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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军事经济学院招生计划及可能的分数线
分数580左右,本科生)
一、招生专业
学院以下专业招收地方应届高中毕业生:
军需勤务指挥专业:为我军培养具有军事学学士学位,从事军需勤务工作的初级指挥人才。
管理工程专业:为我军培养具有管理学学士学位,从事军需、物资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共分军需管理和物流管理两个专业方向。
军队采办专业:为我军培养具有管理学学士学位,从事军队后勤物资、装备、服务、工程采购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军队财务管理专业:为我军培养具有管理学或经济学学士学位,从事军队财务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共分军队财务、基建财务和装备财务三个专业方向。
军队审计专业:为我军培养具有管理学或经济学学士学位,从事军队会计和审计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须知
学院主要招收理科生,会计学专业、军队财务管理专业(军队财务方向)招收少量文科生;主要招收男生,部分专业招收少量女生(文理科及男女生以当地省、市教育厅公布的数量为准)。
凡年龄在20周岁以下,政治思想好,志愿献身国防建设事业,身体健康,外语语种为英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考生必须在提前批志愿栏内以第一志愿填写“军事经济学院”及专业名称。报考学院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提前单独录取。凡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地方院校的录取。
新生入校后,三个月之内,学院对其政治、身体等进行复查,如符合条件,办理参军手续,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部队供给制待遇。
2005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计划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培养目标 学历 学制 文理科 外语语种 划线类别 性别 专业类别 合
计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江苏 安徽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四川 陕西 甘肃
11002004 军队采办 后勤采购干部 本科 四年 理 英语 二类 男 非指 40 2 3 4 2 3 2 2 2 4 4 4 2 4 2
10104007 军需勤务指挥 军需助理员 本科 四年 理 英语 二类 男 非指 40 2 2 2 3 3 3 3 3 4 4 2 2 4 3
11002002 装备经济管理 装备财务管理干部 本科 四年 理 英语 二类 男 非指 22 2 2 2 2 2 2 2 2 2 2 2
女 3 1 1 1
11001001 管理工程 军需工程技术干部 本科 四年 理 英语 二类 男 非指 25 2 2 2 2 2 2 2 2 3 2 2 2
11002001 军队财务管理 财务干部 本科 四年 理 英语 二类 男 非指 60 4 5 5 5 5 5 5 5 8 6 4 3
本科 四年 理 英语 二类 女 5 1 1 1 1 1
基建财务干部 本科 四年 理 英语 二类 男 非指 43 2 3 3 2 4 4 3 2 2 6 4 2 3 3
女 2 1 1
11002003 军队审计 审计干部 本科 四年 理 英语 二类 男 非指 20 2 2 2 2 2 2 3 2 2 1
女 5 1 1 1 1 1
合计 265 13 15 21 11 20 17 20 17 21 21 29
教育部公布21种本科新专业名单
教育部公布21种本科新专业名单:包括金融审计、国际法、司法鉴定学、工会学、家庭教育、孤独症儿童教育、数字人文、资源化学、地球系统科学、数据科学、生物统计学、生物材料、电动载运工程、飞行器运维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未来机器人、国家公园建设与管理、医工学、乡村治理、航空安防管理、无障碍管理。
国际税收、国际经济发展合作、纪检监察、铁路警务、劳动教育、科学史、行星科学、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
氢能科学与工程、可持续能源、智慧能源工程、智能建造与智慧交通、智慧水利、智能地球探测、资源环境大数据工程、碳储科学与工程、生物质能源与材料、智能运输工程、智慧海洋技术、空天智能电推进技术、木结构建筑与材料、生物育种科学、湿地保护与恢复、智慧林业、海关稽查、慈善管理、曲艺、音乐剧、科技艺术、美术教育、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
24日,教育部公布了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新增1961个专业点、撤销804个专业点,31种新专业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列入2022年相关高校本科招生计划。碳储科学与工程、空天智能电推进技术、生物育种科学、资源环境大数据工程、湿地保护与恢复、智慧林业、劳动教育、科学史等31种新专业正式纳入本科专业目录。
据介绍,教育部在本科专业设置调整工作中,支持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设置符合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的专业;引导高校用好学科交叉融合的“催化剂”,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增设文理、理工、医工等交叉融合的新专业。
为确保专业设置质量,教育部要求,高校增设专业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要求。同时,加强了线上评议环节,组织4300余名专家审读专业申报材料,对人才培养方案、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高校根据评议意见,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师资配备,改进教学和实习实践条件等。
2010招生简章:海南大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校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校名为海南大学,学校代码为10589。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校区(主校区,位于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城西校区(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4号,只招收应用型本科)、儋州校区(位于儋州市宝岛新村,只招收应用型本科)。
第三条学校创建于1958年,于2007年8月由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与原海南大学合并组建而成的海南省重点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财政部与海南省共建高校和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第四条学校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等8个门类,设有19个学院和1个公共教学部。建有1个重点学科(作物遗传育种)、6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2个农业部重点学科、10个海南省重点学科、1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5个海南省重点实验室、2个海南省工程中心,拥有博士后流动站1个、博士点11个、硕士点74个、本科专业70个、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特色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42门、教学1人。是海南省惟一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高校,2010年我校推免指标345人,其中推荐到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厦门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天津大学等46所外院校150人。我校部分专业将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具体专业和培养方案待定)。
第二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学校成立以校长、分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和统筹管理。下设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以校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组成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设立招生监督*(0898-66183734),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经教育部审核批准,面向全国内地31个省(区、市)招生,2010年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八条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采取院校志愿优先原则,不设院校志愿分数级差: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上线考生,依此类推。
第九条对考生单科成绩不设限制,但在考生投档分数相近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或因特长加分的考生,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文件,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加分和优先录取规定,录取时考生成绩以考生投档分(指考生高考成绩和政策规定加分之和)为准。对第一志愿报考农科类专业考生,在生源不足情况下,根据所在省(区、市)有关规定,认同政策性降分考生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对各专业的录取,按以下原则执行:
(一)对同一轮投档的考生,没有特别说明时,录取考生专业一般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即高分考生优先满足专业志愿。当所有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在学校三个校区(海甸、城西和儋州校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中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予以退档。
(二)为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水产养殖学、草业科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园林、园艺、园艺(花卉与景观设计方向)、园艺(草坪科学与工程方向)、植物保护、植物保护(农药方向)、植物保护(农药与农产品安全方向)、农学(观光农业方向)等农学类专业,实行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另外,同一轮出档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并同意专业调剂的情况下,若农学类有关专业未录满,对于填报有农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到以上相应的农学类专业。
(三)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按以下规定执行:
(1)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艺术类相应批次控制线,海南省采用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省份考生须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如果考生所在省组织专业统考,考生还须同时获得统考合格证),根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考生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考生;
(2)音乐表演(器乐古筝)和音乐表演(器乐二胡)专业录取时分别按照古筝和二胡测试成绩进行单独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身高必须是172厘米(含172)以上;
(4)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新生复试,凡发现专业测试有舞弊行为,或不参加新生复试,或复试不合格且复试的专业水平严重达不到原专业测试水平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四)建筑学专业学制为五年,要求报考考生具备一定绘画基础,新生入学后需测试绘画水平,测试不合格者转入土木工程专业学习。
(五)外语类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俄语专业为零起点教学),要求考生,口齿清晰,英语成绩良好。报考外语专业考生参加外语口试办法和口试成绩以各生源省(区、市)规定为准,录取时参照各地规定执行。
(六)非外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学校招收篮球、排球和田径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按照《海南大学2010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三条江苏省招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2B,必测4C1合格”,进档考生排序方法为“先分数后等级”,选测科目见江苏省招办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第十四条所有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此外,绘画、艺术设计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报考音乐表演及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学习音乐、表演和舞蹈的生理条件。
第五章其他
第十五条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入学报到。对未经学校批准,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截止日期15天内未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符合《海南大学新生注册前调整专业规定》和《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规定》条件者,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调整专业。
第十八条学生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海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海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见附件。
第二十条学校设有各种等级奖学金和助学金,每年约有30%左右学生可获得。另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开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等相关招生信息,通过以下方式公布和咨询。
学校网址:
海南大学招生信息网:
办公*:0898-66266469传真:0898-66260171E-mail:66266469@163.com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570228)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附件:海南大学2010年本科专业招生计划和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一览表
(我:刘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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