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点小编带来了荆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2023年荆州市荆州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荆州市荆州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强荆州区人才队伍建设,荆州区委、区*计划2023年面向社会引进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区直单位岗位主要面向国内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含往届、应届毕业生)。
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岗位主要面向国内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现已在荆州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岗位,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2023年8月1日前需取得报名条件要求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计划及专业需求
本次计划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双一流”高校本科生43名,具体岗位要求见《荆州区2023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5名,具体岗位要求见《荆州区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岗位职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引进方式及程序
(一)引进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主要采取资格审查、笔试(根据岗位报考人数确定)、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方式进行。
对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照应招尽招原则,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谈后直接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环节,不占用岗位计划数,按实际录用数量使用事业编制。
(二)主要程序
1. 发布公告。
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www.jzrsks.cn
)、荆州区人民*网(/
www.jzrsks.cn
)、荆州区人民*网(/
www.jzrsks.cn
)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3月1日17:00结束。
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得以新旧身份证分别报考两个岗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
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名过程中如遇相关技术问题,请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或拨打技术支持*:0716-8278477(荆州市人事考试院)。
3. 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同步资格初审,初审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3月1日18:00。
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请考生尽量提前报名并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考生可根据岗位要求重报或改报。
3月1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将无法改报。
报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招聘单位*咨询(*号码详见《岗位表》《职位表》)。
4. 笔试。
如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30人,则需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在荆州人事考试网、荆州区人民*网发布。
笔试成绩在荆州人事考试网、荆州区人民*网查询。
5.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方式在荆州区人民*网发布。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已签订劳动合同或荆州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荆州市人事考试网和荆州区人民*网站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人才引进招聘全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不设面试开考比例。
在面试环节,结合招聘岗位特点,分类组织不同形式的命题,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等相关事宜以荆州人事考试网、荆州区人民*网发布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面试结束之日止,如面试入围考生弃权不再递补。
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8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7. 考察与体检。
(1)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当岗位计划数与考察人数不足1:2时,全部进入考察。
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2)体检。
考察后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工作由荆州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生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考察情况依次递补。
8. 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成绩排名、考察、体检等材料报荆州区委人才办和荆州区人社局审批同意后,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荆州区人民*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没有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聘用资格。
引进人才实行1年试用期。
在荆州区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四、有关待遇
荆州区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落实《荆州区区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有关待遇。
1. 人才津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5年内分别给予16万元、5万元、3万元人才津贴。
2. 岗位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专业技术7级、10级工资待遇或管理岗位7级、8级工资待遇。
“双一流”高校本科生享受管理岗位9级工资待遇。
3. 跟踪培养。
对引进人才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突出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优先提拔使用。
4. 租房补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3年内可按12元/年的租金入住人才住房; 房源不足时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年9600元、“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连续发放3年。
5. 购房补贴。
在荆州市城区购*首套商品住宅,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双一流”高校本科生2万元发放购房补贴。
6. 培育支持。
推荐参加各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项的评选,入选各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励评选的,区委区*另外给予2万到20万不等的奖励。
7. 其他待遇。
引进的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可按照本人意愿,协*育主管部门优先安排,保障入学;配偶愿意在荆州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商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口予以协调。
五、纪律要求
各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对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人才引进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引才工作稳妥有序。
荆州区纪委监委对人才引进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荆州区委人才办、荆州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岗位表》、《职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人才引进咨询*:0716-8408695(荆州区人社局)、考务咨询*:0716-8278477(荆州市人事考试院)、人才政策咨询*:0716-8466829(荆州区委人才办)。
附件:1. 荆州区2023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2.荆州区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岗位职位表
*荆州市荆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荆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3日
附件1. 荆州区2023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荆州区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岗位职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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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荆州市启动2023年人才引进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引才范围
本次人才引进主要面向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国外高校同等学历的优秀人才(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亦可报考)。
引进对象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现已在荆州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引进范围。
注: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3.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计划及专业需求
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本次计划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305人,详见《荆州市2023年度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环节,直接进行面谈,经双方面谈无异议后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
对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博士研究生报考该岗位不占用该岗位计划数。
当博士研究生面谈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1时,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并报请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研究同意后,按照应招尽招原则,经双方面谈无异议后直接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
三、有关待遇
按照《荆州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荆办发电〔2022〕6号)兑现人才待遇。
(见附件2)
四、网上报名
(一)发布公告
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www.jingzhou.gov.cn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www.jzrsks.cn
)发布人才引进公告,考生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网上报名之后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以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www.jzrsks.cn
)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名窗口于3月1日17:00准时关闭。
(三)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3月1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将无法改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仔细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和诚信承诺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
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招聘单位*咨询(*号码详见《岗位表》)。
3.报名过程中如遇相关技术问题,请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与荆州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0716-8278477(市人事考试院)。
五、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3月1日18:00,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上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
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在笔试结束之日起至面试公告发布之日止、面试结束之日起至拟聘用人员公示之日止,岗位可进行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人员不超过2人。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初步定于3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笔试类别按照教育类、卫健类、其它类三类设考,根据三类考试特点组织不同类型的命题。
考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其中教育类参照中学教师类(D类),卫健类参照医疗卫生类(E类),其它类参照综合管理类(A类)。
(三)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人才引进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结束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等情况,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没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空余的岗位核减或取消。
笔试结束当日下午,组织用人单位在笔试考点学校集中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均一式一份):
1.《报名登记表》原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已签订劳动合同或荆州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面试
(一)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
当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不足3:1时,全部进入面试。
在面试环节,结合招聘岗位特点,分类组织不同形式的命题,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二)面试开考前,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等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面试结束之日止,如面试入围考生弃权不再递补。
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8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八、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计算考生总成绩。
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从其规定,但一般性岗位不得提出歧视性要求。
职业规定高于《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应在岗位具体要求中予以明确。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生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人事档案等进行延伸考察。
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
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在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十、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报告等材料报荆州市人社局,经审批同意后,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没有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各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人才引进各环节工作,确保引才工作稳妥有序;市纪委监委派驻相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人才引进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荆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人才引进咨询*:0716-8278494(荆州市人社局)、考务咨询*:0716-8278477(荆州市人事考试院)、人才政策待遇咨询*:0716-8468742(荆州市委人才办)。
附件:1.荆州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2.荆州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荆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3日
附件1:荆州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荆州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docx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版).pdf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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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荆州市沙市区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沙市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2、面向驻荆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公开招聘: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沙市区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
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沙市区事业单位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四、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www.shashi.gov.cn
)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
2.报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
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月24日至3月1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
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
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沙市区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
3.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缴费人数不低于1:3开考。
报名缴费结束后,对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同时发布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资格复审
(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经核准备案允许降低比例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
考生可通过沙市区人民*网站查询资格复审入围情况。
(二)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沙市区人民*网站进行公告。
对于无人递补,造成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经核准备案允许降低比例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一并在沙市区人民*网站进行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七、面试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在沙市区人民*网站公布调整情况。
(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三)面试开考前在沙市区人民*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没有达到既定入围比例以及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八、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驻荆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考生按照笔试成绩40%、军人评分20%、面试成绩4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将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驻荆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公开招聘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军人评分20%)+面试总成绩×40%。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截至2023年7月31日)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后,由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附件5),于2023年3月7日至3月10日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的表格至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1号楼207室),期间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九、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2.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十、公示及备案
(一)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区人社局审定后,在沙市区人民*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市沙市区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十一、聘用
(一)经沙市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2023年度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二、纪律要求
各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公开招聘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开招聘稳妥有序;区纪委监委派驻相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咨询*:0716-8201607(沙市区人社局)。
附件:1.沙市区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沙市区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
3.沙市区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5.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
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沙市区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沙市区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xlsx
附件3 :沙市区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5 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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