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全面贯彻衡阳市“十四五”人才雁阵行动计划,着力打造区域人才中心,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衡阳市部分企事业单位及驻衡高校(含附属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精尖缺人才,现将衡阳市2023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需求目录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情简介
衡阳,古称衡州,雅称“雁城”,是国家区域重点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总面积1.53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64万,辖五县二市五区。
衡阳是文化名城。
在历史上留下了神农创耒、祝融播火、大禹治水等远古传说,是湖湘文化的重要发源地。
中国古代四大发明有其一,蔡伦造纸;古代四大书院有其一,石鼓书院;中外古代两大唯物主义思想家有其一,王船山;中华五岳有其一,南岳衡山;新中国十大元帅有其一,罗荣桓。
衡阳是枢纽之城。
扼两广、锁荆吴,历为商贾云集之所、兵家必争之地,是全国交通枢纽城市,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粤港澳地区向北的第一个大城市,湘江、蒸水、耒水三江汇流,拥有1条2千吨级黄金水道、3座机场、5个高铁站点,铁路、高速公路总里程位居全省前列。
衡阳是产业之城。
全国老工业基地城市,国家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拥有1个国家级高新区、10个省级工业园区和1家综合保税区。
目前已布局电子信息、核技术应用、输变电装备、钢管深加工等14条产业链,以祝融学院为代表的互联网直播、以“衡州大道数字经济走廊”为依托的数字经济新兴产业来势向好。
衡阳是创新之城。
先后获批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连续多年成功入围全国城市创新能力百强榜。
拥有18个国家级创新平台,5个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省级专家工作站,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量居全省第三。
衡阳是英雄之城。
中国抗战文化代表城市,湘军发祥地。
1944年衡阳1.7万守军抵御12万日寇长达47天,是中国抗战史上敌我双方伤亡最多、中国军队正面交战时间最长的城市攻防战,史称“东方的莫斯科保卫战”,衡阳成为全国唯一的“抗战纪念城”。
解放之后,衡阳二七二厂、七一二矿为第一颗*提供了关键原材料,为我国的国防事业和核工业立下了不朽的功勋。
二、需求计划
全市共有90家用人单位计划引进983人。
其中,41家市属企事业单位(含市直园区下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419人;4所驻衡高校及3家附属单位计划引进408人,42家产业链企业和县市区单位计划引进156人。
引进人才需求中,博士研究生589人,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310人,本科学士生84人。
本公告发布市属企事业单位、驻衡高校(含附属单位)、衡阳市产业链人才及县市区博士引进需求,引才单位、岗位、人数、联系方式及要求详见《2023年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需求目录》(附件1)、《2023年驻衡高校及附属单位博士引进需求目录》(附件2)、《2023年衡阳市产业链人才和县市区博士引进需求目录》(附件3)。
各县市区所属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人才需求目录,由各地按相关规定另行发布。
三、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三)本科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50周岁以下(197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个别岗位有特殊年龄要求的,以需求目录具体年龄要求为准。
(四)2023届毕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2023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有引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为引进对象: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应届毕业生;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衡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近两年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他政策性规定的参保情形除外);
8.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衡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才措施
(一)提供灵活的引才方式。
主要有两种引进方式:
1.单独引进。
事业单位(含市属高校)引进的人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办理聘用手续,企业引进的人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入职。
2.市校企合作引进。
驻衡高校、本地企事业单位合作引进博士研究生,即:人才人事关系转入驻衡高校(含附属单位),作为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既在驻衡高校(含附属单位)承担科研教学等工作任务,又通过*、项目合作、成果转化等方式在本地企事业单位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同时享受*、高校、企事业单位三方人才政策待遇。
(二)提供快捷的引才通道。
非公有制企业引才和事业单位及国有(含参、控股)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博士研究生实行“一事一议,面谈面签,随引随办”。
事业单位及国有(含参、控股)企业引进硕士研究生及其他急需紧缺人才精简流程,提高效率。
一是降低开考比例,对于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降低开考比例,也可延长报名时间;二是简化考试考核程序,根据岗位性质、特点,原则上在笔试、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中,只选择一至两种方式考试考核,具体方式在各地各部门引才公告中予以明确;三是强化服务保障,来衡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享受“免费住、免费游、免费行”,即:相关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为考生提供免费住宿,安排车辆摆渡。
市委人才办牵头市文旅广体局向考生发放衡阳旅游年卡。
(三)提供优厚的政策待遇。
1.享受人才补贴。
高层次人才根据认定类别可享受6万-30万的生活补贴和20万-10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每人每月4000元、2000元的生活补贴和10万元、7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本科学士生可享受每人每月800元或1500元的生活补贴,视情况享受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享受期不超过5年,其他人才生活补贴享受期不超过3年。
市校企合作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除上述补贴外,驻衡高校提供安家费及科研经费,本地企事业单位提供固定薪资及项目奖励,确保博士年薪最低不少于25万元,一次性综合补贴不低于65万元,最高可达150万元。
具体人才补贴政策以《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衡阳市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衡阳市市校企合作引进博士实施办法》为准(可在“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政策资讯-人才政策栏查询)。
2.创业融资担保。
为毕业5年内在我市中心城区自主创业、合伙经营的大学生以及创业创新基地的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贷款,免资产抵押,免担保费。
其中:个人创业贷款最高担保限额30万元,合伙创业贷款最高担保限额11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最高担保限额500万元,单笔贷款担保期限最长为3年。
因创业失败发生贷款风险损失时,由担保公司代偿。
3.解决家属安置。
博士研究生子女可按就近原则在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衡阳工作的,根据管理权限按对口部门给予安排;属其他类型的人员由相关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4.聘任职称岗位。
市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已评为高级职称的,在没有岗位空缺的情形下,暂时可通过增设特设岗位,按其原职称级别及时聘任,兑现工资待遇。
5.提供优质服务。
发放“雁城英才卡”,引进的人才可凭卡可在我市享受创新创业、金融贷款、安居保障、人事档案、景点旅游、休闲生活等服务,“钻石卡”在此基础上还可享受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医疗保障、驾照转换、出行绿色通道等服务。
五、组织实施
(一)高层次人才及博士研究生采取用人单位“面谈面签,随引随办”方式引进。
(二)事业单位(含市属高校)人才引进由当地党委人才办或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引进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衡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衡阳市第七中学、衡阳市第十七中学、衡阳市实验中学、衡阳市衡钢中学和高新成章实验学校人才引进由市教育局牵头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衡阳市中心医院、衡阳市中医医院、衡阳市妇幼保健院、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衡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衡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衡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衡阳市第二精神病医院人才引进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民政局牵头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3.衡阳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衡阳市蔬菜研究所人才引进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4.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衡阳技师学院、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引进统一报名和考试考核时间,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5.宣传文化系统、自然资源系统、市场监管系统、水利系统、市委党校、园区所属事业单位、衡阳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松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才引进由市委人才办牵头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引进报名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事项,由各部门单独发布公告予以明确,人才可登陆各地各部门指定的官方网站或衡阳智慧党建官网()、“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查询。
(三)市属国有(含参、控股)企业人才引进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引进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事项单独发布公告予以明确。
非公有制企业(含产业链企业)人才引进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
六、监督管理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
报名参考人员应承诺诚信参与人才引进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
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高层次人才、市校企合作引进博士、市属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须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5年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引进的非高层次人才须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3年以上,凡在服务期内异动(调动、辞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取消编制、补贴等人才引进待遇,并予以解聘。
(二)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因当前高校专业设置、修改较频繁,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情形由组织实施部门组织专家根据考生所学课程进行认定。
(三)本次人才引进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
*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
附件:
1.《2023年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需求目录》.xlsx
2.《2023年衡阳市市校企合作引进博士需求目录》.xlsx
3.《2023年衡阳市产业链人才和县市区博士引进需求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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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9月28日9:00至10月2日17:00止,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一、公开选调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计划人数为15名,具体选调单位、选调岗位、人数、年龄、资格条件等详见《蒸湘区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选调范围
全省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干部身份或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除外)。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调动条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5、报考人员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6年9月及以后出生);
6、报考人员工作经历计算到2022年9月止;
7、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专业或技术资格证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8、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选调中因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选调单位负责人和参与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选调简章通过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
www.jobgov.com
)、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
www.zhengxiang.gov.cn/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9月27日。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
www.zhengxiang.gov.cn/
),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信息通讯方式不畅通或者本人未能及时关注网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
www.jobgov.com
)报名系统,在衡阳市蒸湘区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页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非选调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28日9:00至10月2日17:00止,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程序及要求: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9月28日至10月2日期间登录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
www.jobgov.com
)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网上缴纳报名费,未在10月2日17:00前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0月8日9:00至10月13日17:00期间登录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
www.jobgov.com
)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4)本次选调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蒸湘区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和《蒸湘区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选报的报考岗位以及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选调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可拨打蒸湘区人社局咨询*(0734-8827356)。
(三)笔试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可作为有效身份证明,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开考比例: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为1:3,如低于此比例,相应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选调计划,并于笔试前在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笔试时间:2022年10月15日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明确的地点为准。
3、笔试内容:本次选调笔试按照岗位分类的原则进行命题制卷,岗位编码为A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写作一科,岗位编码为B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写作和专业知识(财会审计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岗位编码为C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写作和专业知识(畜牧水产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岗位编码为D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写作和专业知识(信息技术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岗位编码为E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写作和专业知识(经济统计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岗位编码为F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写作和专业知识(林业林学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上述岗位编码为A类的岗位写作一科满分为100分,岗位编码为B类、C类、D类、E类、F类的岗位写作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3、笔试成绩构成。岗位编码为A类的考生:笔试成绩=写作得分;岗位编码为B类、C类、D类、E类、F类的考生:笔试成绩=写作*50%+专业知识*50%。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4、笔试成绩得分低于65分的不进入面试。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公告,考生可在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笔试成绩公布查询之日起三天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向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将集中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公示)。
1、资格审查对象。按照选调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因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查而造成选调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选调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内容。
①登录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
www.jobgov.com
)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职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③报考人员现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由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4);④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或参公人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取得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本条所列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提供编制证明材料;⑥本人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张。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长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在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中,按选调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
2、选调职位面试对象未达招录计划1:2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选调职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计划数。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组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选调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否则取消体检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第四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写作、专业知识进行排名。
(七)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公示。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5、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选调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选调资格,由此造成岗位选调计划出现空缺时,则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
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照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经区人社部门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十)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十一)服务年限
通过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录用的工作人员在蒸湘区所属行政及事业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选调纪律
(一)本次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和区纪委监委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选调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七、疫情防控
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报名者应提供准确无误的联系*,并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选调专业条件按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进行审核认定。
(三)选调报名费收取100元/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四)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如因通讯不畅通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本次方案由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监督*:*蒸湘区纪委监委0734-12388。
附件2: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3:蒸湘区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原文标题:2022年湖南衡阳市蒸湘区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
http://www.job.mohrss.gov.cn/sydwgg/138049.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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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衡阳石鼓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发布时间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各类人才,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在编制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实行面向社会的公开招聘方式,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人。其中信息化工作办公室1人,区委区*接待处1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1人,园林局2人,文化馆2人,纪委财务监察所4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心1人,电子计算站1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人,农林站3人,蔬菜畜牧水产站3人,重点项目工作办公室2人,禁毒办1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读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如吸毒人员、违反计划生育人员等)。
(六)注意事项: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的结果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晚报、衡阳党政门户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鼓党建网、石鼓区党政门户网等报纸和网络媒体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人代报名时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8月21日,报名截止到8月21日下午6: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地点:石鼓区机关政务中心(衡阳市石鼓路66号石鼓区机关大院内)。
4、联系*:0734-8177499、 0734-8177162。
5、报名要求:
(1)报考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提供近期正面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文凭者,凭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的就业推荐函,先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考试,考察时必须提供证书原件,不能按期提供者,取消录取资格。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注意事项:
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ƒ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携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缴费票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统一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至27日(截止8月27日下午6:00),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三)资格复审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石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后发放准考证。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低于1:3,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上报上级部门批准后,适当降低比例开考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为一套试卷,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对不限专业的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对有专业要求的岗位,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内容各占50%。(详见附件一)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以答辩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达不到1:2的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如果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时,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
各拟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考察
按体检对象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规定执行。体检地点待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石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就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凡不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六)公示、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石鼓区党政门户网(
http://www.hysgq.gov.cn/main/
)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拟录用人员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2、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此次公开招聘实行聘用制,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前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单位负责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工龄。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石鼓区党政门户网(
http://www.hysgq.gov.cn/main/
),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由石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监督*
石鼓区纪委:0734-8177928
石鼓区人社局:0734-8177162
点击下载>>>
1:石鼓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xls
2:衡阳市石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更多湖南省事业单位考试信息及备考资料见:
湖南事业单位考试网
(
http://www.zgsydw.com/hunan/?wt.mc_id=bd11862
)
石鼓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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