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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县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2017年山东济南市、县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345人) - ...

更新:2023年04月26日 13:41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山东县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2017年山东济南市、县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345人) - ...,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山东县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2017年山东济南市、县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345人) - ...

2012年山东省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按照《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匀恕�2006〕35号)和《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匀松纭�2011〕87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12年陵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2名工作人员(具体见岗位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至1994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3、具有陵县常住户口,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具有德州市常住户口(户口必须在2012年6月1日前落到本地,户口迁移证不作为依据;2012年应届毕业生户口迁到学校所在地的,需提供迁出前所在的户口本和迁出记录;夫妻二人有一方具有本地常住户口、另一方户口在外地的,应聘时可持双方户口本及结婚证应聘);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资格证书等条件;

5、具备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岗位其他资格条件;

6、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单位或部门;

7、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开具介绍信有困难的,可说明情况,在体检考察前提供,体检考察前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属定向、委培的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8、已在陵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人员(含试用期人员),一律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未过处理期限)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为条件应聘);

9、原陵县在编中小学教师,后自聘到其他学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1日后出生)并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可以应聘县、乡各初级中学。

二、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2年6月4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3、报名地点:陵县人事局办公室(县府三楼西首);

4、报名要求:应聘者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以上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应聘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其他资格证的,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学历证明、就业推荐表和资格证明。报名时现场填写《报名表》、签订《诚信书》,缴纳考务费80元,并于2012年6月12日到陵县人事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5、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部分急需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果招聘计划取消,原应聘该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应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应聘时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大学生要出具省、市组织部门盖章的《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和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加分。对于已享受优惠政策成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加分。

三、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考试。

(一)公共科目考试

考试时间:2012年6月14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根据岗位类别的不同,分普通管理类、教师类、卫生类三大类。

1、普通管理类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2、教师类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相关知识与应用、教育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同普通管理类)。

3、卫生类岗位的考试内容为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内科学、外科学、诊断学、儿科妇科、中医学等医学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同普通管理类)。

每类考试内容为一套试卷,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公布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后,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其中,招聘计划超过10人的,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笔试前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调整后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如果同一岗位进入专业考试的人员中,最后一名有成绩并列的人员,并列人员一同进入专业考试。

(二)专业考试

普通管理类专业考试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全过程监督,采用通用能力面试的方式。

教师类专业考试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全过程监督,采用说课的方式。

卫生类专业考试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共同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全过程监督,采用专业知识面试的方式。

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全部考试结束后,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将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教师类、卫生类公共科目考试占40%、专业考试占60%)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在陵县政务网公示。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先按专业考试成绩高低、其次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被考察人员。考察体检工作的具体内容、程序、要求等参照德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考录公务员考察体检工作的实施意见》(德人社[2011]109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招聘单位或部门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只能复检1次,且全部项目应重新检查,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被考察人员中如有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由该岗位其他应聘人员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陵县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颁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要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公共科目成绩、专业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情况,以网上公示或电视、登报公示等形式,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纪律和制度规定,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者,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附:2012年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uploadfile/2012/0529/20120529115211965.xls

信息发布网站:陵县政务网( http://www.lingxian.gov.cn/ )

咨询*:8221147监督*:8327821

陵县人事局

2012年5月28日

http://www.lingxian.gov.cn/ html/2012/*gonggao_0529/1152.html

2023年德州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


山东县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2017年山东济南市、县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345人) - ...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3年宁津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6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1日以后出生),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3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宁津县生源、宁津县户籍或在宁津县从事基层服务的人员)以及外省2023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宁津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
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以上学历,现任职且任职满6周年以上(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21日),政治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实绩突出,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宁津县内在职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至2023年2月21日。
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宁津*网事业单位招考信息栏)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3年2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网上报名后,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宁津*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请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z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考点设置在宁津县,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人选须按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交本人有关材料(见附件2)。
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
进入通用能力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70元。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宁津*网公示。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一)考察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宁津*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被聘用人员在本地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次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后续工作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也将通过宁津县人民*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随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报名时所留*畅通。
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报考
网上报名技术
*宁津县委组织部
*宁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6日
附件:
1、2023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xls
2、2023年度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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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济南市、县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345人) - ...


山东县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2017年山东济南市、县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345人) - ...

济南市2017年度市、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人才智力支持,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17年度市、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人员年龄应在32周岁以下(1984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8周岁以下(1978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17年12月21日为截止日期)。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1日9:00-12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12月21日11:00-12月24日16:00

缴费时间:2017年12月21日11:00-12月24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jnhrss.jinan.gov.cn)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http://rsks.jnhrss.jinan.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单位初审。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公布咨询*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不进行笔试,不缴纳笔试考务费;博士研究生应聘其他岗位的,需参加笔试,并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18年 1月10日9:30至1月13日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17年济南市市、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7年12月24日9:00-16:00,到济南人才市场(经十路22399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也可于2017年12月24日16:00前,将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以图片的形式发送到邮箱: [email protected] ,先行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进入面试后再进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博士研究生岗位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对其他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若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比例的,则取消定向招聘计划,取消的定向招聘计划调整到相应非定向招聘岗位。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类(A类)、建筑类(B类)、医学类(C类)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A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建筑类(B类)考试内容为建筑专业基础知识等;医学类(C类)考试内容为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等。

笔试时间:2018年1月13日(具体事宜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按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12月21日之前取得)、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时提供)。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三)面试。面试应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可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面试时间、地点、方法和程序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或网上公告。博士研究生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其面试成绩即为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不受此比例限制),确定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含博士研究生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同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招聘通知书,凭招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单位咨询*:详见岗位汇总表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0531)6660595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531)82568205

*济南市委组织部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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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2017年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二:2017年济南市平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三:2017年济南市济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四:2017年济南市商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五:2017年济南市市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六:2017年济南市槐荫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七:2017年济南市天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八:2017年济南市长清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九:2017年济南市章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十:2017年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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