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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与崇明区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协议

更新:2023年04月30日 16:09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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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与崇明区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协议

  近日,华东政法大学与崇明区人民法院合作协议签署仪式暨“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视域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在崇明新城会议中心召开。崇明区委书记唐海龙,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茆荣华,崇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梅云平,崇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德昌,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施基雄,崇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米振荣,以及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应培礼,经济法学院博导肖国兴教授,社会协同合作处副处长王美丽等出席。会议由崇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昌主持。

  应培礼与米振荣代表双方签署了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环境资源审判调研实习基地、重点课题协作、双向交流机制、教育培训机制、图书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

  米振荣表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对于法院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筑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防线,守护好崇明的碧水蓝天净土。一是勇于担当,顺势而为,积极融入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大格局;二是敢于创新,完善机制,努力提供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崇明方案”;三是善于借力,整合资源,有效凝聚全社会参与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共识。

  应培礼表示,在国家“双一流”建设、上海加快建设“四个中心”、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以及高等教育深化综合改革的大背景下,此次会议的举办不仅有利于双方更好地推动自身改革发展,也将更好地服务区域发展战略。对于下一步工作,他强调要发挥政法大学优势,服从服务国家与区域发展战略;强化绿色发展理念,提升科学研究与智库建设水平;深化院校合作机制,推动环资理论与实践协同发展。他表示华政将发挥自身优势,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为地方发展提供具有华政特色、潜移默化的文化引领和精神滋养,共同推进国家法治建设进程。

  唐海龙希望以此次举办研讨会和成立环境资源审判调研实习基地为契机,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不断实现法院工作和崇明发展大局的深度融合。他指出,一是把握大势,崇明法院要把牢方向,找准定位,抓住契机,深入开展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研究,不断加大对环境权益的保护力度;二是完善机制,主动谋划化解环境纠纷案件的司法路线图和施工图,让公众感受到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环境问题的便捷有效;三是提升效能,不断创建开放、多元、合作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新模式;四是强化宣传,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凝聚全社会力量建设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华东政法大学 社会协同合作处 谢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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