文件大小为50kb-3000kb,JPG格式,如在同一上传栏需上传多项材料的,请将其合并拍成一张照片上传;同时应在“本人简历”栏填写本人学生干部经历,在“奖惩情况”栏填写学术成果及获得的相关荣誉情况。

(三)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指“提交审核”)后至2023年3月7日12:00之前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23年3月7日17:00之前改报其他岗位。

(四)岗位取消、核减和改报。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博士学位岗位,可等额开考。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3月9日09:00~12:00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改报其它符合岗位要求的岗位,改报审核时间为2023年3月9日09:00-17:00。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超过1:6比例的,采取先比选、再面试的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比选将院校排名、学习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奖惩情况、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留蚌意愿等要素作为重要参考。在蚌埠先锋网、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官方网站公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五)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前一天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进入面试的考生应按公告所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历届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所在院系或学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学术成果、学生干部经历及相关荣誉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就业推荐表》(如无法提供,由本人出具相关书面证明)。同时提供本人银行卡号、开户行及账户名。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

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排名靠后的多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符合招聘岗位成绩要求的人数多于招聘计划数的,则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人选。

面试期间免费为应聘者提供食宿(1天);按来蚌单程交通票据的2倍补助往返交通费,补助不超过火车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飞机经济舱标准,每人合计补贴交通费不超过1000元。

(七)体检考察。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市直岗位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县(区)岗位考察由县(区)委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蚌埠先锋网( http://bbxf.bb.ah.cn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bengbu.gov.cn )公示7天。

(九)签约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日期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国有企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政策待遇

(一)待遇保障。引进人才服务期5年(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方可享受购房补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试用期满(一年)考核合格的,在用人单位岗位空缺范围内,博士可按管理七级(相当于正科级待遇)定岗或聘任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硕士可按管理八级(相当于副科级待遇)定岗或聘任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县(区)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根据各县(区)有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引进人才除享受规定工资福利待遇外,对引进的博士、硕士、本科生,分别给予3年(含试用期)每月3000元、1200元、800元的生活补贴,并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协调提供3年周转住房;引进后5年内(含)在蚌新购自住商品房的,比照享受我市产业人才引育政策,给予购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硕士研究生8万元,本科生5万元。购房补贴分3年按4:3:3比例发放。紧缺人才通过调任、招录、招聘等方式转变身份后,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二)培养锻炼。将引进的优秀毕业生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优先推荐参加专题培训、专业学习、党性教育,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工作专班、跟班学习、实践锻炼。

(三)择优使用。对引进毕业生经综合考核表现优秀的,可及时提拔使用,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择优调任为公务员,符合条件的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

六、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人才引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指导。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市人才办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

0552-3121239(市人才办);

0552-312563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52-3075107(龙子湖区委组织部);

0552-3137161(蚌山区委组织部);

0552-4956389(禹会区委组织部);

0552-2829931(淮上区委组织部);

0552-3182320(经开区党工委组织部);

0552-8212488(怀远县委组织部);

0552-6022050(固镇县委组织部);

0552-5037916(五河县委组织部);

考务咨询*:0552―2056631(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0552―3110232(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招聘单位咨询*:详见招聘岗位表。

蚌埠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国有企业)
原文标题:蚌埠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紧缺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bbrsksfwdt.cn /web/news/newsDetail_3893.html

2015蚌埠怀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怀远事业单位最新招聘信息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社保局电话是多少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蚌埠怀远县事业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57名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并符合相应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填写(签名须手写)并打印《怀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1日―2015年8月15日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 蚌埠怀远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

更多详情请登陆安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查看 2015年蚌埠怀远县事业单位招聘57人公告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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