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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2010年建筑工程结算人工费如何调整
关于发布编制招标控制价等有关计价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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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号:黑建造价〔2011〕1号 颁布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日期:2011-1-17
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财政局,各建设、施工、设计单位,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计价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人工单价在53~80元/工日之间确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招标时市场人工价格,人工单价可以高于80元/工日,具体数值由招标人确定,取费基础为53元/工日。
二、材料风险费、机械风险费应当按照2010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规定确定。
三、针对当前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发承包双方应当充分考虑市场价格风险,在招投标、签订合同时,对超出一定范围和幅度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涨落做出明确约定,合理确定各自应当承担的风险。
四、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投标人应按招标控制价或招标文件中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不编制招标控制价的工程,招标人应按2010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给出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的金额。
五、本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黑龙江省现在定额人工费是53,人工费调差规定是调到多少??
关于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
各市(行署)住建局(委),绥芬河市住建局,抚远县住建局,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工总局住建局,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有关单位:
《关于颁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水暖、电气、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黑建造价[2010]5号)已于2010年7月1日开始执行,为便于各地在执行中更好地体现文件实质,解决好文件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现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通用设备安装工程执行2000年颁发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黑龙江省估价表》和2004年颁发的《黑龙江省统一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相应部分。其中人工单价、材料价格和机械台班价格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相应价格。
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颁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其中人工单价、机械台班价格和材料价格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相应价格,按市政工程计取各项费用。
三、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人工单价在53~80元/工日之间确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工程招标时市场人工价格,人工单价可以高于80元/工日,具体标准由招标人确定。取费基础为53元/工日。
材料风险费、机械风险费应当按照2010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规定确定。
针对当前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人承担综合单价中风险费用内容及其范围、幅度标准。对超出一定范围和幅度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涨落做出明确约定,合理确定各自应当承担的风险。
四、各类工程计算费用程序执行2010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
1、编制招标控制价的工程,投标人应按招标控制价中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核定的标准计算。
2、不编制招标控制价的工程,招标人应按2010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给出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的金额,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核定的标准计算。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关于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黑建造价[2010]8号)和《关于发布编制招标控制价等有关计价规定的通知》(黑建造价[2011]1号)同时废止。
二O一二年四月六日
清单计价人工费调整的依据
根据当地造价信息内部指导价格及当地相关文件调整的。在新清单里还没有见到人工费是不可竞争费用,是可以依据政策的变化进行调整的这样的文字说明,不过人工费可以按政策的规定来调整这是对的,目前不可竞争费只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规费。
如果做的是招标控制价,那么必须按照*的指导文件对人工费进行调整;如果做的是投标报价,那么人工费的调整是要根据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来自主报价,*的人工费调整文件仅供参考,不作为强制调整的依据;如果做的是结算或者是结算审核,那么人工费的调整必须依据施工合同的约定来进行调整。
人工费的调整很简单,只需要在人工费的市场价处按照规定的金额修改就可以了,软件会自动计算。
人工费调整是什么意思
人工费调整的意思是新的定额还未出来之前,但市场人工费已经上涨了很多,建设厅出台文件上调人工综合工日单价,做工程预、结算时人工综合工日单价就按文件执行。如下文件就是;
关于调整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云建标[2009]635号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各州、市建设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依据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线,并结合云南省建设工程发展实际,经研究,我厅决定调整《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人工综合工日单价。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由现行的34.77元调为42.06元。 二、《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涉及到的人工工日单价都应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综合工日单价作为计算人工费、机械费、规费、管理费、利润的计算基数。 三、本人工综合工日单价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凡2010年 1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定施工合同的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如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2010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进行调整。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黑龙江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综合人工费多少
你说的太含糊了!
举例,定额人工费为34元/天,你要调成31元/天。不知道你用的什么造价软件,我用的广联达和宏业,在计价程序里,人工费一栏,公式中*31/34,但要注意合同,高层增加费是按原来的人工费取的还是按你调整后的人工费取的,要相应调整。
黑龙江 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规费计取一样吗
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
1.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其综合单价的确定。应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幅度,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2.工程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按实计算,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综合单价的确定方式应在合同中约定。
3.由于工程量的变更,措施项目费用是否调整或如何调整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合同中无约定或约定不清,应根据变更后的工程量按实调整措施项目费用。
二、定额计价工程
1.合同价款确定方式采用可调价格的今年竣工工程和结转到2008年的工程,其今年完成部分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06年颁发的《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哈尔滨市单价表》、2007年《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应的计价规定进行结算。2002年颁发的《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哈尔滨市单价表》已废止,结算时不得使用。
2.材料的市场价格与单价表价格的调整,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清有争议时,可参照《哈尔滨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信息价格调找价差(正负价差),调找的价差列入计算程序的其他费用。
三、定额日工资的调整
今年竣工工程和结转到2008年的工程,其今年完成部分的土建、安装、市政工程定额日工资可在35.05~45元/工日、装饰工程定额日工资可在35.05~70元/工日之间调整。发承包双方应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具体的工资标准,双方约定不清或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应按区间中限执行。该项调整的人工费列入计算程序的其他费用中。费用的取费基础仍为35.05元/工日。合同价款方式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不执行此条规定。
四、工伤保险费的计取
工伤保险费,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哈劳社发〔2007〕198号)规定,采用定额计价的工程,以定额项目费、一般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其他费用之和为计算基础按0.11%计入工程造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费用之和为计算基础按0.11%计入工程造价。
五、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生育保险费的计取
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按2007年《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计入工程造价。
生育保险费根据《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黑建造价〔2007〕15号)的规定,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按0.65%计入工程造价。
六、安全生产措施费的计取
安全生产措施费,应按照《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专项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哈建发〔2007〕164号)、《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问题解释(第1号)的规定执行。工程项目未经安全检查现场评价、费用标准核定的,安全生产措施费只计算《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问题解释(第1号)规定的基本费(基本费率)。
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垂直封闭项目按照《关于发布建筑物(构筑物)垂直防护架、垂直封闭防护、水平防护架费用计取标准的通知》(哈造价字〔2007〕7号)的规定执行。
七、工程竣工结算时限的规定
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工程预算人工费调整是什么意思,是怎么算出来的
人工费调整=(决算时当地定额管理部门发布的当年官方可执行人工费(有相关文件)-定额人工费)*工程项目定额人工工日总和(计价软件自动统计计算)。定额人工费是定额发行当年采用的官方执行人工费。
建筑工程人工费政策性调整定义
自文件规定之日起,凡属规定范围一律按文件执行。这就叫‘政策性’的,就是必须遵照执行的。此文件是公开的,所有审计部门、造价咨询公司都有,甚至网上都可搜到。定额里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所含的人工费是编制定额时所拟定的标准。随着年份时间推移,物价上涨等等因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文调增,就是对××定额的修改补充。
人工费调整系数是如何确定的?
、造价信息网公布的“人工价格计价系数”是指人工的市场价格调整系数,按照价差处理!按照你所述1中,如果定额单价为50元,那么人工市场单价就是50*1.72=86元,人工价差就是86-50=30元;
2、“人工费单价调整”是指定额人工基价的调整系数,按照定额基价调整!按照你所述2中,从2011年九月一日起,定额人工基价就要执行53.23元。
两种调整的内容是不一样的。
调整市场价为53即可,这是现在执行的人工费价格。
所谓的人工调整是在一定范围内调整不是人工工日*某个系数。一般这个调整范围都是在合同内规定5%-10% 举个例子,签合同时人工44元/工日,现在涨到54元/工日,合同签订10%范围内调整(54-44)/44>10% 故得调整。54-44*1.1=5.6元/工日,即为每个劳动用工调整5.6元/工日,
相应的如果调整范围小于5% 则不做调整。
没有系数调整,这只能按施工合同调整。看施工合同规定或甲乙双方协商。
定额怎么套人工费
法律分析:一般建筑安装工程分部分项定额是由直接耗用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现场管理费、利润组成的。计算定额人工费:
1、就是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相应定额子目中的人工费单价。
2、根据各省市人工费调整文件的规定再计算调整的差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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