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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招聘事业单位公告 2015年山东省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更新:2023年05月13日 02:40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山东济南招聘事业单位公告 2015年山东省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山东济南招聘事业单位公告 2015年山东省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年山东省济南济阳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简章...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山东省济南济阳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简章【49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09:00―1月20日16:00。 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招考人数、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心强。

(二)志愿从事社区工作,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奉献精神,热爱社区事务和公益事业,热心为社区党员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工作的相关专业知识。

(三)具有济阳区常驻户籍,以户口簿为准。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内在和外在条件,形象气质佳。夏季衣物无遮盖处无纹身(包括但不限于面部、脖颈、双肘及双膝以下部位)。

(五)招考人数49人,年龄40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应聘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或1年以上(含1年)社区工作实践经验。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不作为工作经历(社区工作实践经历),工作经历(社区工作实践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需提供相应经历证明。

应聘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不限工作经历。

(七)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名,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列入“失信执行人”的,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得报考;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报考条件报考;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均在网上进行,通过济南市济阳区人民*网站(网址: http://www.jiyang.gov.cn/ )发布公告。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09:00―1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1月19日09:00―1月21日12: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月22日09:00―1月22日16:00。

报名缴费平台网址: http://bm.huijiaohuixue.cn/ 。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主要包括: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本首页、索引页、个人页;

3.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5.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带有验证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1)。待业人员报考的,须提供2年以上工作证明或2年以上社保证明;

7.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8.《健康申报书》(附件2);

9.《社区工作实践经验证明》(附件3,根据公告要求提供);

10.《应聘人员诚信书》(附件4);

11.岗位要求需上传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仔细阅读并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包括起止年月、院校、专业等),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4.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考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建立劳动关系后,发现上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资格初审

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应聘人员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济阳区人民*网站公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面试人选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济南市济阳区人民*网站公布为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凡发现与公告要求不符者、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人选在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沟通表达等方面的素质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本次面试为同一岗位多个考场,为程度实现公平竞争,采用“修正系数”办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具体计算方法说明如下:

面试成绩=考官评价成绩×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部考生的考官评价成绩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考场全部考生考官评价成绩平均分)。

6.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考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1.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所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2.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3.体检应在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4.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6.对因弃权和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选岗

1.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选岗,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2.在选岗规定时间未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3.选岗时间、地点和程序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布。

七、公示

对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济阳区人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八、管理和待遇

(一)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不纳入机构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以所在街道为单位,拟聘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合同,专职从事社区工作。

(二)人员待遇

拟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依法当选城市社区“两委”专职成员的,按《济南市济阳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济阳民发【2020】9号文件规定,从当选次月起,按岗位等级对应的标准发放薪酬。

未当选城市社区“两委”专职成员的薪酬,按所在街道有关规定执行。

(三)成绩有效期

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自成绩公示结束之日起一年内,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出现空缺,根据工作需要,可视情况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本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九、纪律和监督

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

监督*:0531―84232261、0531―84238836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由济南顺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全程办理。本公告由由济南顺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本次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0531―82071116、0531―85065169(正常工作日9:00―17:00)

本次招聘重要通知公告,请关注济阳政务公众号!

附件1:同意报考证明.docx (提取码:zn8b)

附件2:健康申报书.docx (提取码:bmra)

附件3:社区工作实践经验证明.docx (提取码:tquo)

附件4:应聘人员诚信书.docx (提取码:yhuk)

附件5: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doc (提取码:wqek)

2012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山东济南招聘事业单位公告 2015年山东省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规定,现将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2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1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并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山东。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2年4月20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4月20日 9:00-4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12年4月20日11:00-4月25日16:00

报名网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2年4月20日11:00-4月25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视为初审通过。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的咨询*应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2年4月20日11:00- 4月26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2年5月18日9:00-5月25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由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下载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于5月3日-4日(9:00-11:30;13:00-16:3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招聘单位指定的地点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加分审核地址详见附件1),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审核手续的,视为放弃。加分审核完成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加分人员信息汇总,按程序及时上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2年5月26日 上午 9:00-11:30

(二)面试

面试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2年4月20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面试人选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公布一周内,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进入考核体检范围。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体检原则上应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七、其他

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2015年山东省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山东济南招聘事业单位公告 2015年山东省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画院是省文化厅所属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86年,2011年前实体机构为正处级的山东画院办公室,2011年1月,省编委行文批准设立副厅级山东画院,现院址位于济南市青年东路10号。山东画院是集美术创作、交流、研究、辅导和收藏于一身的省级美术创作交流机构,主要职责是组织本院专家并联系、凝聚省内乃至全国一流画家和理论家开展精品创作,对青年美术家进行创作培训,对山东美术创作进行理论研究,推出名家力作,打造山东美术品牌,为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服务。多年来,山东画院涌现了于希宁、黑伯龙、刘宝纯、关友声、孔维克等一大批蜚声中外的书画家,为推动山东美术事业发展,促进齐鲁画派形成作出了重要贡献。

山东美术馆是省文化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始建于1977年6月,新馆址位于济南市经十东路129号。该馆主要承担收藏、保护、传承现当代美术精品,举办美术陈列展览,对公众进行审美教育,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进行美术相关专业理论研究,搜集编制山东近现代美术史;组织开展国内外美术交流、弘扬齐鲁文化艺术等多项职能,是我省艺术品典藏、研究、展示的主要场所和推动中外文化交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该馆是省文化厅“大师引进工程”实施单位,全国美协主席刘大为先生任该馆名誉馆长。在刘大为先生的指导下,该馆推动实施了齐鲁文化重大题材美术创作工程,连续开展了两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暨‘刘大为’艺术奖”评选活动,美术展览、展示和学术研究水平正在进一步提升。

山东省图书馆是省文化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同时加挂山东省古籍保护中心、山东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中心牌子。该馆始建于1909年,是国内创建较早的省级公共图书馆之一,馆舍位于济南市二环东路2912号;在济南市明湖路275号设国学分管,在济南市英雄山路231号设少年儿童馆。作为国家举办的综合性公共图书馆,该馆是社会主义科学、教育、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向社会公众提供图书借阅和信息咨询服务的学术性机构。目前,馆藏文献760余万(册)件,数字资源总量达71.5TB,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藏书体系。古籍藏量75万余册,海源阁专藏、易经专藏、山东地方志专藏享誉海内外。年接待读者200余万人次,文献借阅200余万册次,是国家一级图书馆并已跻身国内十大省级公共图书馆之列,获得“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读者喜爱的图书馆”、“山东省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等荣誉称号。2013年,在省文化厅的指导下,该馆实施“大师引进工程”,延聘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许嘉璐先生任名誉馆长,在加强孔子思想与儒家文化的研究传播、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进行了积极地探索和实践,打造了公共图书馆“图书馆+书院”模式,开展了古籍发掘整理研究工程,以此为平台,一批优秀中青年学术人才正在健康成长。

山东省艺术研究院是省文化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始创于1954年,院址位于济南市山大北路27号;初称“山东省戏曲研究室”,1981年更名为山东省艺术研究所,2014年3月经批准更名为山东省艺术研究院。作为省内省级艺术科研部门和重点学科基地单位,该院科研实力雄厚,是促进全省17市艺术创作和科研繁荣发展的主导力量,特别是在戏剧传承、戏曲非遗保护等方面成绩卓著,为全省文化艺术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定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山东省艺术研究院自创立以来,培养了大批在国内戏剧理论和创作领域颇有影响的知名专家,形成了结构健全、门类合理、素质过硬的人才队伍,先后主持和参与创作的《李二嫂改嫁》、《墙头记》、《奇袭白虎团》、《苦菜花》等舞台艺术精品反响强烈,影响深远,在全国享有盛誉。同时,该院作为全省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承担着大量和省级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工作,出版了许多学术专著,举办了多项重大活动,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作出了重要贡献。

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是省文化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80年9月,是山东省考古学界的中心研究机构,所址位于济南市市中区上新街51号。该所的主要任务是,配合基本建设工程,组织实施考古调查、钻探和发掘事项;系统整理发掘资料,编写发掘报告,研究、探讨海岱地区的考古学问题及山东地方史。近年来,先后完成京沪高铁、南水北调、天然气管网等国家大型基建工程及省内各市城市化建设工程中的考古调查、勘探与发掘工作,汶上南旺、曲阜鲁故城、泰安大汶口国家遗址公园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及章丘平陵城、城子崖等国家课题研究项目正在有序开展。先后有章丘西河、汶上南旺、定陶灵圣湖等十几个考古发掘项目被评为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我出版了《海岱考古》一至七辑、《鲁中南汉墓》、《临淄齐国故城》、《山东20世纪的考古发现与研究》、《辉煌30年》、《鉴耀齐鲁》等大批考古报告及和论文集,多人多次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是省文化厅举办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前身为山东省电影学校,创办于1965年,校址位于济南市文化东路57号。该校是山东省一所省级艺术类中等专业学校,是山东舞蹈、戏曲等紧缺艺术人才早期教育基地、山东地方戏曲后备人才主要培养基地。目前学校开设中国舞表演、京剧、吕剧和柳子戏、山东梆子、杂技表演等专业,2009年被评为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12年经省*批准更名为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学校重点发展文化艺术类专业,已向高等艺术院校和专业艺术院团输送了大批优质毕业生,近年来,随着办学水平的逐步提高,该校学生先后获得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全国舞蹈大赛一等奖、舞蹈“群星奖”,第十届“桃李杯”全国舞蹈比赛群舞组表演一等奖,第二届CCTV全国戏曲院校京剧学生电视大赛铜奖等奖项,社会影响力日渐扩大,为繁荣山东文化艺术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由于省属中专办学体制调整,该校于2014年底确定划归山东演艺集团管理,当前山东演艺集团处于组建初期,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事项由省文化厅统一管理,因此,人员招聘工作与省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一并安排。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省文化厅所属6个事业单位山东画院、山东美术馆、山东省图书馆、山东省艺术研究院、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名、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4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其它要求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文化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度公开招聘中高级岗位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含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5、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对开具所在部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查验相关材料原件,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填写诚信书并按照规定缴纳考务费后方可领取准考证。

现场报名地点:山东省文化厅人事处404房间(济南市和平路59号)。

联系人:钱玉新

联系*:0531-86568891 86568823(传真)

电子邮箱:whtgkzp@126.com

邮政编码:250013

3、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核的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高级岗位、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限制。

(三)考试

考试根据不同的岗位层次按照规定采取不同的方式。

1、中级岗位(不含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级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分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实际操作、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采取专业综合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务、监督问题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统一在省文化厅和招聘单位张榜公布各岗位应聘人员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任职资格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需在另一省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

1、山东省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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