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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东兴事业单位招聘 2017年西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 ...

更新:2023年05月04日 19:06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2017东兴事业单位招聘 2017年西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 ...,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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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西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 ...

【 #事业单位# 导语】根据《2017年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13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西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定于2017年8月27日进行。 在这里恭祝各位考生能够顺利、取得优异成绩!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报考同一岗位最后1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同为面试人选。至发布公告之日起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入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17年8月27日

2.面试地点:西丰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三、面试方式及成绩计算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考官按照是题本主持面试,考生回答问题,考官综合打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

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的无录取资格。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面试内容

主要测试适应岗位需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

五、其他事宜

1、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2017年8月23日-26日

2、领取面试通知单地址: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05室

3、面试期间,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保持*畅通,因无法取得联系等原因未能准时到达面试考场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当天请持《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5、未尽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咨询*:024-77814621。

2017年广西事业单位招聘什么时候开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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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去年考试时间,预计2017年广西事业单位招聘统考将在2017年4月份开始。
2、2016年考试,广西事业单位统考采用分类考试方式进行。
为了增强事业单位考试的科学性和专业性,2016年笔试设置工作进一步完善:
一是对考试科目进行了调整,将原来的《公共基础知识》改为《综合应用能力》,现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
二是对考试类别进行了细分,笔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和医疗卫生类共四类,其中医疗卫生类又分为六小类
3、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

2017年吉林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


2017东兴事业单位招聘 2017年西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 ...
根据《2017年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有关规定,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方法

2017年延边州考生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法。由州及县(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设在州及各县(市)人社局,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具体地点及联系*如下:

州直:延边州人社局2楼大厅(延吉市建工街500号),0433-2879039。

延吉市:延吉市人社局1楼大厅(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0433-2368147。

龙井市:龙井市人社局4楼 408室 事业单位管理科(龙井市龙延路与原农学院路*汇处),0433-5037312。

图们市:图们市人社局2楼大厅(图们市锦水街416号),0433-3668536。

和龙市:和龙市人社局(和龙市人民大街60号),0433-4222621。

敦化市:敦化市人社局1楼大厅农民工市民化服务中心(敦化市敖东北大街1051号),0433-6223376。

珲春市:珲春市人社局1楼大厅(珲春市站前西大街466号),0433-7517601。

汪清县:汪清县人社局2楼就业大厅(汪清县温州路787号),0433-8814262。

安图县:安图县人社局6楼会议室(安图县明月镇明安街),0433-5896304。

三、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采取诚信报考的原则,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凡弄虚作假,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或隐瞒有关事实真相等作弊行为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记录考生诚信档案,按失信考生处理,5年内不得参加延边州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考试。

2、考生必须本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届时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符合招聘加分政策人员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需提供退伍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经国家或我省统一选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已报考了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本人服务合同原件、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5、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取得国家承认各类大专及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面试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本次招聘面试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017黑龙江佳木斯桦南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


2017东兴事业单位招聘 2017年西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 ...
【 #事业单位# 导语】广大考生在紧张的备考中,不要忘记报名时间,切不要因为记错打印准考证时间而耽误您正常考试, 恭祝各位取得佳绩。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根据工作需要,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经县委、县*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桦南县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7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桦南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能够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品行良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如有工作单位,请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文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一是在近三年考试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二是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三是患有精神病史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17年9月7日8:30-9月9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报名网站:桦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站(http://hn2017.ibaoming.net)。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人数将适时统计公开,考生可自行查询,选择报考岗位。


2、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必须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


4、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


5、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比例的,将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它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或*通知。


6、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书》,信守,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成绩。


7、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对所报岗位资格审查结果有争议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仲裁申请,并且每名考生在本次招考中只有一次申请仲裁的机会,仲裁人员会尽快将仲裁结果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通知考生。仲裁通过的视为资格审查通过,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或改报其它岗位。


8、笔试报名费90元,网上缴费,为方便考生特开设支付宝方式缴费支付。网上缴费时间即最终报考确认时间,截止2017年9月9日17:00。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9、笔试准考证打印等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总成绩包括笔试卷面分加政策性加分。笔试为闭卷考试,分值为100分。主要包括综合知识、各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考试科目内容详见附表1)。根据黑龙江省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考生请在2017年9月11日8:30-9月12日17:00前将相关证明送交到桦南县人社局407室,过期未交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政策性加分。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笔试结束后,将第一时间公布笔试总成绩。


2、面试资格确认:


(1)资格确认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降低比例后仍然无法正常进行面试的岗位,取消此岗位招聘或缩减招聘人数。现场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面试名单公布后,将不再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因素影响面试工作的进行。


(2)面试资格确认。考生持本人报名登记表(网上自行打印)、本人报名时的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年限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就业报到证或派遣证(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持所在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以公告通知为准),由桦南县人社局组织面试资格现场确认。


3、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测评应考人员综合素质,成绩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核:


(1)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如果招聘岗位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如果笔试成绩并列,则专业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如果专业科目成绩并列,则由人社局组织命题,重新进行笔试,至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录取。


如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体检、考核过程中有弃权的考生,此岗位依次递补。对递补的考生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入选,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按笔试专业知识部分成绩高的考生入选。


体检方式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组织考核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核对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程序办理编制、人事、经费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桦南县(含试用期)。


六、其他有关事宜


1、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3、咨询*:0454-6221531


举报*:0454-6222668


接受咨询及举报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附件1:《桦南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原标题:桦南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8日





点击下载》》


附件1.xls

2017年贵州六盘水盘州市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简章(346...

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满足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决定开展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6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2017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毕业生(2017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盘州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盘州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1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定向招聘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盘州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7年11月6日累计服务满两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7年11月6日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盘州市籍退役大学生士兵人员的职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4年11月6日以来招录到盘州市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及2014年11月6日以来招聘到盘州市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录聘用时间为准)。

3.截止2017年11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被列为失信惩戒的人员。

11.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点击《招聘简章》末尾的“报名入口”处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11月6日上午9:00至 11月10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输入信息后预设密码(密码非常重要,请考生妥善保管),考生设置好密保*后点击“立即进入报名窗口”。考生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考试报名信息》并保存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清晰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尺寸:100px*120px)、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或其他从业资格证)、其他材料证明(学位证或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以及《报名表》(word文档)。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考生请到通知中心查看自己的报名编号及初审进度。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附件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保存报名信息”键。若不点击“保存报名信息”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及时登录查看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招聘办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并确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7年11月6日上午9:00至2017年11月10日下午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和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资格初审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上午9:00至 11月12日下午17:00。

2.招聘单位在2017年11月12日下午17:00前完成审核。2017年11月10日17:00后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留下准确的联系*并保持通畅,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11月6日上午9:00至11月14日下午17:00在“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招聘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市招聘办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11月13日下午17:00。

市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盘州市人民*网(http://www.panxian.gov.cn/)上进行公示。

4.2017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11月30日下午17:00,登陆“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日 ,具体安排如下: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且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工作在市招聘办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含3:1)比例以内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非公职人员要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四项目人员”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持退伍证,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要求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考生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关闭*、更改*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市招聘办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取消及减少情况予以公示。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笔试成绩最后1名或2名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也相同,由市招聘办另行组织笔试考试,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市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市招聘办统一部署,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及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

1.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的;

2.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招聘办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各招聘单位填写《录(聘)用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须满三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不得参加公务员招考、其他事业单位招聘,不得参加遴选、选调考试。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考生应关注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关闭*、更改*号码等原因导致未参加相关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本次招聘工作官方网站:http://www.panxian.gov.cn/(盘州市人民*网),请考生密切注意该网站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咨询*:0858―3635099

附件: 1. 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 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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