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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事业单位招聘公示时间 2016江苏苏州吴江区教师招聘考试笔试内容是什么? - ...

更新:2023年06月23日 04:10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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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事业单位招聘公示时间 2016江苏苏州吴江区教师招聘考试笔试内容是什么? - ...

2015年江苏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须为苏州市户籍(生源地)。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户籍(生源地)不限。

(三)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执业资格。学历条件为大专及本科或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5月30日后出生),且户籍在苏州市(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4年5月30日后出生),户籍不限。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须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69年5月30日后出生),户籍不限。

(四)个别岗位因特殊性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五)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2014届毕业生可以按应届毕业生资格条件报考;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前毕业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14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六)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

(七)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指截止2015年5月30日前的累计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八)户籍截止时间以简章发布之日起算,即2015年5月15日。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30日(星期六)9:00―15: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相城区人才市场(庆元路168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二)、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下载并填写《2015年相城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打印2份,将《登记表》中应由“报名者填写的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另交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一张),于报名当天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招聘单位)提交《登记表》和应聘材料的复印件,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

2、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经招聘单位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由招聘单位在《登记表》上签字(盖章)。

3、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指定的“验证处”进行验证。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将《登记表》1份交“验证处”(附应聘材料复印件1份),另一份《登记表》返还给招聘单位(附应聘材料复印件1份)。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空白协议书)以及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3、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或档案关系托管等代为证明。

4、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和工作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市区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示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5、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以及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应出示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或档案关系托管等代为证明材料外,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察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7、本人不能到现场审核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被委托人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8、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信息经验证通过后不得更改。本次招聘笔试岗位设定开考比例为1:3(紧缺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通知报考取消岗位人员重新补报其他岗位。

9、《2015年相城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学历”一栏中,不包含“及以上”情形的,仅限此学历的人员报考。例:要求“本科”学历的,研究生不得报考。学历要求含“及以上”的,符合此条件的人员都可以报考。

10、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11、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对所有资格审核合格参加笔试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并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五、笔试

(一)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内容

1.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6月5日9:00―16:00。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监察科(阳澄湖东路8号区行政中心2号楼三楼306室)。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准考证》并缴纳考试费100元/人。

3.笔试时间。2015年6月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4.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按报考类别参加笔试考试,笔试内容包括:医学理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实践技能等。不指定复习教材。

(二)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5年6月17日―6月18日。

查询网址: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xcldbz.gov.cn/ )、相城人才网( http://www.szxchr.com/ )、苏州市相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http://www.szxcwsj.gov.cn/ )。

六、面试

1、面试通知发放。时间: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具体通知。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监察科(阳澄湖东路8号区行政中心2号楼三楼306室)。

2、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4、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专业面试的方式,分岗位、分专业进行。该岗位面试总成绩按结构化面试占50%、专业面试占50%计算。

5、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人社部门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相城人才网、相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资格复查和考察

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报区人社局备案。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区人社局审批,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相城人才网、相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区人社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等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3年合同期满,对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聘用合同;对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0512-85181530,85182319。

十一、本《简章》由苏州市相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咨询*:0512-85182661,85182677。

附 件

2016江苏苏州吴江区教师招聘考试笔试内容是什么? - ...


相城事业单位招聘公示时间 2016江苏苏州吴江区教师招聘考试笔试内容是什么? - ...

吴江前两年招聘笔试不管科目只考教育理论知识,而现在跟苏州接轨都是理论知识加专业知识

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以下是2017年吴江的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江苏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和《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吴办发〔2011〕34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26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面向2017年苏州市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和具有苏州市区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往届毕业生。

(三)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四)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2月17日至1998年12月19日期间出生的)。

(五)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6年苏州市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2016年1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六)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驻军苏州市区的随军配偶等),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七)职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在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wjrs.gov.cn/wjrsj/ )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照片要求:近期2寸电子免冠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7日上午9:00到12月19日16: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时间:2016年12月18日至12月20日9:00-11:30;13:00-16:00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30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厦一楼招聘大厅。

(三)现场资格审核程序

1.报名者信息确认:报名者到审核现场的规定区域打印资格审核表,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

2.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者须携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先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资格初审,通过后,再接受人社部门的复核: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上交的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③学生证;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⑤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⑥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17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在读学校出具的毕业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学科、学段的证明材料,2017年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已通过教师资格证2016年全国统考笔试的证明材料,并于2017年6月30日前向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否则视为不具有报考资格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2)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上交的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③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书;

(3)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在职人员办理。

(4)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区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独生子女证);驻苏州市区的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出示驻军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5)归国留学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外,另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政审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复核通过后,现场缴纳笔试费100元/人。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12月27日上午9:00至12月31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复印件恕不退还。

2.现场确认时需报名者本人到现场报名。如本人确有困难不能到现场确认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者另须出示代办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3.本次招聘允许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的考生报考低学段相应专业学科的岗位,具有小学教师资格的考生可报考幼教岗位。

4.苏州市区生源是指进入高校前为苏州市区户籍的考生。户籍以户口簿为准。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口。苏州市区包括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及吴江区。

5.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人社局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人社部门通知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报考被取消岗位招聘的人员,将*通知,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1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现役军人;②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③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④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⑤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8.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除简章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16年12月19日前符合。

9.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10.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对所有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并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复印件)等,在笔试后统一减免考试费。

四、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50%计)+面试(按占比50%计)。招聘考试总分保留2位小数。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为2016年12月3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wjrs.gov.cn/wjrsj/ )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结果。

(二)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考生根据相应学科及相关专业的教材进行说课,主要测试应聘者把握学科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幼教岗位考核简笔画、弹唱、钢琴演奏、舞蹈四项基本技能。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随后在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wjrs.gov.cn/wjrsj/ )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进行,体检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政审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统一进行政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与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

七、录取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区人社局审批,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也可以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合格者,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考生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

新录用人员根据报考学科及专业(部分岗位定向报名的除外)填写择校志愿,岗位代码为“042”-“064”的每位录用人员可在本人报考岗位所对应的学校(详见职位简介表备注栏)范围内选择三所学校进行填报(同一岗位内学校数少于三所的,按照实际学校数进行填报),依照录用者考试总成绩排序,以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确定拟录用学校,择校时间和地点由教育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新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聘学校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试用期约定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政策咨询*:0512-63985582、63481973、63985581、63981967(区教育局),63950942(区人社局);网络报名咨询*:0512-63950511;监督举报*:0512-63981968、63950911。

九、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2013年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招聘小学教师启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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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3年相城区教师招聘计划,近期将补充招聘小学语文教师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
2013年相城区公开招聘小学语文教师工作,由相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纪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苏州市区生源或户籍(户籍以户口本为准,迁入本地时间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师范本科语文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2.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语文教师户籍不限(获得县区级以上教育教学荣誉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四、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6日(星期四)9:00――1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相城人力资源市场(庆元路168号,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二)报名程序
凡参加2013年相城区教师招聘笔试(语文学科)的考生,报名时只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未参加2013年相城区教师招聘笔试人员的报名程序如下:
1.资格初审。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填写《2013年相城区公开招聘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份(加贴照片),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由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及户籍证明、②学生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⑤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
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⑥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⑦教师资格证书。
在职人员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已就业的相关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等)⑤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各类荣誉证书。
2.现场验证。经初审合格,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设在招聘现场的“验证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进行验证并留存一份。
3.图像信息采集、登记备案。经验证合格,报名者将《登记表》及材料复印件一份交至“信息采集处”,并进行现场信息采集(拍照)。
《登记表》可自行至相城教育信息网( http://www.szxcedu.gov.cn )、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xcldbz.gov.cn )(下同)下载。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一式两份)由报名者自行准备。
2.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
4.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设定1:2的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
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
(一)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现场验证”的应聘人员,于2013年5月24日(周五)9:00――11:00携带身份证,到区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日期:2013年5月25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语文学科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13年5月28日起登录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阅成绩及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以说课为主,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说课。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分别在笔试、面试前向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笔试费和面试费各100元/人,考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及进行面试报名时缴纳费用。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六、体检
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核和资格复核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八、录取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签约、纳编等相关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已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与原单位的合同解除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等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的期限为1年,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合同解除。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85181506、85182252。
十、本简章由相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0512-85182102。

附件: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招聘25名小学教师报名表

二○一三年五月三日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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