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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上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安徽省蚌埠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紧缺人才10...

更新:2023年05月03日 18:30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淮上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安徽省蚌埠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紧缺人才10...,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淮上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安徽省蚌埠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紧缺人才10...

2023年安徽省蚌埠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紧缺人才10...

【 #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安徽省蚌埠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紧缺人才100人。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6日17:00,逾期不再报名。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力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组织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开展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共100名。

二、引进对象

(一)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国(境)内外高水平院校(参考2023年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本科、硕士毕业生。

(二)取得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且本科为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国(境)内外高水平院校毕业。

(三)国(境)内外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人员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条件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岗位有特别需求的,年龄要求见岗位表。“不超过30周岁”为“1992年2月27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应在2023年7月底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应在2023年12月底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已在蚌埠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引进人才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从即日起,引进计划(岗位)等信息同时在蚌埠先锋网( http://bbxf.bb.ah.cn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bengbu.gov.cn )、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 http://www.bbrsksfwdt.cn )及相关媒体同步发布。

(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 http://www.bbrsksfwdt.cn )统一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6日17:00,逾期不再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签订诚信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事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招聘期间,考生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

考生在报名时,除填报公告需要填写的内容外,还需在“上传毕业证照片”“上传学位证照片”“上传其他照片”栏分别上传本人毕业证照片、学位证照片、加盖所在院系或学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照片、相关荣誉证明材料照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等证书照片,图像文件大小为50kb-3000kb,JPG格式,如在同一上传栏需上传多项材料的,请将其合并拍成一张照片上传;同时应在“本人简历”栏填写本人学生干部经历,在“奖惩情况”栏填写学术成果及获得的相关荣誉情况。

(三)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指“提交审核”)后至2023年3月7日12:00之前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23年3月7日17:00之前改报其他岗位。

(四)岗位取消、核减和改报。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博士学位岗位,可等额开考。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3月9日09:00~12:00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改报其它符合岗位要求的岗位,改报审核时间为2023年3月9日09:00-17:00。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超过1:6比例的,采取先比选、再面试的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比选将院校排名、学习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奖惩情况、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留蚌意愿等要素作为重要参考。在蚌埠先锋网、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官方网站公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五)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前一天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进入面试的考生应按公告所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历届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所在院系或学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学术成果、学生干部经历及相关荣誉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就业推荐表》(如无法提供,由本人出具相关书面证明)。同时提供本人银行卡号、开户行及账户名。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

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排名靠后的多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符合招聘岗位成绩要求的人数多于招聘计划数的,则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人选。

面试期间免费为应聘者提供食宿(1天);按来蚌单程交通票据的2倍补助往返交通费,补助不超过火车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飞机经济舱标准,每人合计补贴交通费不超过1000元。

(七)体检考察。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市直岗位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县(区)岗位考察由县(区)委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蚌埠先锋网( http://bbxf.bb.ah.cn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bengbu.gov.cn )公示7天。

(九)签约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日期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国有企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政策待遇

(一)待遇保障。引进人才服务期5年(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方可享受购房补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试用期满(一年)考核合格的,在用人单位岗位空缺范围内,博士可按管理七级(相当于正科级待遇)定岗或聘任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硕士可按管理八级(相当于副科级待遇)定岗或聘任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县(区)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根据各县(区)有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引进人才除享受规定工资福利待遇外,对引进的博士、硕士、本科生,分别给予3年(含试用期)每月3000元、1200元、800元的生活补贴,并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协调提供3年周转住房;引进后5年内(含)在蚌新购自住商品房的,比照享受我市产业人才引育政策,给予购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硕士研究生8万元,本科生5万元。购房补贴分3年按4:3:3比例发放。紧缺人才通过调任、招录、招聘等方式转变身份后,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二)培养锻炼。将引进的优秀毕业生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优先推荐参加专题培训、专业学习、党性教育,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工作专班、跟班学习、实践锻炼。

(三)择优使用。对引进毕业生经综合考核表现优秀的,可及时提拔使用,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择优调任为公务员,符合条件的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

六、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人才引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指导。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市人才办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

0552-3121239(市人才办);

0552-312563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52-3075107(龙子湖区委组织部);

0552-3137161(蚌山区委组织部);

0552-4956389(禹会区委组织部);

0552-2829931(淮上区委组织部);

0552-3182320(经开区党工委组织部);

0552-8212488(怀远县委组织部);

0552-6022050(固镇县委组织部);

0552-5037916(五河县委组织部);

考务咨询*:0552―2056631(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0552―3110232(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招聘单位咨询*:详见招聘岗位表。

蚌埠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国有企业)
原文标题:蚌埠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紧缺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bbrsksfwdt.cn /web/news/newsDetail_3893.html

2021江苏淮安市引进第二批“优生”(教育类)公告【38...


淮上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安徽省蚌埠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紧缺人才10...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第二批“优生”(教育类)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含原“985”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含原“211”高校)一流学科专业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

2.取得近3年ARWU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名国(境)外大学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3.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含原“211”高校)非一流学科全日制研究生;

4.普通本科高校在校期间取得国家奖学金、被评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担任校学生会主席满一年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

5.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江苏师范大学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

以上招聘对象不含上述高校独立学院、网络学院、联合办学以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等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学位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专业类别划分按《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第二批“优生”(教育类)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实际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商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中的“专业”相近的,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因疫情原因,按国家有关规定延迟的除外)。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证书。

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未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4.户籍或生源地不限。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岗位全部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招聘。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原则,由市教育局商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市教育局商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各岗位报名人数按专业分类分批分期组织考试,已招满的岗位不再接受报名。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

报名时间和地点请详见淮安市教育局网站( http://jyj.huaian.gov.cn/ )。

2.报名与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第二批“优生”(教育类)报名表》(附件3)的有关信息,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公告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张。

(2)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即为报名成功人员。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岗位多报的取消应聘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当次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商组织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5)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适岗评价

对报名成功人员进行适岗评价,根据适岗评价结果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请保持*联系畅通,无法联系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时形不成竞争的岗位,7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淮安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在体检、考察与公示各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其它原因等造成缺额的,经市教育局商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可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经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商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同意的,可停止递补具体用人单位的岗位)。

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相关政策及待遇

1.选聘人员到聘用单位报到后,符合我市“优生”相关规定的,发放一次性就业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4万元、硕士研究生2万元、本科生1万元。对于江苏籍毕业生(参加高考时户籍地或生源地为江苏),分别增加2万元。

2.对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符合我市“优生”相关规定的,参照我市“淮上英才计划”创新创业急需人才有关政策,分别发放8万元、5万元、4万元的生活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和到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还可以申报“淮上英才计划”创新创业急需人才,并享受其他相应的人才服务政策。

3.符合《淮安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的条件,享受相关待遇。

六、咨询*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

报名咨询*:各单位报名咨询*详见岗位表。

招聘政策咨询*:0517-83662485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优生”(教育类)岗位表.xlsx

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第二批“优生”(教育类)专业参考目录.xls

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第二批“优生”(教育类)报名表.doc

*淮安市委组织部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淮安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8日

蚌埠市编外人员工资发放依据


淮上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安徽省蚌埠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紧缺人才10...
依据如下:
2022年安徽省蚌埠市淮上经济开发区招聘编外人员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安全生产总监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0000元/月。试用期满由淮上经济开发区负责考核,考核结果报区人社局备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且试用期计入绩效考核时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且不发放绩效奖金。转正后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构成,其中基本工资为12500元/月、绩效奖励总额不超过150000元/年(税前工资且包含五险一金),绩效奖励的发放按照《蚌埠淮上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总监绩效考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计算到月)且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每月工资在上年度基础上增加100元。

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优生”(教育类)公告【105...


淮上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安徽省蚌埠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紧缺人才10...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优生”(教育类)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含原“985”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含原“211”高校)一流学科专业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

2.取得近3年ARWU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名国(境)外大学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3.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含原“211”高校)非一流学科全日制研究生;

4.普通本科高校在校期间取得国家奖学金、被评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担任校学生会主席满一年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

5.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江苏师范大学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

以上招聘对象不含上述高校独立学院、网络学院、联合办学以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等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学位者年龄上限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专业类别划分按《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优生”(教育类)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实际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商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相近的,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因疫情原因,按国家有关规定延迟的除外)。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证书。

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未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4.户籍或生源地不限。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40号)等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岗位全部面向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

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至今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岗位。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原则,由市教育局商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市教育局商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各岗位报名人数按专业分类分批分期组织考试,已招满的岗位不再接受报名。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首次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8:30-11:30,地点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长春市南关区会展大街100号)。其余各专场公告另行发布。

2.报名与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优生”(教育类)报名表》(附件3)的有关信息,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担任学生干部、获得荣誉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张。

(2)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即为报名成功人员。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岗位多报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能同时报考《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优生”公告》岗位和本公告岗位,一经查实,取消《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优生”公告》岗位的应聘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当次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商组织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5)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适岗评价

对报名成功人员进行适岗评价,根据适岗评价结果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请保持*联系畅通,无法联系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时形不成竞争的岗位,7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与聘用

通过考察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淮安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在体检、考察与公示各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其它原因等造成缺额的,经市教育局商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可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经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商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同意的,可停止递补具体用人单位的岗位)。

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相关政策及待遇

1.选聘人员到聘用单位报到后,符合我市“优生”相关规定的,发放一次性就业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4万元、硕士研究生2万元、本科生1万元。对于江苏籍毕业生(参加高考时户籍地或生源地为江苏),分别增加2万元。

2.对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符合我市“优生”相关规定的,参照我市“淮上英才计划”创新创业急需人才有关政策,分别发放8万元、5万元、4万元的生活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和到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还可以申报“淮上英才计划”创新创业急需人才,并享受其他相应的人才服务政策。

3.符合《淮安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的条件,享受相关待遇。

六、咨询*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

报名咨询*:各单位报名咨询*详见岗位表。

招聘政策咨询*:0517-83660090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0517-89668823。

本公告由市教育局商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解释。

1.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优生”(教育类)岗位表.xls

2.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优生”(教育类)专业参考目录.xls

3.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优生”(教育类)报名表

*淮安市委组织部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淮安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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