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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新进事业单位招聘 2012贵州省贵阳市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51人公...

更新:2023年05月10日 14:16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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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新进事业单位招聘 2012贵州省贵阳市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51人公...

2012贵州省贵阳市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51人公...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增强单位活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2年度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的规定,特制定《贵阳市2012年度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增强单位活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2年度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的规定,特制定《贵阳市2012年度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2.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或技能测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3.招聘工作在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751人。其中管理岗位(A类)87人,专业技术岗位(B类)535人,教师岗位(C类)83人,工勤岗位(D类)46人。详见《贵阳市2012年度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201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本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3.贵阳市户籍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5.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以上六项目简称“基层服务项目”。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爱岗敬业精神。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7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特殊岗位的年龄条件见《招聘一览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2年7月2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7.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限截止2012年7月2日服务期满两年的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限截止2012年7月2日服务期期满一届的人员。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2010年1月1日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2年7月2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不符合岗位招聘要求有关条件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7月2日900至7月6日1800期间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httpgyrsks.gygov.gov.cn)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贵阳市2012年度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800后,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名情况,供报考人员参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已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日之内审核完毕。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2年7月2日900至7月8日1800。

2.截止2012年7月6日18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到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及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到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7月2日900至7月9日1800在“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岗位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7月12日9:00至7月14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

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在“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按照*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有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特困生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持有关证明原件于7月9日1600前到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117号)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2年7月23日900至7月27日1600期间,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或技能测试、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体检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符合招聘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可以加5分。其中:报考A类、B类、C类岗位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前进行计算;报考D类岗位的考生在技能测试成绩中进行计算。

2.加分确认

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网上在线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的《贵阳市2012年度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和市级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颁发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分审查确认。

3.受理加分申请时间、地点

受理加分申请时间:2012年7月16日至7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受理加分申请地点:贵阳市金阳新区市级行政中心市*办公大楼A区5楼540会议室。

逾期未提交加分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4.加分公示

加分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A类、B类、C类岗位)或技能测试(D类岗位)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12年7月20日至7月21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A类、B类、C类岗位的考生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为2012年7月29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8月20日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市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技能测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D类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全部参加相关岗位的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结束后,由市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技能测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技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七、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或技能测试结束后进行,其中: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U1,不高于10�U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C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U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D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或技能测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对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相关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U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核准后,在其网站进行公示。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毕业证书(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专业测试

报考B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九、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C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试教。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聘用。

试教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试教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十、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报考A类、D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占3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40%)两科成绩之和,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U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十一、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1.A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2.B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计算。

3.C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计算。

4.D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笔试或技能测试、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

2.如果A、D类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B类岗位进入专业测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C类岗位进入试教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比例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1)对岗位招聘计划数为1,而进入面试或试教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比例的,参加面试或试教考生的面试或试教成绩,须达到面试或试教当日本考场面试或试教实考考生平均分数(含)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对岗位招聘计划数大于1,而进入面试或试教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比例的,未达到3∶1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例:某岗位计划招聘2人,现只有5人参加面试或试教,则笔试或专业测试或技能测试成绩排列在第4、第5名的考生即为未达3∶1比例的最后2名考生)的面试或试教成绩,须达到面试或试教当日本考场面试或试教实考考生平均分数(含)以上,才能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未达到面试或试教当日本考场面试或试教实考考生平均分数(含)以上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十二、体检

体检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A类岗位以面试成绩、B类岗位以专业测试成绩、C类岗位以试教成绩、D类岗位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7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十三、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2010年1月1日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2年7月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0.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未能提交岗位招聘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11.不符合岗位招聘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或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十四、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或技能测试、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其网站及单位公示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聘用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贵阳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合同鉴证。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签订一年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构备案。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0851-8129018(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咨询*:

1.各招聘单位咨询*见《贵阳市2012年度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咨询*一览表》(附件4)。

2.0851-7989520(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3.0851-5759150(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

(二)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贵阳市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阳人事考试网”。在招聘过程中,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考生成绩等内容)都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或“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贵州省事业单位招聘信息2023


贵州新进事业单位招聘 2012贵州省贵阳市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51人公...

贵州省 事业单位 招聘信息2023暂未发布,预计3月发布招聘公告。贵州省参加事业单位联考,上半年考试时间一般是5月下旬,下半年考试时间是8-10月份,具体以公告为准。

一、贵州省 事业单位招聘 信息2023

贵州省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参加联考,上半年考试时间是5月下旬,下半年考试时间是8-10月份。2023年贵州事业单位考试信息暂未发布,预计还是参加联考,大概在3月左右发布招聘公告。

除了联考,贵州省事业单位还会展开省内统考和自主招考,招考时间不固定,基本全年都有。贵州事业单位按照地区可以划分为省直、贵阳、遵义、安顺、铜仁、毕节、六盘水、黔南州、黔东南与黔西南地区,其中省直、贵阳、遵义、安顺、铜仁、黔南招聘时间都比较规律,而毕节、六盘水、黔东南与黔西南事业单位招聘时间不一致,大家可以在当地人事考试网查看招聘公告。

二、贵州省 事业单位考试内容

贵州事业单位考试分为联考和非联考,联考考试科目是《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非联考考试科目有《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等,具体以公告为准。

贵州事业单位考试题型差别不大,只是着重点可能不同,常识,言语理解,数量关系,逻辑判断,资料分析等,公基会考到法律政治等等,更注重常识方面考题。

贵州省事业单位招聘信息2023

2021年贵州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贵州新进事业单位招聘 2012贵州省贵阳市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51人公...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工作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招聘办”),负责依照本简章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引进)原则

招聘(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选人机制,坚持工作需要与具备专业特长相结合、考试与考核相结合。

三、招聘(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36名,其中:综合类16名、教育类20名。具体招聘(引进)单位、职位及招聘(引进)计划、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要求等详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引进)对象及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生是指2021年7月毕业的学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教育类职位限省级师范大学及以上院校毕业生。招聘(引进)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3年5月1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到40周岁(1980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放宽到45周岁(1975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截止2021年5月11日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特岗教师和2021年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定向生和委培生;

4.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6.铜仁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7.经人民法院决定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员;

8.在各级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在读的在校生或现役军人;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引进)程序

本次招聘(引进)工作按照制定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信息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网站”统一发布。网址为: http://www.yanhe.gov.cn 。

(一)报名

报名时间:本简章公布之日起至5月20日24:00止,逾期不再受理(以邮箱接收的时间为准);

报名方法:本次人才招聘(引进)采取网上投递简历到指定电子邮箱的方式进行。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对象、职位及资格条件等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多报视为报名无效。网上投递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要做到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同时需附以下资料扫描件电子版:

(1)报名信息表电子版(附件2);(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附《就业推荐表》原件扫描件);(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扫描件;(4)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5)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扫描件;(6)铜仁市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所在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扫描件;(7)本人近期同底免冠蓝底正装2寸彩色照片电子档;(8)教育类职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扫描件,针对在2021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暂时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扫描件(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用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报考人员把以上资料通过压缩打包并重命名(重命名格式为“姓名+引才单位名称+职位代码+所学专业+联系*”,如:“张三+县委党校+ZH01岗”),发送到指定报考邮箱。报考综合类的考生发送的邮箱地址为:yhsgg8223374@163.com;报考教育类的考生发送的邮箱地址为:312899493@*.com。考生须确保所留*准确、畅通,因所留*不准确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资料审核:网上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在5月28日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网上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收到网上邮件回复“报名成功”,视为资料初审合格,即可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即领取准考证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1)报名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5)暂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国(境)外报名人员须开具能够证明自身学历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铜仁市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所在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7)提交4张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原件;(8)教育类职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针对在2021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暂时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用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领取准考证进入本次招聘(引才)的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人才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试教及专家评议(评审)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1.综合类

同一职位报名合格人数小于30人时,直接进行面试;超过30人(含30)时,采取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引进)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0:1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教育类

同一职位报名合格人数超过15(不含15)人,采取先面试评审、再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人员根据面试评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评审成绩只作为进入试教环节的资格,不计入总成绩,试教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未超过15(含15)人则直接进行试教。

本次招聘(引进)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计算。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含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人员。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末位并列者一并列入)。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系应届毕业生的,与“县招聘办”及毕业院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由应聘人员本人提供);系往届毕业生的,与“县招聘办”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因考生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造成职位空缺的,空缺职位不作顺延递补。

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后续环节或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需按《就业意向协议书》约定事项承担违约责任,并列为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五年内不得参加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

(五)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引进)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由县招聘办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情况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在职考生考察要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和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符合本次招聘(引进)对象和条件的人员;

2.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等),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3.截至2021年8月31日,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

4.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其他经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七)公示和聘用备案

1.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备案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填报相关表格并附相关材料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再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引进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对招聘(引进)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要求

1.聘用人员严格按聘用合同书进行管理,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在沿河自治县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书之日起计算。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服务期内,一律不得交流到沿河自治县外工作,如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在服务期限未满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离开服务单位的,除不再享受我县优惠政策外,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造成招聘(引进)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3.本次招聘(引进)职位的专业参照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设置。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1〕32号)文件规定,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可凭借相应学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对应的教育类岗位。

5.疫情防控。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网”发布的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引进)人才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6.本次招聘(引进)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7.本方案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0856-8223374(县人社局)

0856-8228665(县教育局)

监督*:0856-8221674(县纪委县监委)

1:2021年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xls

2:2021年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xlsx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

2011年贵州省贞丰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方...


贵州新进事业单位招聘 2012贵州省贵阳市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51人公...
2011年贵州省贞丰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事业单位生机活力。根据《州人民*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文件规定,经县*会议研究决定, 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4名(其中教师15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数
具体职位详见《贞丰县201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在贞丰县服务期满或在岗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到村任职大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司法机关正在立案侦察及受纪律处分的;
4、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相关标准执行);
6、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包括试用期人员,自收自支事业除外);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采取统一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其他事业单位职位:2011年6月8日---6月10日
教育局教师职位: 2011年6月20日---6月22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
3、报考费:100元/人。
4、报名时,考生须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婚报考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须有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贞丰县2011年 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 或聘用资格。
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5、准考证发放时间:
(1)其他事业单位职位(除教育局教师职位外):2011年6月15日;
(2)教育局教师职位: 2011年6月30日。
发放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报名发票领取准考证。
(二)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总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2分;
2、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或两女结扎户加4分。
(三)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贞丰县201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加分申请表》,并在报名时进行加分审查,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表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上交《加分申请表》同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或两女结扎户,提供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出具(父母)绝育证明和有效《绝育证》、有效《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加分申请表》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五、考试
考试只进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按职位实行分类考试。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总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为50分(含50分),不满5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
1、笔试内容:
(1)县卫生局(职位代码为:19--26,29--45);县计生局(职位代码为:46);人社局(职位代码为:47);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总分100分)(结果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教育局小学教师职位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综合卷(总分100分);幼儿教师职位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综合卷(总分100分);初高中教师职位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总分各100分)。(结果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县委宣传部(职位代码为:1);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影电视局(职位代码为:2―5);交通局(职位代码为:12);经济贸易局(职位代码为:6―11);水利局(职位代码为:13―16);民政局(职位代码为:17―18);卫生局(职位代码为:27--2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代码为:48、49、50);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位代码为:51―57);农业林业和扶贫开发局(职位代码为:58―61);地方海事处(职位代码为:62―63);财政局(职位代码为:64―65);发改局(职位代码为:66―68);国土资源局(职位代码为:69--7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结果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笔试时间:
(1)其他事业单位职位(除教育局教师职位外):2011年6月17日上午 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
(2)教育局教师职位: 2011年7月3日上午 9:00―11:00《语文》《数学》综合卷、专业学科。
3、笔试地点:祥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考试成绩在贞丰县电视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
六、体检
体检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根据分类职位划定的最低分数线,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招聘职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在进入划定的最低分数线内,按总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向下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的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并列的,另行出题考试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中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体检复查,每个考生只有一次,复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上一级医院进行,体检(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统一部署,招聘单位 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 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书面考察材料交到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体检人员。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聘用单位报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5、2011年8月30日前未提供毕业证书的;
6、没有考察依据(毕业生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7、组织纪律涣散,在参加招聘过程中无理取闹,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8、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办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内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民族、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职位。
(二)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县*同意后,填写《吸收(聘用)审批表》,并报州人社部门审批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 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1年试用期)聘用合同,不愿签订合同的或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九、纪律监督
招 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聘用工 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0859-661716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0859-6610056(县纪委)
附件一:《2011年贞丰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一览表》
43de5402488e89113deebdb7d425508a.xls (41.50 KB)

附件二:《2011年贞丰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报名表》
7aebcdb0c4b092518c23656be09de6fd.doc (37.00 KB)

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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