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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事业单位温州招聘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

更新:2023年05月01日 20:20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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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事业单位温州招聘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

《温州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

发文单位:浙江省温州市人民*办公室
文 号:温政办〔2006〕220号
发布日期:2006-12-30
执行日期:2006-12-30

各县(市、区)人民*,市*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令(2005)第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温州市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评定为中介类、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除外)补充各类工作人员。

第三条 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必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内,根据补充岗位的任职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进行。

第四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五条 *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 *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招聘范围及条件

第六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般面向本行政区域,也可以面向全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第七条 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

第三章 招聘方法及方式

第九条 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第十条 下列人员按有关规定可直接予以聘用或任用:

1.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2.因调整领导班子,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任命的人员;

3.同级同一经费管理形式事业单位之间或财政全额拨款向差额拨款、全额或差额拨款向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流动的人员(不含无行政执法职能事业单位向具有行政执法职能事业单位的流动)。

第十一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经同级*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聘用,也可以采取在同类人员中通过考试择优聘用:

1.属于我市急需引进的高层次或紧缺专业人才;

2.符合政策性安置的人员;

3.涉密岗位或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岗位的人员。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分为定期招聘与不定期招聘。

定期招聘由同级*人事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一般每年组织两次。其中,公共科目实行统一联考;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体检及考核工作方案,在报经同级*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可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参加定期招聘的用人单位应在统一招考前1个月向同级*人事行政部门申报招聘计划。

不定期招聘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经同级*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章 招聘程序

第十三条 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制定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负责编制,主要包括: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聘的时间、招聘人员的数量、招聘方式等内容。用人单位应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内,根据人员结构和岗位空缺情况提出招聘计划,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事行政部门审定。

2.制定并发布招聘公告。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拟定招聘公告,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事行政部门审定,并在报名开始15天前通过当地*人事行政部门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应当载明招聘单位简介、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招聘办法、报名和考试时间、内容和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3.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由用人单位组织,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报名。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所属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得低于3:1.

4.组织考试。考试一般分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主要是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工作技能。考试科目与方式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不低于2: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5.体检与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特殊岗位须根据岗位性质在招聘公告中设定补充条件。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考核内容主要为拟聘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与考核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6.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由用人单位报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事行政部门办理有关进人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第五章 纪律与监督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聘用为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第十五条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六条 *人事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招聘纪律。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条件、程序及要求执行。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市机关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补充工勤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温州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温政办(2000)36号、温市人(2002)197号文件同时废止。

2021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事业单位引进公告【12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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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2021年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国(境)外高校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须已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研究生如遇特殊情况,由本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取得学历学位的期限,但最迟不超过2021年12月31日。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1日至6月4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如李四+浙江大学+土木工程+硕士研究生)发送至各用人单位公布的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人员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收到各单位报名电子邮箱的回复邮件才确认本次报名受理成功,请报名人员注意。若出现技术原因,报名受阻,请及时*联系各用人单位。

2、报名所需材料:

(1)《平阳县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5)(请下载填写后提交word电子稿及含有本人手写签名和免冠近期彩照的扫描件),二寸免冠近期彩照(电子版)。

(2)2021年应届生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以及原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其他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职称证书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个人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资格初审

按报名条件要求,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如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过多,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以面谈的方式进行初选并按一定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暂定6月25日-2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及面试考核

参加面试考核前需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审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考生需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考核环节。面试考核后将根据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考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考核时间具体时间以各用人单位通知为准,面试考核结果将在“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上公布。

专业资格审查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版)(附件4)进行审查。国(境)外高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所注明的专业为准。

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体检、考察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替补人员考核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

公示、聘用、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平阳人才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考生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办理相关手续,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时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其他说明

(一)后续有关此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平阳人才网发布。

(二)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需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交流中心,逾期未转入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其中平阳县人民医院、平阳县中医院和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的岗位身份是报备员额),在平阳县最低服务期年限为5年。

(五)在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各位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平阳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引进对象范围。

(七)《2021年平阳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和“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需求表》中部分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如机构改革后“引进单位”名称变更的,则以机构改革后的单位名称为准。

优惠政策(仅面向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岗位)

1、对引进的博士生和正高职称人才,县*为其提供人才公寓(以“先租后售”的形式供应,在平阳服务满8年后按*当时购置成本价供其购*)和每年2万元的生活津贴优惠政策。生活津贴享受期限为8年。*未能提供人才公寓的,给予为期8年的异地安置补贴,补贴的标准为每年3万元;

2、对引进的硕士生和副高职称人才,*为其提供公租房和每年7200元的生活津贴优惠政策。生活津贴享受期限为8年。*未能提供公租房或引进人才放弃享受公租房权利的,为其提供为期8年的住房补贴,补贴的标准每年为1万元;

3、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及其配偶、子女户籍可随调随迁,其配偶原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并符合接收单位相关条件的可调入平阳工作;

4、随迁子女入学享受本县常住人口同等待遇,原在重点学校就读的,可安排到相应的重点学校就读;

5、对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给予20万元的资助,资助款项分5年发放。

6、上述政策若有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平阳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0577-58123528、0577-58123530



点击下载>>>


2021年平阳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和“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需求表.xls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docx


国(境)外高校.zip


专业目录.zip


平阳县引进人才报名表.doc




温州事业单位考试时间2022


2020事业单位温州招聘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

2022年温州市已经开始,招聘公告也已经发布,温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并不是统一发布的招聘公告,而是是温州市下属不同的市县单独发布的招聘公告,包括瑞安市、乐清市、文成县、泰顺县、龙岗市、鹿城区等均已发布了招聘公告。

虽然招聘公告是按不同的地区发布的,但是温州市也是参加浙江省事业单位统考的,所以 温州市下面的县市事业单位考试也是参加浙江省事业单位统考,而事业单位统考的时间是一致的, 考试时间为2022年5月29日 。统考的考试科目也是一致的,一般是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虽然考两门,但是考试的时候是一起考的,考试时间为29日上午考完。

温州事业单位考试时间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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