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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事业单位地方招聘公告 2014年福建省三明大田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更新:2023年05月07日 02:04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福建事业单位地方招聘公告 2014年福建省三明大田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福建事业单位地方招聘公告 2014年福建省三明大田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年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宁德市周宁县事业单位招...




2014 年宁德市周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公务员局,东侨开发区人劳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 市公务员局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精神,现将201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14年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经单位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和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中、小学教师(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供同意调动证明);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须转正定级后方可报考。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6日至1996年5月6日期间出生);具有宁德市常住户口(指2014年5月6日前已具有宁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本市大专以上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及本市生源在市外大专以上院校的毕业生),福建省常住户口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


具体招考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14年上半年宁德市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 报考者应在2014年4月28日8:00至5月6日18:00 ,登录宁德市公务员局网(www. fjndrs.gov.cn ),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网络报名指定建设银行“龙卡”作为网上支付报名费的结算工具(请在报名前办理好网上支付卡)。银行咨询*: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2014年5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安排专人,为网络报名中遇到网络技术问题和疑难问题的考生提供网络报名服务,咨询*:0593-2077115,2318009,2073115。


2、资格初审。由市公务员局,蕉城区、屏南县、霞浦县、周宁县、寿宁县公务员局对相应的网络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咨询*:市公务员局0593-2870802,2918817;蕉城区公务员局0593-2887680;屏南县公务员局0593-3387078;霞浦县公务员局0593-8881661;周宁县公务员局0593-5624031;寿宁县公务员局0593-5522012。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13年4月29日上午8:00~5月7日下午5:30 。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宁德人事人才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退还报名费。


4、打印准考证。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于2014年5月14日~16日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定于5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安排专人为打印准考证有困难者提供帮助。


网络报名人员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2007〕费196号收费规定,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考费80元。报考者应认真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时间安排


2014年4月11日:在宁德市公务员局网(www.fjndrs.gov.cn)发布招聘信息。


2014年4月28日~5月6日:报考人员报名。


2014年5月14日~17日14:00:考生打印准考证。


2014年5月17日:下午14:00~16:00笔试。其中周宁县7028-7033、7035、7036、7038岗位考生5月24日下午2:30-4:30笔试。


2014年5月26日:在宁德市公务员局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并向各用人单位通报入闱人员名单。


2014年5月26日-30日:招聘单位对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014年6月2 日- 6月5日:专业技能面试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上报面试方案。


2014年6月6日-30日: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面试,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和组织考核,并上报拟聘人选。


2014年 7月20日前:将拟聘用人选在宁德人事人才网或各县(市、区)公务员局指定网站上公示。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行文审批(2013年应届毕业生在8月15日前)。


2014年9月30日前: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逾期未办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笔试科目和地点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除市直0006岗位、周宁县7028-7033、7035、7036、7038岗位为专业科目外,其余笔试科目均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数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和常识应用能力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本次考试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考试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有关用具进入考场。《综合基础知识》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和招考岗位特点,采用公共题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各岗位面试形式详见2014年上半年宁德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参加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3倍,在及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聘用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面试评委临时组成,考前随机抽签上岗,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在上岗前进行培训。


对部分县(区)不实行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笔试成绩相同时,组织公共题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面试成绩相同时,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再进行面试加试。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对紧缺专业报名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


2、考试成绩的计算。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考生的成绩按《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计。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再进行面试加试。


3、对应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后,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进入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或考核合格放弃的,不予递补。


4、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5、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含研究生支教团> 、“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当年期满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复退士兵、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需在5月14日-16日向市公务员局调配科提交相关材料,并注明报考岗位及代码,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给予加分,逾期责任自负。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复退士兵、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6、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附件: 2014上半年宁德市直及部分县(区)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


2021年福建厦门市镇(街)事业单位考聘公告【10人】 -...


福建事业单位地方招聘公告 2014年福建省三明大田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福建厦门市镇(街)事业单位考聘公告【10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2月1日至5日。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心爱护基层干部的政策措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及事业单位聘用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厦门市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考试聘用10名镇(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村(社区)主干

除应当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九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村(社区)主干任职期间,个人或村(社区)集体获得县级以上党委、*表彰的(含县级以上劳模和优秀*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等),或受设区市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的,或个人被推选为县级以上层次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

4.现任的村(社区)主干,且累计任职5年以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下派驻村(社区)任职的村(社区)主干和村(社区)党组织下设的下级党组织书记不列入招聘范围。

个别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因省、市、县下派党组织书记而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且保留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待遇的,列入招聘范围,其保留待遇期间可计入村主干任职年限。此类对象报名资格及任职年限须在审核阶段,由区委组织部认定并出具证明,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5.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一般为40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2月之后出生)。对条件特别艰苦、环境特别复杂、贡献特别突出或长期在基层工作表现特别优秀的,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在1975年2月之后出生)。

上述与日期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21年2月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表现优秀的其他村(社区)“两委”成员

根据《关于进一步激励关爱奋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的若干措施》(闽委组通〔2020〕7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表现优秀,2020年受到中央和省级党委*表彰的其他村(社区)“两委”成员,也列入招聘范围;其报考资格条件以及任职年限计算方式均参照前述村(社区)主干报考资格条件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3.本人受过纪律处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多生育或者婚外生育的。

5.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受到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并在处理影响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置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与福建省2021年度面向优秀村(社区)主干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以下简称“公务员专项考试”)同步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报考公务员专项考试的人员视同兼报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于2021年2月1日至5日向所在镇(街)党(工)委提交报名表。

(二)推荐。镇(街)党(工)委审核后,根据综合表现,集体研究确定推荐报考对象,于2月9日前报送区委组织部审核。

(三)审核。区委组织部对推荐报考对象的资格条件和加分情况进行审核,同时征求纪检监察、政法、法院、检察、卫健、公安、应急、征信等有关部门意见,并将审核合格人员的基本情况、表彰或荣誉奖励加分在本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人选于2月底前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报名人选。

(四)加分。对任职期间获得地厅级、省部级、表彰或被推选为设区市、省、全国的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分别按4分、6分、10分的标准进行加分。受多次表彰的,以及被推选为多层次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以层次的表彰或荣誉为准,不累计加分。奖励证书及相关证件须于2021年2月1日前取得。

三、考试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村主干、社区主干分类命题。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考试内容

与公务员专项考试使用相同试卷、同步进行,成绩“一考两用”。侧重农村、社区基层工作实际,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的方针政策,农村、社区基层工作基本知识,依法行政有关知识和解决农村、社区基层实际问题的案例。

(二)笔试

表彰或荣誉奖励加分与笔试卷面成绩相加,形成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笔试成绩合格线参照公务员专项考试执行。

(三)面试

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选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则一起进入面试。

面试前,市委组织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认真核对面试人选报名申请表及其身份证、学历、任职文件(当选证书)和任期内获得的表彰或荣誉等证明材料原件,并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相关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市委组织部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面试资格。若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查实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选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面试人选(若实际面试人数已达到招聘名额1:3比例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公示最迟不得晚于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限,超过该时限的,不予递补。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时,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50%比例,折算成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五)确定体检人选。本次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共招聘10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见附件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各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人选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编内工作人员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对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考察资格。人选放弃考察资格、考察时发现人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原则上应从报考该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若实际体检、考察人数已达到招聘名额1�U1比例的,不再递补。

四、聘用

(一)市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市、区相关网站和镇(街)、行政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二)新聘用人员原则上安排在所在镇(街)事业单位,不得安排在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因编制不足无法安排的,由市、区组织人事编制部门统筹安排到本区邻近镇(街)事业单位、邻近区的镇(街)事业单位。

(三)新聘用人员担任村(社区)主干职务任期未满的,可继续兼任到任期届满,期间不领取村(社区)主干职务报酬待遇。

(四)新聘用人员须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和单位岗位结余情况聘任在相应岗位上,原则上聘任在管理岗。

(五)各区组织人事部门对新聘用人员要严格管理、放手使用,将他们安排在直接与基层群众联系、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岗位。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考者和工作人员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考试组织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市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厦门市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考试聘用名额分配.docx

*厦门市委组织部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日

2013年福建省福州市事业单位赴省外招聘高层次及急需...


福建事业单位地方招聘公告 2014年福建省三明大田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积极吸引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就业,经市*同意,现将福州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地点

1、2014届高校毕业研究生双向选择大会

时间:10月27日,地点:武汉

2、西安市2013年冬季大型招聘会

时间:11月6日,地点:西安

3、清华大学博士后-博士生人才引荐会

时间:11月16日,地点:北京

4、中国人民大学专场洽谈招聘会

时间:11月16-17日,地点:北京

二、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要求等可通过福州市公务员局网站(http://gwy.fuzhou.gov.cn)及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http://www.fzrcsc.com)查询。

三、招聘办法

1、人员报名:整体报名工作于2013年11月20日前全部结束,报名具体事项由用人单位安排。应聘人员可到招聘现场或通过*向用人单位咨询。

2、人员确定: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经体检、考核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它事项

1、应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2、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岗位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等相关资格条件,均以2013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全日制普通院校2014届毕业生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14年7月31日。应聘人员应在用人单位上述时间前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附: 2013年福州市事业单位赴省外招聘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需求岗位信息表.xls

福州市公务员局

2013 年10月15日

2014年福建省三明大田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福建事业单位地方招聘公告 2014年福建省三明大田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大田县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部分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笔试的通告

为推进我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核准2014年大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2014〕51号)和*大田县委组织部、大田县公务员局《关于确定大田县二○一四年人才引进和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的通知》(田人〔2014〕17号)等有关精神,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2014年5月24日举行大田县医院等部分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笔试。现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21个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9名,其中计划招聘县属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34名、工作人员65名,具体计划如下:

(一)医疗单位紧缺急需人才(本科及以上学历)(10名),详见《2014年大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一)》

1.大田县医院专业技术人员8名;

2.大田县中医院专业技术人员2名。

(二)其他紧缺急需人才(24名),详见《2014年大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二)》

1.大田县医院专业技术人员4名;

2.大田县医院(民生医院)专业技术人员6名;

3.大田县中医院专业技术人员4名;

4.大田县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4名;

5.大田县乡镇计生服务所专业技术人员6名。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名),详见《2014年大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三)》

1.大田县医院专业技术人员17名;

2.大田县中医院专业技术人员1名;

3.大田县妇幼保健院专业技术人员4名;

4.大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2名;

5.大田县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9名;

6.大田县环境监测站专业技术人员3名;

7.大田县知识产权局专业技术人员1名;

8.大田县广播电视台专业技术人员2名;

9.大田县少体校专业技术人员1名;

10.大田县土地整理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名;

11.大田县第三产业办公室管理人员1名;

12.大田县环境生态综合执法大队管理人员2名;

13.大田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名;

14.大田县冶金化学矿行业管理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2名;

15.大田县乡镇畜牧兽医站专业技术人员1名;

16.大田县乡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3名;

17.大田县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农技) 专业技术人员5名;

18.大田县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经管) 专业技术人员4名;

19.大田县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农机) 专业技术人员2名;

20.大田县建设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名。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将于2014年4月18日在大田县公务员局网( www.dtgwy.gov.cn )向社会统一公布,详见《2014年大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一)》、《2014年大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二)》、《2014年大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三)》。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应聘事业单位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一般应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中外地生源毕业生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首次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所有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必须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学历。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4月21日至5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属紧缺急需专业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延长至5月30日止。在延长报名期内,报名地点设在大田县公务员局流动调配股;

(三)报名地点:大田县公务员局(县*大院内);

(四)报名工作有关要求:

1. 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关证明)到现场报名(报考者可以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并如实填写《大田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交个人信息材料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二寸证件照片,按规定缴纳报名费80元。

2.报考者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4.专门职位(即50-51职位)是指专门面向参加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市区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在我县服务或属本县生源的高校毕业生,且在2014年8月30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进行招考的职位。

4. 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比例不足1:3的,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岗位(属紧缺急需专业)经公开报名后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需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五)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5月21日至22日持身份证及报名发票到大田县公务员局流动调配股(县*大院内)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

1. 报考我县2014年紧缺急需人才(1-15)职位的考生免笔试,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2. 报考我县201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51)职位进行《综合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笔试,各职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2014年大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三)》。《综合基础知识A卷》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写作等(客观题占70%、写作题占30%);《专业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3.笔试时间及内容:

①2014年5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A卷》;

②2014年5月24日(星期六)下午2:30至4:30。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5.加分事宜: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待就业毕业生参加招聘考试的,按规定可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报考者应在笔试结束次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向县公务员局提交相关有效证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笔试加分的人员名单将在大田县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

6.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登录大田县公务员局网查询。

7.笔试合格线:《综合基础知识A卷》、《专业知识》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

(三)面试工作有关要求:

1. 报考紧缺急需人才职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择优聘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 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面试考生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考生名单确定后,如因个别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前弃权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人数的,可经县招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从笔试成绩由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个别岗位进入面试考生出现1:1比例的,需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如发现考生采取不正当手段造成1:1比例的,该岗位不组织面试。

2. 招聘单位在面试前3天应将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面试考生,并在大田县公务员局网站公布,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前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核,进入面试的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

①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成人教育者除外)原件及复印件。

②在职人员(含办人事代理对象)报考时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有关证明。

③留学归国人员按应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批表》。

④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算。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人选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备取人选1:1的比例确定。

(一)体检:由县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体检标准和项目: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精神,取消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各用人单位在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

(四)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六)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和考察。对考生资格复核,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人事部门核准聘用前的复核为准。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县招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从招聘该职位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八)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大田县公务员局网( www.dtgwy.gov.cn )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法人代表人与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公务员局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新招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九)新聘人员应在县公务员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优惠政策

对县医院和中医院等(即01--06职位)医疗单位引进医学类紧缺急需专业的本科生一次性发给安家补贴3000元,三年内每年发给生活费补贴3000元;硕士生一次性发给安家费补助5万元,三年内每年发给生活费补贴5000元。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二)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的台湾学生,可报考除个别有特殊要求外的招聘岗位。

(三)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四)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2014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六)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中任一学历(位)报考。

(八)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等文件规定,对志愿服务西部、服务欠发达地区及 “三支一扶”计划等符合有关政策加分条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县公务员局提供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九)属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及农村“二女计生户”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有关考务费用。这些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当天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农村“二女计生户” 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计生部门出具的“二女计生户”证明)到报考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

七、纪律和监督

1.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监管服务。主管部门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履行职能作用,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对招聘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招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余育好(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公务员局局长)

副组长:叶增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汝传(县委编办主任)

涂锦发(县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

章宗炼(县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

林昌海(县公务员局副局长)

成 员:高石麟(县中医院院长)

高忠怀(县委宣传部纪委书记)

涂建峰(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周家好(县计生局局长)

陈永晶(县卫生局局长)

田仁芳(县水利局局长)

施发烧(县环保局局长)

林建明(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郭育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开湖(县国土资源局书圮)

陈永明(县科技局局长)

邱月平(县环境生态综合执法局局长)

魏祥强(县矿业监督管理局局长)

池乃国(县农业局局长)

高丽辉(县农业局副局长、畜牧水产中心主任)

翁祖勇(县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主任)

林春忠(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局长)

李建政(县文体广电出版局书记)

林其汉(县医院院长)

林大平(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郑雪珍(县疾控中心主任、卫生监督所所长)

洪伟华(县民生医院院长)

2.考生与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人事、财务、监察岗位的工作、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3.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公开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人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

5.大田县公务员局网( www.dtgwy.gov.cn )是我局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及时查询,或通过*咨询。

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等方面问题,正常上班时间请与县公务员局(*: 7222191、7267095)联系。

大田县公务员局监察室*:7305689

本通告由大田县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2014年大田县事业单位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一)

2. 2014年大田县事业单位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二)

3. 2014年大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三)

附件1-3点击下载.xls

大田县公务员局

2014 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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