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点小编带来了一般警察怎么查房产信息 个人名下房产公安能查出来吗?,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名下房产公安能查出来吗?
当然可以。房产都是要在房管局进行登记的,公安机关办案可以通过上级审批行动,向其他国家机关请求协助。甚至你的配偶、子女等近亲属,只要有充分的调查依据,程序合法,也是能够查出来的。
希望本条回答能够帮助到你。祝生活愉快!
可以的。对方明码标价的东西,你可以主张对方不当得利而取回多付的钱款。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了不当得利需要返还。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如果对方不予返还,您可以选择起诉,基于不当得利请求法院判令对方返还。
另外,您的这种情况在诉讼中的要点更多在于如何证明多付了一笔钱。如果有对方明码标价的在先行为、或者小票等,当然最好。但是在生活中大部分情况下**合同是口头合同,并没有书面形式,所以需要您自己留存证据证明自己所付金额多于对方的要价。
当然可以。房产都是要在房管局进行登记的,公安机关办案可以通过上级审批行动,向其他国家机关请求协助。甚至你的配偶、子女等近亲属,只要有充分的调查依据,程序合法,肯定都是能够查出来的。
首先,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活动,其他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当然公安机关内部会有自己的审批程序,出具同意调查的证件,凭证件到房管局等有关部门进行档案调取。
其次,公安机关调取档案有实现基础。房屋作为不动产,其物权的取得实行登记制。如果在房屋所有权证上不是您的名字,一般不认为您对该房屋有所有权。而这种登记信息是录入国家统一信息平台的。所以只要公安机关能够办理好手续进入这个信息平台的数据库,就能够查到个人名下 的房产。而且不仅包括个人的名下房产,有相关线索的情况下,侦查人员还能够申请调查犯罪嫌疑人的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协作和配合,依法履行协查、协办职责。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加强监督、协调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
警察可以随便查个人的住房信息吗
法律分析:警察不可以随便查公民个人住房信息,公民个人住房信息属于个人隐私范畴,除特殊情况外,如涉及法律纠纷,违法犯罪,则公安局或司法机关可出具调查通知书进行搜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六条 处理个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在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的范围内合理实施的行为;
(二)合理处理该自然人自行公开的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信息,但是该自然人明确拒绝或者处理该信息侵害其重大利益的除外;
(三)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该自然人合法权益,合理实施的其他行为。
在公安局能查到房产证信息吗
公安局是不能查到房产证信息的,应该到相应的房产部门。但因全国国土房屋局未联网,所以只能到当地房屋部门查询。
法律分析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当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当事人持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就能够证明自己是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的物权的权利人。不动产权属证书尽管具有证明作用,但其证明力源于不动产登记簿的登记,而不是证书本身就是物权登记。因此,不动产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是:完成不动产物权公示的是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和内容以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为根据;不动产权属证书只是不动产登记簿所记载的内容的外在表现形式。简言之,不动产登记簿是不动产权属的母本,不动产权属证书是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登记内容的证明书。故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如果出现记载不一致的情况,除有证据证明并且经过法定程序认定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物权的归属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派出所可以查房产信息吗?
法律分析:能。公安系统的公民信息查询分两个层级:一是查询公民的身份信息,上面会记录公民的一般情况,包括婚姻状况(会显示未姻,有配偶,离异)等。二是公安机关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查询到公民的完整信息,包括身份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只限于与其共同生活且“同一家庭户”成员)、婚姻信息、犯罪信息等等,但姻姻状况如出现了变故则可能因为信自变更滞后会出现误差。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第三条 婚姻登记主管部门对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并接受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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