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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伊犁州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 百度...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州战略,加快优秀人才集聚,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伊犁州党委、人民*决定面向疆内外高校集中开展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符合伊犁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州直重点行业、领域竞争优势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州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需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等全国知名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可直接推荐引进。县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需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需求专业和引进岗位详见《2019年伊犁州直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二、引进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热爱伊犁,志愿到伊犁锻炼成长。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3.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
4.应聘人员年龄条件: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对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优惠政策
州本级引进人才根据《伊犁州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办法》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主要优惠政策如下:
1.引进人才来伊工作,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的,博士、硕士、紧缺专业本科生分别享受120平米、100平米、80平米精装住房一套,协议期满直接赠予;也可选择5年内免费居住公寓房,服务期满,分别一次性给予博士、硕士、紧缺专业本科生50万元、40万元、30万元住房补贴。
2.引进到党政机关工作的人才由事业单位招聘绿色通道进入机关事业编制或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次年参加疆内公务员招录考试入行政编制;未能考录人员也可通过后期公务员招录或调任的方式进入行政编制。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由事业单位招聘绿色通道进入事业编制。
3.进入机关工作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任职定级后,表现优秀的,可破格提任副县职务;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任职定级后,表现优秀的,可提任正科职务。进入事业单位管理岗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表现优秀的,可聘任管理6级岗位;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表现优秀的,可聘任管理7级岗位。进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称,表现优秀的,可聘任专业技术6级岗位;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表现优秀的,可聘任专业技术9级岗位。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评聘不受岗位数限制。
4.5年内,引进人才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父母或配偶来伊探亲,按在职干部标准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5.来伊参加供需见面会的应聘人员可按标准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县市引进的人才享受招聘县市优惠政策,党政机关引进人才入编方式可参照上述方式进行。
详情登陆伊犁党建网(
www.yldj.gov.cn
)、伊犁人社网(
www.xjylrlzy.gov.cn
)、伊犁组工微信公众号查询。
四、引进程序
1.自愿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携带报名材料到伊犁州赴内地部分高校招聘专场进行现场报名。
2018年12月、2019年3月,伊犁州将组织招聘团赴北京、湖北、河南、江苏、四川、陕西、甘肃、新疆等省市(区)高校召开引进人才专场招聘会,具体时间、地点在伊犁党建网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月1日24:00。
2.资格审核、面谈。应聘人员可就近参加招聘专场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原件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谈,具体时间和地点见专场招聘活动安排。
3.择优录用。根据面谈结果,签订意向协议,报请人才引进协调小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
4.办理相关手续。经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仅限填报一个意向岗位,所报岗位专业参考国家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报名时将所有附件扫描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和压缩包需以“姓名+应聘单位+(行政或事业岗位)+应聘专业”命名。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2019年伊犁州直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3份(附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汇总表电子版);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复印件2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报上一阶段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2份;
③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材料1份(应聘人员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④应聘人员能力水平及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1份。
引进单位及联系方式:
伊犁州党委人才办
联系人:徐峰
*:0999-8028870,8031317(传真)
联系邮箱:ylzzbrcb@163.com
伊宁市委人才办
联系人:刘晓红田春红
*:0999-8359046,8359027(传真)
联系邮箱:yn_talant@163.com
奎屯市委人才办
联系人:蒋齐萱
*:0992-3256605,3223227(传真)
联系邮箱:1245013954@*.com
霍尔果斯市委人才办
联系人:何梦云
*:0999-8792209(传真)
联系邮箱:hegsrcb@163.com
伊宁县委人才办
联系人:张涛
*:13309993259,0999-4022675(传真)
联系邮箱:ynxwzzbrcb@163.com
霍城县委人才办
联系人:袁伟娜
*:0999-3022420,3022014(传真)
联系邮箱:hcxrcb3022420@163.com
察布查尔县委人才办
联系人:李海峰
*:0999-3625001,3622103(传真)
联系邮箱:cbcexzzbrcb@126.com
巩留县委人才办
联系人:徐网锁
*:0999-5626840,5620108(传真)
联系邮箱:glxrcb@126.com
新源县委人才办
联系人:董庆英
*:0999-5035539,5022604(传真)
联系邮箱:1528105290@*.com
特克斯县委人才办
联系人:晏海斌
*:0999-6620622,6628554(传真)
联系邮箱:tksrcb@163.com
昭苏县委人才办
联系人:伏耀龙
*:0999-6026106(传真)
联系邮箱:zsxwrcj@163.com
尼勒克县委人才办
联系人:王谊荣
*:0999-4630315,4627091(传真)
联系邮箱:nlkzzbrcb@163.com;
引进人才监督*:
0999-8031515,803684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伊犁州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伊犁州直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目录.xls
附件2:2019年伊犁州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2019年伊犁州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汇总表.xls
附件4:伊犁州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办法.doc
附件5:伊宁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实施办法.doc
附件6:奎屯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实施办法.doc
附件7: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办法.doc
附件8:伊宁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办法.doc
附件9:霍城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办法.doc
附件10:察布查尔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办法.doc
附件11:巩留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办法.doc
附件12:新源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办法.doc
附件13:特克斯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办法.doc
附件14:昭苏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管理办法.doc
附件15:尼勒克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办法.doc
伊犁州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
2018年12月14日
2015年新疆*尔自治区招考学前双语特岗教师公告 -...
2015年新疆*尔自治区招聘学前双语特岗教师简章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平台2015年5月21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学前双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支持新疆*尔自治区实施学前双语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批复》(财教〔2014〕378号)、《转发自治区统筹管理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108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有关要求,自治区决定实施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特岗教师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新疆户籍或生源的区内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
2.新疆全日制普通高校内地生源毕业生;
3.参加在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服务期一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4.在疆“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和具有一学期及以上大学生实习支教经历人员;
5.自治区农村双语幼儿园不在编、已受聘在岗,享受自治区财政工资补助教师;
6.留疆战士配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2.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2014年6月30日以后办理完辞职手续的教师;
3.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2.26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是学前教育类专业(中等师范类专业要求学前教育、学前双语教育、幼儿教育专业);
(2)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学历(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仅指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入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的学历,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历、“3+2”高职师范类专业学历);
(3)村级幼儿园招聘岗位允许新疆生源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毕业生(含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
5.招聘岗位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要求:
(1)母语非汉语报考人员的汉语水平须达到MHK三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过考试,并在2015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必须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
(2)报考族别条件为汉族的招聘岗位,民考汉考生和母语为汉语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报考。
6.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考生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其中: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5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达到第5条所列标准;
7.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5年新疆*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特岗教师岗位表》。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平台()
三、招聘岗位
2015年新疆*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特岗教师简章、考试说明、文件通知及相关资料,均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教师招聘”栏目上发布。《2015年新疆*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特岗教师岗位表》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网址:
http://www.xjedu.gov.cn
,下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
http://www.xjrs.gov.cn
,下同)公布。
招聘单位为县以上(含县)幼儿园的,招聘人员必须到农村幼儿园教师特设岗位定岗服务3年,服务期满且连续三年考核合格方可返回定编幼儿园。招聘单位为县以下(不含县)幼儿园的,定编幼儿园即为特设岗位定岗幼儿园。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2015年5月20日16�U00-29日18�U0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考生可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像素宽*高比为384*512,文件大小30kb以下),报名完毕后下载打印《2015年新疆*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特岗教师报名表》。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2015年6月2日-9日)
资格审查工作由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生须到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如:报考阿克苏地区教师招聘岗位,必须到阿克苏地区教育局参加资格审查)。具体地点、联系*请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查询。
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1)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对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15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自学考试毕业生手续办理证明由各地州自考办出具;(3)在有效期内的MHK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4)教师资格证原件,无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在有效期内的MHK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5)“民考汉”考生须由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在校“民考汉”学习证明;(6)《2015年新疆*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特岗教师报名表》;(7)本人档案(仅限历届毕业生)。
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将审查结果现场告知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用准考证号码(12位)查询并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和笔试准考证。若确无条件上网打印的考生,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申请领取。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上网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和笔试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23日10�U00-27日10�U00。
(三)笔试
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持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考试座位通知单、笔试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
2015年6月27日10�U00-12�U00
2.笔试地点
在全区13个地、州、市和奎屯市设立笔试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自行选择笔试考点。
3.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1门,考查考生对幼儿教育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考查重点为幼儿教育基本知识及其应用能力(详见考试说明)。
4.试卷命制
《2015年新疆*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特岗教师笔试试卷》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命制,试卷用汉语命题并要求使用汉语答题,试卷满分100分。
5.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
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划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7月9日公布笔试成绩,7月14日公布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5年7月19日-26日
2.面试地点:新疆师范大学。具体面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请考生于2015年7月15日起登陆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到地、州、市教育局查询。
3.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
4.面试人员确定:
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岗位招聘人数1�U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5.面试内容:详见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教师招聘”栏目发布的面试考试说明。
6.面试要求
(1)考生须提前1天到面试地点报到,并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准考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考生面试语种须与笔试语种相同。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4)严禁考生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五)公布总成绩(2015年7月31日)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
(六)体检、政审(2015年8月3日-7日)
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U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由地、州、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到地、州、市教育局报到,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按照《新疆*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地、州、市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由地、州、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地、州、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经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调剂(2015年8月9日-12日)
调剂工作由地、州、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对入围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根据岗位需求,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剂到本地或异地空缺岗位。服从调剂须在网上报名时进行选择确认,调剂时不再征求本人意见。考生确定调剂前必须与招聘地、州、市教育局签订书面协议方有被调剂资格。被调剂考生由招聘地、州、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2015年8月14日-18日)
自治区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
(十)岗前培训(2015年8月23日-31日)
自治区教育厅在*市统一组织新招聘教师岗前培训,具体事项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各地、州、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十一)报到(2015年9月1日-10日)
新招聘教师凭《聘用报到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赴各地报到,证件不全者不予报到。报到顺序:先到地、州、市教育局统一登记核实后,再赴所在县(市)教育局报到,并按规定时间到报考幼儿园报到。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交招聘县(市、区)教育局。
无故不参加岗前培训和未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而且自报考当年起三年之内,不得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五、监督及其它要求
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招聘学前双语特岗教师自上岗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离,不得报考公务员。
六、相关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咨询*:
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991-7606250、7606238、7606272
监督*:
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监察室:0991-7606199
网络支持*:0991-7606092 7606281
新疆*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5月20日
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奎屯市事业单位招聘 2019年新疆伊犁州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 百度...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