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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市事业单位招聘 2017年苏州吴江区备案制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更新:2023年05月15日 07:16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吴江市事业单位招聘 2017年苏州吴江区备案制教师公开招聘简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吴江市事业单位招聘 2017年苏州吴江区备案制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2017年苏州吴江区备案制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2017年苏州吴江区备案制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吴江区教育系统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吴江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实施意见(试行)》,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180名。详情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中专、职高学校专业教师岗位的和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除外)。


(二)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18日至1999年7月20日期间出生的)。


(三)社会在职人员学历及户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吴江区户籍的全日制师范类大专毕业生(限报幼教岗位);


2.具有吴江区户籍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及生源地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吴江区生源的全日制师范类大专毕业生(限报幼教岗位);


2.苏州市生源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户籍不限;已经在吴江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代课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户籍不限。


(六)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驻军吴江区的随军配偶等),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七)职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报名


网址(http://www.wjhrss.cn:34219/ksbm/),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照片要求:近期2寸电子免冠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7月18日上午9:00到7月20日下午16: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时间:2017年7月19日至7月21日9:00-11:30;13:00-16:00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30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厦一楼招聘大厅。


(三)现场资格审核程序


1.报名者信息确认:报名者到审核现场的规定区域打印资格审核表,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


2.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者须携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先接受资格初审,通过后再接受资格复核:


(1)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上交的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③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书。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指已经在吴江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代课,户籍不限人员)。


(2)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吴江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吴江区的户籍证明和独生子女证;驻吴江区的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出示驻军所在部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3)归国留学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外,另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政审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3.复核通过后,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7月28日上午9:00至7月30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复印件恕不退还。


2.现场确认时需报名者本人到现场报名。如本人确有困难不能到现场确认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者另须出示代办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3.本次招聘允许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的考生报考低学段相应专业学科的岗位。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可以报考幼教岗位。


4.吴江区生源是指进入高校前为吴江区户籍的考生,苏州市生源是指进入高校前为苏州大市户籍的考生。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大市户口。户籍以户口簿为准。


5.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通知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招聘的人员,将*通知,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7年7月22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现役军人;②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③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④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8.除简章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17年7月20日前符合。


9.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考生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50%计)+面试(按占比50%计)。招聘考试总分保留2位小数。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为2017年7月30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中国吴江”网站(http://www.zgwj.gov.cn/)“公告公示”栏目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结果。


(二)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考生根据相应学科及相关专业的教材进行说课,主要测试应聘者把握学科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其中中专、职高学校专业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09――015),面试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其面试分包括说课与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各占面试总分的50%。


幼教岗位考核简笔画、钢琴弹唱、钢琴演奏、舞蹈四项基本技能。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随后在中国吴江网站(http://www.zgwj.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进行,体检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政审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统一进行政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录取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吴江网站(http://www.zgwj.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区教育局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也可以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合格者,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考生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


新录用人员根据报考学科及专业(部分岗位定向报名的除外)填写择校志愿,岗位代码为“001――008”、“016――022”和“024――031”的每位录用人员可在本人报考岗位所对应的学校(详见职位简介表备注栏)范围内选择三所学校进行填报(同一岗位内学校数少于三所的,按照实际学校数进行填报),依照录用者考试总成绩排序,以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确定拟录用学校,择校时间和地点由教育局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的备案制教师与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吴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派遣合同》,在职期间薪资报酬比照事业同类在编人员执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退休待遇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备案制教师首聘学校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试用期约定为6个月。经考核不胜任教学岗位要求的,由用人单位退回劳务派遣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按合同条款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进行经济补偿。


应聘中专、职高学校专业教师岗位人员和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者,一经录用,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合同条款终止(解除)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参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政策咨询*:0512-63985582,63481973,63985581,63985536,63981967;监督举报*:0512-63981968 。


九、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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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州吴江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职位简介表

2015年江苏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招考时...


吴江市事业单位招聘 2017年苏州吴江区备案制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2015江苏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35人公告:报名时间:2015年4月10日―4月11日,笔试时间:2014年5月9日,笔试考试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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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苏卫人〔2014〕10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和《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吴办发〔2011〕34号)的有关规定,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35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须为苏州市(含下属县市区)生源;本科应届毕业生,放宽至江苏生源。本科及以下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户籍须在苏州市(含下属县市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四)2012年及以前毕业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备与报考专业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吴江区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海外医学类专业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中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2013、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具有生源地的户籍,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2014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六)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9年4月10日至1997年4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0日至1997年4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69年4月10日至1997年4月11日期间出生)。
(七)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吴江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吴江的随军配偶等),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九)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5年4月1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累计的工作经历。如2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3年4月11日前,以此类推。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十)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十一)职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明;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于2015年4月1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除简章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15年4月10日前符合。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0日―4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吴江区公共卫生中心一楼会议室
(二)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领取《2015年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2份,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
2.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报名者将填写完整后的2份《登记表》交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招聘单位)进行初审,同时出示应聘材料原件(交复印件)。
3.人社部门验证。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指定的“验证处”进行验证。
4.卫生部门登记收费和发放准考证。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登记和缴费手续,登记和缴费手续完成后将《登记表》1份交“发放准考证处”(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人近期2寸正面白底证件照1张),另1份《登记表》返还招聘单位,区卫生局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个人近期2寸正面白底证件照3张。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个人近期2寸正面白底证件照3张。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
3.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和在吴江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具父母双方同在吴江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独生子女证);驻吴江的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具驻军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4.归国留学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5.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岗位开考比例见《2015年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卫生局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健康吴江网站( www.jkwj.gov.cn )公布。报考被取消职位招聘的人员,将由区卫生局通知,采取选择改报其他职位或办理退费手续。选择改报其他职位的,将进行补报名,补报名时间:2014年4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补报名地点:区公共卫生中心A501会议室。
7.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名者条件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名者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8.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并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五、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5月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总分100分。笔试考试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详见《2015年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开考专业表》(附件2),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可登录健康吴江网站( www.jkwj.gov.cn )查询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护士岗位按照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六、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能力为主。
3.面试成绩和总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各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健康吴江网站( www.jkwj.gov.cn )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参照录用公务员考核标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区卫生局提出复核申请,经区卫生局复核无异议后,报区人社局备案。
九、公示、录取和聘用
对通过考核和资格复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健康吴江网站( www.jkwj.gov.cn )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区卫生局同意,报区人社局审批,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也可以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公示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考生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予以记录。
新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中吴江区卫生人才服务中心招聘人员由区卫生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代理并派遣至苏州永鼎医院工作),享受事业单位待遇,试用期约定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新录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工作岗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未取得者将解除(终止)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招聘工作纪检监督*:0512-63160055,招聘工作举报*:0512-63950942(区人社局),政策咨询*:0512-63160070(区卫计委)。
十一、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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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简介表
2015年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开考专业表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3月30日

苏州市吴江区社保局*号码是多少


吴江市事业单位招聘 2017年苏州吴江区备案制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苏州市吴江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联系*(传真):0512-63950919, 邮政编码 :215200,电子邮箱地址:wjrsjdzb@163.com(本邮箱不直接受理公开申请,如有公开申请,请到依申请公开页面办理。)

咨询时间:每个工作日9:00-17:00。

办公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300号。

扩展资料: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方案,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实施意见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及有效配置;制定全市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依法加强监督管理。

(三)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拟订并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和创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并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劳动者就业指导和培训;负责全市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就业的管理政策。

(四)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工作;健全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办法,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加强职业能力建设,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负责实施全市 工人技术等级 考核和评定工作;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强对全市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五)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建立完善的智力引进服务体系;综合管理来本市工作的外国专家;负责来吴工作的优秀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市 军队转业干部 安置政策;全面完成年度安置任务;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全市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七)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和医疗救助体系;组织实施 城乡社会保险 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工伤认定和 劳动能力鉴定 ;统筹拟订并实施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 社会保险基金 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完善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公务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录用、任用、辞职、辞退、培训、考核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全市*奖励和表彰办法;参与组织实施*公务员 绩效考核 ;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及考核等工作;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工作人员退休工作;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做好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指导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的 工作机制 。

(九)负责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劳动关系 和劳动监察等 法律法规 ;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工作,依法查处 重大案件 ;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制度。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和苏州市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承担各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宣传、培训、统计和信息工作;健全完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网络。

(十二)承办市委、市*交办的其它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吴江区人社局信息公开指南

2016江苏苏州吴江区教师招聘报名条件


吴江市事业单位招聘 2017年苏州吴江区备案制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2016江苏苏州吴江区教师招聘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面向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苏州市区生源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和具有苏州市区户籍(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时间截止至2016年1月10日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
(三)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四)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8日至1998年1月10日期间出生的)。
(五)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5年苏州市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2015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六)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苏州市区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苏州市区的随军配偶等),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七)具有所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和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在录用后1年内取 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5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跨学科、跨学段报名的考生,在报名前应具备 教师资格证(其中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按照本条第(3)点办理),在录用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办理转 正定级手续,5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3)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可先提供所学课程成绩表原件,于 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视为不具有报考资格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九)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十)职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 前取得毕业证书,报考职位表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还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须于2016年8月 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除简章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16年1月8日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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