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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大学是导师制还是招生委员会的吗

更新:2024年06月14日 13:11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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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大学是导师制还是招生委员会的吗

江汉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澳大利亚大学是导师制还是招生委员会的吗

2022年高考志愿填报就要开始了,相信很多考生对江汉大学202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简章一定很感兴趣吧!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江汉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江汉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保证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简称招生工作,下同)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江汉大学(国标代码:11072),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邮政编码:430056)。学校网址:www.jhun.edu.cn,招生就业信息网:zjc.jhun.edu.cn。

第三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四条

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为:普通高考生(含统考录取学生、艺术体育类学生、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地方专项计划学生、定向对口援疆计划学生)、运动训练专业单招学生。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七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管理和监督机构,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学生、杰出校友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第八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招生政策和规定,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在湖北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以及促进地方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踊跃、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十二条

学校将湖北省教育厅批准后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按要求报送到各省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并通过各省级招办和其它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入学考核

第十三条

报考全日制普通本科的考生(除运动训练专业考生、部分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外)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运动训练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参加按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组织的专业测试和文化考试。

第十四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要求,参加相关省级专业统(联)考。

第十五条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级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和录取分数线,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并已投档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05%,对招生计划量大的省份,学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十八条

学校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考生加分的政策。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本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通过征集志愿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同时,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专业志愿须符合我校的选考科目要求。学校不录取无我校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学校原则上遵循考生专业志愿,以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含同分排序成绩)排序,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对部分报考超额或缺额专业,经省级招生机构批准,学校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对相关专业和计划进行调增或减停,实行调剂录取,其中: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只能在同一专业组内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办法。

第二十一条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以下规则录取:对有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排序录取;对没有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综合成绩 [专业统考成绩×60%+文化投档成绩×40%]排序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二条

音乐类与舞蹈表演专业,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排序录取,且身高均须达到规定的标准,相关专业考试科目须符合下列要求:

音乐表演(器乐表演)专业:主科器乐须为钢琴、竹笛、二胡、扬琴、琵琶、古筝。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专业:主科须为声乐。

舞蹈表演专业:只招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等艺术舞蹈。

第二十三条

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联)考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排序录取,且身高须达到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于文科和理科(含首选科目为历史和物理,下同)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不分文理、统一排序;若生源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则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不含运动训练专业)在专业术科成绩和文化投档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相关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招生,由学校确定录取标准,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批录取,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具体录取标准按当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按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报考外语类专业和会计学(ACCA)、金融学(CFA)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第二十九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本语种和英语考生,其它本科专业原则上不受语种限制,但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以大学英语为主。学校另开设有大学日语、大学德语和大学法语等语种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一个语种修读。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ACCA)、金融学(CFA)等专业均以英语组织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三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下列专业考生身高须达到规定的标准:

音乐类与舞蹈表演专业:男生1.70米(含)、女生1.60米(含)以上;

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男生1.80米(含)、女生1.65米(含)以上。

第三十一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会计学(ACCA)、金融学(CFA)专业只在明确填报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录取,且录取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

第六章 收费及奖、助、贷学金

第三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费等费用。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包括专业注册费和课程学分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和办法,按湖北省物价局规定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照学年收取学费,其中出国留学学生第四学年国内学费按普通同类专业学年学费标准收取。会计学(ACCA)和金融学(CFA)专业除正常学费外,另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每年单独收取课程培训费。

第三十三条

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学生奖励、勤工俭学、助学贷款等方面的制度。学校设立了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以及各类单项奖学金等项目。另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市)*奖学金、社会团体(单位)、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等。

第三十四条

凡取得江汉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由学生入学前在生源所在地办理。同时,学生入学后还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第三十五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困难,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积极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实践机会,推荐和安排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艺术、体育类专业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复查不合格者,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第三十七条

学生修满规定的学业学分,成绩合格,由江汉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江汉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八条

学校通过江汉大学校园网(www.jhun.edu.cn)和招生就业信息网(zjc.jhun.edu.cn)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及录取结果。学校招生咨询*:027-84237298;微博:@江汉大学_招就处;微信公众号:江汉大学本科招生。

第三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澳大利亚大学是导师制还是招生委员会的吗


澳大利亚大学是导师制还是招生委员会的吗

澳大利亚大学是导师制。

现在导师的选择都是双向选择,老师可以选学生,同时学生也可以选老师。同学可能会说联系导师越早越好,其实导师的联系可以分为几个阶段,首先需要了解一下导师的研究方向,看自己到底喜不喜欢导师的研究方向,在初期一定要确定一下自己以后想从事哪儿方面的工作。

其次查询一下导师的发表论文,对导师以前发表的论文进行深入的研究,再有就是对导师目前所进行的研究工作进行了解。再有就是一定要把自己的特长展现在导师面前。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

位于澳洲首都堪培拉,成立于1946年,是澳大利亚一所由联邦议会法案确定建立的大学,也是澳大利亚最顶尖的研究型大学之一。其校区占地145公顷,毗邻堪培拉市中心,校区内建筑多达200多栋,为学生提供了安全、愉快和友好的学习环境。

澳洲国立大学作为澳州*的智囊,最初仅招收博士生,后来逐渐对硕士生和本科生开放。占地145公顷的美丽校园位于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市中心,被称为首都堪培拉的灵魂所在,与澳大利亚的许多公共机构相邻,包括国会及许多国家的大使馆和委员会。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澳大利亚国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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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澳大利亚大学是导师制还是招生委员会的吗 昆明医科大学是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在2013年学校入选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有麻醉学等云南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实现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办学性质及校址

(一)学校全称:昆明医科大学

(二)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四)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的学历教育资格

(五)院校代码:10678(国标码)

(六)校址:

1.呈贡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 1168 号,邮政编码:650500。

2.人民西路校区:昆明市人民西路191号(正在综合改造),邮政编码:650031。

3.平政校区:昆明市平政街39号,邮政编码:650021。

2022年录取的新生在呈贡校区入学就读;2022年录取的预科新生在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就读(云南民族大学)。

(七)办学类型:国有公办省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八)学习形式:全日制

(九)学制:本科根据专业类别,基本学制有四年和五年两类。

(十)颁发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且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由昆明医科大学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昆明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网上查询网址(http:// www.kmmc.cn )。

(十二)基本办学条件:学校现有呈贡(主校区)、人民西路、平政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482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702人,其中本科生15268人,硕士研究生4396人,博士研究生534人,留学生504人;成人本专科在校生28174人。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全日制高等医学(学士、硕士、博士)教育、毕业后教育、医学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完整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有在编职工6732人(校本部1616人,直属附属医院5116人)。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72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人,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13人,兴滇人才奖2人,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1人,入选其他省级人才项目597人次。有研究生指导教师1351人。

学校有学院(部)18个,本科专业32个。有国家级一流专业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一流课程5门,国家级课程项目3门;有省级一流专业9个,省级一流课程30 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口腔医学、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学4个专业先后通过教育部相关专业认证,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2个专业通过国际认证。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设立了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

学校先后获国家级科技奖励7项,部委级科技奖励17项。“十三五”以来,获何梁何利“科学与技术创新奖”1项,获省级科技奖特等奖5项、一等奖12项;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535项,位居全省前三,年平均科研经费1.5亿元;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省创新团队31个。有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国家卫健委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干细胞临床备案机构3个,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项目1项,国家级资质认定和认可实验室(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技术研究中心、基地等101个。《昆明医科大学学报》是国家科技核心期刊。

学校建立了由4所直属附属医院、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8所教学医院、45所实习医院、21个社区实践教学基地和76个相关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组成的完善的实践教学网络,充分满足学生实践教学需要。第一、二附属医院是“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第三附属医院和附属口腔医院是云南省水平最高的“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和口腔专科医院。

学校与29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9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发起成立南亚东南亚医学教育与医疗卫生联盟,是云南省“国际医学人才培养基地”和首批招收国家*奖学金留学生院校,是教育部批准的来华留学生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学校,已通过教育部来华留学质量认证。在校留学生生源国达27个。

二、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一)成立昆明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及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财务处、保卫处和相关学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招生工作。

(三)学校纪检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一)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校综合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二)学校实行按专业招生。

(三)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各专业基本情况可通过学校网址查询(http:// www.kmmc.cn )。

(四)预留计划,我校2022年不设置预留计划。

四、收费标准

经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备,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学校按学生所学专业学年制学费标准收取学费,毕业离校时按照经报备的收费方案结算,多退少补。专业学年制学费标准如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法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药学、康复治疗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卫生检验与检疫、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医学实验技术、听力与言语康复学、眼视光学、儿科学、精神医学、康复作业治疗、康复物理治疗、助产学、眼视光医学等专业收费标准为5000元/年/生;假肢矫形工程专业收费标准为4500元/年/生;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工作等专业收费标准为4000元/年/生;运动康复3400元/年/生。

护理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22000元/年/生。

住宿费按云发改收费〔2008〕1322号文件收取。

住宿费标准:分别为六人间800元/年/生和四人间1200元/年/生。

少数民族预科班(本科)收费标准为1400元/年/生(实际收费按云南省物价局当年核定标准执行),由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云南民族大学)收费。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减、免”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包括中央和地方*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奖学金、省*励志奖学金;学校设立的校级奖助学金、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社会类奖助学金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

六、录取规则

(一)学校招收的本科学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有关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

(二)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的主要语种为英语。

(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和招生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招生机构、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院校志愿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五)专业志愿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我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没有明确的排序政策,专业录取则遵循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再看该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但又达到我校最低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者,调整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六)2022年学校在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过程中,根据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或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文、理)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总分相同时,先比较考生的语文成绩,根据语文成绩择优录取;如若语文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数学成绩,根据数学成绩择优录取;如若数学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外语成绩,根据外语成绩择优录取,以次类推;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相关政策录取。

(七)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参加各省(市、自治区)征集志愿录取。

(八)对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录取,原则上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或招生机构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我校承认加分上限20分)。

(九)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招生录取按当地高考综合改革的政策、规定及学校预报的选考科目进行。

(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及其他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学校招收国家和云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按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直接到定向单位报到(就业),协议期内不能报考研究生。

(十二)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法医学专业主要就业方向为公检法司等机构,请考生报考前自行参考了解公安类及公务员招聘条件,以免影响就业。

(十三)按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类学生,毕业后须按规定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四)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十五)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学校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体检指导意见》的考生。除《体检指导意见》规定的条目外,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录、限录或慎录:

1.考生患有《体检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校不予录取。

2.色弱、色盲者,医学类、药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

3.一眼失明的,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 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非医学类专业限录(考生慎报)。双眼失明者不录。

4.双眼矫正视力4.8而镜片度数大于600度,各专业慎录(考生慎报),矫正度数大于800度各专业限录(考生慎报)。

5.左利者口腔医学专业不录。

6.皮肤过敏:药学类各专业不录,其他医学相关专业慎录(考生慎报);酒精过敏者,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

7.鉴于当前专业就业需求,建议护理学专业男生身高≥165cm、女生身高≥158cm;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学生身高≥150cm。

七、新生入学报到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所在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二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八、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后,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如审查中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信息、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招生工作的特别说明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相关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工作有关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处

监督*: 0871-65922981

传 真: 0871-6592298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十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0871-65922740

传 真:0871-6592295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 www.kmmc.cn

招生网址:http:// www.kmmu.edu.cn/zsb

微 信:昆明医科大学本科招生

十二、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和相关省市的规定为准。

十三、本章程由昆明医科大学授权昆明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以上就是好一点为大家带来的澳大利亚大学是导师制还是招生委员会的吗,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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