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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事业单位招聘 外地教育系统人员如何回恩施任教

更新:2023年06月28日 15:20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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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事业单位招聘 外地教育系统人员如何回恩施任教

关于三支一扶

我看了下,条件不一定好,各省的期满优惠条件还不同。先附上总体的条件,然后再附上湖北的优惠条件。也可以问问前几批的同学,这样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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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新华网 ( 2009-05-26 09:56:21 ) 来源: 手册2009年第3期

据新华社4月30日报道,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在招募、待遇等政策方面作出了较大调整:
一是在招募培训方面,严把关口,加强培训。要求各地在扎实统计岗位需求的基础上适当扩大规模,同时要确实将基本素质好、成绩优良、具有奉献精神,且所学专业为农村急需的高校毕业生招募进来。招募工作完成后,要认真开展岗前培训,让大学生们在派下去之前就能更多地掌握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考虑到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比较严峻,今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截止时间比往年提前了近3个月,即6月30日。
二是要求各地按《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工作、生活方面的服务,提供更多的在岗培训和业务学习机会,形成管理培养的长效机制。
三是在待遇保障方面,提高标准,加强保障。《通知》专门强调,从今年起,“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工作补贴、生活补贴标准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初任人员标准执行,并且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服务期满,四条就业渠道可供选择:
第一,报考公务员。各省(区、市)市(地)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要坚持凡进必考,并明确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乡镇党政机关招考方面,按相关规定执行。各地要认真解决报考过程中报考资格、录用比例等操作问题,保证政策落实。
第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知》在这方面作出新规定:一是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留在当地就业,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二是各省(区、市)县以上相关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三支一扶”大学生。同时,今后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事业单位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第三,自主择业。要在坚持市场就业机制的基础上,加大公共服务力度,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级*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他们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失业时间较长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要进行重点帮扶。
第四,自主创业。《通知》要求各地将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为有自主创业愿望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通过各种形式灵活就业的,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调整政策衔接,“三支一扶”大学生享受免试加分等优惠政策:
1.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的本科。
2.对服务期满报考研究生的,可享受加分等优惠政策。
3.对已落实就业岗位的大学生,各级“三支一扶”办公室按规定落实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工龄计算、服务年限视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等政策。其户籍、档案转移接续手续按《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2009年,我国要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继续招募约2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据介绍,自2006年实施以来,我国已招募8804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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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鄂人社发〔2010〕36号

各市、州、县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局)、扶贫开发办、团委,省直各有关部门,在鄂各普通高等院校:
现将《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财政、农业、卫生、人口计生、扶贫、团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加强协调,狠抓政策落实,努力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为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做出新贡献。

*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农业厅 湖北省卫生厅

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湖北省人民*扶贫开发办公室

共 青 团 湖 北 省 委

二○一○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三支一扶”政策 通知
抄送: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省委办公厅、省*办公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0年6月4日印发
共印1000份

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06〕32号)、省委组织部等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精神,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9号)的要求,现就我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的有关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服务期间的有关政策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选招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阶段性的志愿服务工作,对于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缓解农村基层人才短缺矛盾,促进青年人才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提供生活补助等必要的生活待遇,并为其服务期满就业、升学以及创业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是实现“三支一扶”计划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各地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严格落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标准。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按政策核定生活补贴标准和有关社会保险缴费标准,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相关县级主管部门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提供必要的生活、工作条件。
1、关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标准问题
参与我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生活补贴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执行。在参照确定生活补贴标准时,对到37个国定、省定扶贫开发重点县与国务院明确的比照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以及到其他乡镇基层工作的,可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高定薪级工资一至两级(37个享受高定薪级工资的县、市、区名单附后);对到实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地区工作的,相应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到实施绩效工资事业单位工作的,执行当地规定的绩效工资标准;到尚未实施绩效工资单位工作的,各种津贴补贴按当地现行规定执行。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的次月开始按规定发放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未按程序核定前,应由服务单位先行垫支必要的生活费用,实行多退少补。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按程序下拨前,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先行支付。具体由县级“三支一扶”办会同财政局统一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办理银行卡,按月发放。
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共同负担。除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外,省财政按人均每年1万元的标准补助(其中5000元用于年度考核合格奖金),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负担。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支教人员生活补助所需经费从中央财政下达的专项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负担。
2、关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交通补贴、大额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问题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发放交通补贴400元,按照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办理大额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经费,由所在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支付。
3、关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奖励问题
我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者,每人每年给予5000元的奖励。其中,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支教人员的年度考核奖励经费从中央财政专项经费中列支;其他“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年度考核奖励金由省财政列支。对借有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奖励款优先用于还贷。
4、关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问题
从2010年开始,我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从生活补贴发放之月起,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办理养老、医疗、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按当地城镇职工参保办法规定执行,所需费用除个人应缴部分外,其余部分由县(市、区)财政承担。
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的部门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的部门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县(市、区)负责发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的部门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由负责发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的部门发放。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被招录为公务员的,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接续;中止办理其他各种保险,其社会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由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封存,待国家实行公务员相关社会保险制度后再进行转移和接续。“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中途解除聘用合同的、服务期满的,按相关规定接转其各种社会保险关系。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非因工负伤或患病的,其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办理;非因工意外死亡或病故后的抚恤费用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连本带息退还其法定或指定继承人。因工负伤或者死亡的,按照当地工伤保险政策规定享受待遇。暂未实行社会保险的地区,参照当地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现行的医疗和抚恤政策处理。
在血吸虫疫区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应在到岗时和服务期满时分别到当地血防机构进行体检,在服务期间感染血吸虫病的,应按照工伤保险政策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5、关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岗位的调整问题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由于特殊困难或工作需要,可以进行服务岗位的调整。在县(市、区)范围内调整,由县级主管部门批准,报县级“三支一扶”办备案;在市(州)范围内跨县(市、区)调整的,按程序申报,由市州“三支一扶”办批准,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省内跨市州、省直管市调整的,按程序申报,由省“三支一扶”办批准。具体操作程序是,每年4月底前,由“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本人书面申请,原服务单位和拟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后,按上述权限审批并备案。各地每年6月底前将岗位调整情况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以便及时调整有关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的拨付。调出地和接收地的县级“三支一扶”办要及时做好有关档案交接和保险关系的接续。
服务岗位的调整,不得在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不同服务类别间进行,也不得在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与非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支教岗位间、“西部计划”恩施项目与非恩施项目岗位间进行。
6、关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户口档案管理问题
各级*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免费为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做好人事代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服务期间,其户口可以交由本人档案人事代理机构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应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档案原则上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党团组织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当地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档案管理机构及时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职业资格评定等人事代理工作。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由教育部门所属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凭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开具的选招派遣通知书,将户档关系用机要方式转至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所在地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严禁毕业生本人自带档案。
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和县级主管部门要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工作情况专门建档并及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内容包括:省“三支一扶”办发出的派遣通知、报到证、生活补贴标准核定表格以及正常晋级的表格、年度考核登记表、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服务期间的奖惩记载。
二、关于服务期满后的有关政策
各地要认真贯彻《省*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10号)精神,全力做好“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将其纳入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并考虑安排。
1、健全就业服务工作机制
各地“三支一扶”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服务期满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各级*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要设立“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并加强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沟通与服务衔接,为服务期满大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服务。
2、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挖掘本系统就业岗位,积极吸纳“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入本系统工作。各地基层社会公共服务岗位,也应积极吸纳“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原服务单位(以及所在县、市、区范围内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优先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也应拿出一定岗位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考核直接聘用这部分毕业生。在事业单位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满一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三年的聘用合同。
3、落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相关政策
允许服务期满两年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参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并享受政策优惠。考试录用公务员,将拿出部分职位定向招录“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专门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各地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对“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专门项目服务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采取定向招聘或笔试加分的办法予以政策倾斜。定向招聘的比例应不低于40%,综合科目笔试成绩总分增加5分。定向招聘和加分优惠措施不同时实行,具体采取何种优惠措施,由招考部门在招考公告中予以明确。
4、支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各地应将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为有自主创业愿望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创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对从事个体经营的,税费减免政策按《省人民*关于进一步做好扶持创业和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9〕20号)执行;对公益性岗位安排困难家庭“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可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对其他用人单位吸纳困难家庭“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可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对困难家庭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通过各种形式灵活就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5、扶助“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
鼓励“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留在当地就业。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各级“三支一扶”办公室要认真摸清底数,切实帮助落实就业岗位。各级*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对服务期满而未实现就业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应到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行失业登记,参加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按照《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09〕70号)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创业培训补贴。对服务期满后失业时间较长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要进行重点帮扶。
6、做好相关政策衔接
参与“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后,其服务年限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其服务期限可计算为相应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录取为研究生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3年。凡在恩施州、扶贫开发重点县与省里确定的贫困乡镇服务3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落实就业岗位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各级“三支一扶”办公室要按规定落实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工龄计算、服务年限视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等政策。对服务期满并已落实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当地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依据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开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和就业单位证明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暂未就业的,户口应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应转至户籍所在地*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代理。
本意见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以往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我省参与基层计生服务的人员,视同“三支一扶”支医人员;参与农业系统有关部门(包括林业、畜牧、水产、农机、经管等)基层服务的,视同“三支一扶”支农的人员,按照本意见精神享受有关政策。

附件:

我省37个享受高定薪级工资的县(市、区)名单:

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恩施市、宣恩县、来凤县、
咸丰县、鹤峰县、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郧县、
房县、丹江口市、英山县、罗田县、麻城市、红安县、
蕲春县、长阳县、秭归县、孝昌县、大悟县、阳新县、
神农架林区、通山县、五峰县、保康县、团风县、远安县、
兴山县、当阳市、南漳县、监利县、洪湖市、浠水县、崇阳县

2023年湖北恩施学院招聘公告?


恩施市事业单位招聘 外地教育系统人员如何回恩施任教
一、学校简介
湖北恩施学院(原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坐落在世界硒都,人间仙境,天然氧吧,美丽如画的湖北恩施,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于2003年3月创办,2012年5月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23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更名为湖北恩施学院。
现面向全国24个省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5万余人。
育人理念
学校坚持“以父母之心育人,帮助学生成就梦想”的办学宗旨,秉承“正德至善、为学至精”的校训精神,践行“立德树人,因材施教,学以致用”的教育理念,突出“应用特长、职业特征、民族特色”的人才培养特色,创新“前期趋同,后期专化,产教融合,卓越培养,专项实习,精准就业”的“全链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未来新型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
学科专业
学校下设医学部、智能工程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财经政法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音乐与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乡村振兴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华为云学院等5个产业学院,恩施市中心医院等4个附属医院。
已开设本专科专业近60个,拥有省级一流专业4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7门,省优势学科和培育学科2个,形成了以医学为重点,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文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
特色学院
学校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中软国际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讯方科技有限公司、达瓦未来(重庆)影像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名企深度合作成立了华为云学院鲲鹏中心、金蝶数智财税学院、中软国际大数据学院、达瓦未来数字学院、硒茶学院等5个产业学院,与恩施州卫生健康委、湖北咿呀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美年华整形外科医院、江西一脉阳光医学影像集团共建4个医学人才定向培养基地,构建了“企业为点、行业为线、区域为面、学校为体”的网状联合的产业学院培养体系。
学习保障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56人,研究生学历教师占比75.4%,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占比38.6%。
现有主要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7000余万元,纸质图书95万册,电子图书36万册;建有实习实训基地150多个,其中附属医院4个、教学医院6个。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华为奖学金、中软奖学金、金蝶奖学金、考研奖学金等十类奖学金,专题开设各类考研班、考编班、考公务员班、考证班、名企(华为、中软、金蝶、达瓦等)订单班等,助力学生职业发展。
近三年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5%以上。
办学成效
学校曾被授予“全国西部计划志愿服务项目优秀项目办”“湖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大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高校”“湖北省高校平安校园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学生在中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挑战杯”等学科竞赛中多次斩获佳绩,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300余项;涌现了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尹周,广东省“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刘强强,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罗港、谭林峰、何鸿飞,湖北省“长江学子”柯赖宇、唐杉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校友和学子。
办学20年来,学校累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4万余名应用型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定位愿景
学校始终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性”的办学定位,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技兴校、特色名校、校友荣校”的治校方略,举“数字”旗,打“健康”牌,走“高质量应用型”发展之路,凸显“民族”特色,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两山”转化与乡村振兴发展需求,扎根恩施,立足湖北,面向华中,辐射西南,努力建设成为“省内知名、国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二、招聘计划
1.教师岗
学院
专业
人数
资格条件
医学部(10人)临床医学
(全科)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
有高校教学经历者优先。
临床医学
(儿科方向)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
儿科专业毕业;
有高校教学经历优先。
临床医学
(内科方向)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
内科学专业毕业;
有高校教学经历优先。
基础医学(生理学)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
相关专业毕业;
有科研经历或高校教学经历者优先。
基础医学(药理学)1基础医学(病理生理学)1预防医学2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
预防医学专业毕业;
有高校教学经历优先。
医学检验技术2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毕业;
有临床经验者或有高校教学经历者优先。
建筑与设计学院
(4人)土木工程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
土木工程专业毕业;
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项目工作经验者优先。
工程造价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
工程造价专业毕业;
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项目工作经验者优先。
环境设计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能够熟练掌握3D MAX及相关专业制图软件和设计绘画、手绘功底较强;
在相关企业从事实际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者优先。
视觉传达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视觉传达-设计方向或数字媒体方向;
数字媒体方向需熟练掌握MAYA,Adobe After Effects,Premiere等相关软件;
具备影视包装设计能力,具备视听语言应用能力;
在相关企业从事实际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者优先。
智能工程学院
(5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电子信息5硕士研究生以及上学历;
相关专业毕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人工智能等)。
财经政法学院
(3人)金融学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本科与研究生阶段均为金融类专业,具有高级职称者可适当放宽;
具有银行、证券等金融行业从业经验者,或具备金融行业从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法学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相关专业毕业;
有行业从业经验者优先。
音乐与体育学院
(3人)音乐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所学专业为钢琴;
有高校教学经验者优先。
体育教育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所学专业为体育教育训练或运动人体科学;
有高校教学经验者优先。
学前教育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相关专业毕业;
有高校教学经验者优先。
马克思主义学院
(3人)思想政治理论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马克思主义理论或相关学科专业毕业;
具有高校工作或教学经历者优先。
文化与传媒学院
(2人)英语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有高校教学经验者优先。
新闻传播12.高层次人才
部门
岗位
专业
人数
医学部
(13人)专业带头人护理学1医学检验技术1中医学或中西医临床1博士临床医学(内科)3临床医学(外科)3临床医学(妇产科)2临床医学(儿科)2音乐与体育学院(1人)专业带头人舞蹈学1马克思主义学院(2人)专业带头人思想政治理论相关专业1院长思想政治理论相关专业财经政法学院(2人)专业带头人经济学1财务管理1文化与传媒学院(1人)专业带头人网络新媒体13.行政岗位招聘
部门
岗位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人事处副处长(1人)1.负责学校人力成本预算管理;
2.负责学校薪酬核发、薪酬体系优化调整;
3.定期组织相关行业薪酬福利水平调研及行业薪酬福利政策研究;
4.负责学校绩效目标制定、分解、考核等全过程管理。
1.40周岁及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人力资源、财会、统计学类专业;
4.有3年及以上薪酬管理和绩效管理工作经验;
5.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和数据分析工具,熟练掌握各类绩效评定方法;
6.逻辑思维能力强,抗压能力强,执行力和沟通能力强。
薪酬专员(1人)1.负责人力成本预算的分析与执行;
2.负责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申报、核定、缴费及调基工作;
3.负责教职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及日常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人力资源、财会、统计学类专业;
4.具有2年以上薪酬管理工作者优先;
5.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及数据分析工具;
6.逻辑思维能力、执行能力、学习能力较强,工作认真负责,语言沟通及人际交往能力较强。
财务处副处长(1人)1.负责学校会计核算管理工作,出具会计报表及组织年终决算工作,做好对内、外审计衔接工作;
2.负责年度学杂费收费标准和服务性收费标准的备案审核工作。
3.负责学校及相关公司税务筹划及管理工作。
4.按照高校会计核算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5.负责本单位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1.40周岁及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财会类专业;
4.有3年及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验;中级会计师及以上优先;
5.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和数据分析工具,熟练掌握财务管理各环节处理办法;
6.有较强的逻辑思维、抗压能力、执行力和沟通能力。
预算员
(1人)1.负责组织院校年度预算的方案编制、动态调整、制度制定及落地等工作;
2.负责组织院校开展经营分析工作,为院校提供经营管理决策数据支持和前瞻性的经营管理建议,督促和牵引各预算单位达成年度目标;
3.负责向集团提报经营分析需求的数据;
4.负责院校盈利预测,配合集团完成盈利预测工作;
5.负责院校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业财融合,改善学生及教职工财务服务体验”;
6.负责经营分析团队成员的日常管理和发展。
1.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会计、财管等财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会计师优先;
2.3年以上财务管理经验,有上市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工作经验优先录用;
3.熟练使用用友NCC等财务系统,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和数据分析工具;
4.具有较强的沟通、团队管理、组织协调和抗压能力。
融资主管(1人)1.负责编制年度融资预算方案并完成相应的融资工作;
2.负责维护与发展融资机构的良好关系,积极与融资机构沟通和联系,开拓多元化融资渠道和产品;
3.负责融资工作资料准备和手续办理,以及融资项目后期管理工作;
4.配合部门负责人完成资金分析和协调,做好学校内部资金安排,提升资金收益;
5.配合集团完成融资阶段性汇报工作;
6.其他财务相关工作。
1.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
2.财务管理、会计、审计或经济类相关专业;
3.有财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优先;
4.有较强的抗压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学习能力;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一定的信息化思维;
5.有悟性,性格稳重、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监察审计处处长 (1人)1.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根据掌握的线索组织监察调查;
2.负责起草学校监察审计制度文件;
3.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学校专项审计;
4.负责重大项目采购监督;
5.负责培养部门干部后备人才;
6.负责部门年度目标任务达成,定期复盘。
1.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优先。
2.不限,审计、工程管理、刑侦专业优先。
3.3年以上部门管理工作经验,或5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经验,或2年以上纪检
监察工作经验,在高校从事过监察审计工作的优先考虑。
4.能够组织内部审计和监察调查,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适应跨省短期出差。
5.原则性强,服从工作调配,执行力强。
宣传中心专员 (1人)1.负责拟写发布重大活动新闻稿,采写典型人物和事迹,编辑发布文化故事;
2.负责建立和优化文化宣传平台,包含公众号、直播、网站等新媒体技术,以及线下的有关校园文化阵地建设,创新开展文化渗透的多种展现形式;
3.负责组织发展、战略规划、领导讲话、员工文化践行、活动仪式等素材的收集、整理及相关文案编辑。
1.30周岁及以下;
2.硕士研究生以及上学历;
3.专业不限,了解组织管理、社会学、新闻学等方面知识;
4.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领悟力强;
5.有公众号内容建设、自媒体运营经验者优先,有摄影摄像作品者优先。
发展 规划处专员 (1人)1.围绕教育领域尤其是民办教育改革动向和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开展政策法规调研和研究工作,起草工作方案、调研报告、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为学校体制改革、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参考;
2.参与学校五年规划体系编制工作;
3.参与编制学校年度目标任务,确定学校年度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
4.开展学校年度工作目标的达成情况月度分析,总结、评估和反思战略实施情况,并做好偏差分析,做出战略优化调整;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1. 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高等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统计学等专业;
2.有地方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研究室工作经历、有高等教育研究或高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善于学习,熟练使用数据分析研究工具;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信息收集分析、研究能力;
4.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强,能够独立带领团队达成部门工作目标;
5.熟悉国内外高等教育政策与发展动态,对民办高等教育及院校发展、规划工作、教育评价等兴趣浓厚。
资产经营处评审秘书
(1人)1.负责招商项目的优质合作商库内遴选、汇总意向合作商信息;
2.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合作商资质审查、招商文件的发送、答疑问题的收集及回复、接收投标文件等工作;
3.高质量完成集团及院校下达的资产经营收入任务,协助完成办公室其他行政工作。
1.30周岁以下,获得本科及以上文凭;
2.专业不限;
3.有高校商户管理、学生活动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4.具有良好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服从学校的安排及管理,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5.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表格处理能力突出者优先),有较好的公文编辑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及材料归档汇总能力;食堂商业管理专员(2人)1.负责校内商户管理和监督,杜绝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发生;
2.协助商户办理各种证件;
3.营业款核对与结算;
4.处理生师投诉,满意度调查和商户关系维护工作;
5.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1.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条件优秀者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本科;
2.有高校商户管理、学生活动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服从学校的安排及管理;
4.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操作,有较好的公文编辑写作能力;
5.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6.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7.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招生 办公室招生片区主管
(2人)1.负责本片区招生渠道关系建设维护。
2.负责本片区招生数据分析研究。
3.负责在本片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特色招生宣传活动。
4.负责完成二级学院办公室副主任职责范围内工作,并服从二级学院院长安排。
5.协助招生办公室开展其他各项工作。
1.40周岁以下,原则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特别优秀者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双一流大学或双一流学科毕业生优先;
2.专业不限;
3.熟悉学校的办学特色、专业优势、未来规划和生源结构、有高校招生、宣传工作经验、重点生源学校人脉资源的优先;
4.讲底线、讲操守,工作中没有出现廉政问题;教务处教务专员(2人)专员1:
1.成绩管理:负责全校学生成绩系统管理、成绩审核等;
2.课程修业管理:负责课程重修、免修审核及管理工作;
3.转专业:完成每年度的转专业工作;
4.完成部门的其他工作安排。
专员2:
1.学业清理:每年的学业清理和学业预警工作;
2.毕业资格审查:配合学生处完成毕业生学位、毕业资格审查;
3.教材管理工作:教材建设与管理、云教材相关工作、教材系统管理;
4.完成部门的其他工作安排1.35周岁及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
4.有高校行政工作者优先;
5.计划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强;学习能力强。
继续教育学院市场拓展专员(1人)1.开拓工作思路,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拓宽继续教育学院项目渠道,完成继续教育学院绩效任务指标;
2.组织并开展高等学历提升、高品质就业、职业技能提升、*项目及其他考试培训工作;
3.承担与各二级学院和各部门的密切沟通交流与协作工作,承担与业务主管单位、校企合作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建立并维护稳定的公共合作关系;
4.负责完成行政管理工作,履行办文、办事、办会职责,协助公文处理、信息报送、后勤服务、对外宣传联络等工作。
1.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条件优秀者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本科;
2.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有丰富的市场开发经历;熟悉各类媒体运作方式,有大型市场活动推广成功经验;
3.具有敏感的商业和市场意识,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强,具有优秀的资源整合能力和业务推进能力;
4.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知识,并能在实际工作中熟练操作;
5.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性格开朗,工作踏实,有进取心,能适应较强的工作压力。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治学严谨,实事求是,为人师表。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拟录用条件
拟录用人员按学校规定进行体检和录用前审查,被发现以下情形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1.隐瞒应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
2.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五、招聘流程
(一)应聘报名和综合面试
人事处通过学校官网、招聘网站、电子邮箱、现场或委托他人递交纸质材料等渠道接收应聘报名材料,相关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组织面试工作,专职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笔试、试讲。
(二)拟录用资格复审
人事处按照综合面试排序结果,依次通知拟录用人员配合开展录用前资格复审,包括但不限于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报告、心理测试报告、政治审查报告等。
(三)书面录用通知
人事处协同用人部门明确岗位职责、薪酬定级、到岗时间,由人事处正式发出《录用通知书》。
六、应聘报名
1.应聘者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将以下应聘材料的电子扫描件,集中压缩后以“应聘XX岗位-本人姓名-202X年X月”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
(1)《湖北恩施学院招聘报名登记表》(含照片);
(2)身份证扫描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
(3)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教育部认证报告(含学历、学籍、学位认证报告);
网址:/ www.chinadegrees.cn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
2.学校将对投递简历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以*或邮件方式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
人事处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开展综合考核评估。
人事处按照综合面试排序结果,依次通知拟录用人员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协同校内相关部门开展体检、心理测试、政治审查等工作。
3.简历投递时间
发布公告之日起,依据报名人数分批次开展面试,招满即止。
4.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湖北恩施学院人事处
邮编:445000
*:0718-8986219
联系人:黄老师
网址:
邮箱:hr@hbesxy.edu.cn
湖北恩施学院人事处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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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教育系统人员如何回恩施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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