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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

更新:2023年04月29日 10:38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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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

昆明到红河考事业单位选哪个考点比较好?蒙自、建水...

你好!2013年红河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素质考试全州共设置5个县(市)作为考区,分别是个旧市、开远市、蒙自市、泸西县、建水县,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意愿在以上五个考区中选择一个。泸西县离昆明市是最近的,还请留意。

红河2012事业单位是否限制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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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阅 http://www.hhzrc.cn/hhzrc/Article/Show_2723.html

红河州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作者:红河州人社局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率:64575 截止时间: 最后更新:2012-3-8 16:15:36
为加强红河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规范事业单位进人渠道,提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信力,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86名,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其以上学历,年龄在18岁以上至35岁以下(1994年3月30日―1977年3月30日期间出生,部分特殊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见岗位信息表),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红河州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曾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此次公开招聘报名通过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26日至2012年3月30日。考生登录红河人才网《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先注册再按系统提示报名,成功报名后第二天重新登录红河人才网《考试网上报名》查看是否审核通过,未通过者根据系统提示的未通过原因重新报名;通过者可在本网站的网上缴费系统缴纳100元报名费(云发改收费[2008]1767号),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2日。报名结束后因岗位达不到1:3开考比例不开考的考生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办理退费,改报时间为2012年4月8日,退费时间为2012年4月12日至2012年4月18日。但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鉴于部分岗位的特殊性,蒙自市新闻中心电视播音主持岗位、屏边县电视台播音员岗位、石屏县文化馆舞蹈辅导员岗位,由相应县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人单位、纪检监察共同负责现场初试,初试合格者再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缴费。初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以蒙自市、屏边县、石屏县人社局公布的初试方案为准。
四、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初审
2012年的网上报名初审将采取系统自动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先由报名系统对考生的“性别、民族、户口、年龄、学历、学位、报到证或登记证、学历类型、毕业年份”等9项信息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系统自动审核,符合岗位条件审核通过的考生,再由工作人员对考生的“照片、专业、岗位其它条件”等信息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人工审核。网报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的审查,考生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对红河州户口(或红河州生源)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年龄在35岁(1977年3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目前仍持有《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尚未就业的,考生的年龄可在岗位限定的年龄上放宽5岁,但最高不超过35岁。
2、资格复审
综合素质考试结束后,只对进入专业素质考试的考生进行复审,由州、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是对照岗位信息,查验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届时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专业素质考试资格。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提交书面放弃资格复审申请的考生,按照岗位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在专业素质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只进行一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先由就读院校出具学历、所学专业等证明,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但录用审批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五、准考证打印
综合素质考试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考生可登录红河人才网《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2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2日。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并注意准考证上标明的考试地点、时间和考场规则,以免耽误考试。
六、考试方式及科目设置
根据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此次考试分为综合素质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
综合素质考试:由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原则上设置1:3的开考比例,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确需开考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开考。岗位学历层次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综合素质考试,但岗位学历仅要求本科及以下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仍须参加综合素质考试。取得岗位要求的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格、工人技师资格的考生可免综合素质考试。取得岗位要求的助理执业医师、执业医师资格的考生分别报考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岗位的可免综合素质考试。
综合素质考试科目:
2012年5月12日上午9:00至11:00《政治与法律》
2012年5月12日下午2:30至4:30《综合基础知识》
专业素质考试:教育系统中的教学岗位专业素质考试原则上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卫生系统中的医学类岗位原则上采取跟班作业考核的方式进行;教育、卫生系统中的其它岗位和其它行业系统采取专业提问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专业素质考试方案,于2012年6月8日前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12年6月13日公布实施方案并由各县市及州属各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全州专业素质考试在2012年7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和州属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2012年个旧市、开远市、弥勒县、泸西县、红河县、屏边县、金平县、元阳县招聘的部分岗位,采取不明确到具体招聘单位,将同类型岗位合并为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经过综合素质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后,按总成绩的排名分别采取“选岗”、“分配”等方式确定具体的拟录用单位,最终以8个县市公布的方案为准。其它州属岗位和县市岗位拟录用人员的确定仍然按本简章第八条的规定执行。
综合素质考试参考教材到红河州人才市场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才中心)购*。
七、专业素质考试人员的确定
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出来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内地县市、边疆南部6县(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屏边、河口)、特殊岗位三个最低控制分数线。
特殊岗位是指招聘岗位中属于以下几种类型的岗位:一是一师一校的教师岗位;二是少体校或同类型的教练员岗位(各类体育运动专项教练员等);三是文艺表演及同类型的岗位(演员、歌手、乐师等);四是工人技师岗位(厨师、焊工、钳工、驾驶等);五是特殊行业技能人才岗位(播音、主持、翻译、殡葬等)。
招聘一岗一人的岗位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试人选;招聘一岗多人的岗位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试人选。招聘一岗多人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不足3人或招聘一岗一人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不足5人的岗位,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实际考生,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试人员。
被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试的考生,分别由州、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程序和要求详见本简章第四条第2点。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由州县两级人社部门发给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
八、拟录用人员的确定
专业素质考试结束后,仅对专业素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分岗位进行名次排序,按各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政审)人选,体检、考核(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1、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成绩换算成百分制)×40%+专业素质考试成绩(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免综合素质考试的考生,其专业素质考试的成绩即为总成绩。
2、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分别由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生填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表》并统一带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3、考核(政审)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政审)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
4、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的,从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政审)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被确定为拟录用的人员,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各阶段的考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上公示。
6、岗位调剂。为提高招聘效率和合理分配人才资源,解决人才资源过度集中的矛盾,对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采取岗位调剂的方式解决。按照公告的调剂原则和程序(公告另行公布),由用人单位及考生提出书面调剂申请,经过体检、考核(政审)、公示等程序后予以录用到调剂的岗位。
九、录用及录用后的管理
1、公示期内未接到不良反映的由各用人单位填写《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于2012年8月31日前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2、报批时须附材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干部审批表》或《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工勤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岗位条件要求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或2012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须提交)。
3、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录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管理,并实行人事代理。
十、纪律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个招考过程由州县两级人社部门邀请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人大机关参与监督。考生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可直接向当地纪检监察和人大机关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原国家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十一、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十二、 本简章由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红河州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州教育局2012年岗位.xls 州卫生局2012年岗位.xls 州人社局2012年岗位.xls 州统计局2012年岗位.xls
州农业局2012年岗位.xls 州国土局2012年岗位.xls 州财政局2012年岗位.xls 州住建局2012年岗位.xls
州林业局2012年岗位.xls 州广电局2012年岗位.xls 州环保局2012年岗位.xls 州水利局2012年岗位.xls
州委党校2012年岗位.xls 州社科联2012年岗位.xls 红河日报2012年岗位.xls 个旧市2012年岗位.xls
开远市2012年岗位.xls 蒙自市2012年岗位.xls 石屏县2012年岗位.xls 建水县2012年岗位.xls
弥勒县2012年岗位.xls 泸西县2012年岗位.xls 金平县2012年岗位.xls 元阳县2012年岗位.xls
红河县2012年岗位.xls 绿春县2012年岗位.xls 屏边县2012年岗位.xls 河口县2012年岗位.xls
2、2012年专业学科指导目录.doc
3、2012年问题解答.doc
4、红河州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日程表.doc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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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


开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
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12个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附表:《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12年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

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学历的应届或在就业期内未就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地矿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届毕业的大专院校毕业生或在就业期未就业;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招聘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考岗位查询:

招聘的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栏;事业单位招聘”进行查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14日―15日(2天);

2.报名地点: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地址:昆明市白塔路131号地矿科技综合大楼1514房间;

联系*:3122511、3127507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2.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或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

3.就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名。

4.所有报考者均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报考岗位所要求证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三张照片必须一致)。

5.省内考生持原件,本人至现场报名。省外考生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他人代为报名(可提供复印件、传真件),待考试时复核原件。

6.工 作人员在现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向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云南省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应认真填写,并办理报名、考试相关手续。考生在考试前一天,凭经审查同意报考的《云南省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在报名时的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凭经审查同意报考的 《云南省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四)、考试及时间、地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招聘博士生、特殊岗位(野外、高空、高温、有毒有害、地下水作业及特殊技能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免笔试。除此以外都要进行笔试,所有岗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则递减招聘人数。

1.笔试:公共知识、本岗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2年5月27日;

笔试地点: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牛路2号(云南国土资源学院);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20分)、专业知识(80分);

2.面试:

面试人选:笔试人员以岗位人数和面试人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入面试。对本行业特殊专业、野外工作岗位要求本科以上毕业生的岗位,如果笔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按1:1人数进入面试(本行业特殊专业及野外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云人〔2007〕9号文界定的范围)。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在笔试后7天内*直接通知考生。

面试内容:适应岗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30分)、实际工作能力(50分)、综合素质(20)。

(五)考核

为使招聘更加公正、公平,全面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按50%计算,面试成绩按50%计算,两项成绩相加后,各岗位按分数顺序等额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健康检查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按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符合用人单位健康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确定的拟聘人员合格后,在招聘单位进行查询和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工作人员应做到:不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的相关信息;不谈论涉及题目、题型、评分标准等话题;不记录、传播、泄露试卷内容。

(四)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和招聘工作中泄题、漏题及相关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罚。应试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七、其它事项

(一)所有学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及其它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聘,免报名考试费。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0871-3122511 、3127507

监督*:0871-3196539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招聘工作人员

单位地址及联系*

云南省地质矿勘查开发局招聘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白塔路131号地矿科技综合大楼1513房间;

邮编:650011 联系*:3122511、3127507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院

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东风巷87号

邮编:650051 联系*:0871-3162153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中心实验室

地址:昆明市东郊大石坝

邮编:650218 联系*:0871-7211973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

地址:曲靖廖廓北路225号

邮编:655000 联系*:0874-3384574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大队

地址:文山县建禾东路58号

邮编:663000 联系*:0876-2140519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大队

地址:大理市兴盛路16号

邮编:671000 联系*:0872-2125751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建设路43号

邮编:678000 联系*:0875-2207135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队

地址:昆明市宜良县环城南路124号

邮编:652100 联系*:0871-7593699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814队

地址:富民县大营镇

邮编:657000 联系*:0871-8830180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院

地址:昆明市东郊大石坝

邮编:650218 联系*:0871-6274177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水文队

地址:昆明市董家弯路172号

邮编:650041 联系*:0871-3388734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水文队

地址:楚雄市鹿城南路万家坝

邮编:657000 联系*:0878-3211957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局滇南地质大队

地址:开远市灵泉东路139号

邮编:661600 联系*:0873-7220283

附件(点击下载):《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12年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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