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点小编带来了事业单位招聘保管员专业 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事业编制有哪些职位
事业编制有哪些职位
事业编制有哪些职位,编制通常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事业单位包含的部门的很多,而且在对应的岗位又分别划分了通用的岗位等级,以下分享事业编制有哪些职位
事业编制有哪些职位1
现有事业单位包括十八大类:
1、教育事业单位:高等教育事业单位、中等教育事业单位、基础教育事业单位、其他教育事业单位。
2、科技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其他科技事业单位。
3、文化事业单位:演出事业单位、艺术创作事业单位、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其他文化事业单位。
4、卫生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卫生防疫检疫事业单位、其他卫生事业单位。
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托养福利事业单位、康复事业单位、殡葬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6、体育事业单位:体育竞技事业单位、体育设施事业单位、其他体育事业单位。
7、交通事业单位:公路维护监理事业单位、公路运输管理事业单位、其他交通事业单位。
8、城市公用事业单位:园林绿化事业单位、城市环卫事业单位、市政维护管理事业单位、其他城市公用事业单位。
9、农林牧渔水事业单位:技术推广事业单位、其他农林牧渔水事业单位。
10、信息咨询事业单位:信息中心咨询服务中心、企业经济调查队、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11、中介服务事业单位:技术咨询事业单位、经济监督服务事业单位、其他中介服务事业单位。
12、勘察设计事业单位:勘察事业单位、设计事业单位、勘探事业单位、其他勘察设计事业单位。
13、地震测防事业单位:地震测防管理事业单位、地震预报事业单位、其他地震测防事业单位。
14、海洋事业单位:海洋管理事业单位、海洋保护事业单位、其他海洋事业单位。
15、环境保护事业单位:环境标准事业单位、环境监测事业单位、其他环境保护事业单位。
16、检验检测事业单位:标准计量事业单位、技术监督事业单位、其他检验检测事业单位。
17、知识产权事业单位:专利事业单位、商标事业单位、版权事业单位、其他知识产权事业单位。
18、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
19、其它类:如环保事业单位,某某工程项目指挥部等。
事业编制有哪些职位3
事业编制和公务员区别
1、身份不同
公务员是行政编,是各级党政机关的在编工作人员,从上往下分为五个等级,分别是国家、省、市、县、镇,以及这些单位对应的行政机关。而事业编则一般是服务于这些单位,或者为社会提供公益事业的单位。
2、考试组织方式不同
公务员一般分为国考和省考(深圳、广州有市考),国考是国家机关或者派出机构的招考,而省考则是省级及以下单位的招考,涵盖省、 市、县、镇各级机关。
事业单位的招考一般是以地市为单位的,有的地方甚至是以县区为单位招考,部分地区也实行省级统考的方式,总之全国各地并不统一。
3、考试内容不同
大部分地区公务员考试的笔试只考两门:行测和申论。而事业单位考试的笔试一般只考一门:公共基础知识,有的地方可能会加考专业知识或者申论。
4、工作性质不同
公务员是行政机关的在编工作人员,而事业单位主要是一些具有公益性质的单位,有的单位是纯公益,有的是半公益,所以按照资金来源不同事业单位又分为三类:自收自支、差额拨款、全额拨款。
事业编制和公务员区别在身份、考试组织方式、考试内容、工作性质的不同,彼此之间的差距是比较明显的。
事业编制与公务员哪个好考
公务员考试竞争激烈是共识,以国考为例,2018年国考招录2.8万余人,报名人数近166万人,最终参加笔试人数也达到了113.4万人,考录比达到40.5:1。
而事业单位考试竞争相对没有那么激烈,以2017年上半年事业单位联考为例,招录岗位达到了41417个,而截止到5月5日,报名人数为409633人,平均竞争比例不到10:1。
不可否认,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考试的竞争激烈程度会因地区、因岗位而异,但是整体上,参加事业单位考试竞争压力比公务员小。从这个角度来说,事业单位比公务员更容易上岸。
近几年,多个省份甚至市县都开始组织事业单位统考,除此之外,大家还会经常看到一些单位自主招聘,基本上每天都会有很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进编的机会非常多。有意考事业单位的考生可以经常到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的招聘信息栏目查看最新的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行政管理岗具体都是做什么工作?
行政管理岗其实是一个管理与服务并存的岗位,它既统筹公司的管理和制度,和领导保持一线的接触,又要做好内勤和服务,为员工打造一个没有后顾之忧的工作环境,所以行政管理岗的招聘看似没有要求,实则全是重点。
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一个公司的
规章制度
和管理规范是否正规健全,就要看行政管理岗的能力和方向了,所以制定、修正一个既严谨正规又不苛刻人性的
管理制度
是行政管理岗位的首要工作。
二、领导的“小秘书”。
虽然行政管理岗不是上层领导的贴身秘书和助力,但是每次会议的统筹、记录、存档、汇报和跟进是行政管理岗位的必要职责,且不容忽视。
三、公司的“保险柜”。
公司、领导的一切相关证件、文件都会在行政部门保管、出借,保证它们明细清晰、年检及时、数据无误是行政岗的工作之一。
四、员工的“大管家”。
任何后勤保障类的工作是行政管理岗最琐碎的事务之一,比如
固定资产
采购和盘点、办公用品的统计和发放、车辆和司机的管理及调度、工作环境的维护和检查等,都是事无巨细的工作内容。
除此之外,行政管理岗还有很多细碎复杂的工作,看似是一个入门级的职位,但是想要做到“上下通吃”井井有条并不容易,但凡没点能力,都会觉得工作如同一盘散沙,毫无章法。
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促进公开招聘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事业单位(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及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除外。
第三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四条 公开招聘应当根据空缺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政策指导、审核备案和监督纠错等工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编制使用计划与用编审批、入编登记等编制管理工作。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规范管理和组织协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组织与启动
第六条 市及县区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含党群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事考试服务机构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可为公开招聘提供服务。
第七条 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年度编制使用计划及年度增人计划统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公开招聘方案要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与科学性,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业单位的名称、单位性质、编制数、招聘人数、招聘范围和对象;招聘的岗位、专业、资格条件;招聘的时间、形式和程序;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纪律要求及其他有关内容。
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计划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党群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计划须同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公开招聘计划未按规定程序核准备案的,一律不得组织公开招聘。
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原则上每年集中组织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组织实施。
第八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简介、招聘范围、招聘岗位情况、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考试考核时间(时限)、内容和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内容。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除特殊工种和岗位外,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招聘人员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个别紧缺专业、特殊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招聘公告应当在公开招聘启动正式报名之前发布,发布的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公告须在市级组织人事部门网站或者市级人力资源市场网站上公布。
招聘公告一经公布,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程序核准备案,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公布。
第九条 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第十条 应聘报名可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拟聘岗位要求,按照招聘公告上规定的任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试前确认,并接受应聘者关于招聘工作具体事项的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并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业已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笔试的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现场报名时间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网上报名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报考者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告知报考人员后,才能开考。对个别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列,确需在当年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规定的工作程序审核确定是否开考。
考试与考核
第十一条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主要测试应聘者需具备的综合基础知识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试、考核的方式方法应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充分体现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
第十二条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笔试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两科,主要范围包括时政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常识、法律常识、行政管理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职业能力等。
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专业考试科目与方式以及是否进行专业科目考试,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协调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方面的能力,结构化面试为主要面试方式。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作为面试的一种方式,其内容由招聘工作组织实施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确定。可以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或结构化面试加实际操作、试教等方式进行。
面试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组织专人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以同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优先者递补。
第十三条 招聘方式应根据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确定
(一)招聘初级以下岗位人员,即管理九级以下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以下岗位、工勤三级以下岗位人员,原则上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
(二)招聘管理八级以上岗位、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工勤二级岗位人员或硕士学位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准,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三)招聘管理七级以上的岗位、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工勤一级岗位人员或获博士学位、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硕士学位等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市委组织部门备案,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
(四)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和需要常年野外作业的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对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应聘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采取本款方式应聘的人员,在所聘单位或类似条件的岗位上服务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第十四条 需要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一般应当先进行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体水平和招聘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因参考人数少,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报考相同职位笔试成绩相同者并列进入面试程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将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提供考生个人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须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或所属人才网站公布。
第十五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成立面试考评组,面试考评组一般由7至9人组成。要加强对面试考官的培训,提高面试考官的面试技能,并逐步在具备条件的县区、行业建立面试考官库,做到面试考官随机抽取。
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要即时公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须在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网站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第十六条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生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权重相加计算。考生成绩出现相同时,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果此时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组织考试,然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考核人选。
第十七条 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组应当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结论必须针对考核内容,经规定的程序,依据事实和法定的事由作出,并出具具名考核报告。以主观推测和认定作出的考核结论无效,招聘单位必须重新组织考核。考核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如出现考核不合格者,可从报考相同职位人员中按考生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公示与聘用
第十八条 体检
(一)为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全市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特殊行业上级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二)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复检只能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自然淘汰,可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确定递补人员。
(三)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第十九条 公开招聘结果应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次由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再办理编制使用审批、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已办理了招聘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书面决定,取消招聘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第二十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以按岗位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信息库。对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照岗位和考试成绩排序候聘,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招聘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同时有空缺编制的情况下,招聘单位需提出书面报告,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可免笔试,直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者可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 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二条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的监督。要成立由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招聘工作纪律监督小组,主要职责是监督考试、考核及聘用的全过程,并向社会公开设立招聘工作监督举报*。
第二十三条 笔试、面试命题必须采取入闱方式加强管理,试卷的印制、运送、交接与保管、考试、阅卷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第二十四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编制管理部门不得为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自行组织招聘的人员办理进人的相关手续。凡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严格公考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六)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
(七)违反本办法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第二十七条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确需收费的项目按照自治区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确需在编制限额外招聘人员的,参照本办法执行,但须在招聘公告中说明是编制限额外招聘人员。
第二十九条 事业单位需要招聘外国国籍人员的,须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招聘。
第三十条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事业单位部分特殊岗位可面向特定群体和区域进行公开招聘,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依据法定职责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停止执行。
事业编制有哪些职位2
编制概念及分类
编制通常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编制调配人员,财政部门据此拨款。编制通常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都是行政编制。
什么是事业编制
为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适用单位主要有: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除一般由事业费开支的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采取自收自支,差额补贴等办法。
事业单位四大编制类型
一、参公事业编
参公事业编全称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编制,它和公务员的编制一样,都处于比较高的位置,可以说是在金字塔的最顶端。
二、全额拨款事业编
全额拨款事业编,这个群体在机关中的工作和公务员没有差别。
三、差额拨款事业编和自收自支事业编人员
差额拨款事业编,他的主要意思是国家财政及相关部门拨款一部分,招聘单位负责一部分财政。
四、工勤编、临时工、*雇员
此类编制主要是技术工人。他们大多是有技术但没有学历的编制,工资收入比一般事业编较低、但比社会普通工人的工资要高。
事业单位待遇方面
一般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体分为编制人员和非编制人员(非编制人员就是本单位自行外聘的人员,就像企业聘用一样,由单位自行规定其待遇,付给其工资,与地方财政没有关系)。
所以,非编制人员的待遇不一定比编制人员差。目前多数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对新进的人员,包括事业编制的人员在审查档案后,交给人才中心保管。另外也在积极推行事业单位人员雇佣制这将逐渐改变事业单位编与企业编的差距。
有无编制之间的区别
1.工资待遇
有编制的话你的待遇是有保证的,没有编制的话待遇会差一点。主要表现为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补贴,偶尔年终还有点小奖金。
2.晋升途径
有编制的话可以考职称,也可以有升职的希望,没有编制的话你干几年都是普通科员。与此相关的各种福利待遇都收到了限制。比如之前有的疗养、年假等。
3.在单位的地位
有编制的筒子有投票权,在竞争上岗啊年终互评的时候你都有权利给同事打个分啥的,虽说起到的作用并不大,但至少也能发表下意见了。没有编制的话或许就没有投票权,某些势力的同事对待你的态度也许会不一样。
4.工作量
没有编制的人员往往要承担较大的工作量。你不做有随时走人的风险。至于有编制的.人,或许会出现年纪大点的有时候领导也会使唤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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