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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审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百度...
经市编委会研究同意,宿迁市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三年内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9月22日以后出生);
5、参加2009年宿迁市公务员招录考试(A类)且笔试达到合格线;
6、身体健康,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报考对象和条件者,于2009年9月22日至26日在宿迁市审计局办公室(市审计大楼五楼502室,下同)报名,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张(已参加工作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者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面试
按照报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事局、市审计局共同组织。根据总成绩按职位拟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审计局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人事局、市审计局在宿迁人事(编制)网、宿迁审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人事局和市审计局组成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市人事局:84368363市审计局:84390010
五、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审计局 0527-84390001 吴洪轮
人事局 0527-84368361 杨苏峰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宿迁人事(编制)网rsj.suqian.gov.cn
宿迁审计网sjj.suqian.gov.cn
六、本简章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要求
学历
专业
其他要求
工程审计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
计算机审计
1
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软件技术专业
财务审计
2
会计学、审计学专业
宿迁市人事局
宿迁市审计局
二OO九年九月十五日
2023年宿迁市宿城区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报名网址:宿城区人民*网(宿城在线)
www.sqsc.gov.cn
。
报名人员(以下简称考生)在网上报名遇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城区人社局(0527―82960398)。
2.资格初审与陈述申辩。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3月8日9:00-3月14日16:00。
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宿城区人社局联系。
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3月8日9:00-3月15日16:00。
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宿城区人社局陈述申辩。
3.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3月8日9:00―3月15日18:00。
4.缴费确认。
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笔试费用为100元/人。
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缴费时间:2023年3月8日9:00-3月16日12:00。
5.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最后一天报名的考生应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可以使用微信或支付宝,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未缴费成功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联系宿城区人社局申请办理报名笔试费用减免手续。
联系*:0527-82960398。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3月17日 9:00―12∶00。
(6)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6.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3月30日―3月31日。
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城区人社局(0527―82960398)。
(三)笔试
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9:00―11:30;笔试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
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考试内容各不相同。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专技类”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各招聘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合格线。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5.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公布在宿城区人民*网(宿城在线)
www.sqsc.gov.cn
,考生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四)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
1.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资格复审。
考生报名资格的复审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
(1)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其中: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3)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含非在编教师)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4)机关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单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5)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
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核。
3.递补规则。
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现场审核,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当场告知考生资格复审结果。
考生无异议的,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可在报考同一岗位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4.面试缴费。
考生在资格复审通过之后,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5.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完成后,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将面试人选名单在宿城区人民*网(宿城在线)
www.sqsc.gov.cn
公布。
6.面试。
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2)面试合格线。
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5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但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总成绩合成。
规则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若报名时在职但考察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
未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考察结束前,除资格复审已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外,其余考生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宿城区人民*网(宿城在线)
www.sqsc.gov.cn
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将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公告发布。
本公告由*宿城区委组织部、*宿城区委编办、宿城区人社局共同发布。
(二)政策口径。
专业设置、年龄、工作经历等相关政策口径如下:
1.专业设置。
招聘条件中 “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年龄计算。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3月8日至2005年3月13日之间出生。
3.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以合法有效的录(聘)用审批表、劳动(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中填写的时间为准。
4.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可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同一单位或者部门的资格。
5.技工院校学历。
技工院校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按照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招聘。
6.最低服务期。
除06岗位(区融媒体中心)最低服务期限5年外,所有招聘岗位录用后最低服务期限3年。
7.择业期。
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择业期为毕业后两年内,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
8.基层项目人员。
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
上述人员报考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报考其他职位,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在职)的,不受生源地限制。
若以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等)或者按照以前取得的学历(如研究生以其本科学历)所对应专业报考时,视为社会人员,不能按应届生身份报考。
9.应征入伍人员。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10.其他事项。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各种证书等,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
国(境)外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527―82960398(宿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0527―82960826(宿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宿城区委组织部
*宿城区委编办
宿城区人社局
2023年3月3日
附件:1.宿城区2023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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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规范城乡居民的行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文明行为,是指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行为。第四条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各方分工负责、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
开发区(园区)、旅游度假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市、县(区)人民*规定的职责,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文明行为宣传和引导,协助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第六条 市、县(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统筹指导、推进本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市、县(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具体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第七条 鼓励所有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机关工作人员、教育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人物以及公共服务行业工作人员,应当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发挥表率作用。第八条 鼓励城乡居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宿迁文明二十条》《人情新风宿九条》等文明公约,争做文明有礼宿迁人。第二章 文明行为倡导第九条 倡导下列基本文明行为:
(一)言行文明,遵守公共礼仪,衣着得体,举止端庄,不大声喧哗,不说粗话脏话;
(二)餐饮文明,适量点餐、取餐,不食用野生动物,多人同桌就餐时使用公筷、推行分餐,饮酒、劝酒适度;
(三)出行文明,注意安全礼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为需要照顾的乘客让座,等候服务时自觉排队、不逾越等候线,乘坐电梯时先下后上,患有传染性疾病期间进行户外活动时主动采取防传染措施;
(四)旅游文明,遵循文明旅游规范,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爱护文物古迹;
(五)就医文明,尊重医务人员,遵守医疗机构管理制度,通过合法途径处理医疗纠纷;
(六)上网文明,弘扬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自觉维护网络安全和网络秩序;
(七)校园文明,坚持立德树人,培育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和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
(八)家庭文明,孝老爱亲,平等相待,和睦相处,相互扶持,培育良好家风;
(九)社区文明,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共处,维护公共空间秩序,爱惜公共设施,爱护公共环境,分类投放垃圾;
(十)乡风文明,摒弃陈规陋习,*封建迷信,节俭办理婚丧嫁娶和节庆事宜,不大操大办,不攀比、铺张浪费;
(十一)经商文明,诚信经营、诚信服务,履行约定和法定义务,保障商品和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二)施工文明,科学规范管理施工现场,避免对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十三)其他有利于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行为。第十条 鼓励和支持扶贫、济困、扶老、扶幼、助残、助学、赈灾、环保等慈善公益活动。
依法保护慈善公益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第十一条 鼓励见义勇为行为。
依法奖励和表彰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其合法权益,并在需要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第十二条 倡导和鼓励个人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遗体(组织)、器官。
无偿献血、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组织)、器官的,本人及其亲属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享受优待或者礼遇。第十三条 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设立志愿服务组织。
鼓励企业和有关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以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
你好,问下宿迁事业单位招聘什么时候开始?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批准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新闻记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
1、人数:6名(男性5名,女性1名)。
2、学历: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中文、文秘类。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2、身体健康,无色盲,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
5、新闻外宣水平较高,有从业经验者优先。
6、本次招聘不包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专业测试(命题写作)、面试等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1日至2月2日(节假日除外),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沭阳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广电大楼601室),咨询*:88321995、88321660。
3、报名方式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须提交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2张(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需缴纳报名费100元。
4、笔试:专业测试(命题写作),时间和地点待定。
5、资格复审和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是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提供虚假信息或复审不合格的、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进入复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合成总成绩。
6、体检: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7、公示:经体检后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及待遇
1、录用人员为编外人员性质,由县广电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
3、所聘人员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1700/月+绩效考核工资,按照企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0527-88322888。
六、本简章由沭阳县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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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广播电视台
二��一五年元月二十日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宿迁交通事业单位招聘 宿迁市审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百度...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