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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网房产信息怎么填 电子税务局哪一模块录入房产土地信息,不知道从哪里...

更新:2023年02月09日 03:42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税务网房产信息怎么填 电子税务局哪一模块录入房产土地信息,不知道从哪里...,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税务网房产信息怎么填 电子税务局哪一模块录入房产土地信息,不知道从哪里...

申报房产税房产名称填什么

法律分析: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制定。本表分为一主表两附表,附表1为《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附表2为《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2、本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报缴纳房产税的单位和个人。

3、纳税人识别号(必填):纳税人为非自然人的,应当按照办理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赋予的编码填写。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号码填写。

4、纳税人名称(必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5、纳税人分类(必选):个人是指自然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电子税务局中如何采集房产税的税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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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点击房产税后方的【税源采集】,采集界面带出房源信息,点击后方的【维护明细信息】,企业据实填写房源从价或是从租的信息,【保存】成功后,【跳转申报】即可。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表怎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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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表怎么填写方式如下:
1、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
2、选择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3、选择房产税,点击右侧的税源采集;
4、点击新增房屋;
5、填写所有带星号的项目,点击“保存”;
填写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表有以下注意事项:
1、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是房产税申报的前置条件,只有先进行税源登记,才能申报房产税;
2、纳税义务有效期起止必须在申报期限内,否则房源信息不显示;
3、房产记录的所属期应当始终保持连续不中断、不交叉、不重复,同一房产在某一时点上,存续期内的有效记录有且只有一条;
4、房产的明细记录是明细申报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明细申报模式下,系统根据纳税人申报的房产明细记录智能化生成应纳税额,通过税源明细信息自动生成申报表主表,可免除纳税人手工计算并填写申报表的工作量,杜绝人工计算错误,只要纳税人在办理税源登记时不存在主观故意或者过失,则不会造成多缴或者少缴税款;
5、确保税源登记信息与税款申报信息的一致性,明确“谁纳税谁登记”原则,即无论房产的产权归属于谁,只要纳税人存在纳税义务,就必须按规定登记税源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电子税务局哪一模块录入房产土地信息,不知道从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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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纳税申报修改
如果是网上进行申报――①进入房产应税财产明细表模块,上方红色的“-”为删除按钮,“房屋信息”最后操作栏中显示【基本信息】、【作废】二个按钮(纳税义务终止功能待添加);

②选择需要作废的房产记录,单击【作废】可作废房产记录。注意:作废仅用于错误信息的删除。如果是变更或者终止纳税义务,应通过修改基本信息或者终止纳税义务进行操作。

如果是到专门机构申报―― 若方便到办理处进行办理

纳税人远程申报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进入申报系统

从“本月应申报税种”栏选择“房产税”。如果没有该税种,可从“其他税种申报”栏中选择“房产税”,如下图:

点击房产税,将进入登记房产信息页面。

第二步:登记房产信息

登记房产信息页面上将显示您已经登记过的所拥有房产信息,包括自有房产、出租房产、承租房产、转租房产。因房产数据信息迁移,系统升级,管理精细化的需要等原因,已登记过的房产信息还需要进一步的补正完善,如房产坐落地点(县区或市,乡镇或办事处,街道或路)信息不完整,房产证号缺失,请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正修改。

房产登记信息处理完毕后点击“提交房产信息”提交完成的登记房产信息,并跳转至房产税申报表填写页面。

房产税申报表是根据登记的房产税源信息自动产生的,包括自有自用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和自有出租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

备注:网上申报纳税人可以只修改自有房产和出租房产部分,对承租、转租房产可暂时不予修改。

注意事项

(1)、如果您新增或变更了房产信息,请您务必在房产变更后30日内去主管地税部门进行房产信息变更,避免出现其他问题。

(2)、如果房产坐落地不属于该纳税人地税主管部门管辖,请到房产坐落地所属地税分局大厅办理相关登记等手续,否则无法进行网上申报。

(3)、如果您需要同时申报出租房产的房产税,请您在出租房产信息中录入相关信息。

报送资料

1.《房产税纳税申报表》2份。

2.首次申报或房产、土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报送《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各2份,同时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发票等,证明房地产权属的材料、房屋租赁合同。

纳税申报的修改通常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网上申报的可以在网上进行修改,另一种就是专门机构申报就到办理处进行办理。而且申报的时候要提交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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