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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组织程序包括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至1992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6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更新:2023年06月23日 02:26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事业单位招聘组织程序包括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至1992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6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事业单位招聘组织程序包括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至1992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6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一、报考条件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事业单位招聘组织程序包括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至1992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6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1:267岗位竞争比,联考报名数据来了!


事业单位招聘组织程序包括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至1992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6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联考报名倒计时 1 天,各位考生们报名否?审核通过否?小酥的报名页面还是审核状态,虽然小酥是为了写报考攻略才报的名,But跪求管理大大,也给个pass啦~所以报过名审核状态的考生莫急,只要符合条件都是会通过审核滴~昨天小酥推送报名数据后很多考生在留言板咨询18日的,呐~9月18日恩施州、襄阳报名数据来啦!那么接下来,就让小酥带你们分析一下9月18日恩施州数据吧!

截止至2019年9月18日15:00,恩施州报名人数合计为4592人,审核通过人数2866人,而恩施州在本次下半年事业单位联考中招聘人数为213人,在7个参加联考的市州中招聘人数仅排名第三位(孝感市、襄阳市分别位居第一名、第二名,招聘人数分别是429人和275人)

一、报名人数最多的岗位:

截止至2019年9月18日15:00报名数据:

对比9月17日15:00恩施州报名数据:

报名人数已开始成倍增长,竞争最激烈的前三名岗位仍然是恩施州残疾人康复中心、湖北利川苏马荡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建始县高坪国土资源所,三个招考单位报名总人数达973人,占报名总人数的21%,占比和昨天相差无几。

二、目前竞争最激烈的岗位:

截止至2019年9月18日15:00报名数据:

最高岗位竞争比为湖北利川苏马荡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报名人数为291人,审核通过人数为267人,岗位竞争比高达1:267。

三、报名人数竞争最少的岗位:

还有16个岗位无人报名,全为E类岗位。

文:湖北中公事业单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事业单位招聘组织程序包括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至1992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6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至1992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6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强;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事业单位的招聘条件是什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一般事业单位面试有哪些流程!

1、面试报到抽签

考生一般需要提前10-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考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等相关证件。

2、候考

考生抽签完毕后进入候考区等待考试,考试未结束不许随便离开,有考场工作人员监督,上卫生间需要工作人员陪同。

3、进入考场

按照顺序,轮到某考生入场时,引导员将到候考室宣布:“请×××号考生入场”。考生随同引导员到达考场门口后自行进入考场。引导员不许直接叫考生名字,否则算严重违反考试纪律。

4、答题

考生进入考场后,直接走到考生席,站定后向考官问好,得到“请坐”的指令后,考生可以落座。落座后,考生一般需要报自己的考试顺序号,等考官宣布导入语后,考试开始。要特别注意,考生不能自报姓名,如在考场内自报姓名,考生会被当场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中一般有题本和考官读题两种形式。考试时间一般是20-30分钟左右,题目一般是4-5道。

5、退场

考生回答完所有题目后,主考官一般要问考生是否还有其他补充,考生此时一般回答无补充。主考官宣布考生退场,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分数。

6、公布成绩

记分员收集各考官对该名考生的评分表,核算分数。核算完毕,交给监督员审核,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后交给工作人员到候分室对考生宣布,也有的在候分室 张贴。

7、面试结束

考生得到分数后一般被要求尽快离开候分室,不得逗留和随意走动。考生回家等待,网站将公布入围和体检名单。

扩展资料:

十大面试技巧和注意事项

1、不要“笑脸盈盈”

面试中过度微笑会被视作紧张和缺乏自信。笑容可掬的一个人看上去是虚假的,而这些很快会被面试官发现。相反,做一个有思想、令人愉快的人。在有东西值得笑时才去笑。先在镜子或朋友面前练习练习。

2、不要扯闲话

你的任务是对参加面试的单位有充分了解。昨晚电视节目《星随舞动》的内容或你最喜爱的博客等话题都不会让你得到这份工作。绝对不要觉得自己非得在面试里不停地闲谈。找到途径谈论和该行业或公司有关的话题。片刻间歇的沉默比用胡言乱语填充面试要更好。

3、不要流汗

衣服多穿了一点点或穿了件汗衫可能让你失去一份工作。手掌有汗,或额头上的汗珠不会给人留下好印象。 你不是在申请个人运动教练。出汗将被看作是一个表示柔弱和紧张的迹象。穿着你的面试服装在朋友面前先实际演练一下。面试绝对不是你希望感汗流浃背的场合。

4、 不要做拦路石

面试官在寻求的是那些渴望接受有挑战性的项目和工作的人员。犹豫和拒绝的心态将会是赫然醒目的,消极的信号。 对于一些你是否对某些任务或工作有兴趣等会让你迟疑的的问题,要练习说“是”。

5.、不要琐碎

询问午餐房间或会议室在哪里是在暗示你缺乏准备和主动性。做好准备。不要询问诸如:物品位置、你的办公隔间大小,公司对喝咖啡休息时间的政策等公司的常规事务或职能。

6、不要撒谎

研究表明,员工在职场上经常会撒谎。撒谎无法给你带来一份工作。在面试时,即便是一点的夸张都算撒谎。别那么做。不要夸大你的简历或美化你的成绩。和一位适度自信的人,以及和一位吹牛的人谈话是不一样的。一个谎言会破坏全部面试,有经验的面试者一定会发现那个谎言,让你离开。

7、不要成为糟糕的滑稽演员

幽默往往是十分主观的东西,虽然也许容易在你的面试时用一个幽默开始,但是,对你的笑料内容一定要小心。你可能对面试官的敏感度一无所知,更加不知道什么能博得他们大笑。可另一方面,没有什么会比一点点笑声更能缓解一次面试时的紧张,所以,用“真是面试的好天气!”这样的话,你能至少赢得一点礼貌的笑声。

8、不要太难伺候

如果你开始谈论理想中的办公室温度、你疼痛的后背适合的椅子、饮水机需要装进口矿泉水等问题,那么不论你的资格如何,可能你将被示以一个礼貌的微笑,还有送客的大门。如今任何招聘单位都不会寻找对他们办公地点过分讲究的人。

9、不要浪费时间

每一次面试时,潜在雇员都会有提问的机会。让你的问题显得聪明一些,直截了当,同时通过观察对面的面试官来决定提问是否恰当。问太多不相干的问题,你会被认为是一个注定要用无足轻重和费时的事情来浪费公司资源的人。

10、不要出语伤人

一般来说,出语伤人者被看作一位背后捅刀子的人,通常会领别人工作的功劳。在面试时,这种人禁不住要说前雇主的“坏话”。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面试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019事业单位考试流程是什么?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报考事业单位的要求是什么

事业单位招考常见问题解答 一、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为什么要实行考试考核办法公开招聘?
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办法公开招聘是事业单位人员配置方式的重大改革,也是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工作的重要措施。事业单位通过考试考核公开招聘办法补充工作人员,目的是扩大选人视野,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为各类人才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有利于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使之能够自主选择到所需的优秀人才。
二、事业单位进人要实行公开招聘制度,有什么要求?
答:事业单位出现空缺岗位,除涉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和政策性安置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该在编制内进行,必须在本地区发布招聘公告,采用公开方式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考试或考核结果及拟聘人员应进行公示。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如何实行统一指导、分级分类管理?
答:财政核拨(拨补)经费的省属事业单位招聘行政后勤管理人员、学生辅导员、教学科研辅助人员、工勤人员等公共岗位工作人员和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采取统一组织笔试的办法,由省人事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财政核拨(拨补)经费的省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考试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考试机构进行,或授权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省人事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指导。经费自给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可以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也可以直接采取考核的办法进行招聘,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或由招聘单位委托有关机构组织实施,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四、应聘事业单位的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二)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三)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四)应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五) 应聘工勤岗位的,应具备高中(含中专、技校)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和技能;(六)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七)首次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农民、非公经济社会组织人员能否报考?
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目标之一,就是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因此,事业单位不论专业技术、行政管理、工勤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只要符合公开招聘方案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受原有身份限制,均可报考。
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正常程序是怎样的?
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招聘计划;(二)发布招聘信息;(三)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四)考试、考核;(五)身体检查;(六)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七)公示招聘结果;(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七、事业单位招人,是不是由用人单位说了算?
答:不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年度招聘计划须报人事部备案;国务院各部委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人事部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省(区、市)*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同级*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地(市)、县(市)人民*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地区或设区的市*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八、如何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
答: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实行招聘信息公开制度、拟聘人选公示制度,强化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二是明确了公开招聘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三是强调由*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公开招聘进行监管指导,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四是健全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进人的事业单位和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应聘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都提出了相应的处理办法。这些监督措施和办法,对保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的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九、事业单位负责人私自聘用人员,属违纪行为吗?
答:当然是违纪行为。以下情况均属违纪行为,必须受到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五)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六)*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七)其他违纪情形。
十、对事业单位拟录用人员是否需要进行公示?
答:对拟录用人员应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至15日。
十一、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时,哪些人员要实行回避制度?
答: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聘用工作组织成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遇有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十二、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时,对职工有哪些保护性政策?
答:根据国人部发〔2003〕61号《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有下列5种情况之一的,单位应该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1、现役军人的配偶;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残疾人员;
4、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1-6
级伤残的;
5、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
十三、事业单位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时,有的职工拒绝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怎么办?
答:根据国人部发〔2003〕61号《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在首次签订聘用合同中,职工拒绝与单位签订合同的,单位给予不少于3个月的择业期,择业期满后未调出的,应当劝其办理辞职手续,未调出又不辞职的,予以辞退。
十四、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要不要实行聘用制?
答:根据国人部发〔2003〕61号《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中,原固定用人制度职工、合同制职工、新进事业单位的职工,包括工勤人员都要实行聘用制度。
十五、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时,对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根据国人部发〔2003〕61号《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员可以签订中、长期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不约定试用期,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低于3年。
十六、怎样认定聘用合同为无效合同?
答:根据国人部发〔2003〕61号《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下面四类合同为无效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聘用合同;
2、采用欺诈、威胁等不正当手段订立的聘用合同;
3、权利义务显失公正,严重损害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聘用合同;
4、未经本人书面委托,由他人代签的聘用合同,本人提出异议的。无效合同由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
十七、什么情况下,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时,应当向被解聘人员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答:有下列3种情况之一的,聘用单位应当根据被解聘人员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聘用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
2、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此外,聘用单位分立、合并、撤销的,受聘人员不能安置到相应单位就业而解除聘用合同的,也应当给予经济补偿金。
根据*〔2002〕35号文件的规定,经济补偿以被解聘人员在该聘用单位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根据国人部发〔2003〕61号文件精神,关于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工龄核定补偿标准,不是对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工龄补偿。
十八、我们单位是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听说将统一取消依照性质,我们是通过江苏省公务员统一招考进单位,单位改革对我们这些人有什么说法呢?
答:目前没有出台取消依照事业单位的意见。关于事业单位的性质认定、日常管理等问题,将严格按照公务员法统一办理。
十九、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是否只能采取一种形式?
答:事业单位实行多元化分配制度,实质上是要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多种形式的组合。一个单位不一定只有以岗定薪一种分配制度,年薪制、项目工资等也不一定适用于所有单位,所以,事业单位必须根据单位、岗位、人员等实际情况,选择9种主要分配制度中的一种或几种,组合在一起,形成行之有效的分配方案。
二十、什么是事业单位的多元化分配制度?
答:事业单位多元化分配制度是指在国家对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的宏观调控下,事业单位享有充分的内部分配自*,遵循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分配原则,经过一定的审议程序,自主确定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它不再是国家统一政策、统一标准、集中管理的工资制度,而是具有事业单位自身特点、多种分配形式相结合的更能体现个人劳动价值的分配制度。
二十一、事业单位多元化分配制度有哪些主要形式?
答:省*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实行多元化分配制度的意见》(苏政办发〔2001〕107号)中规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实行不同的分配制度:
1、工资总额与单位效益挂钩的分配制度;
2、工资总额与单位贡献挂钩的分配制度;
3、按岗定酬、岗动薪变的分配制度;
4、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分配制度;
5、*兼薪的分配制度;
6、高新技术作价入股的分配制度;
7、职务技术成果按收益比例奖励的分配制度;
8、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个人收入与工作目标和业绩挂钩的分配制度;
9、补充购*商业保险的分配制度。
(其中:第1、2条是国家对事业单位分配总量的宏观调控制度,第3-9条是事业单位的内部分配制度。)
二十二、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后如何保证职工利益?
答: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要切实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树立大局意识,强化群众观念,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深入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的同时,要帮助试点单位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积极稳妥地把改革推向深入。事业单位对职工工伤、享受产假、婚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期等有关的工资福利待遇,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相应制度。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制定内部分配方案时,要保证职工最低收入水平。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资标准,努力提高全部职工收入分配水平。
二十三、事业单位制定分配方案,职工拥有哪些权利?
答:事业单位要积极宣传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努力争取广大职工对分配制度改革的理解和支持。在分配方案的制定过程中,要根据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内部分配方案。方案必须经过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人员大会通过,报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人事、财政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事业单位职工享有对分配方案的建议、修改、审议、表决权。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的收入分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负责考核、审批。
二十四、事业单位实行分配制度改革是否可以取消职工的档案工资?
答:事业单位实行多元化分配制度,赋予事业单位充分的内部分配自*,工作人员的个人收入可以由单位在*人事部门审批的工资总额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制定分配方案,经考核后发放,将个人业绩、贡献与收入紧密挂钩,从而更好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同时,档案中要记载工作人员所任职务、职称,应当享受的国家以及所在地区规定的基本工资及津贴,当工作人员调动或退休时,按照档案中记载的基本工资及津贴介绍工资或核发退休费。因此,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并不是取消档案工资,而是要严格规范档案工资与实际收入相分离的管理。实际收入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制定科学的分配方案,建立严格的考核、发放制度;档案工资要按照国家工资政策按时调整,及时归档,保证职工工资档案记录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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