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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聘 山东省济南市考公务员的基本要求

更新:2023年06月24日 21:28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莱芜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聘 山东省济南市考公务员的基本要求,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莱芜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聘 山东省济南市考公务员的基本要求

2018年山东莱芜钢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71人) - 百...

2018年钢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29日及以后出生);

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29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须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报考的,除满足岗位要求的条件外还须满足公务员职位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以及从我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指2015年、2016年、2017年退役的)应聘的,可以应聘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允许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应聘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须为莱芜市内连续任职满2届、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在职村党组织书记,须经镇(街道)党委同意推荐,并出具任职满2届及同意推荐的证明。

定向招聘岗位均为综合类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同一主管部门所属不同招聘单位的相同岗位,实行合并选岗。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9日9:00-2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月29日11:00-2月2日16:00

报名网址:莱芜市人民*网(http://www.laiwu.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征得镇(街道)党委同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1月29日11:00-2月2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服务基层项目及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的定向招聘岗位由市相关部门负责初审。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招聘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请查看《2018年莱芜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月29日11:00-2月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立即下载打印《2018年莱芜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8年3月13日9:00-3月18日14: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不按时打印相关材料的,责任自负。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于2018年2月3日(8:30-11:30;14:00-16:00)到莱芜市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和事业人事管理科(钢城区永兴路52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3房间)办理免缴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3倍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不再取消和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经本人同意,可于2018年2月4日(8:30-11:30;14:00-16:00)到莱芜市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和事业人事管理科(钢城区永兴路52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3房间)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改报岗位的考生,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手续。

(四)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查。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社区(村)党组织书记,还须分别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入伍退役证明、镇(街道)党委出具任职满两届及同意推荐的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各类试题题型由命题专家组在入闱期间确定。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综合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二)面试

面试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组织形式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等方式进行。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在9人(含)以下的为1�U3,10人(含)以上的为1�U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4人的,面试人数统一确定为28人)。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各岗位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按照有关规定,进入面试人员按每人70元标准缴纳考务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应聘合并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因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0634-587301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18563401157

服务基层项目生政策咨询*:0634-6213594

退役大学生士兵政策咨询*:0634-6229310

附件:

附件1:2018年钢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2018年莱芜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附件3:2018年莱芜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莱芜市钢城区委组织部

莱芜市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9日

2010年山东莱芜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 百度...


莱芜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聘 山东省济南市考公务员的基本要求
2010年山东莱芜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市直、钢城区、高新区、雪野旅游区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应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6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和莱芜市高级技工学校岗位的不限户口和生源地。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受户口和生源地限制。我市在岗服务或曾在我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不受户口和生源地限制。其他岗位本科及以下学历限莱芜市常住户口或择业期内未就业莱芜生源;
(四)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五)具备鲁人发〔2006〕23号文件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在职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用的在岗教师、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见《2010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要按照笔试、面试(说课)、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30日-12月2日
查询时间:2010年12月1日-12月3日
缴费时间:2010年12月1日-12月3日
具体办法是: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莱芜市人民*网或莱芜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乃至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的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网上初审。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初审;报考区属及以下事业单位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初审。各区、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工作人员要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且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要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备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的人员,要于2010年12月3日前登录莱芜市人民*网或莱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0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于2010年12月8日-10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次40元,特困大学生免缴考务费。享受免交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须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于2010年12月2日-4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办公楼二楼206房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对报考医疗卫生、教育相关岗位的考生,分别加试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50%。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说课)人员。
笔试时间:2010年12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如果身份证丢失,考生可凭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在笔试中给予下列人员加分:志愿服务西部和参加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及大学生“村官”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的,报考市直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报考区属及以下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加分项目只加分,不重复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可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12月2日-4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办公楼二楼206房间)进行现场审核。审核时,“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期满证书》;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提供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志愿服务证》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须提供与县以上组织部门签订的服务合同和期满考核证明。经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下,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报考区属及以下事业单位的,由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查。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进入面试(说课)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0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种资格证书;有工作单位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人员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属于国外留学学历或国内高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学历,必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证明和所在留学国家或城市中国大使馆的证明材料等。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2010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上的报考人诚信事项,并在上面签名。应聘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取得面试(说课)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说课)资格。在资格审查期间,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说课)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将在莱芜市人民*网、莱芜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三)面试(说课)
面试(说课)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的说课主要测评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相关素质。
面试(说课)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说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说课)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有关规定,进入面试(说课)人员按每人每场次70元标准缴纳考务费,特困大学生免缴考务费。
六、体检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同时对其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对体检、考核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签订聘用合同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 2010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 2010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附件3: 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咨询*

2015莱芜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什么时间报名? - 百...


莱芜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聘 山东省济南市考公务员的基本要求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详询: http://laiwu.offcn.com/html/2015/01/8109.html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6日 9:00-4月28日17:00

查询时间:2015年4月26日11:00-4月29日17:00

报名网址:莱芜市人民*网( http://www.laiwu.gov.cn )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5年4月26日11:00-4月29日11: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定向招聘岗位由市相关部门负责初审。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具体联系方式请查看《2015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5年4月26日11:00- 4月29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立即下载打印《2015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5年5月20日9:00-5月23日开考前半小时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不按时打印相关材料的,责任自负。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15年4月29日(8:30-11:30;14:00-17:00)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文化北路001号,市机关办公大楼二楼209房间)办理免缴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于2015年4月30日(8:30-11:30;14:00-16:00)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文化北路001号,市机关办公大楼二楼209房间)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山东省济南市考公务员的基本要求


莱芜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聘 山东省济南市考公务员的基本要求
2017年济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明确规定了报考公务员需要的基本条件。规定如下:
2017年济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一、关于报考条件
1. 报考公务员需要哪些基本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3日至1999年3月23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⑷具有良好的品行;
⑸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⑹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⑻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3) 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 在中央及各地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的招考职位,也不能报考录用后即形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不得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下同)、监狱、戒毒机关。

3.应回避亲属关系指的是什么?
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是指:
⑴夫妻关系;
⑵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⑶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⑷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4. 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如定向或委培单位为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则不得报考。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的学员在校培养期间不能报考。

5.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对年龄有什么特别要求?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23日至1999年3月23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和监狱、戒毒机关医疗技术、心理矫正职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23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1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6. 报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对身体条件有什么要求?
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除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以外,还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其中,报考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除具备录用公务员的基本身体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盲,无嗅觉迟钝,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和监狱戒毒单位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监管信息管理、医疗技术、心理矫正等职位的,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等身体条件的要求。
特别提醒:对于录用公务员身体条件的要求,在报考公务员前,报考人员请参阅《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结合自身身体状况正确选报职位,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7. 为什么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目前已在面向社会考录公务员工作中明确,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能报考。近年来我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已经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畅通了基层公务员向上流动的渠道。为此,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我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不再面向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面向基层选调生考选省、市级机关公务员一并纳入公开遴选。
8. 招考职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应如何理解?

招考职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等以教育部最新版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为主要依据,以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对有专业方向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应证明。

9. 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格(资质)条件的截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17年3月23日前取得。

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

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相关等级证书等)应在2017年3月23日前取得。

10.报考人员在报名参加招考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招考过程中,自身的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报考条件,应如何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务员招考全过程。报考人员一旦发生被其他机关确定为拟录用公务员、成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取消学历学位以及其他失去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形,应如实向招录机关报告情况,并停止参考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

11.本次招考中所指“应届毕业生”是如何界定的?

本次招考提到的“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不含成人自考、远程教育、函授及其他形式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7年毕业的学生(非在职)。

12.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公务员的,除需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时所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 http://www.cscse.edu.cn )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在2017年3月23日前取得,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递交审查。

13.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

14. 关于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理解?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入学前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

15.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⑴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⑵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⑸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2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17年3月,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的时间足年足月累计为2年。
16. 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可否报考?
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可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不限专业、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的招考职位。

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包括:山东劳动技师学院、山东工程技师学院、山东化工技师学院、山东工业技师学院、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山东技师学院、济南市技师学院、山东冶金技师学院、济南交通技师学院(原济南交通高级技工学校)、济南铁路高级技工学校、山东蓝翔高级技工学校、山东深泉高级技工学校、青岛市技师学院、青岛四方机车车辆技师学院(原四方机车车辆高级技工学校)、青岛海洋技师学院、即墨市高级技工学校、平度市高级技工学校、青岛市石化高级技工学校、淄博市技师学院、山东水利技师学院、山东煤炭技术学院、枣庄技师学院、山东枣庄矿业集团技术学院(原枣矿集团高级技工学校)、滕州高级技工学校、东营市技师学院、烟台市技师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原山东省城市服务技术学院)、龙口市高级技工学校、烟台机械工程高级技工学校、山东龙口矿业集团高级技工学校、山东港口工程高级技工学校、山东黄金高级技工学校、潍坊市技师学院、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原诸城市高级技工学校)、高密市高级技工学校、潍柴高级技工学校、潍坊北海高级技工学校、昌乐县高级技工学校、济宁市技师学院、山东兖矿技师学院(原兖矿集团技师学院)、济宁市工业技师学院(原兖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济宁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山东山推高级技工学校、泰安技师学院(原泰安市高级技工学校)、泰安市岱岳区高级技工学校、肥城市高级技工学校、新汶矿业集团公司高级技工学校、山东肥矿技师学院、威海技师学院、威海市文登技师学院、威海市技术学院、威海机械工程高级技工学校、威海市高级技工学校、山东华夏高级技工学校、日照市技师学院、莱芜技师学院、临沂市技师学院、鲁南技师学院、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山东煤炭技师学院、临沂市建筑高级技工学校、德州市技师学院、山东华宇技师学院、德州走四方高级技工学校、聊城市技师学院、滨州市技师学院、滨州市技术学院、鲁中高级技工学校、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菏泽技师学院、菏泽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菏泽高级技工学校、菏泽化工高级技工学校、山东公路技师学院、胜利石油高级技工学校、东平县高级技工学校、(原山东民族技师学院)。

17. 哪些人员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我省统一实施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含2013年-2015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其中,报考非乡镇机关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的,必须为2013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

参加以上项目的人员报考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⑵“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上述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团省委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说明其在“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限(时间具体到月份),其中,因借调(帮助工作)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个月及以上的时间应单独标明,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年限。以上材料在考生参加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递交审核。

18. 2017年聘用合同或协议到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能否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聘用合同或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在2017年到期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

19. 有的地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服务期为3年,而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实际服务期满2年时,有关部门即出具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能否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未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得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但主管部门(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协议或其他形式约定报考公务员享受定向考录优惠政策服务期限的,可按聘用合同、协议或其他形式的约定报考。

20.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否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以外的其他招考职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以外的其他招考职位,但必须符合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21.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借调期间是否计入服务基层人员的服务年限?
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个月及以上的,借调(帮助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年限。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服务地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合同期的,不享受定向考录优惠政策,不得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

22.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或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是否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未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长时间不在岗的,其在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服务地工作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考录优惠政策,不得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

23. 哪些人员可以报考“面向本土优秀人才”职位?

在招考单位所在县(区)近3年(2014年4月至2017年3月)连续在岗工作,具有招考单位所在县(区)户籍,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并由个人向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党组织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提出报名申请,获得党组织推荐的人员,可以报考该招考单位的“面向本土优秀人才”职位。

在网上报名期间和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初审(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毕业)证及其他证明材料。⑴在职事业编制人员,须提交所在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推荐信;⑵村(社区)两委成员,须提交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出具的推荐信;⑶其他当地企业、民办个体经济组织、非企业单位(组织)等法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须提交所在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党组织或营业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出具的推荐信、履行期间的正式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以及省内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近3年(2014年4月至2017年2月)为其缴纳保险的证明材料(列明人员参保起止年月)。推荐信内容应当明确报考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及驻地、工作时间,以及报考人员近3年的政治素质、品行作风、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表现情况。

24. 公安机关招考职位中的“公安专业”范围是什么?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关于“公安专业”资格条件的范围包括: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下的各研究方向的研究生专业,治安学、侦查学、国内安全保卫、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警犬技术、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安全防范工程、交通管理工程、警务指挥与战术、禁毒学、犯罪学、公安情报学、网络安全与执法、消防工程、消防指挥等18个本科专业,治安管理、交通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特警、警察管理、公共安全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警犬技术、刑事侦查、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禁毒、侦查、刑事技术等15个专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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