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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2022年云南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公告...

更新:2023年05月04日 19:08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红河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2022年云南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公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红河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2022年云南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公告...

云南红河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教师招聘# 导语】云南红河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全年有效,其它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7日(周日)24:00时截止。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红河学院2021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请登录红河学院网站( https://www.uoh.edu.cn/ )。

二、招聘条件、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岗位数量

详见《红河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全年有效,其它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7日(周日)24:00时截止,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2、报名程序及所需材料:

①填写并发送报名表及支撑材料

应聘人员需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邮件主题命名为:“ZP2021+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应聘学院联系人邮箱(详见附件1),请将扫描文件的分辨率与大小控制在合理范围。

(1)《红河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应聘人员应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以及由学校教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专业证明原件扫描件,证明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拟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等内容;

(3)国(境)外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4)应聘人员获得的社会认证证书、获奖证书以及代表性论著等原件扫描件;

(5)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报名。

4、报名资格审核

学校将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方能参加考试。审核结果将在红河学院人事处网站( https://hr.uoh.edu.cn/ )进行公布。

5、资格复审、领取准考证

资格复审、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7月1日(周四),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将与报名资格审核结果一起公布。

四、考试

红河学院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和考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笔试,拟招聘岗位数与报名通过审查考试人数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向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申报批准后方可开考。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完毕后,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红河学院人事处网站( https://hr.uoh.edu.cn/ )公示。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2日(周五),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面试。如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它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该招聘岗位从笔试成绩高到低依次替补进入面试,递补次数为一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并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面试完毕后,成绩现场通知考生。

1、面试时间:2021年7月3日(周六),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及相关要求:面试地点和要求将发布在红河学院人事处网站( https://hr.uoh.edu.cn/ )。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考察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人员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应聘者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经学校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红河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请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批后,由学校正式聘用。

应聘人员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提出放弃办理聘用手续或是被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在取得聘用资格后本人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以及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学校研究同意并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后,从本岗位参加过面试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依次递补。

八、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0873―3694846

联系*:0873―3694779

联系人:史老师

1.红河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红河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3.应聘者个人情况表

红河学院

2021年6月8日

2021云南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思政教师...


红河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2022年云南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公告...
【 #教师招聘# 导语】2021云南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思政教师5人,报名时间:2021年4月17日―4月18日,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学院的办学规模、课程和岗位设置等需求,报经红河州教育体育局、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组织实施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事业单位思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批复同意并经教育部备案,在原红河州卫生学校基础上组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先后荣获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文明学校、云南省民族团结教育示范校、云南省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学院现有教职员工496人,其中专任教师315人,教授15人,副教授66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98人。学院新校区占地4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5.58万平方米,2019年在红河州职教园区设立办学点。校内有5个实践基地、实验实训室206间,多媒体教室50间,实验实训设备总值近5000万元。截至2020年底,馆藏纸质图书41.02万册,电子图书25.97万册,电子期刊31.27万册。与省内外170家医院和医药卫生机构建立了校外教学基地,被省卫计委、省教育厅列为临床医学专业“2+3”人才培养试点、云南省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现开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等18个医学类大专专业,有全日制学生12920人。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程序规范,严格把关。

三、招聘岗位和待遇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思政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工资待遇:

招聘岗位为红河州事业编制岗位,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四、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专业素质过硬;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到2021年4月30日;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6.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红河人才网(网址: www.hhzrc.cn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2021年4月17日―4月18日,09:00―17:00,在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号门进行现场报名。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

(三)报名所需材料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思政教师报名表(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提供学校证明:包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基本情况,并盖有学校公章)、党员证明(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并盖有党组织公章的党员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报告。以上材料需向审查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存档备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委托他人带所需材料现场报名。

(四)报名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面试

2021年4月24日上午8:00在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正门集中。2021年4月24日上午8:30不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1.抽签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4日上午8:40。

地点: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南教学楼候考室中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4日上午9:00。

地点: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南教学楼。

面试采取现场抽题,情景模拟教学和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素养、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

4.面试计分办法: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官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评分总和的平均分值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面2位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成绩公示

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网址: www.hhzrc.cn )进行公示。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出现面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情况,以加试后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员。

(七)考生纪律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到考点报到并按抽签号参加面试。未按时间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侯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得参加面试旁听。面试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3.严禁考场内使用*、传呼、*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不记录面试成绩。

(八)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和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开具并盖有党支部公章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证件和相关材料、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公告有关规定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可从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排名,结合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的,如在资格复审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从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考察。招聘工作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表现、相关证件真实性、是否有违法违纪等方面的情况再次进行核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考察的,如在资格复审、体检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从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在资格复审、体检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时间和相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网址: www.hhzrc.cn )另行公告通知。

(九)拟聘人员公示

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网址: www.hhzrc.cn )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管理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聘用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十一)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由州人大、州政协、派驻红河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组工作人员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七、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 www.hhzrc.cn )。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手续的,后果自负。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考察、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七)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须在聘用前取得。

(八)本次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21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九)疫情防控要求

报名人员应提前扫“疫情防控行程卡”和“云南健康码”,如实提交行程信息,进行健康排查,重点排查去过或途经疫情高风险地区、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

面试当天,考生须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和“云南健康码”登记记录,体温正常,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面试。

对以下情况的考生,应自行安排进行核酸检测,确认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并携带相关证明参加面试。

1.“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须持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2.“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不得参加面试。

3.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4.体温检测≥37.3℃的考生,到隔离区签到,休息片刻后再次测量,体温正常者可以进行面试。开考后测量体温仍≥37.3℃的,由疫情防控人员进行隔离观察,本岗位面试结束前体温正常的可以进入参加面试,本岗位面试结束时体温仍≥37.3℃的由当地卫健部门综合评定处理。

(十)本次面试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面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举办本次面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本公告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老师、邹老师

*:0873-3057506(人事科)

0873-3057499(现场报名咨询专线)

附件1: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思政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1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doc

附件3: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思政教师报名表.doc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1日

2022年云南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公告...


红河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2022年云南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公告...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云南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公告【69人】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至16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规定(暂行)》,结合工作需要,现将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本次州属事业单位考试调动岗位由考调单位编报,考调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红河州所辖县市、乡镇(街道)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工作地在县市、乡镇的省属、州属单位);

2.新聘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服务年限须满5年、新聘用南部六县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须满5年(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前在基层的服务年限,不计入5年服务年限)。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若与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服务年限协议的,应遵守相关协议规定。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0月;

3.符合考试调动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30岁以下的,为1991年10月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岁以下的,为1986年10月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岁以下的,为1981年10月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5岁以下的,为1976年10月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追责问责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

3.审计机关正在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论的;

4.试用期未满及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

5.考试调动后即与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6.自收自支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差额或全额拨款单位、差额拨款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全额拨款单位;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岗位要求。

具体报考岗位等级、职称、聘用等问题请*咨询用人单位。

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考试调动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本人如实填写《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管理权限报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3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工作岗位聘书复印件;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交工作经历证明;

(4)白色或浅色底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和电子版(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

(5)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5日至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红河州人才市场一楼招聘大厅(州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对面,蒙自市振兴路1号州政务服务局一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因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

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调动资格。

4.资格审查:各考试调动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考试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个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对达不到公告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予以取消或相应缩减考调人数,允许该岗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9月19日17:00前到考调单位完成改报)。

5.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2022年9月22日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调动。

领取准考证的地点:红河州农校综合楼7楼州人社局考试中心服务厅(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红河职教园区内)。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考试调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内容范围为政治理论与政策、职业道德、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含国情、省情、州情)等。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2年9月24日下午14:00―16: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公布。

2.面试。面试可采取答辩、专业提问、情景模拟、实际操作、跟班作业、结构化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考试调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面试人数与岗位考试调动人数3:1比例范围内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前,因报考人员放弃造成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进入面试人员的条件依次从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因该岗位无人递补造成面试人数与考试调动计划数不足比例的,可进行差额或等额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由各用人单位自行通知。

3.成绩计算

需笔试和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由主管部门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考察对象。

其余岗位按笔试或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由主管部门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考试调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对象结合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试调动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要注意审核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及廉政情况等。

(四)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考试调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并在原单位和拟调入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考试调动中因故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试调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红河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考试调动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考试调动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考试调动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考试调动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与考试调动资格。

五、重点说明

(一)报考人员具有相应职称,单位无相应岗位空缺的,高职低聘,由本人在报名时提交书面。

(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如报名时未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不得参加此次考试调动。

(三)考试调动有关信息及时通过“红河人才网”发布,请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在考试调动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要求详见《红河州2022年度州级事业单位考试调动报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书》(详见附件5)。

六、咨询*:

(一)政策咨询及监督*: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3732550

(二)报名咨询*:

州委党校:3053313

州融媒体中心:3946759

州数据发展中心:3734596

州公积金中心:3736773

州委讲师团:3791197

州委政法委:3730201

州直机关工委:3730292

州委老干局:3730622

州粮食局:3732246

州工信局:3732071

州民政局:3728492

州人社局:3748991

州自然规划局:3799792

州环保局:3856190

州水利局:3732316

州文旅局:3055367

州卫健委:3743949

州林草局:3732345

州应急局:3738246

州乡村振兴局:3732718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3069166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样式).doc

附件4:2022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doc

附件5:疫情防控告知暨书.docx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7日



原文标题: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1466

2015年云南红河石屏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及考...


红河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2022年云南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公告...

2015年云南红河石屏县事业单位招聘78人公告

报名时间05月18日-05月20日

笔试时间06月13日

考试时间

《综合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上午9:00―11:00;

《专业基础知识》/《政治与法律知识》 考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下午14:30―16:30。

考试内容

考试范围查看 《2015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

考试内容依据各岗位的岗位性质和专业需求来设定,每个岗位都考两个科目,即综合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或政治与法律知识)。

其中:专业性较强的岗位考综合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

不限专业或专业性很不强的岗位考综合基础知识+政治与法律知识。

各岗位的考试内容详见岗位信息表。

考试题目均为客观题,不进行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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