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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怎么查询房产信息 法院查封的房子在哪里查得到

更新:2023年02月08日 16:34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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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怎么查询房产信息 法院查封的房子在哪里查得到

法院查封的房子在哪里查得到

法律分析:法院查封、冻结只是执行或审判程序中一种过度性强制措施,是不可能挂到网上去的,所以网上是查不到的。如果需要查询房屋产权是否存在法律关系或否被查封可以产权登记机关查询。同时,被查封的房在办理登记变更时也办不了,只要能正常办理则说明没有被查封。法院查封房产程序是怎样的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进行房产的查封:1、在提起财产保全;2、强制执行的程序。人民法院对房产进行查封时手续如下:1、法院向国土部门和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和相关判决文书;2、办案人员向国土部门和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件,并办理查封手续:(1)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部门和房产部门,查实其具体注册的注册信息。(2)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和该楼盘的明细表;(3)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变*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或者自行变*。国家禁止自由**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

法院可以查到个人名下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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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检察机关只有在调查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时,工作人员才可以查询公民的房产;而人民法院只有在履行职责时,工作人员才可以查询。查询时,工作人员应当二人以上,带上查询通知书,执法证件等,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法院查封的房屋怎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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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房管局查询即可。

依据最高院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查封房产的时候是会通知被执行人的,所以如果当事人没有收到法院的通知,就证明房产没有被查封。

拓展资料: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冻结存款(账户)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一年,查扣动产期限最长可以为二年,查冻其他财产(如房地产、股权等)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三年。

参考资料:

查封_百度百科

法院执行局如何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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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法院要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时,可以要求被执行人进行财产申报,也可以要求房屋管理部门协助调查被执行人的房产信息。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人民法院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应当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金钱债权执行中,报告财产令应当与执行通知同时发出。人民法院根据案件需要再次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应当重新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

第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现场调查等方式向被执行人、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和财产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协助办理。人民法院对调查所需资料可以复制、打印、抄录、拍照或以其他方式进行提取、留存。申请执行人申请查询人民法院调查的财产信息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决定是否准许。申请执行人及其代理人对查询过程中知悉的信息应当保密。

查询被告人房产信息如何查

法律分析:需要调查被告财产信息并将相关财产线索提交给法院,一般主要通过以下方法查询被告的房产、银行账户信息:1、通过与被告的来往的交易记录、银行流水、合同等文件查询被告的银行账户。被告如果是企业的话,可以去工商局调取被告的工商档案,一般都会有被告的银行开户信息等资料。2、查询被告的房产,可以委托律师去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一般要去被告的户籍地和居住地的房管局先查询被告的房屋坐落信息及房屋登记信息的存根,然后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屋的查封、抵押信息。3、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到银行调取被告的银行账户信息。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但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保全裁定的,在该裁定执行过程中,申请保全人可以向已经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申请保全人提出查询申请的,执行法院可以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裁定保全的财产或者保全数额范围内的财产进行查询,并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人民法院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未查询到可供保全财产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保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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