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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师事业单位招聘面试 广元市利州区人事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更新:2023年05月09日 03:40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十二师事业单位招聘面试 广元市利州区人事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十二师事业单位招聘面试 广元市利州区人事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2023年荆州江陵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留江来江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江陵县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9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四、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人次。
(三)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七、面试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在江陵县人民*网站公布调整情况。
(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三)在面试开考前由江陵县人民*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没有达到既定入围比例以及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八、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截至2023年7月31日)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后,由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附件5),于2023年3月7日至3月10日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的表格至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1号楼207室),期间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九、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2.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十、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江陵县人民*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十一、聘用
(一)经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2023年度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二、纪律要求
各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公开招聘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开招聘稳妥有序;县纪委监委派驻相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咨询*:0716-4738302(县人社局)。
附件1: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
附件3: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附件5: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
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xlsx
附件3: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3).doc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5 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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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荆州公安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十二师事业单位招聘面试 广元市利州区人事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满足全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全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0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公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公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四、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人次。
(三)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七、面试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并在公安县人民*网站进行公告。
(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三)在面试开考前在公安县人民*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没有达到既定入围比例以及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八、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湖北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截至2023年7月31日)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后,由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荆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附件6),于2023年3月7日至3月10日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的表格至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1号楼207室),期间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申请人员名单经审核确认,由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后落实加分事宜。
九、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2.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十、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在公安县人民*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备案。
十一、聘用
(一)经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2023年度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二、纪律要求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组织实施。
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公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公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
附件3:公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附件5:公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
附件6:荆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
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公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公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xlsx
附件3:公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附件4:事业单位分类招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5 :公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docx
附件6:荆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xls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https://www.87dh.com/xl/

广元市利州区人事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十二师事业单位招聘面试 广元市利州区人事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广元市利州区人事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广元市利州区委、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批准,广元天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广元市利州区对外宣传中心2个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广元市利州区人事人才网[ http://www.lzrsrc.com/ ,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名额、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单位名额
广元天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是广元市利州区人民*的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
广元市利州区对外宣传中心是*广元市利州区委宣传部的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
(二)招聘对象、范围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2009年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精神。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发部发〔2005〕1号)要求。
3、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能够胜任岗位职责要求。
4、报考广元天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必须为旅游、建筑专业;报考广元市利州区对外宣传中心,必须为新闻、中文专业。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由*广元市利州区委宣传部、广元市利州区人事局、广元天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共同负责,采取重庆市和成都市两个点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重庆市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5月15日下午18:00。报名地点为重庆大学就业处。联系人:洪老师,联系*:023―65102385。
成都市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5月17日下午18:00。报名地点为四川大学就业处。联系人:朱老师,联系*:028―8540425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书面报名材料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和考察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初审在报名材料递交当时,由广元市利州区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根据填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填报者,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应聘者参加笔试的依据,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确定。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为1:3。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共2科。
2、笔试时间地点。重庆市笔试时间为2009年5月16日上午9:00开始。笔试地点为重庆大学A区六教学楼117教室。成都市笔试时间为2009年5月18日上午9:00开始。笔试地点为四川大学就业中心201教室。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3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70%)+加分。
3、加分。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应聘者,经审查后予以加分。
①在校期间是分院、系学生会、团委干部的,加2分;在校期间是校学生会、团委干部的,加3分。
②获三等奖学金的加0.5分;获二等奖学金的加1分;获一等奖学金的加1.5分。
③荣获分院、系或县级党委*表彰奖励的,加1分;荣获全校或市级党委*表彰奖励的,加2分;荣获省级党委*表彰奖励的,加3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笔试前将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送现场报名处,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在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确定。根据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名额,按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3、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在现场报名处进行,由招聘单位负责。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上述证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因面试资格复审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5、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时间、地点随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核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对考核和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由此出现的空额,按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广元市利州区人事局在应聘者本校和广元市利州区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确认拟聘人员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将《广元市利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广元市利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各一式三份)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和申请确认函报广元市利州区人事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经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后,凭人事部门的确认复函,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实行一年一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本次公招的2009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并在2009年7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本人的学籍档案。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广元市利州区人事局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一经聘用后,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绩效管理确定其福利待遇,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补贴。
八、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本次将严格按照公告的程序进行,整个招聘工作纳入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之下,并公布政策咨询和举报*,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13518322298王先生
13981288002刘先生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事业单位面试 专技十二级和管理十级的区别


十二师事业单位招聘面试 广元市利州区人事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主要区别:

专业技术十二级需要具备相应级别的职称,属于专业技术级别。管理十级属于行政级别。

面试会根据不同的岗位和专业区分不同的问题,问题的水平深度都不一样。

专业技术十二级是初级职称,管理十级是办事员。一般在事业单位走专业技术职务都要先考取相应的职称。假设你有职称的话,两者当然选专业十二级,工资比管理十级高一些,以后考了中级职称后还可以晋十级,相当于科级待遇。而管理十级在行政级别里是最低的。

扩展资料:

专技岗:专门从事某种技术岗位的工作。现在尤指事业单位编制的专业技术人才岗位。

现在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人群很多,如事业单位中的建筑系统、广电系统、教育系统、医学系统、卫生系统等等。现在这些人群可以说就是为祖国的科教文卫 林农而辛勤工作的人群。这些单位一般是局级单位的下属事业单位。

现在的专技岗位在全国有几亿岗位,随着2006年的事业单位改革以来,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福利、编制情况等都有很大的变化,许多专技岗工资待遇随着本单位的收入情况而上下起伏,许多有经济来源的单位专技岗面临企业化管理体制。

专技岗工作具体可分成5种类型:

①教育、科研、卫生等事业单位,根据其专业技术人员比较集中,工作人员的水平、能力、 责任和贡献主要通过其专业技术职务来体现的特点,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

②地质、测绘和交通、海洋、水产等事业单位, 由于从事野外或水上作业,具有条件艰苦、流动性大和岗位责任明 确的特点,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制。

③文化艺术表演团体, 根据艺术表演人员成才早、舞台青春期短、新陈代谢快的特点一,实 行艺术结构工资制。

④体育运动员,根据其技术要求高、竞争性强、 成才早、交替快的特点,实行体育津贴和奖金制。

⑤金融单位,根 据其担负着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政策和参予调控国民经济的特殊任 务的特点,实行行员等级工资制。

参考资料来源: 专技岗--百度百科

2014年贵州事业单位招聘: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

2014年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切实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和单位的用人需求,决定开展2014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7名,其中管理人员87名,专业技术人员180名。 具体招聘情况详见《 贵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

本次招聘设A、B、C三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管理人员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C类为教师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2014届及往届毕业生。

2.定向招聘“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的岗位限截止2014年5月23日,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市服务满一年及以上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五类人员报考。

3.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限截止2014年5月23日户籍在本市辖区内已办理退役手续的人员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6年5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的年龄要求,以《附件1》为准,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5月23日。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5月23日。

7.招聘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指的是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3.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截止2014年5月23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止2014年5月23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1.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于2014年5月23日9:00至5月25日18:00期间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http:// gyrsks.gygov.gov.cn/)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 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贵阳市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名期间,每日18:00后,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和报考比例较高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市考试指导中心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5月23日9:00至5月26日18:00。

2.截止5月25日18: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于5月27日18:00前进行修改(不能改报其他单位其他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5月28日16: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报考单位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到市考试指导中心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5月23日9:00至5月29日18:00在“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应届毕业特困学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届特困学生需填写《贵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4届特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附件2)。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间:5月29日9: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地点: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117号)。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市考试指导中心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4年5月30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和“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6月23日9:00至6月26日16:00期间,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在线打印的笔试准考证须具有条形码标识)。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或试教、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A类、B类、C类岗位的考生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4年6月28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市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其中: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10: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C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相关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核准后,在其网站进行公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毕业证书(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交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市 “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

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士兵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七、专业测试

报考B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专业测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八、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C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试教。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试教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九、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报考A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占3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40%)两科成绩之和,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十、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1.A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2.B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计算。

3.C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计算。

笔试或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十一、体检

体检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A类岗位以面试成绩、B类岗位以专业测试成绩、C类岗位以试教成绩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十二、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三、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或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其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四、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0851-7989520(市招聘工作办公室)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851-5759150(市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0851-8129018(*贵阳市纪委派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阳人事考试网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件:1、 2014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2、 特困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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